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訓導:常年期第十九周星期三

讀經一(在那些因耶路撒冷可憎之事呻吟之人的額上劃一個十字記號)
恭讀厄則克耳先知書 9:1-7,10:18-22
上主在我耳中高聲喊說:“把懲罰這城的人領到這裡來,他們每人手中都要拿著自己毀滅這城的武器。”看,有六個人從上面朝北的門走來,每人手裡都著拿著破壞的武器。在他們中間,有一個人穿細麻衣,他的腰間掛著書記的墨水匣。他們進來,站在銅祭台邊上。
以色列天主的光榮從祂安息的革魯賓升起,來到聖殿的門限,祂呼喚那身穿細麻衣,腰間掛著書記的墨水匣的人。上主對他說:“穿過那城,穿過耶路撒冷,在那些因耶路撒冷發生的一切可憎之事呻吟的人額上劃一個十字記號。”至於別人,上主對我說:“跟著他穿過那城,打擊那城。不要憐憫他們,也不要顧惜他們!把老人,青年和少女,婦女和兒童都消滅!不要觸碰任何劃有十字記號的人,要從我的聖所開始。”於是,他們就從聖殿面前的男人和長老開始。以後,上主對他們說:“玷污這聖殿,使聖殿的庭院滿是被殺的人,然後,出去,在城中擊殺。
上主的光榮從聖殿的門檻出去,安息在革魯賓之上。革魯賓揚起翅膀,我看到他們從地上起來,輪子也和他們一起升起。他們站在上主聖殿東面的門口,以色列的天主的光榮在他們上面。這些是我在靠近革巴爾河,在以色列的天主下面看到的那些活物,我知道他們是革魯賓。他們有四樣形狀,每個有四個翅膀,在他們的翅膀下有相似人的手。至於他們臉的形象,和我在靠近革巴爾河看到的形象一樣,每人都筆直前行。

福音(如果他聽從你,你就賺得了你的弟兄)
恭讀聖瑪竇福音 18:15-20
那時候,耶穌對自己的門徒說:“如果你的弟兄得罪了你,去,在你和他獨處的時候,講出他的過錯。如果他聽從你,你就賺得了你的弟兄。可是,如果他不聽,就帶上一個或兩個弟兄和你一起去,好使一切指控因著兩個或三個證人的作證得以成立。如果他拒絕聽他們,就去告訴教會。如果他連教會都不聽,你們就把他當作外邦人或稅吏一樣看待。我實在對你們說:你們在地上束縛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縛,你們在地上解開的,在天上也要被解開。我對你們說:如果你們中間兩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為任何事祈求,我的天父必要賜給他們。因為哪裡有兩個或三個人因我的名字聚在一起,我就在他們中間。”

教宗本篤十六世
三鐘經
2011年9月4日
(節選)

《瑪竇福音》第18章談到基督徒團體的生活,告訴我們:弟兄姐妹之間的愛,也意味著我們要彼此負責。所以,如果弟兄得罪了我,我不能只顧自己生氣,而要以愛德對待他。首先要做的,是私下找他談談,溫和地指出他的不對。這叫做“弟兄規勸”:這不是因為自己受了委屈而反擊,而是出於對他真正的愛。(……)
愛在團體中結出的另一個果實,就是同心合意的祈禱。耶穌說:“如果你們當中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為任何事祈禱,我在天上的父,必要給他們成就。因為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因我的名聚在一起,我就在他們中間。”(瑪18:19-20)當然,個人祈禱很重要,絕對不能少。但主特別許諾,他會臨在於一個團結、同心的小團體中——哪怕只有兩三個人——因為這種合一,正反映了三位一體天主那圓滿的愛。教父奧利振說:“我們要勤練這種‘諧和’”(《瑪竇福音注釋》14,1),也就是在基督徒團體裡保持這份和諧。我們既要學習弟兄規勸——這需要極大的謙卑和一顆單純的心——也要努力祈禱,好使我們的祈禱,能從一個真正在基督內合一的團體中,上達到天主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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