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甲)常年期第三十主日講道:全部法律

全部法律

福音:瑪竇22:34-40

Fr. Jijo Kandamkulathy CMF
Claretian Missionaries

我們常常使信仰變得複雜:把它變成一張清單,將它歸結為規則和條例。我們以祈禱的頻率、禁食的長短、禮儀程式是否精確,來衡量自己的信仰。我們建立制度和等級,訂出一堆條條框框。在所參與的各種宗教活動中,我們往往忘記了它的精髓。

法利賽人帶著問題來到耶穌跟前。如果你還記得上主日我們反思的經文,就不難認出:這段經文是他們又一次試圖陷害耶穌。他們熟諳法律,也有把誡命逐一數算的傳統。按照猶太傳統,誡命共有六百一十三條:三百六十五條禁令,對應一年中的每一天;二百四十八條肯定的命令,按照他們的理解,對應人體的每一根骨頭。他們想知道哪一條誡命最大,好為誡命排列次序、劃分等級,建立一套體系。

耶穌沒有給他們一套體系,祂給他們一顆心。祂沒有給他們排名,而是給了他們關係。祂說:「你應全心、全靈、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這是最大也是第一條誡命。第二條與此相似:你應當愛近人,如同愛你自己。全部法律和先知,都系於這兩條誡命。」

問題不在於哪一條誡命最大,而在於我們是否真正去愛;在於我們是否交出自己的心,是否讓天主的愛藉著我們流向他人。不在於規則,而在於關係;不在於條文,而在於那唯一重要、持久的事。

可是,我們學會了分割。我們學會了把對天主的愛放在一邊,把與他人的關係放在另一邊。我們參與彌撒、祈禱、舉行熱心敬禮;隨後走出門去,卻把收銀台前的人當作隱形人。我們懷著敬意與天主說話,卻不耐煩地對家人說話。我們用嘴唇唱聖歌,在生活中卻對那些陌生人的需要視而不見。我們在抽象中愛天主,卻未能愛眼前的人。

這不是福音,也不是愛。這是一種只有頭腦、沒有心的宗教,是沒有腳的信仰,是脫離街道的聖殿靈修。耶穌絕不會接受這樣的宗教。

這兩條誡命本為一體。你不能一面愛天主,一面恨你的近人;不能一面敬拜天主,一面忽視窮人;不能一面祈禱,一面心懷怨恨;不能一面領受慈悲,一面拒絕施予慈悲。愛天主與愛近人並非兩項彼此獨立的職責;它們原本是一體的愛,是心靈同一個運動,是靈魂同一個方向。若你愛天主,也必會愛天主所愛的人。而天主愛你的近人,愛陌生人,愛那些惹惱你的人,愛那些傷害你的人,也愛那些你寧願忘記的人。

衡量你對天主之愛的標準,不在於你的情感有多強烈,不在於你祈禱時的口才有多雄辯,也不在於你朝拜時的外表有多華麗;而在於你如何對待那些無法為你做任何事的人,在於你如何同那些惹惱你的人交談,在於你如何寬恕曾傷害你的人,在於你如何看待那些你寧願忽視的人,在於你如何去愛那些不可愛的人。

多少次,我只在抽象中愛天主,卻未能愛眼前的人!多少次,我熱切地祈禱,卻帶著不耐煩說話!多少次,我詠唱聖歌,心中卻懷著怨恨!多少次,我來到祭台前,卻對那個只需要一句善意話語的人視若無睹!多少次,我割裂了天主所結合的事!多少次,我把愛變得複雜,而耶穌卻使它如此簡單!

耶穌話語的簡樸令人震撼:愛天主,愛你的近人。其他一切都只是註解,其他一切都只是細節,其他一切都是次要的。若你做到了這兩件事,你就做到了所有事;若你沒有做到這兩件事,你就什麼都沒有做。這不是關乎你知道多少、遵守了多少規則、你的神學有多正確,而是關乎愛,關乎那唯一重要的事。

這裡還有一個更深的真理:愛不只是一種感覺,不只是一種情緒,也不只是來來去去的溫暖。愛是一種美德,是靈魂的習慣;它是一種需要我們窮盡一生去培養、實踐和深化的品格力量。我們並非生來就會愛;我們生來就需要被愛。慢慢地,藉著恩典和努力,藉著失敗與悔改,藉著日常生活中無數小小的選擇,我們學會去愛。愛並非一蹴而就,而是在歲月中慢慢長成、慢慢養成,並被反覆實踐,直到成為第二天性。

這種實踐會是什麼樣子呢?它表現為在家中克制一時的憤怒;即使看似沒有理由,仍對配偶或弟兄姊妹保持善意。它也表現為實踐慈悲善工:給飢餓者食物,給口渴者水喝,接待陌生人,給赤身露體者衣穿,探望病人,探望囚犯。這些不是可有可無的附加行動,而是愛的實際表現;這是愛變得具體的方式,是愛德這無形的美德在世上變得可見的方式。當我給飢餓者食物時,我在實踐愛;當我接待陌生人時,我在培養美德;當我探望病人時,我在建立愛德的習慣。每一次慈悲善工都是一次操練,每一次操練都會堅固美德,每一次愛的行為都會使下一次更容易。

正因如此,耶穌才說:「全部法律和先知,都系於這兩條誡命。」因為其餘的一切,都是愛德的操練。誡命不是負擔,也不是枷鎖;而是鍛煉品格的操練,是塑造德性的紀律,是通往美德的道路。而美德就是愛。

我在哪裡把天主所結合的拆散了?我在哪裡僅在抽象中愛天主,卻未能愛眼前的人——無論是在家庭、工作場所,還是學校?我在哪裡忙於宗教事務,卻缺乏愛?我在哪裡忘記了那唯一重要的事?答案令人不安;但答案就是道路:通往簡樸的道路,通往整合的道路,通往法律核心的道路。這個核心不是規則,而是關係;是全部法律,是全部先知,是一切,是愛。

© 全屬於祢& 樂仁出版社(中國澳門)
Cum Approbatione Ecclesiastica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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