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一 耶肋米亞先知書 20:10-13
耶 20:10
「我聽到很多人的耳語:‘驚慌四起!你們揭發誰,我們就必對他提出控訴。’」
背景說明:
這是耶肋米亞先知在被普舍胡爾(見20:1-2)羞辱之後的內心獨白。耶肋米亞因為講述上主的審判而遭人敵視。他聽見周圍人私下的議論和對他的威脅。
靈修意義:
這提醒我們,忠實於天主的使命有時會招致世人的反對,甚至是我們身邊的人的不理解或敵意。然而,作為信徒,我們要在逆境中堅持真理。
「甚至我的友好們也都在偵察我的破綻:‘也許他會入彀,我們必能制勝他,對他施行報復。’」
背景說明:
“入彀”指的是落入圈套或陷阱。耶肋米亞連昔日的朋友也背棄他,想要抓住他的失誤,以加以陷害。
靈修意義:
這段話表明先知的孤獨和被背叛的感受。它也鼓勵我們在遭遇誤解、孤立甚至背叛時,仍要依賴天主,因為祂不會離棄祂的僕人。
耶 20:11
「但是,上主與我同在,他好像一位孔武有力的戰士;因此迫害我的人只有失敗,決不能制勝;他們謀事不成,必將蒙受極大的恥辱,永不可磨滅的恥辱。」
背景說明:
耶肋米亞在經歷了極大的痛苦之後,重申自己的信德。他稱上主為「孔武有力的戰士」,這是一種軍事性語言,強調天主的能力和保護。
靈修意義:
這是信德的宣告。即使敵人強大,天主比他們更強。耶肋米亞的信賴提醒我們,不論環境如何,天主是我們堅固的保障,祂為我們作戰。
耶 20:12
「萬軍的上主啊!你考驗義人,洞察人的肝膽肺腑;我既向你訴說了我的案情,願你使我看見你對他們的報復。」
背景說明:
“萬軍的上主”是一個充滿威嚴的稱號,象徵天主掌管天上和地上的軍隊,有無上的權柄。耶肋米亞將案件交給天主,請求祂主持公義。
靈修意義:
我們在面對不公時,也應仿效耶肋米亞,把案件交托天主,而非尋求私下報復。天主是公義的審判者,祂知道人內心的真實動機。
耶 20:13
「你們應歌頌上主,讚揚上主,因為他從惡人手中,救出了窮苦人的性命。」
背景說明:
這是整段中轉向讚美的一句。耶肋米亞雖然身處逼迫中,但依然發出對天主的感恩與信任。
靈修意義:
真正的信德是在痛苦中依然能歌頌天主。耶肋米亞因信任天主的拯救,願意繼續履行他的先知使命。我們也被召喚在患難中持守信望愛。
總結與默想
這段經文描寫了先知耶肋米亞在被背叛、陷害、痛苦中,如何向天主傾訴、信賴,並最終以讚美作結。他的經歷預表了基督的苦難——被自己民族拒絕,卻始終服從于天父的旨意。
在我們的生活中,也常會經歷誤解、攻擊甚至孤立。但我們能從耶肋米亞的祈禱中學會幾點:
信賴天主的正義:我們可以像耶肋米亞一樣,把痛苦交給天主。
不尋求報復:讓天主來審判,祂洞悉人心。
在黑暗中歌頌:就如聖詠所說,“黑夜中我仍要歌唱”(詠42:9)。
最後,我們可借此祈禱:
「上主,當我們在痛苦和孤單中動搖時,求祢賜我們如耶肋米亞一般的信德,深信祢永遠與我們同在。阿們。」
讀經二:羅馬書 5:12-15
「弟兄們:如同罪惡因著一個人進入了世界,死亡也藉著罪惡進入了世界;於是死亡就殃及全人類,因為人人都犯了罪。」(羅5:12)
背景說明:
保祿此處指的是亞當的墮落(創世紀3章)。“罪惡因一個人進入世界”是對原罪的神學陳述。原罪(peccatum originale)並不只是亞當個人的道德失敗,而是一個影響整個人類的狀態。
“死亡”在這裡不只是指肉身的死亡,更重要的是指靈性的死亡:與天主的隔絕,即“永遠的死亡”。
靈修意義:
我們每一個人都生活在亞當之後,因此都參與了這種“與天主隔絕”的處境。然而,我們並不是沒有盼望,這段話鋪墊了基督救恩的偉大背景:天主將要如何在基督內使萬有更新。
「沒有法律之前, 世界上就有罪惡; 但是因為沒有法律,罪惡本來也不該算是罪惡。」(羅5:13)
背景說明:
這句較難理解,但關鍵在於“法律”是指梅瑟法律,即在西乃山上天主頒佈的十誡與法律系統(出埃及記20章後)。
保祿指出:在梅瑟前,人類已犯罪,但沒有明確的法律時,罪不會被“正式定罪”——因為罪與法律之間有某種關聯。法律使人意識到自己的過犯。
靈修意義:
即使沒有明文法律,我們的良心已能認出善惡(參閱羅2:14-15)。這使我們意識到人類普遍需要救贖,並非只有“知法而故犯”者才有罪。
「可是從亞當到梅瑟,死亡就掌權了,連那些沒有像亞當一樣違法犯罪的人,也屬於死亡的權下: 亞當正是那將要來的亞當的預像。」(羅5:14)
背景說明:
“死亡掌權”強調的是一種普遍、無法逃避的罪的後果。
“那將要來的亞當”指的是基督。保祿將亞當與基督進行對比:亞當帶來死亡,基督帶來生命。亞當是“舊人類”的起點,基督是“新人類”的起點。
靈修意義:
耶穌是“新亞當”,正如在聖體聖事中祂為我們捨身、賜生命一般,祂用服從和愛,彌補了亞當的不服與自我。
「但是恩寵和過犯是截然不同的,因為如果因一個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那麼,天主的恩寵和那因耶穌基督一人的恩寵所施予的恩惠,就要更豐富地賜給眾人。」(羅5:15)
背景說明:
這是整段的高潮。保祿清楚表示:罪的影響雖大,但恩寵更大!
這是“過犯與恩寵的對比”:
亞當 → 罪與死 → 眾人死亡
耶穌 → 恩寵與生命 → 眾人得救
保祿強調天主恩寵的“豐富”(perisseia),即天主的慷慨超越人的理解。
靈修意義:
我們在信仰中不該停留在罪的控告上,而是更應喜樂於恩寵的豐富。基督的救恩不只是“挽回”,而是超越原本——祂使我們不單回到樂園門口,更帶我們進入天主的家庭,成為祂的子女(參羅8:15)。
總結
這段《羅馬書》是保祿對“人類墮落與基督救恩”作出的深刻神學解釋。我們可以從中學習:
神學要點:
原罪由亞當傳給人類。
沒有法律時,罪仍存在,但不被歸咎得那麼明確。
死亡是罪的後果,也臨到所有人。
基督是新亞當,祂帶來的恩寵遠遠超越亞當所帶來的過犯。
靈修啟發:
我們不再被罪奴役,而是在基督內獲得新生命。
天主的恩寵不僅使我們得救,更使我們與祂共融,進入祂的生命。
這呼召我們懷著感恩之心,活出“被救贖者”的身份。
默禱:
「主耶穌,感謝祢,以祢的服從修補了亞當的悖逆;願我每日活在祢恩寵的光中,不再為罪所轄制,而在聖神內活出新的生命。阿們。」
福音:瑪竇福音 10:26-33
主題:門徒的勇氣與信賴
這段福音是耶穌差遣宗徒宣講福音時所作的訓言(見瑪竇10章整章)。其中祂勸勉宗徒不要害怕迫害,要忠於承認祂,並強調天主的眷顧與對人靈魂的重視。
「你們在人面前不要害怕;因為沒有一件掩蓋的事,將來不被揭露的;也沒有一件隱秘的事,將來不被知道的。」(10:26)
背景:
耶穌面對的是一個敵視真理的社會,猶太宗教領袖和政權可能迫害福音的傳揚者。耶穌鼓勵門徒:真理最終會勝出。
靈修意義:
在我們生活中,有時真理受壓,義人被誤解,福音受譏笑。但主耶穌安慰我們:一切將來都必揭示,天主有最後的審判與光照。基督徒不該出於懼怕而沉默。
「我在暗中對你們所說的,你們要在光天化日之下說出來;你們所聽到的耳語,要在屋頂上宣揚出來。」(10:27)
背景:
“暗中”指的是耶穌在私下教導門徒的內容;“屋頂”在猶太建築中是公開說話的地方(屋頂平坦,是社交與祈禱之所)。
靈修意義:
我們在默禱中或讀經中所聽到的啟發,不該只藏在心中,而應勇敢傳揚。這是福傳的本質:信仰不是私人的秘密,而是為世界而光明的見證(參閱瑪5:14-16)。
「你們不要害怕那殺害肉身,而不能殺害靈魂的人;寧要害怕那位能使靈魂和肉身一同投入地獄中的。」(10:28)
背景:
門徒將面臨真正的生命威脅。耶穌指出:人類所能加害的只是肉體,而靈魂的永恆命運掌握在天主手中。
靈修意義:
這是我們信仰勇氣的根基:“我們屬於誰?” 若我們真正相信自己屬於天主,那麼我們就不會因世界的恐嚇而妥協。聖人殉道者就是這句話的活例子:他們寧死不背信。
「兩隻麻雀不是只賣一個銅錢嗎?但是若沒有你們天父的許可,連一隻也不會掉在地上。」(10:29)
背景:
麻雀是猶太市場上最便宜的祭獻鳥類,象徵人眼中無足輕重之物。一個銅錢幾乎微不足道。
靈修意義:
天主連小小的麻雀都眷顧,何況是我們這些祂用自己聖子的寶血贖回的人?這段經文是對天主慈父眷顧的美妙讚歌。
「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一一數過了。所以,你們不要害怕;你們比許多麻雀要貴重得多呢!」(10:30-31)
靈修意義:
“數過頭髮”不是一種誇張的說法,而是強調天主對我們無微不至的認識與愛。我們可以完全信賴祂。耶穌三次說“不要害怕”,這是門徒勇敢前行的支柱。
「凡是在人面前承認我的,我在我天父面前也要承認他;誰若是在人面前否認我,我在我天父面前也要否認他。」(10:32-33)
背景:
“在人面前”意味著公開的見證。在猶太社會承認耶穌為默西亞可能會被逐出會堂(參若9:22)。但主耶穌表明,在終審審判時,祂也將照我們對祂的承認或否認,作出回應。
靈修意義:
這句是福音的關鍵句之一。信仰從來不只是內心的虔誠,而是需要在言語、行動、選擇中見證耶穌。每一個為基督而作的忠信見證,都將在天父面前獲得迴響。
小總結
教義亮點:
真理終將顯明。
不應怕迫害者,應敬畏主。
天主眷顧最微小的受造物,更珍視我們。
承認基督乃得救的標記;否認祂則失去永生。
靈修反思:
我有否因為怕人的目光而隱藏我的信仰?
在壓力下,我更依賴自己的理智,還是信賴天主對我的眷顧?
我願意在“屋頂”上為基督作證嗎——無論是在家庭、職場、朋友圈?
默禱建議:
主耶穌,求祢賜給我不怕世人羞辱的勇氣,也賜給我時常依靠祢的信心。願我在生活中承認祢,傳揚祢的名,在天父面前也被祢認作屬祢的子女。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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