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訓導:常年期第廿三周星期五

讀經一(對一切人,我成了這一切,好能盡力拯救至少一些人)
恭讀聖保祿宗徒致格林多人前書 9:16-19,22b-27
弟兄姐妹們:如果我宣講福音,對我而言,這不是誇耀的理由,因為這是強加給我的義務;如果我不宣講,我就有禍了! 假如我自願這樣做,我就有報酬;如果我不情願,可是我被賦予了管理職責。那麼,什麼是我的報酬呢?就是當我宣講的時候,白白提供福音,免得充分享用我在福音中擁有的權利。
對眾人而言,我是自由的,我卻使自己成了眾人的奴隸,好能盡力贏得更多的人。對一切人,我成了這一切,好能至少拯救一些人。我為了福音的緣故做了這一切,好使我也能分得它的一份。
你們不知道,在運動場上,所有奔跑的人都參與了比賽,但是,得到獎賞的,只有一個?要這樣奔跑,好能贏得獎賞。每位參賽者在一切事上克己自律;他們這樣做,只是為了贏得一個可朽的冠冕,但是,我們所追求的,卻是一個不可朽的冠冕。因此,我並非漫無目的地奔跑,我也不像打空拳那樣打拳。不,我克制我的身體,使它為奴,因為我害怕在向別人宣講以後,自己反而被取消資格。

福音(瞎子能引導瞎子嗎?)
恭讀聖路加福音 6:39-42
那時候:耶穌給自己的門徒講了一個比喻:”瞎子能引導瞎子嗎?難道他們不會一起掉到坑裡嗎?沒有哪個門徒會在師傅之上;然而,凡受過圓滿訓練的,將要像他的師傅一樣。你們為什麼只留意你們兄弟眼中的木屑,卻毫不察覺你們自己眼中的木梁呢?既然你自己眼中有一根木梁,又怎能對你們的兄弟說:‘兄弟,讓我從你們的眼中取出木屑。’呢?你們,偽善的人!先從你們眼中移走木梁;然後,你們才能看清,去取出你們兄弟眼中的木屑。”

教宗聖若望保祿二世
講道詞
1992年3月1日
(節選)

路加福音再次把耶穌的問題擺在我們面前:”瞎子能引導瞎子嗎?”(路6:39)。主是要說:一位嚮導不能瞎眼;他必須看得清楚,否則就有風險,會傷害那託付給他照顧的人。耶穌於是提醒所有負有教育或領導責任的人(……),要感到一種責任感,要自問哪一條才是正確的道路,並且自己要先走在這條路上。(……)在今天這段經文裡,我們找到另一句非常有意義的話,它勸勉我們不要自以為是、不要虛偽。”為什麼你看見你兄弟眼中的木屑,卻注意不到自己眼中的木梁呢?”(路6:41)。留意別人的過錯和罪惡,卻看不見自己的,是多麼容易的事!而我們又怎能知道,自己的眼睛是明亮的,還是被一根木梁擋住了呢?答案就在於我們的行為。仍是耶穌親自再次告訴我們:”每一棵樹都憑自己的果子而被人認識”(路6:44)。果子在於我們的行為,也在於我們的言語。(……)的確,善人從心與口中發出善來,而惡人則從心與口中發出惡來。(……)要感到一種責任感,並以能由內而外更新社會的基督徒見證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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