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讀經一(你們使以色列犯罪)
恭讀列王紀上 21:17-29
納波特死後,上主的話傳給提市貝特人厄裡亞說:“起來,下去,去見在撒瑪黎雅的以色列王阿哈布。看,他在他所霸佔的納波特的葡萄園裡。你要給他這樣說:‘上主說:你殺了人,還要霸佔產業嗎?為此,上主說:狗在哪裡舔納波特的血,狗也要在那裡舔你的血。’”
阿哈布對厄裡亞說:“我的仇敵,你找到我的錯了嗎?”“是的。”厄裡亞回答說:“因為你把自己交出,做了在上主眼中視作惡的事,我就要在你身上降災;我要毀滅你,凡屬阿哈布的男子,不論是奴僕,或是自由人,在以色列的,我都要剪除。我要使你的家室如同乃巴特的兒子雅洛貝罕的家室,並要如同阿希雅的兒子巴厄沙的家室,因為你激起了我的怒火,使以色列陷於罪惡中。”上主也給依則貝耳預告說:“狗要在依次勒耳的田間,吞噬依則貝耳。屬阿哈布的一人死在城中的時候,天空中的飛鳥要吞食他。”
沒有一人,如同阿哈布一樣,受他妻子依則貝耳的慫恿,出賣自己,做了在上主眼中視作惡的事。他做了極其可憎的事,追隨了上主在以色列人面前趕走的阿摩黎特人的偶像。
阿哈布聽了這話,他撕裂自己的衣服,穿上粗麻衣,禁食,穿著粗麻衣,緩步行走。上主的話傳給提市貝特人厄裡亞說:“阿哈布在我面前自謙自卑,你看到沒有?既然他在我面前自謙自卑,在他有生之日,我不降災。在他兒子為王的時候,我必要降災,臨於他的家室。”
福音(愛你的敵人)
恭讀聖瑪竇福音 5:43-48
那時候,耶穌對祂的門徒說:“你們曾聽過:你們要愛你們的近人,惱恨你們的仇敵。我卻對你們說: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些迫害你們的人祈禱,好使你們能成為天父的兒女,因為祂使自己的太陽上升,光照惡人,也光照善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因為你若愛那喜愛你們的人,你們能有什麼報酬呢?稅吏不是也這樣做嗎?如果你們只問候你們的兄弟姐妹,這有什麼特別呢?外邦人不也是這樣做的嗎?你們應是完美的,正如你們的天父是完美的一樣。”

教宗本篤十六世
三鐘經
2011年2月20日
(節選)
“因此,你們應當是成全的,如同你們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樣。”(參看:瑪5:48)
可是,誰能成為成全之人呢?我們的成全,在於如同天主的兒女那樣,謙卑生活,在實踐上承行祂的旨意。聖西彼廉寫道:“虔誠的紀律當與天父呼應,好使天主能因人生活的尊榮並受到讚頌。因此受到光榮。”(參看《論嫉妒與怨恨(De zelo et livore)》15: CCL 3a, 83)
我們該如何效法耶穌呢?祂說:“要愛你的仇敵,為那些迫害你的人祈禱,好使你們能成為你們在天之父的兒女。”(參看:瑪5:44-45)凡接納這主進入祂生活,全心愛祂的人,就能開啟一個新的開端。祂成為承行天主的旨意:在愛內催生一種新的存在,以此邁向永生。(……)
中世紀的一位作家寫道:“人的全部,可以說與天主的愛交融時,他靈魂的光榮也會反映在他外在的容顏上。(聖若望·克拉馬古,《天堂階梯》XXX: PG 88, 1157 B)這與他的生命,一體貫通。”我們在《師主篇》(另譯:效法基督)看到:“愛是一件美善之事,它使一切艱難變得容易,以平靜的心承受一切委屈……愛傾向于向上,不被任何卑賤的事物羈絆……愛生於天主,除在天主內,不得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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