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讀經一(上主必要揭示人心的意圖)
恭讀聖保祿宗徒致格林多人前書 4:1-5
弟兄姐妹們:人應當這樣看待我們:作為基督的僕役和天主奧秘的管家。現在,對管家的要求,就是要被看作是忠信的。受你們審斷,或受人的標準審斷,在我都是極小的事;甚至我不審斷自己,我不覺得自己良心有愧,但也不會因此被判無罪,審判我的是上主。因此,在預定的時刻之前——直到上主來臨之前——不要作任何判斷,因為祂要揭露隱藏在暗處的事物,並要顯示我們心中的動機,那時,各人都要從天主領受稱譽。
福音(新郎從他們那裡被接走的時候,他們就要禁食了)
恭讀聖路加福音 5:33-39
那時候,經師和法利賽人對耶穌說:“洗者若翰的門徒經常禁食和祈禱,法利賽人的門徒也這樣做;但是,祢的門徒也吃也喝。”耶穌回答他們說:”新郎還同他們在一起的時候,你們豈能讓伴郎禁食呢?日子要到,新郎從他們那裡被接走的時日,他們就要禁食了。”祂也給他們講了一個比喻:”沒有人會從新衣服上撕下一塊來,補在舊衣服上;不然,他不但撕破了新衣,而且那從新衣上撕下的,也與舊衣不相稱。同樣,也沒有人會把新酒倒入舊皮囊裡;不然,新酒會漲破皮囊,酒便溢出,皮囊也就毀了。不,新酒應當倒入新皮囊裡。並且,沒有人喝著舊酒後,立刻想要新酒,因為他會說:‘還是陳酒好。’”

教宗方濟各
聖馬爾大之家
2014年9月5日
(節選)
“新酒,要裝入新皮囊。”這是“福音的新穎性”。福音給我們帶來什麼呢?它帶來喜樂與新穎。然而,這些法學士卻把自己鎖在自己的誡命和規矩裡,以至於保祿談論他們時說:在信仰——也就是耶穌——來臨之前,我們全都如同囚犯一樣被法律所拘禁……當耶穌責斥這些法學士時,祂告誡他們:他們沒有以法律來保護百姓,反而使百姓淪為眾多細小法律的奴隸,被那些必須去做的瑣碎之事所束縛……聖保祿作了很好的區分:法律之子與信仰之子。”新酒,要裝入新皮囊。”正因為如此,教會要求我們眾人作出一些改變:她要求我們捨棄那些轉瞬即逝的結構——它們並非必要!——而採用那屬於福音的新皮囊。舉例而言,用福音的精神去理解這些法學士、這些法利賽神學家的思維方式,是不可能的——它們是截然不同的事。事實上,福音的路徑是一條不同的路徑,它引領人走向法律的滿全;但這是以一種新的方式達成的:它是新酒,注入新皮囊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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