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讀經一(凡我以往視為有增益的,為基督的緣故,我都視為損失)
恭讀聖保祿宗徒致斐理伯書 3:3-8A
弟兄姐妹們:受割損的,是我們,我們藉著聖神朝拜,我們在基督耶穌內誇耀,不信賴血肉,雖然我在血肉方面也有信賴的理由。如果有人以為自己在血肉內可以充滿信心,那我更可以了。我出生後第八天,受了割損,我屬於本雅明支派,是有希伯來人血統的希伯來人,我是守法的法利塞人,我曾熱衷於迫害教會,就法律的正義而言,我是無可指摘的。但是,不論我得到什麼,因為基督,我把這一切看作是損失。不但如此,我把一切都看作是損失,因為我把我主基督耶穌看作至寶。
福音(天上為一個悔改的罪人會有喜樂。)
恭讀聖路加福音 15:1-10
那時候:稅吏和罪人都靠近耶穌,聽耶穌講道,法利賽人和經師卻開始抱怨說:“這人接納罪人,和他們一起吃飯。”耶穌就給他們講了個比喻:“你們中間,有誰有一百隻羊,其中一隻羊丟了,不把那九十九隻羊留在曠野,去尋找那只丟失的,直到找到它呢?他找到那只羊的時候,他會極其喜樂地把它放在自己的肩上,他一到家,就會召集朋友和近人,對他們說:‘請和我一起歡喜,因為我找到了我那丟失的羊。’我對你們說:在天上也是如此,對於一個罪人的悔改感到的喜樂,甚過那九十九個無須悔改的義人。或者,有一個婦女,她有十個錢幣,失去其中一個,她難道不點上燈,打掃房屋,仔細尋找,直到她找到呢?當她找到的時候,她會召集朋友和近人,對他們說:‘請和我一起喜樂吧,因為我找到那枚我丟失的錢幣了。’同樣,我對你們說:對於一個罪人的悔改,在天主的使者中間會有喜樂。”

教宗方濟各
三鐘經
2019年9月15日
(節選)
今天的福音經文(路15:1-32)以幾個人批評耶穌開始,他們看見祂與稅吏和罪人為伍,就輕蔑地說:“這個人接納罪人,和他們一起吃飯”(第2節)。事實上,這句話結果成了一個奇妙的宣告。耶穌接納罪人,和他們一起吃飯。這正是我們在每台彌撒、每座教堂裡所經歷的事:耶穌樂意接納我們到祂的餐桌前,在那裡祂為我們奉獻自己。這句話我們可以刻在教堂的門上:“此處耶穌接納罪人,並邀請他們到祂的餐桌前”。而面對那些批評祂的人(……),祂說:“你們中間,有誰有一百隻羊,如果失去了一隻,不把九十九隻留在曠野,去尋找那只迷失的,直到找到它呢?”(第4節)。你們中間,有誰?不是一個有常識的人:他會算帳,犧牲一隻來保住九十九隻。然而天主不放棄。祂珍愛的正是你們——你們仍然不知道祂愛的美好;你們尚未將耶穌迎入生命的核心;你們無法克服自己的罪;你們或許因為生命中發生過的壞事,而不相信愛。在第二個比喻中,你們就是那枚小錢幣,主不容許失去它,便不懈地尋找。祂想告訴你們,在祂眼中你們是珍貴的,你們是獨一無二的。在天主心中,沒有人能取代你們。你們有一個位置;你們是你們自己,沒有人能取代你們;也不能取代我,在天主心中沒有人能取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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