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一(枯乾的骨頭,請聽上主的話。以色列家族,我要使你們從墳墓復活)
恭讀厄則克耳先知書 37:1-14
上主的手臨於我身,上主的聖神領我出來,使我下到滿是骨頭的山谷。祂領我在它們四周走了一遭,看,山谷上的骨頭實在眾多,看,它們很是乾枯。祂對我說:“人子,這些骨頭能活嗎?”我回答說:“上主天主,祢知道。”於是,祂對我說:“對這些骨頭講預言,對他們說:乾枯的骨頭,聽上主的話。上主天主對這些骨頭說:看,我要使氣息進到你們內,你們就會復活。我要給你們加上筋,給你們加上肉,用皮遮蓋你們,在你們內放上氣息,你們就會復活,就會知道,我是上主。”於是,我按照上主對我說的講預言,正當我講預言的時候,我聽見一陣雜訊;骨骸與骨骸結合,骨頭與骨頭相互連接時發出的哢哢聲。我看見在它們上邊長出了肌腱和血肉,包了皮,但是,它們還沒有被注入精神。於是,祂對我說:“人子,你要向精神講預言,你要講預言,對精神講預言說:上主天主這樣說:精神,你要從四方而來,給這些被殺的人呼氣,好使他們能生活。”我按照祂教導我的講預言,精神進入他們內;他們就活了起來,直直立著,有如一支龐大的軍隊。於是,祂對我說:人子,這些骨骸就是整個以色列家族。他們曾說:我們的骨頭乾枯,我們喪失了希望;我們被剪除了。因此,你要給他們講預言:上主天主這樣說:我的百姓,我要給你們打開墳墓,使你們從墳墓裡復活,帶領你們回到以色列地域。當我打開了你們的墳墓,使你們從它們中復活時,你們就會知道我是上主。我的百姓!我要給你們注入精神,好使你們能生活;我要使你們居住在自己的土地上;如此,你們就會知道我是上主。我既作出了許諾,必要踐行這許諾。上主說。
福音(你要愛上主,你的天主,並要愛你的近人,如同愛你自己一樣)
恭讀聖瑪竇福音 22:34-40
那時候,法利賽人聽說耶穌使撒杜賽人不再發表意見,他們就聚在一起,他們中間的一個法學士試探祂說:“老師,法律中哪一條誡命最大呢?”耶穌回答說:“你要以你的全心,以你的全靈,以你的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這是最大和第一條誡命。第二條是這樣的:你要愛你的近人,如同愛你自己一樣。這兩條誡命系於全部法律和先知。”
省思
今天是常年期第二十周星期五。教會在今天慶祝教宗聖庇護十世的紀念日。最近出版的彌撒經書介紹這位聖人說:庇護十世(1835–1914年)出生在義大利威尼斯附近的裡埃塞,父親是個郵遞員。他于1858年成為神父,是少數幾位曾在基層堂區長期服務過的教宗之一。在擔任曼圖亞主教和威尼斯宗主教後,他於1903年接替良十三世成為教宗。他大力捍衛天主教教義,反對現代主義,並把這股思潮斥為“一切異端的集大成”。他還提倡莊重地舉行禮儀。為了實現“在基督內重整一切”的目標,他極力鼓勵信友們多領聖體。
今天,取自瑪竇福音的經文給我們講述了一個法學士與耶穌的對話,在這個對話中,耶穌教給我們愛的誡命。讓我們來試著理解。
那時候,法利賽人聽說耶穌使撒杜賽人不再發表意見,他們就聚在一起,他們中間的一個法學士試著祂,問祂說:“老師,法律中哪一條誡命最大呢?”(參看:瑪22:34-36)
如果我們直接來讀這段經文的話,或許會感到很突兀。因為我們不知道,耶穌給撒杜賽人做了什麼。因此,在開始今天的聖言反思以前,讓我們先來看看,路加福音中,耶穌和撒杜賽人之間的對話。
有些否認復活的撒杜賽人,他們前來問耶穌這個問題說:“老師,梅瑟給我們寫說:‘某人的兄弟死了,留下妻子,並沒有留下子嗣,他的兄弟必須接納這個妻子,為他的兄弟延續後嗣。’現在,有兄弟七人,第一個娶了一個女人,沒有子嗣就死了,接著,第二個和第三個娶了她,七人都是如此,沒有子嗣死了。最後,這女人也死了。現在,復活的時候,這女人會是誰的妻子呢?因為七人都娶過她。”耶穌對他們說:“今世的孩子結婚而再婚,但那堪當獲得永生的,堪當復活的人,既不嫁,也不娶。他們不再死了,因為他們都肖似天使;因為他們要成為復活之子,就是天主的子女。甚至梅瑟在荊棘編中,就已論及復活,那時,呼號說:‘上主,亞巴郎的天主,依撒格的天主,雅各伯的天主。’因此,祂不是死人的天主,而是活人的天主,因為對祂來說,眾人都是生活的。”有些經師回答說:“老師,祢回答的好。”他們再也不敢問祂什麼了。(參看:路 20:27-40)
我們從耶穌和撒杜賽人之間的對話,以及在彌撒福音中看到的那個法學士身上看到什麼呢?我們看到的是一個按照這個世界的邏輯生活的人。在他們看來,天主是一個極其嚴苛的天主,祂賞善罰惡。因此,凡不遵守祂誡命的人,無法得到天主的恩典,甚至不配得到天主的恩典。因此,他們想要弄明白,應該遵守哪條誡命,才能獲得永生。
今天,在我們中間,也有這樣的基督徒。他們經常來參與彌撒,經常與神父們交流,他們問的最多的問題就是:我應該遵守哪條誡命?當他們提出這個問題的時候,在他們的心中,已經有了答案。他們之所以這樣問,為的是想要從神父的口中找到語病,好能控告他們。因為他們也遵循這個世界的邏輯和法則。
現在,讓我們來看,耶穌是如何回答的。
耶穌回答說:“你要以你的全心,以你的全靈,以你的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這是最大和第一條誡命。第二條是這樣的:你要愛你的近人,如同愛你自己一樣。全部法律和先知都依賴于這兩條誡命。(參看:瑪22:37-40)
耶穌首先引用了申命紀中的一節經文,祂說:“你要以你的全心,以你的全靈,以你的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參看:申6:5)那位法學士對這段經文很瞭解,因為我們知道,申命紀是以色列人必須遵循的法律書。這節經文的意思是:你要以你的一生,而非你生命中的一刻去愛主;你生命中的每一刻,都必須表達出對上主的愛。以你的全力去愛主。意味著你要用你所擁有的一切,包括物質和財富,以及你從天主那裡領受的各種恩典,你要把這一切投入到為天主的計畫服務中去。這就是拉比對這段經文的解釋。以你的全意去愛天主。
耶穌教給我們的天主,不是一個嚴苛對待天主子民的天主,祂沒有強迫我們去愛祂,反而先愛了我們。祂敦促我們以祂為我們每天生活的全部,使祂成為我們生活的核心。祂要求我們消除法利賽人告訴我們的天主的形象,使自己變得空虛,好能徹底接納天主聖言,使自己為天主聖言所引導,受天主聖神的牽引,賴天主聖言對我們施加的愛而得救。
接著,耶穌說:你要愛你的近人,如同愛你自己一樣。全部法律和先知都依賴于這兩條誡命。(參看:瑪22:39-40)
耶穌總結了肋未紀第19章,天主教導自己的子民去愛的訓誨,其中有一句,非常重要。就是:“對於那和你們住在一起的外邦人,你要把他看作是你的同鄉,愛他如愛你自己,因為你們也在埃及做過外邦人。”(參看:肋19:33-34)在出谷紀第22章寫道:你不可使旅客感到困擾,不可壓迫他,因為你們也在埃及做客。(參看:出22:20)。
從耶穌對這法學士的回應中,我們看到了一個共通點。那就是愛。對天主的愛,對世人的愛。我們該怎麼做,才能體現出我們對天主的愛呢?就是要效法聖母,順從天主的聖意。榮福的至聖童貞,當她聽到天使的宣報以後,她謙恭地說:“看,我是上主的婢女,願照祢的話,在我身上成就。”(參看:路1:38)我們又該怎麼做,才能體現出我們對世人的愛呢?就是要效法聖母瑪利亞,把天主賜給我們每個人的恩典,祂對我們的深情大愛,帶給自己的親戚(參看:路1:39-45)在生命中的每時每刻默思天主的聖言(參看:路2:41-51)從而培養出敏銳的洞察力,在他人沒有發覺自己受困,提出請求以前,就已替他們向耶穌懇求(參看:若2:1-11)並常常參與公共祈禱(參看:宗1:12-14)不斷與我們的手足兄弟分享天主對我們每個人的愛。如此,我們才是一個純全的基督徒。
在此教宗聖庇護十世的紀念日。讓我們一起向天主獻上祈禱:
天主,祢使教宗聖庇護十世充滿天上的智慧和宗徒般的剛毅,為維護公教信仰,並在基督內重整萬有。求祢仁慈賜予我們:遵循他的教導和榜樣,得獲永恆的賞報。藉著祢的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祢和祂及聖神,是天主,永生永王。亞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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