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一(因為我們宣講,所以你們相信)
恭讀聖保祿宗徒致格林多人前書 15:1-11
弟兄姐妹們:我要提醒你們,關於我給你們宣講的福音,你們實在領受了,也在其上站穩了。如果你們持守我給你們宣講的這話,也必因此得救,否則你們就白信了。
因為我把我也曾領受的,當作第一要務,傳授給你們:基督按照聖經所載,替我們死了;祂曾被埋葬;按照經上所載,第三天復活了;祂顯現給刻法,以後,又顯現給那十二人。再後,基督一次顯現給超過五百位兄弟;他們中的絕大多數仍然活著,儘管有些人已經死了。祂在顯現給雅各伯以後,又顯現給全體宗徒。最後,祂顯現給好似流產兒的我。因為我是宗徒中最微小的,不配稱作宗徒,因為我曾迫害過天主的教會。藉天主的恩寵,我成了現在的我;祂的恩寵,對我並非不起作用。事實上,我比他們更辛勞。然而,並不是我操勞,而是與我同在的天主的恩寵。因此,不論是我,還是他們,我們都這樣宣講,你們也這樣相信。
答唱詠 詠118(117):1-2,16-17,28
【答】稱讚上主,因為祂是良善的。(參看:詠118(117):1)
或【答】阿肋路亞。
領:稱讚上主,因為祂是良善的,祂的仁慈,永遠常存。願以色列家族說:“祂的仁慈,永遠常存。”【答】
領:“上主的右手已被高舉;上主的右手,大顯威能。”我不會死,但要生活,並要宣講上主的化工。【答】
領:祢是我的天主,我讚頌祢;我的天主,我要把祢歌頌。【答】
福音(她的許多罪過都得到寬免;因為她愛的多)
恭讀聖路加福音 7:36-50
那時候:有位法利賽人邀請耶穌與祂共進晚餐,祂進了那法利賽人的家,躺在桌邊。那在城中的罪婦聽說祂在法利賽人家中坐席。她就拿了一雪花石膏燒瓶的香液,站在祂旁,在祂腳旁哭泣,開始用她的眼淚給祂泡腳。接著,她用自己的頭髮給祂擦乾,親吻它們,用香膏抹上。那邀請祂的法利賽人看到這事,就自言自語說:“如果這人是先知,祂就會知道,那摸祂的人是誰,是個怎樣的女人,她是個罪人。”耶穌對他說:“西滿,我有事對你說。”西滿說:“老師,請告訴我。”耶穌說:“有一個債主,他有兩個债戶,一個欠了五百德納,一個欠了五十德納。由於他們都不能償還,那債主就寬恕他們。他們中間,哪個更愛債主呢?”西滿回答說:“我想,是那個被免除更大債務的人。”耶穌對他說:“你判斷得沒錯。”然後,祂轉向那個婦女,對西滿說:“我進你家的時候,你沒有拿水給我洗腳,可是,她用自己的眼淚給我泡腳,用她的頭髮把它們擦乾。你沒有親我,可是,從我進來的那刻開始,她不停親我的腳。你沒有用油抹我的頭,可是,她用油抹我的腳。因此,我給你們說:她的許多罪過都得到寬免;因為她愛得多。那少得寬免的,愛得小。”耶穌對那婦人說:“妳的罪被赦免了。”同桌的人自言自語說:“這人是誰,竟然赦罪?”但是,祂對那婦人說:“妳的信德救了妳,平安去吧。”
省思
如果格林多前書第十三章是愛德的大憲章, 那麼本章要算為論基督復活的大憲章了。保祿嘗試澄清格林多信眾對復活的疑慮,寫下了「初傳」的內容,即初期教會最早的信仰內容,他們的信仰核心。道成肉身的基督,從死者中復活了,做了死者的初果。復活就是這個核心的核。
「初傳」可能來自安提約基雅,更有人推測是來自大馬士革或耶路撒冷。「初傳」的內容,主要分為四部分:一、耶穌死了,是按經上記載的為我們的罪死了(依 53:5)。二、祂被埋葬。三、祂復活了,「第三天」復活也是按經上記載的(歐6:2)。四、祂顯現給刻法、十二位及五百多人。保祿想說明耶穌基督的逾越並不是虛構出來的,是一如先知們所預許的,到現在(保祿的時代)還有大約二百位見證人。如果他們仍有懷疑,保祿舉出自己的皈依奇跡作為一個擔保:他被復活的基督所攫取,為祂工作,屢受迫害,難道為的只是一件虛構之事嗎?
主,求祢化我們的懷疑為探求真理的動力,明認祢降生成人給我們啟示的一切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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