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和平聖言:常年期第廿八周星期三

讀經一(屬於基督耶穌的人,已將肉身和偏情釘在十字架上。)
恭讀聖保祿宗徒致迦拉達人書 5:18-25
弟兄姐妹們:如果你們受聖神的引導,你們就不在法律權下。如今,肉性的行為,顯而易見:淫亂,淫穢,放蕩,崇拜偶像,行巫術,仇恨,競爭,嫉妒,忿怒,行事自私,不睦,內訌,嫉妒的事,酗酒,放縱,以及與之相似的事。我警告你們,正如我先前警告過你們的那樣:你們如果這樣行事,決不能繼承天國的產業。與之相反,聖神的果實是:仁愛,喜樂,平安,忍耐,良善,慷慨,忠信,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法律沒有禁止。如今,凡屬於基督耶穌的人,已把自己的肉身、邪情和私欲釘在十字架上了。如果我們在聖神內生活,我們也該隨從聖神。

答唱詠 詠1:1-2,3,4,6
【答】上主,凡追隨祢的,必有生命的光。(參看:若8:12)
領:不隨從惡人的計謀,不在邪惡的道路上行走,不與傲慢的人同席,卻喜愛上主的法律,日夜默思上主法律的人,是有福的。【答】
領:他有如栽種在活水旁的樹,按季結果,枝葉永不枯萎。凡他所做的一切,都順利成功。【答】
領:惡人卻不如此,絕不如此;他們有如糠秕,被風吹散。因為上主看顧義人的行徑,邪惡的行徑必要消逝。【答】

福音(你們法利賽人有禍了!你們法學士也有禍了!)
恭讀聖路加福音 11:42-46
那時候:耶穌說:“你們法利賽人有禍了!你們獻上薄荷、芸香和一切菜蔬的十分之一,卻不理會公義和對天主的孝愛。這些原該做,那些也不可忽略。你們法利賽人有禍了!你們喜歡會堂內的榮席,喜歡在街市上受人問候。你們有禍了!你們如同看不見的墳墓,人們在上面行走,渾然不覺。”
有一個法學士回答祂說:“老師,祢說這話,也是在侮辱我們。”祂說:“你們法學士也有禍了!你們給人們強加了難以承受的負擔,可是,你們連一個指頭也不肯動一下。”

省思

聖詠第一首頌贊專心愛好上主法律及晝夜默思祂誡命的人有福,所作所為,隨心所欲。我國聖賢孔夫子也說過自己「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法律、誡命和規矩,某程度上代表束縛;隨心所欲則代表自由。束縛與自由似有衝突,為何兩大古民族都不約而同地在二千多年前把它們放在一起呢?

第一篇讀經提供了線索。聖保祿提到隨本性私欲作為的人,決不能承受天國。理智上,我們知道要戒避這些作為,但由於本性軟弱,又欠缺一份內在自由時,便無法落實理智的認同。法律和誡命就以束縛的形式,防止我們因軟弱而跌倒。這樣的束縛本有其積極意義,但法利塞人和法學士,卻以束縛加重人的負擔,故耶穌直斥「禍哉」!

天主願意我們與祂建立密切的關係,以一份內在的自由,跟隨聖神的引導生活。這樣,遵守法律和誡命,成了是理所當然的,自然而然的。束縛於是也就消失了,即是不在法律權下了。

天主聖神,求祢引導我們,在生活中滿結仁愛、喜樂、平安、忍耐、良善、溫和、忠信、柔和、節制的果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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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m Approbatione Ecclesiast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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