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一(枯乾的骨頭,請聽上主的話。以色列家族,我要使你們從墳墓復活)
恭讀厄則克耳先知書 37:1-14
上主的手臨於我身,上主的聖神領我出來,使我下到滿是骨頭的山谷。祂領我在它們四周走了一遭,看,山谷上的骨頭實在眾多,看,它們很是乾枯。祂對我說:“人子,這些骨頭能活嗎?”我回答說:“上主天主,祢知道。”於是,祂對我說:“對這些骨頭講預言,對他們說:乾枯的骨頭,聽上主的話。上主天主對這些骨頭說:看,我要使氣息進到你們內,你們就會復活。我要給你們加上筋,給你們加上肉,用皮遮蓋你們,在你們內放上氣息,你們就會復活,就會知道,我是上主。”於是,我按照上主對我說的講預言,正當我講預言的時候,我聽見一陣雜訊;骨骸與骨骸結合,骨頭與骨頭相互連接時發出的哢哢聲。我看見在它們上邊長出了肌腱和血肉,包了皮,但是,它們還沒有被注入精神。於是,祂對我說:“人子,你要向精神講預言,你要講預言,對精神講預言說:上主天主這樣說:精神,你要從四方而來,給這些被殺的人呼氣,好使他們能生活。”我按照祂教導我的講預言,精神進入他們內;他們就活了起來,直直立著,有如一支龐大的軍隊。於是,祂對我說:人子,這些骨骸就是整個以色列家族。他們曾說:我們的骨頭乾枯,我們喪失了希望;我們被剪除了。因此,你要給他們講預言:上主天主這樣說:我的百姓,我要給你們打開墳墓,使你們從墳墓裡復活,帶領你們回到以色列地域。當我打開了你們的墳墓,使你們從它們中復活時,你們就會知道我是上主。我的百姓!我要給你們注入精神,好使你們能生活;我要使你們居住在自己的土地上;如此,你們就會知道我是上主。我既作出了許諾,必要踐行這許諾。上主說。
福音(你要愛上主,你的天主,並要愛你的近人,如同愛你自己一樣)
恭讀聖瑪竇福音 22:34-40
那時候,法利賽人聽說耶穌使撒杜賽人不再發表意見,他們就聚在一起,他們中間的一個法學士試探祂說:“老師,法律中哪一條誡命最大呢?”耶穌回答說:“你要以你的全心,以你的全靈,以你的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這是最大和第一條誡命。第二條是這樣的:你要愛你的近人,如同愛你自己一樣。這兩條誡命系於全部法律和先知。”

教宗聖若望保祿二世
公開接見
1988年8月31日
耶穌與天父之間孝愛般的契合,表達于那圓滿的愛中;祂也將這愛立為福音的首要誡命:“你應全心、全靈、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這是最大也是第一條誡命”(瑪22:37及下)。眾所周知,耶穌又加上了第二條誡命,“與第一條相似”的,即愛近人的誡命(參瑪22:39)。祂並以自己作為這愛的榜樣:“我給你們一條新誡命:你們該彼此相愛,如同我愛了你們一樣”(若13:34)。祂教導並託付祂的門徒一種以祂自己為模範的愛。
保祿聖人列舉的愛德美德,真能應用於這愛上:“愛是含忍的,是慈祥的,愛不嫉妒,不誇張,不自大……愛不求己益……不以不義為樂,卻與真理同樂。愛凡事包容……凡事忍耐”(格前13:4–7)。當這位宗徒在致格林多人的書信中,向讀者呈現這幅福音愛德的畫像時,他的理智與心靈無疑充滿了基督之愛的思想——他願將基督徒團體的生活引向這愛。因此,他的愛德頌可被視為對“彼此相愛”這條誡命的注釋;而這誡命是遵循基督——即“愛”本身(正如數世紀後錫耶納的聖加大利納所言)——的榜樣而立的:“(如同)我愛了你們”(若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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