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甲)常年期第廿三主日:爱的方法

爱的方法
常年期第二十三主日
厄 33:7-9;罗 13:8-10;玛 18:15-20
白建清神父

天主是爱。降生成人的天主子耶稣基督将天主和祂的圣爱带给了我们,也邀请我们跟随祂,选择去爱。选择去爱,就是选择天主。渴望得到爱,就是渴望天主。通过今天的读经和福音,主耶稣教导我们如何去爱。我们从三个方面默想今天的读经和福音:(1)爱的责任,(2)爱的方法,(3)随主去爱。

1、爱的责任
听了今天的第一篇读经之后,我们一定会惊讶, 天主通过先知厄则克耳警告说,如果“人子”没有按照天主的话警醒恶人,恶人因自己的罪丧亡了,“闭口不言”的“人子”也要被追讨血债(厄 33:7-9)。为什么呢?


从我们常人的理解,这种“惩罚”未犯罪者的做法, 的确不合理,我们也无法理解。然而,从圣经角度, 也就是天主子耶稣基督对我们的教导和祂为我们树立的为人之道的角度,就比较容易理解。其实,在这里我们遇到了基督宗教的“爱的责任”的观点。对于信仰天主子耶稣基督的人而言,“爱的责任”,就是将天主的爱带给每个人,特别是那些处在罪恶危险中的人们。我们基督徒的“爱的责任”, 就是蒙天主邀请和派遣,将“爱的呼唤”、“爱的安慰” 和“爱的警告”带给人。这就是先知们,所有属于天主的人,特别是做父母者所经历的“爱的责任”。


首先,“爱的责任”是“爱的呼唤”。“爱的呼唤”, 就是在人类的开始,天主(神)每天来到乐园里和人一起生活,对人的呼唤:“亚当,你在哪里?”(创 3:9)天主子耶稣基督就是天主的“圣言”,“圣言成了血肉, 寄居在我们中间。”(若 1:14)祂降生成人,以尊重的方式“呼唤”人接受天主的爱,生活在天主的爱中。“天主是爱。”(若一 4:8)耶稣基督就是天主对人的爱, 跟随祂,信仰祂,就是接受祂的爱。同时,因着接受了天主的爱,我们每个人被邀请以天主的爱去呼唤人接受天爱,生活在爱中。


其次,“爱的责任”是“爱的安慰”。就是用“天主的爱”去安慰处于各种困苦和艰难中的家人、朋友和无依无靠的人。“爱的安慰”超越所有物质条件的优越和帮助,因为是将天主自己带给人。在爱的安慰中, 人重新被治疗、被温暖、被更新。在我们每个人的生命中,通过父母、亲友和教会团体的人士,我们都得到了许多次“爱的安慰”,同时,也去安慰过许多人。在“爱的安慰”中,我们体认到彼此属于一个家庭;同时, 在彼此相爱中(若 13:34),生命总是充满希望。


第三,“爱的责任”是“爱的警告”。就是对于处于危险中的人提出警告、批评和纠正。只有那些对我们“更爱”的人,才会给予我们“爱的警告”。许多时候,我们不愿意接受“爱的警告”,因为认为是对自己的冒犯和干扰;同时,我们也不愿意给予别人“爱的警告”,因为怕别人不接受,而且,怕会影响彼此之间的友谊、关系和利益。同时,拒绝给予别人“爱的警告”,也是怕我们陷入痛苦和死亡的危险中。“爱的警告”是必须的,因为它能救人脱离罪恶和死亡的危险。然而,如果是我们的父母需要“警告”, 如果是我们的神父、主教,甚至教宗需要“警告”, 我们会尽“爱的责任”吗?如果我们实践“爱的警告”, 就是和主耶稣一起去爱人,就如祂常常警告处于罪恶死亡中的人们,特别是祂的门徒犹达斯;如果我们面对处于罪恶边缘,或者罪恶之中的人们,哑口不言, 甚至美言粉饰,就会被主耶稣“追讨血债”!


对于我们基督徒而言,“爱的警告”也包含着“连带责任”。作为基督徒,我们已经从主耶稣那里领受了“爱的责任”,也就是承诺去爱护并保护主耶稣基督的兄弟姐妹们。从信仰的角度,“连带责任”是指照顾身边和所有的兄弟姐妹,以及从爱德上应尽的责任。


其实,对于处于罪恶死亡阴影中的人,如果“天主的人”没有传达天主的声音,就是渎职罪,是见死不救,更是在所谓的“明哲保身”中违反天主的命令。如果您选择对天主说,“我不愿意去代天主警告人”, 天主自然会召选其他人。如果您接受了天主的派遣, 成为了基督徒,却没有代替天主警告罪人,自然应该受到惩罚。这就是天主惩罚对作恶者视而不见的人的原因。当然,罪恶使我们人看不清彼此之间的连带责任, 甚至起了彼此陷害和杀害的念头和行为。当加音杀害了自己的弟弟亚伯尔之后,天主问他:“你的弟弟亚伯尔在哪里?”他答说:“我不知道,难道我是看守我弟弟的人?”(创 4:9)


今天,所谓的“明哲保身”和“集体利益”也会使我们忘记了,或者故意放下了做“弟弟看守人”的基本责任,这种现象会发生在家庭中、团体内、社会上,甚至,也会发生在我们基督徒的教会内。见弱不帮,见恶不警,见贫不扶,见陷入罪恶中的兄弟姐妹却假意尊重,甚至文过饰非……看似明智地逃避责任, 其实却是引火烧身,否定自己,否定信仰,赞同作恶, 默认罪恶在兄弟姐妹们身上残害腐蚀。


“爱的责任”是主耶稣交给我们的使命,也是我们对人的欠债。所以,保禄宗徒提醒我们:“除了彼此相爱外,你们就不再欠人什么,因为谁爱别人,就满全了法律。”(罗 13:8-10)有没有生活在天主的爱中,以及有没有爱人,就是我们省察自己生命的标准参考。


2、爱的方法
主耶稣基督不仅邀请我们相亲相爱,也为我们树立了爱人的榜样,并且教给我们“爱人的方法”。在今天的福音(玛 18:15-20)中,主耶稣告诉了我们“爱的方法”。通过这个方法,我们就会日渐学习爱人:规劝、释放和扶持。爱一位对我们友善的兄弟姐妹,或者一位和我们的生活没有多少交往的人比较容易,然而, 要爱一位“得罪过”我们的兄弟姐妹,才是基督徒的爱的精神。

今天的福音中教导了我们三个爱罪人的步骤: “规劝”,是今天的福音告诉我们去爱护人的第一个方法。主耶稣提醒我们,面对得罪我们,伤害我们的兄弟姐妹时,首先,要在尊重他的前提下,在独处时,规劝他。 其次,如果他执迷不悟,邀请其他人一起去实践爱德的规劝。第三,请整个教会团体为处于“危险”中的兄弟姐妹祈祷。最后,是“温暖的冷爱(Tough Love)”,也叫“强硬的爱”,是一种严厉但充满关爱的教育或对待方式,即是通过严格的要求、规则或限制来促使人成长,而非一味纵容。就如当孩子不听话时,父母需要“冷漠”一下,用坐“冷板凳”去表示“爱”,希望他们知错能改。这就是“以冷呼唤热”。就是教会纪律最严厉的“开除教籍”, 也不是抛弃,不是划清界限,而是一种“最强烈的呼唤”,希望当事人能悔改而更新生命。


(1) 释放
“释放”是爱护人的第二个方法。“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释放。”(玛 18:18) 福音中的“释放”,首先,是指主耶稣基督特别给宗徒们和他们的继承人的“赦罪的权柄”,即是,修和(告解) 圣事。其次,是指我们对人的“宽恕”和“助力释放”。人本来没有“赦罪的权柄”,所以,人既不能赦免自己的罪,也不能赦免他人的罪。当然,人可以“否认”或“狡辩”罪。犯罪,同时伤害天主和人。降生成人的天主子耶稣基督,不仅赦免了人的罪过,使人与天主修和,也与人修和,同时,祂也将这个赦罪的权柄教给了宗徒和他们的继承人,就是今天的天主教会内的主教和神父。所以,只有能代表“天主和人” 的源自天主子耶稣基督授权的主教神父,才能使人得到天主的赦免,同时,得到人的宽免。在圣教会内, 通过告解圣事,人的罪过被赦免,而获得自由。许多时候,我们的兄弟姐妹没有接受诚恳的规劝, 没有更新生命,是因为他们被束缚着,不自由,甚至是力不从心。这时候,就需要我们去帮助他们获得 “释放”(若 11:44 解开他,让他行走罢。)


(2) 扶持
“扶持”是爱人的第三个方法。“因为那里有两个或三个人,因我们的名字聚在一起,我就在他们中 间。”(玛 18:20)主耶稣邀请我们通过祈祷去“扶持”软弱和处于危险中的兄弟姐妹。为软弱的人祈祷, 就是和主耶稣,以及其他兄弟姐妹一起将这位软弱的 “兄弟”,“抬起来”,抬到天父前,就如那位“瘫子” 一样(玛 9:2-7 谷 2:3-5)。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些在身体上、心理上、灵魂上、以及面对压力时害怕而软弱的人,需要我们去扶持, 去陪伴,去以爱温暖他们,帮助他们回到主耶稣身边。


3、随主去爱
天主子耶稣基督不仅邀请我们去爱,而且教导我们爱的方法。祂将天父的慈爱带给我们,使人的专注点, 不再是“罪恶”,而是天父和祂对人的圣爱。


我们常常被教导“如何不犯罪”,如何远离诱惑和危险,然而,最有效的避免犯罪的方法却是“如何去爱”。“如何去爱”比“如何不犯罪”更重要。经师和法利赛人就是利用加强法律教导和增加更多条文的方法,防止人犯罪。

然而,法律越多,罪过也越多。天主通过梅瑟给犹太人颁布了“十条诫命”,而后人却创造出千万条的法律条文。
天主子耶稣基督却选择降生成人来爱人,并邀请人接受祂的爱,跟随祂一起相亲相爱。主耶稣不仅给了我们“爱的诫命”,“你们应该彼此相爱,如同我爱了你们一样”,更教导我们“如何去爱”(若 13: 34)。祂爱我们每一个人“爱到底”(若 13:1)。所以,我们基督徒蒙主耶稣召叫,就是为了享受祂的爱, 跟随祂而生活,同时,将祂的圣爱也传递给我们的家人和朋友,也包含那些伤害过我们的兄弟姐妹。跟随主耶稣基督,选择去爱人,就是我们的基督徒的生活。爱,胜过罪恶。爱,能创造奇迹。爱,使人在天主内日新又新。


主耶稣基督,感谢祢召叫我们分享了祢的圣爱, 成为天父的儿女,请帮助我们也去爱护那些处于犯罪危险境遇的、软弱的兄弟姐妹,通过规劝、释放和扶持, 使他们开始新生活,将来开始天堂永远的福乐。阿门!

2025-2026(甲)常年期第廿三主日:愛的方法

愛的方法
常年期第二十三主日
厄 33:7-9;羅 13:8-10;瑪 18:15-20
白建清神父

天主是愛。降生成人的天主子耶穌基督將天主和祂的聖愛帶給了我們,也邀請我們跟隨祂,選擇去愛。選擇去愛,就是選擇天主。渴望得到愛,就是渴望天主。通過今天的讀經和福音,主耶穌教導我們如何去愛。我們從三個方面默想今天的讀經和福音:(1)愛的責任,(2)愛的方法,(3)隨主去愛。

1、愛的責任
聽了今天的第一篇讀經之後,我們一定會驚訝, 天主通過先知厄則克耳警告說,如果“人子”沒有按照天主的話警醒惡人,惡人因自己的罪喪亡了,“閉口不言”的“人子”也要被追討血債(厄 33:7-9)。為什麼呢?從我們常人的理解,這種“懲罰”未犯罪者的做法, 的確不合理,我們也無法理解。然而,從聖經角度, 也就是天主子耶穌基督對我們的教導和祂為我們樹立的為人之道的角度,就比較容易理解。


其實,在這裡我們遇到了基督宗教的“愛的責任”的觀點。對於信仰天主子耶穌基督的人而言,“愛的責任”,就是將天主的愛帶給每個人,特別是那些處在罪惡危險中的人們。我們基督徒的“愛的責任”, 就是蒙天主邀請和派遣,將“愛的呼喚”、“愛的安慰” 和“愛的警告”帶給人。這就是先知們,所有屬於天主的人,特別是做父母者所經歷的“愛的責任”。


首先,“愛的責任”是“愛的呼喚”。“愛的呼喚”, 就是在人類的開始,天主(神)每天來到樂園裡和人一起生活,對人的呼喚:“亞當,你在哪裡?”(創 3:9)天主子耶穌基督就是天主的“聖言”,“聖言成了血肉, 寄居在我們中間。”(若 1:14)祂降生成人,以尊重的方式“呼喚”人接受天主的愛,生活在天主的愛中。“天主是愛。”(若一 4:8)耶穌基督就是天主對人的愛, 跟隨祂,信仰祂,就是接受祂的愛。同時,因著接受了天主的愛,我們每個人被邀請以天主的愛去呼喚人接受天愛,生活在愛中。


其次,“愛的責任”是“愛的安慰”。就是用“天主的愛”去安慰處於各種困苦和艱難中的家人、朋友和無依無靠的人。“愛的安慰”超越所有物質條件的優越和幫助,因為是將天主自己帶給人。在愛的安慰中, 人重新被治療、被溫暖、被更新。在我們每個人的生命中,通過父母、親友和教會團體的人士,我們都得到了許多次“愛的安慰”,同時,也去安慰過許多人。

在“愛的安慰”中,我們體認到彼此屬於一個家庭;同時, 在彼此相愛中(若 13:34),生命總是充滿希望。
第三,“愛的責任”是“愛的警告”。就是對於處於危險中的人提出警告、批評和糾正。只有那些對我們“更愛”的人,才會給予我們“愛的警告”。許多時候,我們不願意接受“愛的警告”,因為認為是對自己的冒犯和干擾;同時,我們也不願意給予別人“愛的警告”,因為怕別人不接受,而且,怕會影響彼此之間的友誼、關係和利益。同時,拒絕給予別人“愛的警告”,也是怕我們陷入痛苦和死亡的危險中。“愛的警告”是必須的,因為它能救人脫離罪惡和死亡的危險。然而,如果是我們的父母需要“警告”, 如果是我們的神父、主教,甚至教宗需要“警告”, 我們會盡“愛的責任”嗎?如果我們實踐“愛的警告”, 就是和主耶穌一起去愛人,就如祂常常警告處於罪惡死亡中的人們,特別是祂的門徒猶達斯;如果我們面對處於罪惡邊緣,或者罪惡之中的人們,啞口不言, 甚至美言粉飾,就會被主耶穌“追討血債”!


對於我們基督徒而言,“愛的警告”也包含著“連帶責任”。作為基督徒,我們已經從主耶穌那裡領受了“愛的責任”,也就是承諾去愛護並保護主耶穌基督的兄弟姐妹們。從信仰的角度,“連帶責任”是指照顧身邊和所有的兄弟姐妹,以及從愛德上應盡的責任。


其實,對於處於罪惡死亡陰影中的人,如果“天主的人”沒有傳達天主的聲音,就是瀆職罪,是見死不救,更是在所謂的“明哲保身”中違反天主的命令。如果您選擇對天主說,“我不願意去代天主警告人”, 天主自然會召選其他人。如果您接受了天主的派遣, 成為了基督徒,卻沒有代替天主警告罪人,自然應該受到懲罰。這就是天主懲罰對作惡者視而不見的人的原因。當然,罪惡使我們人看不清彼此之間的連帶責任, 甚至起了彼此陷害和殺害的念頭和行為。當加音殺害了自己的弟弟亞伯爾之後,天主問他:“你的弟弟亞伯爾在哪裡?”他答說:“我不知道,難道我是看守我弟弟的人?”(創 4:9)


今天,所謂的“明哲保身”和“集體利益”也會使我們忘記了,或者故意放下了做“弟弟看守人”的基本責任,這種現象會發生在家庭中、團體內、社會上,甚至,也會發生在我們基督徒的教會內。見弱不幫,見惡不警,見貧不扶,見陷入罪惡中的兄弟姐妹卻假意尊重,甚至文過飾非……看似明智地逃避責任, 其實卻是引火焚身,否定自己,否定信仰,贊同作惡, 默認罪惡在兄弟姐妹們身上殘害腐蝕。


“愛的責任”是主耶穌交給我們的使命,也是我們對人的欠債。所以,保祿宗徒提醒我們:“除了彼此相愛外,你們就不再欠人什麼,因為誰愛別人,就滿全了法律。”(羅 13:8-10)有沒有生活在天主的愛中,以及有沒有愛人,就是我們省察自己生命的標準參考。


2、愛的方法
主耶穌基督不僅邀請我們相親相愛,也為我們樹立了愛人的榜樣,並且教給我們“愛人的方法”。在今天的福音(瑪 18:15-20)中,主耶穌告訴了我們“愛的方法”。通過這個方法,我們就會日漸學習愛人:規勸、釋放和扶持。愛一位對我們友善的兄弟姐妹,或者一位和我們的生活沒有多少交往的人比較容易,然而, 要愛一位“得罪過”我們的兄弟姐妹,才是基督徒的愛的精神。今天的福音中教導了我們三個愛罪人的步驟: “規勸”,是今天的福音告訴我們去愛護人的第一個方法。主耶穌提醒我們,面對得罪我們,傷害我們的兄弟姐妹時,首先,要在尊重他的前提下,在獨處時,規勸他。 其次,如果他執迷不悟,邀請其他人一起去實踐愛德的規勸。第三,請整個教會團體為處於“危險”中的兄弟姐妹祈禱。最後,是“溫暖的冷愛(Tough Love)”,也叫“強硬的愛”,是一種嚴

厲但充滿關愛的教育或對待方式,即是通過嚴格的要求、規則或限制來促使人成長,而非一味縱容。就如當孩子不聽話時,父母需要“冷漠”一下,用坐“冷板凳”去表示“愛”,希望他們知錯能改。這就是“以冷呼喚熱”。就是教會紀律最嚴厲的“開除教籍”, 也不是拋棄,不是劃清界限,而是一種“最強烈的呼喚”,希望當事人能悔改而更新生命。
(1) 釋放
“釋放”是愛護人的第二個方法。“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釋放。”(瑪 18:18) 福音中的“釋放”,首先,是指主耶穌基督特別給宗徒們和他們的繼承人的“赦罪的權柄”,即是,修和(告解) 聖事。其次,是指我們對人的“寬恕”和“助力釋放”。人本來沒有“赦罪的權柄”,所以,人既不能赦免自己的罪,也不能赦免他人的罪。當然,人可以“否認”或“狡辯”罪。犯罪,同時傷害天主和人。降生成人的天主子耶穌基督,不僅赦免了人的罪過,使人與天主修和,也與人修和,同時,祂也將這個赦罪的權柄教給了宗徒和他們的繼承人,就是今天的天主教會內的主教和神父。所以,只有能代表“天主和人” 的源自天主子耶穌基督授權的主教神父,才能使人得到天主的赦免,同時,得到人的寬免。在聖教會內, 通過告解聖事,人的罪過被赦免,而獲得自由。許多時候,我們的兄弟姐妹沒有接受誠懇的規勸, 沒有更新生命,是因為他們被束縛著,不自由,甚至是力不從心。這時候,就需要我們去説明他們獲得 “釋放”(若 11:44 解開他,讓他行走罷。)


(2) 扶持
“扶持”是愛人的第三個方法。“因為那裡有兩個或三個人,因我們的名字聚在一起,我就在他們中 間。”(瑪 18:20)主耶穌邀請我們通過祈禱去“扶持”軟弱和處於危險中的兄弟姐妹。為軟弱的人祈禱, 就是和主耶穌,以及其他兄弟姐妹一起將這位軟弱的 “兄弟”,“抬起來”,抬到天父前,就如那位“癱子” 一樣(瑪 9:2-7 穀 2:3-5)。
在我們的生活中,有些在身體上、心理上、靈魂上、以及面對壓力時害怕而軟弱的人,需要我們去扶持, 去陪伴,去以愛溫暖他們,幫助他們回到主耶穌身邊。


3、隨主去愛
天主子耶穌基督不僅邀請我們去愛,而且教導我們愛的方法。祂將天父的慈愛帶給我們,使人的專注點, 不再是“罪惡”,而是天父和祂對人的聖愛。我們常常被教導“如何不犯罪”,如何遠離誘惑和危險,然而,最有效的避免犯罪的方法卻是“如何去愛”。“如何去愛”比“如何不犯罪”更重要。經師和法利賽人就是利用加強法律教導和增加更多條文的方法,防止人犯罪。然而,法律越多,罪過也越多。天主通過梅瑟給猶太人頒佈了“十條誡命”,而後人卻創造出千萬條的法律條文。


天主子耶穌基督卻選擇降生成人來愛人,並邀請人接受祂的愛,跟隨祂一起相親相愛。主耶穌不僅給了我們“愛的誡命”,“你們應該彼此相愛,如同我愛了你們一樣”,更教導我們“如何去愛”(若 13: 34)。祂愛我們每一個人“愛到底”(若 13:1)。所以,我們基督徒蒙主耶穌召叫,就是為了享受祂的愛, 跟隨祂而生活,同時,將祂的聖愛也傳遞給我們的家人和朋友,也包含那些傷害過我們的兄弟姐妹。跟隨主耶穌基督,選擇去愛人,就是我們的基督徒的生活。愛,勝過罪惡。愛,能創造奇跡。愛,使人在天主內日新又新。


主耶穌基督,感謝祢召叫我們分享了祢的聖愛, 成為天父的兒女,請幫助我們也去愛護那些處於犯罪危險境遇的、軟弱的兄弟姐妹,通過規勸、釋放和扶持, 使他們開始新生活,將來開始天堂永遠的福樂。阿門!

2025-2026(甲)常年期第廿三主日講道:“贏回弟兄:以愛修和、以真理扶持”

主日講道:“贏回弟兄:以愛修和、以真理扶持”

福音選讀:瑪竇福音 18:15-20

一、導言:當別人得罪你時,你怎麼辦?

親愛的兄弟姐妹:

我們每個人都在人際關係中生活,有時候,別人得罪了我們,傷害了我們,我們很容易選擇以下三種做法之一:

1忍氣吞聲,假裝沒事;2向別人抱怨,說壞話;3生悶氣、斷絕往來。

然而,今天福音中,主耶穌提出了一個截然不同的方案:去找他,單獨規勸他。

這不是出於控制,而是出於愛,目的不是責備,而是贏回一個迷失的弟兄。

二、福音剖析:愛的勸誡四步驟

耶穌今天教導我們處理衝突的“四步方法”,帶有高度的牧靈智慧:

第一步:私下勸誡 —— 尊重對方的尊嚴

“你要趁你和他單獨在一起的時候,規勸他。”

這一步提醒我們:不是為了揭短或羞辱,而是為了挽回與修復。

聖奧斯定曾說:“我們該譴責罪惡,但永遠不該恨那位犯罪的人。”

第二步:請見證人加入 —— 增加客觀性與公正性

“若他不聽,你就帶兩三個人去,好使憑見證人的口得以成立。”

這是避免成為“我說你說”的局面,確保事情能在光明中被澄清。

第三步:告訴教會 —— 尋求更大的團體支持

在嚴重或持續不悔改的情況下,教會作為信仰團體有責任守護正義、真理與合一。

第四步:看作外教人或稅務員 —— 尊重自由,但不縱容罪惡

這不是拒絕他,而是把他交給天主,懷著祈禱的心期待他悔改。

別忘了,耶穌自己就是特別愛外教人和稅務員的那一位!

三、教理的啟示:教會對勸誡與修和的態度

《天主教教理》第1435條:

“日常生活中的皈依也表現于友愛服務、兄弟間的勸告、在不公面前的自我省察、誠實的審視良心、精神操練和悔改行為。”

《教理》第2478條:

“基督徒應儘量設法把別人言行解釋成好意……批評別人前,應先查驗自己的動機與內心。”

我們勸誡,不是出於自義,而是出於愛、謙卑與救贖的關切。

四、教父智慧:聖若望金口的提醒

聖若望金口說:

“一位真正的弟兄,在弟兄跌倒時,不是譏笑,而是流淚;不是咒駡,而是代禱;不是攻擊,而是扶起。”

這就是耶穌希望我們成為的弟兄 —— 彼此守望、彼此扶持

五、大自然啟發:蜜蜂的“勸告舞”

在自然界中,蜜蜂如果發現蜂巢附近有危險,會通過特殊的“舞蹈”告訴其他蜜蜂遠離危險區域。這種“勸告”,不是批評,而是為了群體的安全。

這就像教會的“兄弟勸誡”:不是傷害,而是保護靈魂。

六、聖人見證:聖方濟各與“敵人的修和”

有一次,一位曾羞辱聖方濟各的人,身患重病。聖方濟各主動前去探望他、服侍他,使那人悔改認罪,回歸信仰,並在方濟各懷中平安離世。

這就是“贏得弟兄”的力量。

七、貼近教友生活:如何實際操作?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可以如何實踐福音中的勸誡之道?

建議的步驟:

祈禱自己先有愛與平安(不要出於情緒);

選好時機,溫柔溝通(“我感到…”而不是“你總是…”);

以尊重態度指出行為問題,而非人格攻擊

給予迴旋的空間,不逼迫、不威脅

在必要時邀請教會或團體協助

要避免的行為:

公開羞辱、社交媒體發洩;

轉發八卦、製造紛爭;

自以為義、不容忍對方的成長。

八、祈禱的力量與耶穌的同在

耶穌特別強調:

“若你們中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祈禱……我在天之父必要成全。”

“兩三個人因我的名字聚在一起,我就在他們中間。”

這句話給予我們極大的安慰:

即使我們只有兩三人祈禱,耶穌也與我們同在

即使修和的努力失敗了,只要我們出於愛而行動,主已經看見並悅納

九、信仰行動的建議

為了將今天的福音活出來,本周我們可以:

反省:是否有人曾傷害我,我還沒有原諒?

思考:我是否曾因他人勸誡而成長?我自己是否敢於溫柔勸誡別人?

實踐:在愛中修和,與某個曾疏遠的人重建聯繫。

帶著團體:邀請兩三位朋友,每週一次一起祈禱,共同體驗耶穌的臨在。

十、結語:愛的修和是教會真正的光輝

親愛的弟兄姐妹們,

福音中的兄弟勸誡,不是排斥,而是邀請;不是責罰,而是療愈;不是攻擊,而是愛。

教會不是完美者的俱樂部,而是病人的醫院,是彼此醫治、互相扶持的大家庭。

讓我們活出“贏得弟兄”的使命,在愛中修和,在真理中成長,讓教會真正成為耶穌臨在的地方。

結束祈禱:

仁慈的耶穌,你教導我們如何在愛中規勸、在真理中守望弟兄,請賜我們勇氣面對衝突,智慧處理差異,寬恕舊怨,使我們成為你和平與合一的工具,讓我們在每一次修和的行動中,體驗你就在我們中間。阿們。

——小天使神父

2025-2026(甲)常年期第廿三主日讲道:“赢回弟兄:以爱修和、以真理扶持”

主日讲道:“赢回弟兄:以爱修和、以真理扶持”

福音选读:玛窦福音 18:15-20

一、导言:当别人得罪你时,你怎么办?

亲爱的兄弟姐妹:

我们每个人都在人际关系中生活,有时候,别人得罪了我们,伤害了我们,我们很容易选择以下三种做法之一:

1忍气吞声,假装没事;2向别人抱怨,说坏话;3生闷气、断绝往来。

然而,今天福音中,主耶稣提出了一个截然不同的方案:去找他,单独规劝他。

这不是出于控制,而是出于爱,目的不是责备,而是赢回一个迷失的弟兄。

二、福音剖析:爱的劝诫四步骤

耶稣今天教导我们处理冲突的“四步方法”,带有高度的牧灵智慧:

第一步:私下劝诫 —— 尊重对方的尊严

“你要趁你和他单独在一起的时候,规劝他。”

这一步提醒我们:不是为了揭短或羞辱,而是为了挽回与修复。

圣奥斯定曾说:“我们该谴责罪恶,但永远不该恨那位犯罪的人。”

第二步:请见证人加入 —— 增加客观性与公正性

“若他不听,你就带两三个人去,好使凭见证人的口得以成立。”

这是避免成为“我说你说”的局面,确保事情能在光明中被澄清。

第三步:告诉教会 —— 寻求更大的团体支持

在严重或持续不悔改的情况下,教会作为信仰团体有责任守护正义、真理与合一。

第四步:看作外教人或税务员 —— 尊重自由,但不纵容罪恶

这不是拒绝他,而是把他交给天主,怀着祈祷的心期待他悔改。

别忘了,耶稣自己就是特别爱外教人和税务员的那一位!

三、教理的启示:教会对劝诫与修和的态度

《天主教教理》第1435条:

“日常生活中的皈依也表现于友爱服务、兄弟间的劝告、在不公面前的自我省察、诚实的审视良心、精神操练和悔改行为。”

《教理》第2478条:

“基督徒应尽量设法把别人言行解释成好意……批评别人前,应先查验自己的动机与内心。”

我们劝诫,不是出于自义,而是出于爱、谦卑与救赎的关切。

四、教父智慧:圣若望金口的提醒

圣若望金口说:

“一位真正的弟兄,在弟兄跌倒时,不是讥笑,而是流泪;不是咒骂,而是代祷;不是攻击,而是扶起。”

这就是耶稣希望我们成为的弟兄 —— 彼此守望、彼此扶持

五、大自然启发:蜜蜂的“劝告舞”

在自然界中,蜜蜂如果发现蜂巢附近有危险,会通过特殊的“舞蹈”告诉其他蜜蜂远离危险区域。这种“劝告”,不是批评,而是为了群体的安全。

这就像教会的“兄弟劝诫”:不是伤害,而是保护灵魂。

六、圣人见证:圣方济各与“敌人的修和”

有一次,一位曾羞辱圣方济各的人,身患重病。圣方济各主动前去探望他、服侍他,使那人悔改认罪,回归信仰,并在方济各怀中平安离世。

这就是“赢得弟兄”的力量。

七、贴近教友生活:如何实际操作?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如何实践福音中的劝诫之道?

建议的步骤:

祈祷自己先有爱与平安(不要出于情绪);

选好时机,温柔沟通(“我感到…”而不是“你总是…”);

以尊重态度指出行为问题,而非人格攻击

给予回旋的空间,不逼迫、不威胁

在必要时邀请教会或团体协助

要避免的行为:

公开羞辱、社交媒体发泄;

转发八卦、制造纷争;

自以为义、不容忍对方的成长。

八、祈祷的力量与耶稣的同在

耶稣特别强调:

“若你们中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祈祷……我在天之父必要成全。”

“两三个人因我的名字聚在一起,我就在他们中间。”

这句话给予我们极大的安慰:

即使我们只有两三人祈祷,耶稣也与我们同在

即使修和的努力失败了,只要我们出于爱而行动,主已经看见并悦纳

九、信仰行动的建议

为了将今天的福音活出来,本周我们可以:

反省:是否有人曾伤害我,我还没有原谅?

思考:我是否曾因他人劝诫而成长?我自己是否敢于温柔劝诫别人?

实践:在爱中修和,与某个曾疏远的人重建联系。

带着团体:邀请两三位朋友,每周一次一起祈祷,共同体验耶稣的临在。

十、结语:爱的修和是教会真正的光辉

亲爱的弟兄姐妹们,

福音中的兄弟劝诫,不是排斥,而是邀请;不是责罚,而是疗愈;不是攻击,而是爱。

教会不是完美者的俱乐部,而是病人的医院,是彼此医治、互相扶持的大家庭。

让我们活出“赢得弟兄”的使命,在爱中修和,在真理中成长,让教会真正成为耶稣临在的地方。

结束祈祷:

仁慈的耶稣,你教导我们如何在爱中规劝、在真理中守望弟兄,请赐我们勇气面对冲突,智慧处理差异,宽恕旧怨,使我们成为你和平与合一的工具,让我们在每一次修和的行动中,体验你就在我们中间。阿们。

——小天使神父

2025-2026(甲)常年期第廿三主日读经释义

读经一 《厄则克耳先知书》第33章7-9节

「上主这样说:『人子,我现在立你作以色列人的警卫;你听了我所说的话,要代我警告他们。』」

历史背景:

此处“人子”(希伯来文 ben adam)是天主对厄则克耳的称呼,强调他的人的身分和软弱,表明他只是天主的工具。

厄则克耳在公元前6世纪巴比伦流放时期担任先知,他被天主召叫时,正是以色列民族因不忠而遭惩罚、国家倾覆的时期。犹太人因拜偶像、不守法律而被放逐到巴比伦。

上主设立他为“以色列人的警卫”(守望者),如同城墙上的哨兵,负责从高处观察危机并发出警告。

灵修意义:

上主呼召每一位信徒——尤其是教会的牧者和神职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担任“警卫”的角色。

“警卫”不是一个地位,而是一种服务;是为了灵魂的得救,不惜发出不受欢迎的警告。

我们也有责任去“听”天主的话,并将其忠实地传达给他人,尤其是在对方陷于罪恶或危险时。

「因此,当我告诉恶人说:『恶人,你必丧亡!』你若不讲话,也不警告恶人离开邪道,那恶人必因自己的罪恶而丧亡,但是我要向你追讨他的血债。」

历史背景:

恶人”指的是执意犯罪而不悔改的以色列人。

丧亡”既指身体的死亡,也更强调灵魂的灭亡——即与天主永远分离的悲剧。

若厄则克耳不尽责地传达天主的警告,即使恶人因其罪而丧亡,先知也要为“没有尽责劝诫”而承担责任。

灵修意义:

信仰不仅是个人的事。我们不能袖手旁观他人走向灭亡。

血债”在圣经中象征严重的责任。如果一个人有能力制止罪恶却不作为,他将被视为间接参与了那罪。

在教会传统中,这呼应了“神哀矜”(Spiritual Works of Mercy)之一:规劝罪人 (admonish the sinner)。

对现代信徒而言,这句提醒我们在爱德中勇敢地指出真理,即使在不受欢迎或被误解的处境中。

「你若警告恶人,叫他离开邪道,他却不肯归正,离开邪道,他必因自己的罪恶而丧亡,你却救了自己。」

历史背景:

邪道”在希伯来文化中象征偏离天主法律的生活方式。

厄则克耳即使遭到拒绝,也必须尽责传达天主的警告。

这段强调了责任的界限:先知不能强迫他人悔改,但必须发出警告。

灵修意义:

这是一个关乎个人责任的教训。我们不能替别人选择悔改,但我们可以也应该把真理传达给他们。

你却救了自己”在属灵意义上表明我们若忠信地完成主所托,即便结果不如人意,天主仍承认我们的忠诚

圣奥斯定说过:“宣讲真理的牧人,不因羊群的悖逆而受责;沉默的牧人,即使羊群服从,也是不忠。”

小结 ✧ 反思:

《厄则克耳先知书》33:7-9这段经文清楚地揭示出先知的责任,也启示了我们每一位基督徒的使命。

元素内容
天主的属性公义、慈悲、信实地预警人的罪
人的角色不只是信徒,也有成为“守望者”的责任
信仰实践规劝他人不是评断,而是出于爱德;警告是为救人,不是定罪
教会应用主教、神父、执事以及每位信友皆有在自己的领域中宣讲真理、见证真理的使命

➤ 灵修反省:

我是否愿意出于爱,在别人陷于罪恶时伸出援手,即使冒着被拒绝的风险?

我是否有意识地活出“守望者”的身份,在这个混乱世界中以祈祷、见证、言语来提醒他人悔改?

➤ 祈祷:

「主啊,请赐我一颗忠实的心,让我勇敢地见证真理,出于爱劝勉陷于歧途的人,并在祢面前尽我的责任,成为祢忠信的仆人。阿们。」

读经二 《圣保禄宗徒致罗马人书》13:8-10

经文原文(罗马书 13:8-10)

弟兄们:你们除了彼此相爱以外,对人就没有任何亏欠,因为谁爱别人,谁就履行了法律。

一、背景与解释

历史背景:

圣保禄在此书信中写给罗马的信友团体,主要由犹太裔与外邦裔信徒组成,面对犹太法律与基督徒自由之间的张力。

他在第13章中讲论了对政权的服从,以及信徒在社会中的行为责任。到了这里,他进一步强调「基督徒伦理」的核心不是法律条文,而是爱德(caritas

灵修意义:

除了彼此相爱以外:保禄指出,基督徒对他人唯一不能偿清的“债务”,就是爱。这种爱不是情绪,而是自我奉献、愿意为人好处服务的行动

就没有任何亏欠:意指若人在爱中行事,就不会亏欠他人义务,比如尊重、诚实、公正等都包含在爱中。

爱是法律的实现:在旧约中,以色列人通过守诫命来履行与天主的盟约。而在基督内,法律的精神被提炼为爱天主与爱人。

其实「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心」等等的诫命,都包括在「爱人如己」这句话里。

二、背景与解释

圣经引用说明:

圣保禄引用《出谷纪》与《申命纪》中的诫命(十诫),尤其是与人际关系有关的后半部分(第六至第十诫)。

他以耶稣在《玛窦福音》22:39所说的“爱人如己”来总结一切伦理戒律。这句话原出自《肋未纪》19:18,是犹太法中的中心命令之一。

灵修意义:

不可奸淫 → 爱意味着尊重他人的婚姻、人格与纯洁。

不可杀人 → 爱意味着维护他人的生命与尊严。

不可偷盗 → 爱促使我们尊重他人的财产与权利。

不可贪心 → 爱能净化人心,使我们不被私欲所驱动。

这一节是天主教伦理思想的根本之一:道德律的完成,不在于外在遵守戒条,而在于内心爱德的实践

爱不作损害别人的事,所以爱成全了全部的法律。

三、背景与解释

“爱不作损害别人的事”

爱是积极建构而非消极避免罪恶。

圣保禄在此将“道德行为”从纯粹“法律义务”提升为“爱的回应”。不再是“不能做什么”,而是“我愿意为了他人的益处去做什么”。

“所以爱成全了全部的法律”

这句是整段经文的顶点和总结

“成全”(希腊文 plēroō)不是废除,而是使法律达到其真正的目的。就如耶稣在《玛窦福音》5:17说:“我来不是为废除法律,而是为成全它。”

在天主教教义中,这反映在《天主教教理》第1822-1829段中:爱德是所有道德的灵魂,是诸德中的最大者(见:格前13)。

✧ 小总结 ✧

核心主题内容
背景罗马教会中犹太法律与基督徒新生活的交汇点
主旨爱德超越一切戒律,是基督徒伦理生活的中心
神学意义爱德成全法律,是一切道德行为的核心动力
教会教导所有诫命都应在“爱人如己”的光照下去理解与实践
今日应用爱不是抽象理念,而是具体行动:关怀、宽恕、牺牲、自我超越

➤ 灵修反省:

我是否真的以“爱人如己”的态度生活?或只是机械地避免犯错?

爱德是否驱动我去积极行善,而不仅仅是避免作恶?

在家庭、教会、社会中,我是否尽了“爱的债务”?

➤ 祈祷:

主耶稣,祢用完全的爱诠释了法律的真义,求祢也赐我爱德的心,使我在每个行动中都以祢的爱为准则。使我能真诚爱人如己,不为得赏,而为回应祢的大爱。阿们。

福音 恭读圣玛窦福音 18:15-20

《玛窦福音》18:15-20,这段福音非常适合作为教会内弟兄姊妹间的修和指南,也揭示了教会生活的核心精神:爱德中的真理与合一中的祈祷

第15节:

“如果你的弟兄得罪了你,你要趁你和他单独在一起的时候,规劝他。如果他听从了你,你便赚得了你的弟兄。”

背景解释:

此话出自耶稣在《玛窦福音》第18章中对门徒的训导,这一章整体是在讲述“教会生活中的彼此关系”,特别是如何处理教会内的冲突与过错。

「你的弟兄」是指团体中的成员,尤其是信仰的弟兄姊妹。

「得罪了你」的原文也可作“犯了罪”,但背景偏向私人间的过失。

灵修意义:

耶稣教导我们在面对别人冒犯时,不要抱怨、也不要传话,而要主动在爱中与当事人“单独”沟通,目的是修和,而不是指责

「你便赚得了你的弟兄」:灵修上,这是一种属灵的得胜,胜过的是仇恨、分裂与自我。

在天主教教理中,这体现了“劝人改过”(monitio fraterna)的神修行为,是七项属灵慈悲工作之一。

第16节:

“如果他不肯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好使任何事端,凭两三个见证人的口,得以成立。”

背景解释:

这取自《申命纪》19:15的法律传统:两三位证人才能定罪。

保持渐进式的修和步骤,避免仓促判断与羞辱当事人。

灵修意义:

爱德要有智慧,面对固执或误会时,适当引入他人,不是为了“施压”,而是促进客观与真理的显明

教会鼓励团体中以共同分辨与祈祷来处理纠纷。

第17节:

“若是他仍不听从,就要告诉教会;如果他连教会也不听,你就把他看作外教人或税务员吧。”

背景解释:

这里的「教会」(希腊文 ekklesia) 是《新约》中首次使用此字,指团体具有判断权的公会或信仰群体

税务员与外教人象征团体外的人,因为他们在犹太社会中被视为与罪人同列。

灵修意义:

若在劝勉与劝戒之中,对方仍拒绝悔改,则必须为保护团体的正义与和谐,将此事上报更大的教会层面。

把他看作“外人”并不是咒诅,而是将此人交托给天主,期待未来仍可能悔改。

教会在此拥有训诫与修和的职权,同时也维护真理。

第18节:

“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在地上所束缚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缚;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释放。”

背景解释:

这是耶稣在《玛窦福音》16:19中给予伯多禄“天国钥匙”的话语在这里扩展给所有门徒,表示整个教会在“教导与修和”上的权威。

灵修意义:

“束缚”与“释放”原是犹太教法学术语,意指“禁止”或“许可”。

教会拥有属灵权柄,可以在真理中作出判定,而天主尊重并与之共工。

这是「圣事性教会」权威的基础,尤其在“和好圣事”(告解)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第19节:

“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当中如果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祈祷,无论求什么事,我在天之父,必要成全他们。”

背景解释:

“同心合意”的祈祷是一种合一中的祈祷,代表着信友在团体中并非个体主义者,而是相互联结于基督内。

灵修意义:

这句强调祈祷的共同性与教会性

不是祈祷的“数量”感动天主,而是合一的爱心与信心打动天主的心。

此节也暗示修和是先决条件:“若你怀恨在心,先去与弟兄和好,再来献礼”(玛5:23-24)。

第20节:

“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因我的名字聚在一起,我就在他们中间。”

背景解释:

这是耶稣明言祂“临在”的方式——当信友因祂之名聚会(尤其是为祈祷、审判、共融),祂亲自与他们同在

是教会“神圣临在的应许”,并非虚构的组织,而是基督活着的身体

灵修意义:

这节是“教会神学”的核心之一,体现天主子民的共融信仰。

教会的本质不是一个制度或规则的集合,而是“因主的名所聚集的共融”,其中基督是中心与牧者。

✧ 小总结 ✧

重点内容
核心主题教会中弟兄纠纷的爱德性处理、团体修和与祈祷的权威
教会生活结构私下劝勉 → 双人见证 → 告知教会 → 判断处理
权柄根源教会在地上的决定,在天上也被承认(属灵权柄)
属灵共融团体中的合一祈祷能感动天主,显现基督临在
修和使命信友的责任是以爱德挽回失落的弟兄,不是论断
当代应用不搬弄是非、不冷漠旁观、主动修和、在团体中祈祷

灵修反省问题:

我是否曾在团体中以“背后论断”代替了“面对面规劝”?

当兄弟姊妹冒犯我时,我是否愿意在祈祷中寻求修和?

我是否尊重教会的属灵权柄与团体决议?

我是否意识到,哪怕两三人因主的名聚集,主就在我们中间?

祈祷:

主耶稣,祢呼召我们在爱德中彼此规劝、在合一中祈祷,求祢赐我温柔与勇气,能以和平而不是怒气面对冲突,能以信德而非骄傲面对弟兄的过错。愿我成为团体中的和平使者,也愿祢的临在常常与我们同在。阿们。

本文作者:刘铎

2025-2026(甲)常年期第廿三主日讀經釋義

讀經一 《厄則克耳先知書》第33章7-9節

「上主這樣說:『人子,我現在立你作以色列人的警衛;你聽了我所說的話,要代我警告他們。』」

歷史背景:

此處“人子”(希伯來文 ben adam)是天主對厄則克耳的稱呼,強調他的人的身分和軟弱,表明他只是天主的工具。

厄則克耳在西元前6世紀巴比倫流放時期擔任先知,他被天主召叫時,正是以色列民族因不忠而遭懲罰、國家傾覆的時期。猶太人因拜偶像、不守法律而被放逐到巴比倫。

上主設立他為“以色列人的警衛”(守望者),如同城牆上的哨兵,負責從高處觀察危機並發出警告。

靈修意義:

上主呼召每一位信徒——尤其是教會的牧者和神職人員——在其職責範圍內擔任“警衛”的角色。

“警衛”不是一個地位,而是一種服務;是為了靈魂的得救,不惜發出不受歡迎的警告。

我們也有責任去“聽”天主的話,並將其忠實地傳達給他人,尤其是在對方陷於罪惡或危險時。

「因此,當我告訴惡人說:『惡人,你必喪亡!』你若不講話,也不警告惡人離開邪道,那惡人必因自己的罪惡而喪亡,但是我要向你追討他的血債。」

歷史背景:

惡人”指的是執意犯罪而不悔改的以色列人。

喪亡”既指身體的死亡,也更強調靈魂的滅亡——即與天主永遠分離的悲劇。

若厄則克耳不盡責地傳達天主的警告,即使惡人因其罪而喪亡,先知也要為“沒有盡責勸誡”而承擔責任。

靈修意義:

信仰不僅是個人的事。我們不能袖手旁觀他人走向滅亡。

血債”在聖經中象徵嚴重的責任。如果一個人有能力制止罪惡卻不作為,他將被視為間接參與了那罪。

在教會傳統中,這呼應了“神哀矜”(Spiritual Works of Mercy)之一:規勸罪人 (admonish the sinner)。

對現代信徒而言,這句提醒我們在愛德中勇敢地指出真理,即使在不受歡迎或被誤解的處境中。

「你若警告惡人,叫他離開邪道,他卻不肯歸正,離開邪道,他必因自己的罪惡而喪亡,你卻救了自己。」

歷史背景:

邪道”在希伯來文化中象徵偏離天主法律的生活方式。

厄則克耳即使遭到拒絕,也必須盡責傳達天主的警告。

這段強調了責任的界限:先知不能強迫他人悔改,但必須發出警告。

靈修意義:

這是一個關乎個人責任的教訓。我們不能替別人選擇悔改,但我們可以也應該把真理傳達給他們。

你卻救了自己”在屬靈意義上表明我們若忠信地完成主所托,即便結果不如人意,天主仍承認我們的忠誠

聖奧斯定說過:“宣講真理的牧人,不因羊群的悖逆而受責;沉默的牧人,即使羊群服從,也是不忠。”

小結 ✧ 反思:

《厄則克耳先知書》33:7-9這段經文清楚地揭示出先知的責任,也啟示了我們每一位基督徒的使命。

元素內容
天主的屬性公義、慈悲、信實地預警人的罪
人的角色不只是信徒,也有成為“守望者”的責任
信仰實踐規勸他人不是評斷,而是出於愛德;警告是為救人,不是定罪
教會應用主教、神父、執事以及每位信友皆有在自己的領域中宣講真理、見證真理的使命

➤ 靈修反省:

我是否願意出於愛,在別人陷於罪惡時伸出援手,即使冒著被拒絕的風險?

我是否有意識地活出“守望者”的身份,在這個混亂世界中以祈禱、見證、言語來提醒他人悔改?

➤ 祈禱:

「主啊,請賜我一顆忠實的心,讓我勇敢地見證真理,出於愛勸勉陷於歧途的人,並在祢面前盡我的責任,成為祢忠信的僕人。阿們。」

讀經二 《聖保祿宗徒致羅馬人書》13:8-10

經文原文(羅馬書 13:8-10)

弟兄們:你們除了彼此相愛以外,對人就沒有任何虧欠,因為誰愛別人,誰就履行了法律。

一、背景與解釋

歷史背景:

聖保祿在此書信中寫給羅馬的信友團體,主要由猶太裔與外邦裔信徒組成,面對猶太法律與基督徒自由之間的張力。

他在第13章中講論了對政權的服從,以及信徒在社會中的行為責任。到了這裡,他進一步強調「基督徒倫理」的核心不是法律條文,而是愛德(caritas

靈修意義:

除了彼此相愛以外:保祿指出,基督徒對他人唯一不能償清的“債務”,就是愛。這種愛不是情緒,而是自我奉獻、願意為人好處服務的行動

就沒有任何虧欠:意指若人在愛中行事,就不會虧欠他人義務,比如尊重、誠實、公正等都包含在愛中。

愛是法律的實現:在舊約中,以色列人通過守誡命來履行與天主的盟約。而在基督內,法律的精神被提煉為愛天主與愛人。

其實「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心」等等的誡命,都包括在「愛人如己」這句話裡。

二、背景與解釋

聖經引用說明:

聖保祿引用《出谷紀》與《申命紀》中的誡命(十誡),尤其是與人際關係有關的後半部分(第六至第十誡)。

他以耶穌在《瑪竇福音》22:39所說的“愛人如己”來總結一切倫理戒律。這句話原出自《肋未紀》19:18,是猶太法中的中心命令之一。

靈修意義:

不可姦淫 → 愛意味著尊重他人的婚姻、人格與純潔。

不可殺人 → 愛意味著維護他人的生命與尊嚴。

不可偷盜 → 愛促使我們尊重他人的財產與權利。

不可貪心 → 愛能淨化人心,使我們不被私欲所驅動。

這一節是天主教倫理思想的根本之一:道德律的完成,不在於外在遵守戒條,而在於內心愛德的實踐

愛不作損害別人的事,所以愛成全了全部的法律。

三、背景與解釋

“愛不作損害別人的事”

愛是積極建構而非消極避免罪惡。

聖保祿在此將“道德行為”從純粹“法律義務”提升為“愛的回應”。不再是“不能做什麼”,而是“我願意為了他人的益處去做什麼”。

“所以愛成全了全部的法律”

這句是整段經文的頂點和總結

“成全”(希臘文 plēroō)不是廢除,而是使法律達到其真正的目的。就如耶穌在《瑪竇福音》5:17說:“我來不是為廢除法律,而是為成全它。”

在天主教教義中,這反映在《天主教教理》第1822-1829段中:愛德是所有道德的靈魂,是諸德中的最大者(見:格前13)。

✧ 小總結 ✧

核心主題內容
背景羅馬教會中猶太法律與基督徒新生活的交匯點
主旨愛德超越一切戒律,是基督徒倫理生活的中心
神學意義愛德成全法律,是一切道德行為的核心動力
教會教導所有誡命都應在“愛人如己”的光照下去理解與實踐
今日應用愛不是抽象理念,而是具體行動:關懷、寬恕、犧牲、自我超越

➤ 靈修反省:

我是否真的以“愛人如己”的態度生活?或只是機械地避免犯錯?

愛德是否驅動我去積極行善,而不僅僅是避免作惡?

在家庭、教會、社會中,我是否盡了“愛的債務”?

➤ 祈禱:

主耶穌,祢用完全的愛詮釋了法律的真義,求祢也賜我愛德的心,使我在每個行動中都以祢的愛為準則。使我能真誠愛人如己,不為得賞,而為回應祢的大愛。阿們。

福音 恭讀聖瑪竇福音 18:15-20

《瑪竇福音》18:15-20,這段福音非常適合作為教會內弟兄姊妹間的修和指南,也揭示了教會生活的核心精神:愛德中的真理與合一中的祈禱

第15節:

“如果你的弟兄得罪了你,你要趁你和他單獨在一起的時候,規勸他。如果他聽從了你,你便賺得了你的弟兄。”

背景解釋:

此話出自耶穌在《瑪竇福音》第18章中對門徒的訓導,這一章整體是在講述“教會生活中的彼此關係”,特別是如何處理教會內的衝突與過錯。

「你的弟兄」是指團體中的成員,尤其是信仰的弟兄姊妹。

「得罪了你」的原文也可作“犯了罪”,但背景偏向私人間的過失。

靈修意義:

耶穌教導我們在面對別人冒犯時,不要抱怨、也不要傳話,而要主動在愛中與當事人“單獨”溝通,目的是修和,而不是指責

「你便賺得了你的弟兄」:靈修上,這是一種屬靈的得勝,勝過的是仇恨、分裂與自我。

在天主教教理中,這體現了“勸人改過”(monitio fraterna)的神修行為,是七項屬靈慈悲工作之一。

第16節:

“如果他不肯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好使任何事端,憑兩三個見證人的口,得以成立。”

背景解釋:

這取自《申命紀》19:15的法律傳統:兩三位證人才能定罪。

保持漸進式的修和步驟,避免倉促判斷與羞辱當事人。

靈修意義:

愛德要有智慧,面對固執或誤會時,適當引入他人,不是為了“施壓”,而是促進客觀與真理的顯明

教會鼓勵團體中以共同分辨與祈禱來處理糾紛。

第17節:

“若是他仍不聽從,就要告訴教會;如果他連教會也不聽,你就把他看作外教人或稅務員吧。”

背景解釋:

這裡的「教會」(希臘文 ekklesia) 是《新約》中首次使用此字,指團體具有判斷權的公會或信仰群體

稅務員與外教人象徵團體外的人,因為他們在猶太社會中被視為與罪人同列。

靈修意義:

若在勸勉與勸戒之中,對方仍拒絕悔改,則必須為保護團體的正義與和諧,將此事上報更大的教會層面。

把他看作“外人”並不是咒詛,而是將此人交托給天主,期待未來仍可能悔改。

教會在此擁有訓誡與修和的職權,同時也維護真理。

第18節:

“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在地上所束縛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縛;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釋放。”

背景解釋:

這是耶穌在《瑪竇福音》16:19中給予伯多祿“天國鑰匙”的話語在這裡擴展給所有門徒,表示整個教會在“教導與修和”上的權威。

靈修意義:

“束縛”與“釋放”原是猶太教法學術語,意指“禁止”或“許可”。

教會擁有屬靈權柄,可以在真理中作出判定,而天主尊重並與之共工。

這是「聖事性教會」權威的基礎,尤其在“和好聖事”(告解)中體現得淋漓盡致。

第19節:

“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當中如果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祈禱,無論求什麼事,我在天之父,必要成全他們。”

背景解釋:

“同心合意”的祈禱是一種合一中的祈禱,代表著信友在團體中並非個體主義者,而是相互聯結於基督內。

靈修意義:

這句強調祈禱的共同性與教會性

不是祈禱的“數量”感動天主,而是合一的愛心與信心打動天主的心。

此節也暗示修和是先決條件:“若你懷恨在心,先去與弟兄和好,再來獻禮”(瑪5:23-24)。

第20節:

“因為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因我的名字聚在一起,我就在他們中間。”

背景解釋:

這是耶穌明言祂“臨在”的方式——當信友因祂之名聚會(尤其是為祈禱、審判、共融),祂親自與他們同在

是教會“神聖臨在的應許”,並非虛構的組織,而是基督活著的身體

靈修意義:

這節是“教會神學”的核心之一,體現天主子民的共融信仰。

教會的本質不是一個制度或規則的集合,而是“因主的名所聚集的共融”,其中基督是中心與牧者。

✧ 小總結 ✧

重點內容
核心主題教會中弟兄糾紛的愛德性處理、團體修和與祈禱的權威
教會生活結構私下勸勉 → 雙人見證 → 告知教會 → 判斷處理
權柄根源教會在地上的決定,在天上也被承認(屬靈權柄)
屬靈共融團體中的合一祈禱能感動天主,顯現基督臨在
修和使命信友的責任是以愛德挽回失落的弟兄,不是論斷
當代應用不搬弄是非、不冷漠旁觀、主動修和、在團體中祈禱

靈修反省問題:

我是否曾在團體中以“背後論斷”代替了“面對面規勸”?

當兄弟姊妹冒犯我時,我是否願意在祈禱中尋求修和?

我是否尊重教會的屬靈權柄與團體決議?

我是否意識到,哪怕兩三人因主的名聚集,主就在我們中間?

祈禱:

主耶穌,祢呼召我們在愛德中彼此規勸、在合一中祈禱,求祢賜我溫柔與勇氣,能以和平而不是怒氣面對衝突,能以信德而非驕傲面對弟兄的過錯。願我成為團體中的和平使者,也願祢的臨在常常與我們同在。阿們。

本文作者:劉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