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讀經一(納波特被眾人用石頭砸死了)
恭讀列王紀上 21:1-16
那時候,依次勒耳人納波特在依次勒耳有一座葡萄園,挨著撒瑪黎雅王阿哈布的宮殿。阿哈布對納波特說:“把你的葡萄園給我,作我的菜園,因為它離得近,緊挨著我的宮殿。作為交換,我要給你一座更好的葡萄園;或者,如果你願意,我按照它的價值給你錢。”納波特回答說:“上主禁止我把我的祖產給你。”阿哈布就回了家,因依次勒耳人納波特回答他說:“我決不把我的祖產交給你。”感到煩亂,並感到憤怒。他躺在床上時,轉過臉去,不願吃飯。他的妻子依則貝耳來對他說:“你為何如此憤怒,不願吃飯?”他回答她說:“因為我對依次勒耳人納波特說:‘把你的葡萄園賣給我,如果你願意,我要給你一個葡萄園,作為交換。’他卻拒絕了我,不願我佔有他的葡萄園。”他的妻子依則貝耳對他說:“你真會掌權以色列!起來吃飯,並要歡喜。我要為你獲得依次勒耳人納波特的葡萄園。”
於是,她以阿哈布的名義寫信,用他的印章蓋了印,把它們送給與納波特住在同一座城的長老和權貴。這是她在信上寫的話:“宣佈禁食,立納波特作百姓的元首。之後,叫來兩個惡棍來,當著他的面控告他:納波特詛咒了天主和君王。”那些與納波特住在同城的長老和權貴,照依則貝耳在送給他們的信上命令他們的做了。他們宣佈禁食,立納波特作百姓的元首,兩個惡棍來到,與他對峙,控告他說:“納波特詛咒了天主,並詛咒了君王。”他們把他領出城,就用石頭砸死了他。他們給依則貝耳報信說:納波特已被石頭砸死了。
依則貝耳聽說納波特被石頭砸死了,對阿哈布說:“起來,佔有依次勒耳人納波特之前拒絕出售給你的葡萄園,因為納波特死了。”阿哈布一聽說納波特死了,就動身,下到依次勒耳人納波特的葡萄園,佔有了它。
福音(我對你們說:不要抵抗惡人)
恭讀聖瑪竇福音 5:38-42
那時候,耶穌對祂的門徒說:“你們聽人說過: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但我對你們說:不要對抗惡人。如果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都轉給他。如果有人告你們,奪走你們的内衣,連外衣都要給他。如果有人強迫你們走一裡路,就和他走兩裡路。人若有求於你們,就給他,人若向你們借什麼,不要拒絕。”

教宗方濟各
講道
2020年2月23日
(節選)
耶穌援引古時的法律:“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參看:瑪5:38;出21:24)我們知道那條法律的意義:有人拿走了你什麼,你也要同樣拿走別人什麼。這條有關報復的法律實則是一項進步,因為他它制止過度的報復。如果有人加害於你,你只能對等報復,不可變本加厲。以公平的交換了結此事。這已是向前邁了一大步。可是,耶穌更進一步:“可是,我對你們說:但我對你們說:不要對抗惡人。”(參看:瑪5:39)有人惡意揣測我,若有人傷害我,為何我不能以同樣的“貨幣”回敬?“不行”,耶穌說:非暴力。不可有任何暴力的舉動。
我們也許以為,耶穌的教導是一種策略——終究惡人會因此收斂。但這不是耶穌要我們愛那傷害自己者的理由。那理由究竟是什麼?是因為父——我們的天父——仍然愛每一個人,即使祂的愛未被回報。(……)如果我們願做基督的門徒,如果我們敢自稱基督徒,這是唯一的道路,別無他途。我們既蒙天主所愛,便蒙召去愛;既蒙寬恕,便蒙召去寬恕;既被愛所觸動,便蒙召去愛——而不等待他人先愛;既白白獲救,便蒙召行善而不求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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