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一(我沒有從任何人領受福音,也不是受教而來的,而是藉著耶穌基督的啟示領受的。)
恭讀聖保祿宗徒致迦拉達人書 1:6-12
弟兄姐妹們:我很驚訝,你們為了另一福音,這麼快就拋棄了那藉基督的恩寵召叫你們的那一位(這不是說:還有另一個福音)。但是,有一些人,正在干擾你們,想要歪曲基督的福音。但是,即使我們,或出自天上的一位天使,要給你們宣講一個福音,有別於我們給你們宣講的福音,那人就要受詛咒!正如我們之前說過的那樣,現在我再說一次,如果有人給你們宣講福音,有別於你們所領受的福音,那人就要受詛咒!我是在討好人,還是在討好天主?或者,難道我是在尋求討人喜歡?如果我仍試圖討人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役。
弟兄姐妹們:我想要你們知道,我給你們宣講的福音,不是源自人的,因為我不是從人得來的,也不是受教而來的,而是藉著耶穌基督的啟示。
福音(誰是我的近人?)
恭讀聖路加福音 10:25-37
那時候:看,有一位法學士站起來試探耶穌說:“老師,我該怎麼做,才能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法律書上寫了什麼?你是怎麼讀的呢?”他回答說:“你要以你的全心,以你的全部,以你的力量,以你的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並要愛你的近人,如同愛你自己一樣。”耶穌回答他說:“你回答的正確;你這樣做,就會生活。”但是,因為他想給自己辯解,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近人呢?”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到耶裡哥的時候,遇到強盜。他們剝光了他的衣服,毆打他,然後離開,把他半死不活的丟下。有一個司祭碰巧正沿著那條路行走,他一看到那人,就從對面走過去了。同樣,一個肋未人來到那地方,他一看到他,就從對面走過去了。可是,一個路過的撒瑪黎雅人來到他跟前,一看到他,就充滿了憐憫。他走到那受害者跟前,給他的傷口倒上油和酒,包紮了它們。接著,他扶他上了自己的牲口,把他帶到客棧,照料他。次日,他拿出兩枚銀幣,把它們交給店主,囑咐他說:‘照顧好他。如果你的花費超過我給你的,我回來的時候會還給你。’‘在你看來,這三個人中間,誰是那受到強盜傷害之人的近人?’”他回答說:“那仁慈待他的人。”耶穌對他說:“去照樣做吧。”
省思
今天是常年期第廿七周星期一。教會在今天慶祝聖傅天娜修女的自由紀念敬禮日。最近出版的彌撒經書告訴我們:聖傅天娜·科瓦爾斯卡(1905-1938)出生于波蘭格沃古韋茨村。十八歲時,她感到聖召,前往華沙加入修會。經過漫長的聖召辨別,並短暫做過一段管家,她于1926年穿上會衣,成為慈悲聖母修女會修女。她先後在克拉科夫、普沃茨克和維爾紐斯(立陶宛)的修院生活,謙遜地做著廚師、門房和園丁的工作。她最為人知的是她從主那裡得到的神視,記錄在她的《日記》中,以及她對神聖慈悲敬禮的推廣。她身患結核病,於1938年10月5日在克拉科夫去世,並於2000年由聖若望·保祿二世封聖。
今天,取自聖路加福音的經文給我們展現了耶穌說的良善的撒瑪黎雅人的比喻。讓我們試著理解聖路加想要告訴我們的資訊。
有一位法學士站起來試探耶穌說:“老師,我該怎麼做,才能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法律書上寫了什麼?你是怎麼讀的呢?”他回答說:“你要以你的全心,以你的全部,以你的力量,以你的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並要愛你的近人,如同愛你自己一樣。”耶穌回答他說:“你回答的正確;你這樣做,就會生活。”(參看:路10:25-28)
我們時常如同這位法學士一樣,想要獲得永生。永生為我們而言,就是在這個世界一直生活,直到永遠。法學士所希望的永生也是這樣。他對法律很瞭解,但是,他沒有全面理解法律書上的含義。因為他所援引的法律,並不是與永生休戚相關,而是與天主子民日常生活的行為舉止休戚相關。因此,他來到耶穌跟前,想要從耶穌那裡得到承受永生的途徑。
那麼,我們應該怎麼做,才能承受永生呢?就是我們的行為舉止,要與那些在天主的世界內生活的居民的行為舉止完成相稱。那些生活在天主的世界內的居民,他們的行為舉止是怎樣的呢?他們全心,全力,全力,全意愛天主,他們愛所有人,如同愛他們自己一樣。但是,這對我們而言,極其困難,因為我們無法去愛那些與我們的立場完全相左的人,甚至不願放下我們對他們的成見。
現在,讓我們繼續來讀福音。
可是,他願意為自己辯解,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近人呢?”(參看:路10:29)
或許,我們會把這位法學士所說的近人想成那些和我們住在一起的人,比如我們的父母,我們的鄰居,以及我們認為很親近的人。這些人固然是我們的近人,但不完全是。我們的父母是我們在這個終將消逝的世界上的至親,我們的鄰居,他們只會陪伴我們很短的時間,如果他們選擇搬家,就不再是住在我們附近的人,那些我們自認為是很親近的人,往往是基於某種利益,或是某種目的,一旦這些利益,或者這些目的不再,我們就會分開,甚至會反目成仇。
現在,讓我們來聽耶穌為解答這個法學士提出的問題所說的比喻。
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到耶裡哥的時候,遭到強盜的傷害。他們剝光了他的衣服,毆打他,然後離開,把他半死半活的丟下。有一個司祭碰巧正沿著那條路行走,他一看到那人,就從對面走過去了。同樣,一個肋未人來到那地方,他一看到他,就從對面走過去了。可是,一個來到他那裡的撒瑪黎雅人來到他那裡,一看到他,就充滿了憐憫。他走到那受害者,給他的傷口倒上油和酒,包紮了它們。接著,他扶他上了自己的牲口,把他帶到客棧,照料他。次日,他拿出兩枚銀幣,把它們交給店主,囑咐他說:‘照顧好他。如果你的花費超過我給你的,我回來的時候會還給你。’在你看來,這三個人中間,誰是那受到強盜傷害之人的近人?” (參看:路10:30-36)
首先出場的是司祭。我們知道,司祭在以色列備受尊重,因為他把全部時間都用來研究聖經,熟悉托拉,向人們傳授托拉,人們發生糾紛的時候,常常向他們求助。那麼,這位司祭,為什麼要選擇避開這人呢?因為他熟悉法律。因為他知道在肋未紀中的法律:不可走近死人的屍體,也不可為父親或母親的屍體陷於不潔。(參看:肋21:11)
有時候,我們的行為舉止,也會如同這樣的司祭。當我們看到那些犯罪得罪天主的人,我們也會如同這些司祭一樣,選擇遠離他們,免得自己受到他們的玷污。我們也會如同這個司祭一樣,為我們不去幫助他們給出合理的解釋。
第二個出場的是肋未人。肋未人是專門事奉天主的人。他以同樣的方式前行。他也是宗教人士。而且,他有某種特徵,他的反應有兩個動詞:首先,他看見了,隨即轉身,從旁走過。誰是肋未人呢?肋未人是聖殿的司祭,因此,他們也必須保持聖潔。
有時候,我們的行為舉止,也會如同這位肋未人。我們雖然時常參與彌撒,經常在天主的祭台前服務天主,但是,我們對那些需要幫助的人,視而不見,不願走近那些患病的人,不願以自己的親身服務,說明那些很長時間沒有來到聖堂參與彌撒的人。因為我們只想要在人前顯得我們對天主的虔誠,卻沒有活出天主聖言的精神。
最後一個出場的是撒瑪黎雅人。他看到此情此景,心生憐憫。他走近傷者,給他的傷口上倒了油和酒。給他包紮好。然後,他把那人扶到自己的牲畜上,把他送到一間客棧,好好照顧他。次日,他取出兩枚銀幣,交給店主,囑咐道:照顧好他。如果你的花費超過我給你的,我回來的時候,一定會還給你。
在我們中間,不缺乏那些耶穌今天所說的撒瑪黎雅人。現代社會,誰是撒瑪黎雅人呢?就是超越國籍、民族、種族、膚色、文化,努力實踐愛人的人。他們深愛這個世界。這使我想到了印度的聖德肋撒修女。禮儀及聖事部告訴我們:雅尼·貢莎·博賈希烏(Agnes Gonhxa Bojaxhiu),1910年8月26日出生於伊庇魯斯(Epirus)。1929年,她被派往印度以前,以福傳聖召加入洛雷托修女會(Sisters of Loreto)。1946年9月10日,她履行對天主的許願,為窮人中最貧窮的人服務,因此,兩年後,她在普通人和最底層的人群中傳教,成立了仁愛傳教協進會(Congregations of Missionaries and Missionaries of Charity),她平靜地接受了內心的黑暗和痛苦,她彰顯了基督之光的勝利,直到她滿懷信德,於1997年9月5日在加爾各答安息的那一刻。
現在,讓我們來看,那個法學士對耶穌提出問題的回應:
他回答說:“那仁慈待他的人。”耶穌對他說:“去照樣做吧。” (參看:路10:37)
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邀請我們透過默觀來分辨誰是我們的近人,我們應該怎麼做,才能成為他人的近人。祂更告訴我們:基督徒蒙召,不僅是成為天主的兒女,以宣認相信基督而自居,更是要實踐天主對世界的愛,把天主的愛帶給這個世界的使命。因此,讓我們不斷在生活中發現我們的近人,按照祂的聖意,努力成為他人的近人。並為此向天主獻上祈禱:
全能永生的天主,祢以豐盛的慈愛,超越了懇求者的功德與祈願。求祢向我們傾注祢的仁慈,寬恕那些令我們良心不安的罪過,賜予我們祈禱所不敢妄求的恩典。藉著祢的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祢和祂及聖神,是天主,永生永王。亞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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