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一(我要把仇恨放在你和女人,你的後裔和她的後裔之間。)
恭讀創世紀 3:9-15,20
亞當吃了那樹上的果子以後,上主天主呼喚他,問他說:“你在哪裡?”他回答說:“我在樂園裡聽到祢的聲音;可是,我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所以我把自己藏起來了。”天主說:“誰告訴你,你赤身露體的?所以,你吃了我禁止你吃的那棵樹的果子!”人回答說:“祢放我身邊的那女人,她給了我那樹的果子,所以我吃了。”於是,上主天主問女人說:“妳為什麼做了這事?”那女人回答說:“是蛇騙了我,所以我吃了。”上主天主對那蛇說:“因為你做了這事,你被禁止接觸所有動物和野獸;你要一生用肚子爬行,一生吃土。我要把仇恨放在你和女人,你的後裔和她的後裔之間;祂要打擊你的頭,你要打擊祂的腳跟。”人稱自己的妻子厄娃,因為她是眾生的母親。
或
讀經一(門徒和耶穌的母親瑪利亞,同心合意,恒心祈禱)
恭讀宗徒大事錄 1:12-14
耶穌被接升天以後,宗徒們從那被稱作橄欖的山,回到耶路撒冷,這山離耶路撒冷很近,相距一安息日的路程。他們進城的時候,就上到他們先前居住的樓房,伯多祿和若望,雅各伯和安德肋,斐理伯和多默,巴爾多祿茂和瑪竇,阿耳斐的兒子雅各伯,熱忱者西滿,雅各伯的兒子猶大在那裡。他們偕同一些婦人,並耶穌的母親瑪利亞和祂的兄弟,同心合意,恒心祈禱。
福音(女人,看,妳的兒子。看,你的母親)
恭讀聖若望福音 19:25-34
站在耶穌十字架旁的,是祂的母親和祂母親的姐妹,克羅帕的妻子瑪利亞和瑪利亞瑪達肋納。耶穌一看到祂的母親和祂所愛的那個門徒,就對祂的母親說:“女人,看,妳的兒子。”接著,祂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從那個時候,那個門徒就把她接到自己的家中。在這以後,耶穌知道此刻一切事都完成了,為使聖經應驗,祂說:“我渴。”在那裡,有一個盛滿醋的器皿。於是,他們就把浸過醋的海綿放在牛膝草上,放在祂的嘴邊。耶穌嘗了那醋以後,祂說:“完成了。”就低下頭,交付了靈魂。由於那天是預備日,又因為那周的安息日是個大節日,為使屍體不留在十字架上,猶太人要求比拉多打斷他們的腿,把他們拿下來。於是,士兵來了,打斷第一個人的腿,接著,打斷與耶穌同十字架的另一個人的腿。可是,他們來到耶穌那裡,看到祂已經死了,就沒有打斷祂的腿,可是,有一個士兵用自己的長矛刺入祂的身體,頓時流出了血和水。

教宗方濟各
聖母大殿 講道
2018年1月28日
(節選)
救主深知我們在如此眾多的危險中需要庇護和安居之處。因此,祂在十字架上的關鍵時刻對祂所愛的門徒,也就是對每一位宗徒說:“看,你的母親。”(若19:27)聖母(……)可有可無;她是基督的證人。正如旅人需要歇息,又如嬰孩需要在懷中被抱起。若沒有母親,沒有她的護佑,任由自己在生活中隨波逐流,如同風吹落葉一般,我們的信德將面臨極大的危險。上主知曉這一點,故勸勉我們要接納祂的母親。這並非關乎屬靈的禮節,而是我們生存所需。愛慕她不是一首抒情詩,而是一個關乎生死的問題。因為沒有母親,我們就無法成為子女;而在一切之先,我們是子女,是蒙愛的子女,擁有天主為父,並擁有聖母為母。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教導我們:瑪利亞是“天主子民在塵世旅途中的確切希望和慰藉的記號”(參看:《教會憲章》,《真理之光》(Lumen Gentium)第三章, 第五節)這是天主給我們立定的標記。如果我們不跟隨這標記,就會迷失方向。屬靈生活中,也有指引我們的路標。在此人世,她給旅途中的天主子民明白指出確切的希望與安慰,直到主的日子來臨的時候(參看:《教會憲章》,《真理之光》(Lumen Gentium)第68號)還有誰比她更能陪伴我們走完這趟旅途?我們還等什麼呢?正如十字架下的門徒接納這位元母親,聖史記載,他把聖母接到自己的家中(參看:若19:27)同樣,我們也要(……)邀請瑪利亞進入我們的家,進入我們的心,進入我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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