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訓導:常年期第十周星期三

讀經一(讓世人知道,祢是天主,是祢使他們回心轉意)
恭讀列王紀上 18:20-39
阿哈布派人召集全體以色列子民和先知來到加爾默耳山。厄裡亞向眾人呼籲說:“你們打算在這個問題上猶豫多久?如果上主是天主,就跟隨祂;如果巴耳是天主,就跟隨他。”然而,眾人並沒有回應他。於是,厄裡亞對百姓說:“我是上主僅存的先知,巴耳的先知卻有四百五十人。給我們牽來兩頭小公牛。讓他們挑選一隻,把它切成塊,放在木柴上,但不要生火。我也要準備一隻,把它放在木柴上,也不生火。你們可以呼求你們的神,我要呼求上主。能以火應允的神就是天主。”眾人答說:“你這話說得好。”於是,厄裡亞對巴耳的先知說:“給你們自己選一頭牛,因為你們人數多,就先準備,但不要生火。”他們接過交給他們的牛,準備妥當後,從清晨直到中午,一直在呼求巴耳,說:“巴耳,應允我們吧!”可是,沒有聲響,也沒有應允。他們在他們所築的祭壇旁邊跳來跳去。到了中午,厄裡亞嘲笑他們說:“大聲點,因為他是神,可能正在默想,可能已經隱退,或者,他可能正在旅行。他可能睡著了,必須把他叫醒。”他們大聲喊叫,按照他們的習慣,用劍和長矛割傷自己,直到身體流出血來。過了中午,他們仍然在喊叫,直到獻晚祭的時候。可是,沒有聲響,也沒有應允。沒有一人得到俯聽,也沒有一人得到應允。
厄裡亞就對百姓說:“到我這裡來。”眾人來到他身邊的時候,厄裡亞立刻重修那已經坍塌的上主的祭壇。他按照雅各伯的兒子的數目,取了十二塊石頭,這雅各伯就是上主曾對他說過:“你的名字將是以色列。”他用這些石頭給上主建了一座祭壇,在祭壇四周挖了一條溝,大到足以容下兩色阿穀種。他在祭壇四周依次擺好木柴,把公牛切成塊,放在木柴上。接著,他說:“在全燔祭品和這些柴火上倒滿四罐水。”接著,他說:“再做一次。”他們就做了。接著,他說:“再來第三次。”他們就照做了。水沿著祭壇流出,溝裡都是水。
到了獻晚祭的時候,厄裡亞先知上前說:“上主,亞巴郎的天主,依撒格的天主,以色列的天主,今天,求祢讓人知道:祢是以色列的天主,我是祢的僕人,我遵照祢的命令做了這事。上主,求祢應允我!求祢應允我,好使這些人知道祢是上主,是祢使他們回心轉意。”上主的火降下,吞噬了全燔祭,木頭,石頭和塵土,還有溝裡的水。眾人看到這事,都俯伏在地說:“雅威是天主!上主是天主!”

福音(我來,不是要廢除它們,而是要使它們成全)
恭讀聖瑪竇福音 5:17-19
那時候,耶穌對門徒說:“不要以為我來是廢除法律或先知。我來,不是要廢除,而是要成全。我實在對你們說:直到天地消逝,法律書上,一絲一毫都不會消逝,直到一切完成。因此,誰若違背這些誡命中的一條,並教導別人這樣做的,在天國裡,他將稱為最小的,可是,那服從這些誡命,也這樣教導的,在天國裡,他要被稱作最大的。”

教宗方濟各
三鐘經
2023年2月12日
(節選)

耶穌讓我們明白:宗教規條是必要的,它們是好的,可是,它們只是一個開始:履行這些規條,就必須超越字面的拘泥,活出其內在的真諦。天主賜給我們的誡命,不是要把我們鎖在形式主義那密不透風的“保險櫃”裡,否則,我們便會局限於一種外在且疏離的宗教行為,淪為“救主天主”(God the master)的僕役,而非“天父”的兒女。耶穌希望我們明白:我們所事奉的天主,不是“主”而是慈父。這就是超越字面的拘泥的意義之所在。

弟兄姐妹們:這個問題,不僅在耶穌時代存在;今天,這個問題也同樣存在。比如:我們聽到某人說:“聖父,我沒有殺人,也沒有偷過東西,也沒有傷害過任何人”這好似在說:“我是好人。”這只是在形式上遵守天主的法律,因其行為滿足“底線”和“及格線”而感到滿足。然而,耶穌邀請我們要立志追求那“至高”的境界。也就是說:天主的行事從不按算計與表格;祂愛我們,如同那位深陷情網者一般:不是愛到某個程度,而是愛到極致!祂從未說過:“我只愛你到某種程度。”不,真正的愛沒有止境,永不滿足;愛總是要超越,這是它無法克制的本能。主在十字架上舍生並寬恕兇手(參看:路 23:34),以此為我們作了明證。並將祂最鍾愛的誡命託付給我們:你們該彼此相愛,如同我愛了你們一樣(參看:若 15:12)。正是這份愛,賦予了律法、信仰以及真實生命圓滿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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