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十一周星期一 彌撒福音省思

福音(我對你們說:不要抵抗惡人)
恭讀聖瑪竇福音 5:38-42
那時候,耶穌對祂的門徒說:“你們聽人說過: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但我對你們說:不要對抗惡人。如果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都轉給他。如果有人告你們,奪走你們的内衣,連外衣都要給他。如果有人強迫你們走一裡路,就和他走兩裡路。人若有求於你們,就給他,人若向你們借什麼,不要拒絕。”

省思

今天是常年期第十一周星期一。取自聖瑪竇福音的經文繼續耶穌的山中聖訓。在這段教導中,耶穌教給我們:屬於祂所說的天主的世界的人,應當遵循怎樣的處事原則。事實上,耶穌教給我們的原則,屬實令我們感到驚訝。

先讓我們來看,屬於這個世界的我們,是如何處事的:

我們時常會為生活中的一些小事而與他人斤斤計較,似乎想要在一切事物上尋求公道。一如耶穌今天引證的俗語:“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參看:瑪5:38),甚至有時,我們會將別人從我們手中取走原本屬於我們的一切視作是一種損失,因此我們想要千方百計從別人手中奪回我們視作損失的一切,因為在我們看來,幾時我們隨從自己的意願,從他人手中奪取我們認為屬於我們的一切,我們便會 覺得心滿意足了。

我們現今所擁有的一切,都是來自天主的賞賜。聖詠作者為此作證說:“一切生物都瞻仰著祢,希望祢按時給它們飲食。祢一賜給它們,它們便會收集,祢一伸祢的手,它們便得飽食。祢若隱藏祢的面容,它們便要恐懼,祢若停止它們的呼吸,它們就要死去,就再回到它們所由出的灰土去。祢一噓氣,萬物創成,祢使地面,更新復興。”(參看:詠104(103):27-30)如果沒有天主的賞賜,我們將會歸於灰土,假如天主沒有賜下祂的獨生子,以祂聖子在十字架上傾流的寶血,洗淨我們的原罪,並以基督的聖體聖血養育我們,我們便仍生活在罪惡及死亡的奴役下,陷入永久的喪亡中。

那麼,我們應該如何理解耶穌的教導呢?

“你們聽人說過: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但我對你們說:不要對抗惡人。如果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都轉給他。”(參看:瑪5:38-39)如果我們用常理來理解這話,就會發現:這與我們當下世界的法則完全相悖。因為當下世界的法則要求我們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如果我們不這樣做,就是怯懦的表現。可是,耶穌並不是要求我們放棄抵抗,而是要求我們遵循公義。我們能在耶穌身上看到:當祂被捕,來到大司祭面前,接受大司祭的審訊的時候,那站在大司祭邊上的士兵,因耶穌對大司祭說了看似冒犯大司祭的話打了耶穌一個耳光的時候,耶穌所說的話:“如果我說得不對,你指出來,如果我說的是對的,你為什麼打我。”(參看:若18:19-23)

“如果有人告你們,奪走你們的内衣,連外衣都要給他。如果有人強迫你們走一裡路,就和他走兩裡路。人若有求於你們,就給他,人若向你們借什麼,不要拒絕。”(瑪5:40-42)這是在提醒我們:我們每個人都是天主所造一切的管理員,天主按照祂的聖意,把祂創造的一切,託付給我們照料,祂更要求我們如同祂一樣,向世界展示慈悲天父的面容,就是通過實際行動,向世界展示天主對世人的深愛,給這個缺乏天主慈愛的世界,帶去天主的愛。

這使我想起聖保祿宗徒的教導。聖保祿告訴我們:對軟弱的人,成為軟弱的,為贏得那軟弱的人,對一切人,就成為一切,為的是總要救些人,並為了福音,為能與人共沾福音的恩許。(參看:格前9:22-23)因此,讓我們在生活中,不再按照自己的意志生活,而是要按照天主的聖意生活,使天主的福音和喜樂,通過日漸肖似於基督的我們所做的一切,遍及世界。

最後,讓我們一起向天主獻上祈禱:

天主,祢是盼望祢的人的力量,求祢仁慈聆聽我們的懇求,因為沒有祢,軟弱的人什麼都做不了。求祢常以祢的恩典幫助我們,好使我們能遵行祢的誡命,藉著我們的決心,以及我們所做的一切,令祢喜樂。藉著祢的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祢和祂及聖神,是天主,永生永王。亞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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