福音(誰若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不配屬於我。誰若接納你們,就是接納我)
恭讀聖瑪竇福音 10:37-42
那時候,耶穌教導自己的宗徒說:“誰若愛父親或母親勝過愛我的,不配屬於我,誰若愛兒子或女兒勝過愛我的,不配屬於我。誰若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不配屬於我。誰若找到自己的生命,就會失去生命,誰若為我的緣故失去生命,就會找到生命。誰若接納你們,就是接納我,誰若接納我,就是接納派遣我來的那一位。誰若接納了先知,因他是先知,必要領受先知的賞報;誰接納了義人,因他是義人,必要領受義人的賞報。誰給這些小孩子中的一個一杯水喝,因他是門徒 —— 我實給你們說:他必不會失去自己的賞報。”
省思
今天是常年期第十三主日。按照教會的古老傳統,在今天晚上舉行聖伯多祿宗徒和聖保祿宗徒慶節的守夜彌撒。出於牧靈理由,在本年,我們也提供這兩個禮儀慶典的省思。
常年期第十三主日的福音經文取自聖瑪竇福音。在這篇福音經文中,耶穌向我們講述一個重整的愛。我之所以說這是一個重整的愛的論述,是因為耶穌對我們提出的愛,與我們慣常認為的愛完全不同。
我們時常會按照自己對天主聖意的理解去生活,在我們看來,富於仁慈的主基督,似乎是在教導那些追隨祂的門徒,如何與自己的至親之人反目成仇,製造各種事端,各種矛盾,為顯得自己與這個世界格格不入,以此在世上面前顯出自己的高調。
富於仁慈的主基督,祂教導祂的門徒:“誰若愛父親或母親,超過愛我,不配是我的,誰若愛自己的兒子或女兒,超過愛我,不配是我的;誰若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在我後面走,不配是我的。誰若找到自己的生命,必要失掉它,誰若為了我的緣故失掉自己的性命,必要找到它。”(瑪10:37-39)這不是說,耶穌要求自己的門徒與自己的至親斷絕關係,而是要求他們,不可掛慮世俗上的一切事務。
誠如聖保祿宗徒所言:“我們受過洗歸於基督的人,就是受洗歸於祂的死亡。我們藉著洗禮已歸於死亡與祂同葬了,如此,基督怎樣藉著父的光榮,從死者中復活,我們也怎樣在新生活中度生。”(參看:羅6:3-4)如此看來,我們領受了基督的聖洗之後,已在基督內成了新的受造物。既然我們已成了新的受造物,我們就應成為隨從天主聖神的人,切望聖神的事。(參看:羅8:5)當我們在生活中,時時處處隨從天主聖神的引導,按天主聖神的旨意行事,我們的內心,便會結出聖神的果實,並產生實效。如此,我們便是在天主聖神的光照和帶領下,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因聖神而生活,不再貪圖虛榮,不再彼此挑撥,互相嫉妒。
當我們隨從天主聖神的引導,在天主聖神的助佑下,致死出自肉性的妄動,我們的思言行為便日趨肖似基督,當我們遵照救主的訓示,承受祂的教導,接納那些奉主名而來到我們中間,向我們宣講天國福音的兄弟姐妹時,我們便是在天主聖神的光照和帶領下,與他們共融合一,一如我們在完整舉行的感恩祭中,偕同那些與我們一樣,藉著領受同一洗禮、同一個聖神的兄弟姐妹,共同分享基督的聖體聖血的兄弟姐妹,共結於基督內一樣。
事實上,我們藉著所領受的,吾主基督的聖體聖血,分享基督永恆天主性的生命以後,我們便有份于向一切受造物宣傳天國的福音。幾時我們向一切受造物宣講天國的福音時,我們不應拘泥於宣講,而應在於服務,一如耶穌要求祂的門徒,時時處處施行仁愛,為使那些尚未認識基督的“最弱小的一個”,因我們遵照救主的訓示,又承受祂的教導,為他們所做的一切,得以與我們一樣 ,藉著領受同一個洗禮、同一個聖神,分享同一個聖體聖血,在基督內共融,並在聖神的不斷光照和帶領下,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追隨基督,走向成聖。如此,我們才能獲得天主賞賜給我們的賞報。
在寫這篇反思的時候,我的思緒想到那些放棄自己在這變幻塵世的美好前程,捨棄自己溫暖的家庭,生養照顧他們的父母和溫暖的小家,棄俗修道的神長們,他們遵照救主的訓示,選擇去愛吾主耶穌基督託付給他們的羊群,他們中間,有些人以自己的熱血,為基督做了崇高的見證。我更想到那些全然奉獻,慷慨接待神長們的兄弟姐妹,他們愛天主愛到極點,甚至把自己的一切都拿來奉獻,聖教五規要求他們量力供應教會的需要,並沒有要求他們全然奉獻,他們所做的一切,超過了聖教五規的規定。我特別想到那些度奉獻生活之人所在的家庭,他們摒棄世俗之人的觀念,沒有要求他們家中那些度奉獻生活的人取妻生子。天主就以那些度奉獻生活之人,因著他們的辛勤付出,在信仰上產出的兒女作為他們的兒女。我想,這就耶穌所說的屬於那些跟隨祂的人所得到的賞報吧。
親愛的主內!今天晚上,我們將會舉行聖伯多祿宗徒和聖保祿宗徒的守夜彌撒。現在,讓我們懷著虔誠之情,一起向天主獻上祈禱:
天主,祢藉著養育之恩揀選我們成為光明之子。求祢賜下恩寵,使我們不陷入謬誤的黑暗,時常彰顯真理的光明。藉著祢的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祂和祢及聖神,是天主,永生永王。亞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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