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訓導:常年期第廿四主日

讀經一(原諒傷害你的近人;你祈禱的時候,你的罪就得寬免)
恭讀德訓篇 27:30-28:7
憤怒和發怒是可憎惡的,罪人卻緊緊抱著它們。心存報復的,必遭上主的報復,因為祂詳細記著他們的罪過。寬恕你近人的不義;這樣,當你祈禱時,你自身的罪過才會得寬免。人若對別人懷怒,能從天主那裡得醫治嗎?對自己相似的人毫無憐憫,又怎能為自己的罪過懇求寬恕?血肉之人若緊抱憤怒不放,誰會寬恕他的罪過呢?要記得你的末日,撤去仇怨;記起死亡和腐朽,遵守誡命。記起至高者的盟約,忘卻過錯。

讀經二(生與死,我們屬於上主)
恭讀聖保祿宗徒致羅馬人書 14:7-9
弟兄姐妹們:我們中間,沒有一人為自己生活,沒有一人為自己而死。因為如果我們生活,我們為上主而生活;如果我們死,我們是為上主而死;那麼,因此,不論我們是生是死,都是屬於上主的。基督正是為此而死,且活了過來,好使祂能作死者和生者的主。

福音(我對你說:不是七次,而是七十個七次。)
恭讀聖瑪竇福音 18:21-35
那時候:伯多祿來到耶穌跟前,問祂說:”主,如果我的兄弟得罪我,我必須寬恕他幾次?要多達七次嗎?”耶穌回答說:”我對你說:不是七次,而是七十七次。因此,天國可以比作一位決定要同自己僕人清算帳目的君王。他開始清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他一萬塔冷通的人來。因為他沒有可償還的,他的主人就下令把他連同妻子、孩子和他所有的一切都賣掉,用來還債。那時候,那僕人俯伏在地,叩拜祂說:‘請對我忍耐吧,我會把一切還給你。’那僕人的主人動了憐憫的心,就釋放了他,並免除了他的債。那僕人出來以後,遇見一個欠他一百德納的同僕,便抓住他,掐住他的喉嚨,說:‘把你欠的還給我。’他的同僕俯伏在地,懇求他說:‘請對我忍耐吧,我會還給你。’可是他不肯,反而把他關進監獄,直到他還清債務。他的同僕們看見所發生的事,都深感不安,就去把整個事情報告給他們的主人。他的主人便把他叫來,對他說:’你這惡僕!因你懇求我,我就免了你全部的債。難道你不也應當憐憫你的同僕,像我憐憫你一樣嗎?’他的主人大怒,把他交給刑役,直到他還清全部債務。因此,除非你們每人都從心裡寬恕自己的兄弟,否則我的天父也不會這樣寬恕你們。”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
公開接見
1981年10月21日
(節選)

“寬恕!基督教導我們寬恕。祂多次以各種方式談及寬恕。伯多祿問祂:他要寬恕近人多少次的時候,耶穌回答說:“七十個七次”(參看:瑪18:21及後文)耶穌的意思是:要永遠寬恕。事實上,“七十個七次”這個數字是一個象徵,它所代表的不是一個具體的數量,而是一個無法計算,無窮的量。基督在回應人該如何向天主祈禱這個問題的時候,耶穌對天父說出那值得讚揚的話。祂說:“我們的天父”,在這段禱文的請求中,最後一項請求與寬恕有關:“求祢寬恕我們的過犯,如同我們寬恕那些得罪我們的人一樣”。最後,基督本人在十字架上轉向聖父,祂懇求說:“寬恕他們!”“聖父,寬恕他們,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在做什麼”(參看:路23:34)

教宗方濟各
三鐘經
2020年9月13日
(節選)

在這比喻中,我們可見兩種截然不同的態度:一是天主的態度——以寬免巨債的君王為代表,因為天主總是寬免;二是人的態度。天主的正義滿被仁慈,人的態度卻僅囿于正義。耶穌勸勉我們鼓起勇氣,向寬恕的力量敞開心懷,因為人生並非凡事都能靠正義了結。這個道理我們都明白:我們還需要那仁愛的憐憫——這也正是主回答伯多祿提問(即比喻之前的提問)的根基。(……)今天的比喻幫助我們完全領會我們在《天主經》中所誦之語的深層意涵:“求祢寬免我們的罪債,如同我們寬免虧負我們的人一樣”(參瑪6:12)。這話裡含著一條切要的真理:我們若不肯寬免近人,便無權向天主求赦自己的罪債。這是條件:想想你的末日,銘記天主的寬免,止息心中的仇恨。摒除那如擾人飛蠅般揮之不去的憤懣。我們若不勉力去寬恕、去愛人,也必得不到天主的寬免與慈愛。願我們將自己託付於天主之母的母性轉求:求她幫助我們明白自己欠天主何等巨債,常存此念,好使我們的心向天主的仁慈與良善全然敞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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