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活期第三周星期五 弥撒福音省思

福音(我的肉是真实的食粮,我的血是真实的饮料)
恭读圣若望福音 6:52-59
犹太人彼此争论说:“这人怎能把自己的肉给我们吃呢?”耶稣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对你们说:除非你们吃人子的肉,喝祂的血,在你们内就没有生命。凡吃我的肉,喝我的血,已得永生,在末日,我要使他复活。因为我的肉是真实的食粮,我的血是真实的饮料。凡吃我的肉,喝我的血,就存留在我内,我在他内。正如生活的父派遣了我,我因父而得生命,同样,那以我作食粮的,也要因我而得生命。这是自天降下的食粮。不像你们的祖先吃了,仍然死了,凡吃这食粮的人,必要永远生活。”这些话是耶稣在葛法翁会堂教导时说的。

省思

有时候,我们对耶稣所说“人子的肉,人子的血”产生错误的理解。因为在我们看来,这好似是要从耶稣的身上割下肉,从祂的血管里抽出血来。犹太人对耶稣所说的话产生争论就在于此。因为他们和我们一样,都没有从超性层面来理解耶稣所说的话。

事实上,耶稣对犹太人所说的食粮,是那能使我们的灵魂和肉身,都能得到饱饫的食粮。当我们在参与为永久纪念吾主基督的苦难、圣死和复活而举行的弥撒圣祭时,司铎依据其由神品(圣秩)圣事中,由宗徒的继承人 —— 主教 ——手中领受的,合法的领受的公务司祭职,遵照救主的训示,并承受祂的教导,在完整举行的弥撒圣祭中,所祝圣的,在饼酒形下的吾主基督的圣体圣血。

我们在完整举行的弥撒圣祭中,领受吾主基督的圣体圣血时,富于仁爱宽恕的基督,祂便来到我们心中,与我们密谈,祂必按照祂的信实,赏赐我们渴望得到的一切恩宠,一如祂对犹太人说的那样:“谁吃我的肉,并喝我的血,必得永生,在末日,我且要叫他复活。”(若6:54)

我们在领受吾主基督的圣体圣血以后,我们的灵魂和肉身,便与基督相结合,一如耶稣所说:“谁吃我的肉,并喝我的血,便住在我内,我也住在他内。”(若6:56)因此,我们的行为,定要与我们所领受的一切相符,就是在每日的生活中,思言行为日益肖似基督,为使世人因我们在每日生活中所实践的一切,看出那住我们内的基督,为使世人因我们在生活中所做的一切,得以认识基督,经由基督,走向无限仁慈的天父,进而与我们一道,在结束此世生命时,得以偕同全体由罪恶及死亡中的解脱的万有,进入永福的安居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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