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喜樂和希望的聖言
丙年四旬期第五主日
福音:若8:1-11
Fernando Armellini 神父的講道詞
祝各位主日天喜樂。
今天我們將要讀到的福音,與一個蕩婦有關,其中包含了一些衝突。讓我們試著講述它,因為這將有助於我們理解,想要理解耶穌給我們展現的天主形象,多麼艱難。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我們總是試圖使這個肖像與我們的標準相適應。在邪淫這件事上,我們不再對耶穌所說所做的事情感到驚訝。
和我們想的一樣,這個犯姦淫的女人,非常懊悔,她證明自己不會再犯相同的罪過,因此耶穌寬恕了她。目前的情況是:沒有絲毫跡象證明她悔改了。第一世紀的的基督徒明白,這些伎倆並不起作用,因此,他們想要從福音書中刪除這一頁。都沒有出現這個故事。直到第三世紀,才到福音書中找到這個故事。在最初二個世紀的教會內,為何有人試圖忽略這個故事呢?這個故事為何令人生厭呢?因為其中含有耶穌所說的歧視性言語,耶穌對犯姦淫的人說:“我不譴責妳。”
聖奧斯定給了一個相當有趣的解釋:他說:有些缺乏信德的信徒,或者,更確切來說:那些真信仰的仇敵,可能會因救主接納這個罪人,願意給那個婦人一張豁免憑證感到害怕。簡言之,丈夫們,那些對團體負有責任的神長們,他們定會認為耶穌的話:“我不譴責妳”會引發誤解,因此,最好把它從文中刪除。然而,他們對些持懷疑態度的真正原因是:在最初的幾個世紀,在寬恕方面,牧者們持非常僵硬的態度,牧者們採用的嚴苛選擇,無法有效展現納匝肋人耶穌對那些在生活中經常犯錯的人顯示憐憫。
直到第二世紀中葉,基督徒的數目大大增加,品質卻下降了,於是,基督徒開始對他們在領洗以後犯下的重罪進行辯護,這些重罪, 不再是什麼稀奇的事情,總是被輕描淡寫的帶過,所有的事情,都無關緊要。因為,他們在基督徒團體內,對待罪人,變得異常嚴格,有三種罪過,不得赦免。凡是犯下這三種罪過的,就要被逐出團體。它們是:背棄信仰,謀殺和犯姦淫。同樣,也有一些同情他們的人,比如,教宗科爾乃略(Pope Cornelius)認為:不應該這樣嚴格,多一些福傳,但是,正統派的人指責他是個冒名行騙者,他授權人們放縱享樂 。這就是存於團體內的緊張關係。
四世紀也有一本書,就是聖職人員手冊;書名為《宗座憲章》,其建議主教們效法耶穌在罪人面前所做的一切,祂是如何對待一個犯了罪的婦人,以及那些指控她犯罪的長老的。但是,當時占主流的是嚴苛主義,我們也知道那些指責教宗科爾乃略(Cornelius)的嚴苛主義者是誰:戴爾都良(Tertullian)和 希波呂托斯(Hippolytus)
直到第二世紀中葉,一本非常著名的書問世:《何而馬牧者》(The Shepherd of Hermas)他們趕走了那些在領受洗禮後犯下重罪的人,那些犯了罪的人所要做的,只是相信天主的仁慈,但是,這些人想要和團體重新建立聯繫,於是,就引入了新的寬恕禮儀,就好似領受了第二次洗禮。那些犯了罪的人,必須經過多年的補贖,禁食,受到恥辱,祈禱,然後才能與團體修好,但是,在一生中,只能有一次這樣的機會。如果他們之後再犯罪,他們就必須把自己交給仁慈的天主。在這樣的背景下,在那段經文中,如果有令嚴苛主義者感到困擾的話,那就只能那破壞他們牧靈準則的犯姦淫的婦人。然而,儘管有些人心存疑慮,這段經文還是在幾本古代福音經書中留存下來。最後,在第三世紀,它最終找到它在若望福音中的位置。
今天,聖經學者一致認為,最終想要讓它出現的,不是若望,因為沒有人想要它,而是在某個時間,它被加到若望福音第八章內的。這段福音取自聖路加福音,今天,許多人都知道它出自哪裡。最初,它出現在路加福音第21章的末尾。毋庸置疑,不論若望或路加是否寫了這段經文,對我們而言,並不重要。風格,主題,語言都是這位元聖史的典型特徵。
現在,讓我們來聽,這段經文是如何被宣介的:
“耶穌來到橄欖山。清晨,祂再次來到聖殿,眾人紛紛來到祂那裡,祂坐下,教導他們。”
讓我們試圖來瞭解這個事件,以及它給初期教會帶來了如此眾多的問題。聖史指出,耶穌從橄欖山來,祂從東方而來,東方是太陽升起的地方;橄欖山比你們看到的,在我背後的聖殿還要高60米。因此,耶穌從橄欖山下來,經過克德隆(Kidron)溪,進到聖殿廣場的東門。沿著東側的,有著名的撒羅滿門廊(Solomon’s Porch)在若望福音和宗徒大事錄中都有提到。拉比們坐在那個門廊下指教聖經,給那些向他們提問的人一些法律建議。請注意:在這聖殿廣場東面入口的首個建築,以及在女性法庭入口的另一相似建築,它們被稱作高等法院,23名法官,從早到晚,在每棟建築內開會,解決最重要的案件。每座城市都有審判法庭,甚至在會堂內也有法庭,也會在那裡進行宣判,但是,如果案情嚴重,就有必要去耶路撒冷,在那裡有按照天主的名義,按照托拉的規定進行的審判。
在這裡也指出第三座建築,更重要的是在其下方最著名的鑿石大廳(Hall of the Hewn Stones)或鑿石議會(Chamber of Hewn Stone)其希伯來語是:לשכת הגזית – Lishkat haGazit,正如圖所示的那樣。這就是公議會開會的地方。公議會由71名法官組成,大司祭主持,耶穌時代,蓋法是大司祭。這個法庭可以判處死刑,但是,如果要執行這個判決,就必須請求羅馬總督授權,正如耶穌的情況一樣。
在耶路撒冷,即使是列王時代,總是以天主的名字聲張公道的。讓我們記得聖詠122首,來到橄欖山朝聖者的人說:“我歡喜,因為他們對我說,讓我們來到上主的聖殿”默思上主的聖殿,君王的宮殿在聖殿的右邊,在那裡進行審判,他說:“在那裡有公道的寶座,有達味家室的寶位”事實上,君王以天主的名義進行宣判。當他登上寶座的時候,他不是立法者,他只需執法天主的法律。在他登基的那天,他收到了天主的命令,他必須執行。在這個聖殿,都是以天主的名義進行審判。我們恰恰在那裡看到兩種審判見識之間引發的衝突。在那裡,經師和法利賽人,他們深信自己是天主思想和審判的代表,他們代表親自宣判的天主。
讓我們留意這個故事包含的細節所具備的象徵含義,那時候,耶穌來到,親自宣告天主的真正審判。清晨,法官來到,他們聚在這三座我指給你們的建築,以天主的名義發言。出自橄欖山的真光,就是投射在天主面容上的新真光,而不是拉比投射在天主面容上的光,就是公義天主的面容;在這嶄新的一天,升起了一束新光,現在,耶穌進到聖殿,坐下,祂攝取了師傅的地位。祂坐在那裡呢?祂坐在哪個門廊下麵? 我們不得而知,但是,我們能想像,祂坐在北門入口。現在,讓我們來聽,發生了什麼?
經師和法利賽人,他們給耶穌帶來了一個在犯姦淫的時候被捉住的婦人,叫她站在當中,對耶穌說:老師,這個婦人是在她犯姦淫的時候被捉住的。在法律書上,梅瑟吩咐我們要用石頭砸死她。因此,禰怎麼說呢?他們說這話,是為試探祂,好能控告祂。
現在,讓我們來認識一下我們非常熟悉的人物:經師和法利賽人。上個主日,我們已經見過他們,那時候,他們極其憤怒,因為耶穌接納稅吏和罪人來到祂的家中,和他們大吃大喝。他們無法容忍不懲罰罪人,反而和他們一起歡樂的天主形象。
在今天的經文中,他們抓住一個婦人,把她帶到耶穌那裡,使祂陷入困境;他們抓住一個公然犯姦淫的婦人,他們沒有抓住男人,因為他們根本不在乎那男人,他們對那受質詢的婦人也不在乎。這與犯姦淫的婦人,沒有關係,而是與耶穌所宣講的天主形象有關,與耶穌宣講的天主的公道有關;他們不能接受。那個犯姦淫的婦人,只是給耶穌設下下陷阱的一個藉口。他們把那婦人放在中間,邪惡被放在關注的中心,他們希望祂講出在祂面前的惡。將會面臨兩種不同的審判方式:經師和法利賽人的審判和耶穌的審判。經師和法利賽人,他們是如何消除邪惡的呢?他們說:師傅,這個婦人,她在行姦淫的時候,被意外發現了,梅瑟在法律書上命令我們毀掉這樣的婦人,因此法律,托拉,命令我們以這樣出乎意料的方式解決問題。
爭論的焦點是:是要按照《密西拿》(Mishnah)所說的那樣,用石頭砸死她,還是用繩子把她勒死。在肋未紀第20章說:如果有人和他近人的妻子犯姦淫,姦夫姦婦都要被處死。
那個站在中間的婦人,一定感到很羞愧,一定很害怕,因為那些人很野蠻地抓住了她,但是,她不害怕被人用石頭砸死,因為事實上,我們看到,在聖經中,死刑判決,並沒有被執行。畢竟,塔木德(Talmud)是一本收集以色列神聖傳統的書,以色列的《猶太人法典》規定,每70年判處一次死刑,被人看作極其極端嚴苛的。每70年執行一次死刑。但是,它們沒有被執行。托拉規定的死刑,不是一個判決,而是一項重罪。
正如聖經所載的那樣:甚至對那些毆打父母的人,違背法律或安息日的人,也要被處以死刑,但是,這些死刑,從來沒有被執行,只是指出所犯罪過的嚴重性。托拉旨在指出邪惡,它告訴你,看,這個水果是毒的。如果它沒有告訴你:不要犯姦淫,否則你們會被處以死刑,那麼,死刑判決,就不會被執行。因為這正毒害你們的生活。因此,托拉給予的警告是寶貴的,因為它告訴你,要好好照顧自己,使自己免受其毒害。因此,這個婦人不應該很害怕,當然,她知道自己會受懲罰,但是,決不會被殺害。因此,那被擺在我們面前的,就是那被擺在中間的惡,
現在,經師提出的命題是要解決世界的邪惡,要徹底把它剷除,那麼,它的惡是什麼?讓我們把做這事的人除掉;這是解決這個問題的最簡單方法。藉著譴責這個犯罪的人,以此完成審理。也就是說:要讓他知道不該做壞事,他做了壞事,就是要讓他知道:他不該讓別人受苦,他自己也會受苦;要讓他明白,他不可殺人,他自己也會被處以死刑。
那些存有這樣想法的人認為:梅瑟法律是站他們這邊的。給耶穌提出的問題是:“我們也必須採取鎮壓那些作惡的人,以此來消除邪惡嗎?禰是怎麼看的呢?禰會如何審理呢?”
聖史繼續說:他們這樣說,為的是試探祂,好能有控告祂的動機。因此,其目的(希臘語:’ἔχωσιν’ ‘egracein)就是要給祂設下陷阱。他們認為他們已經把祂困住了,因為祂要麼否認天主愛罪人和稅吏,也改變他們一生的形象,要麼,祂公開反對拉托,如果祂公開反對托拉,祂距離公議會只有兩步之遙,很容易把祂抓住;他們把祂帶到大司祭跟前,使祂受到懲罰。他們問祂說:“那麼,禰怎麼說呢?”
讓我們來看,耶穌是如何處理的;祂並沒有回答他們的問題,而是做了一個奇妙的動作。讓我們來聽:
耶穌俯身,開始用手指在地上寫字。但是,他們繼續問祂,祂直起腰來,對他們說:就讓你們中間沒有罪的,先用石頭砸她。祂又彎下腰,在地上寫字。作為回應,從年紀最長的開始,他們一個一個離開了。只留下在祂面前的婦人。接著,耶穌直起身來,對她說:“婦人,他們在哪裡?沒有人譴責妳嗎?”她回答說:“師傅,沒有人。”於是,耶穌說:“我也不譴責妳,去吧,從現在開始,不要再犯罪了。”
耶穌被問一個祂不作回答的問題,祂開始用手指在地上寫字。如果我們在祂的立場,可能會立刻開始與經師和法利賽人爭論,表明他們對托拉的解釋是不對的;我們也可能會譴責他們的邪惡意圖;我們可能會說“看,我注意到:你們不喜歡這個犯姦淫的婦人,你們真正想要的是譴責我 …… 我知道的。”耶穌有兩個目標:當然,救下那個婦人,因為她屬於經師和法利賽人所認為的耶穌的朋友,是稅吏和罪人的朋友。
耶穌將無法出現在祂朋友面前;祂必須救下那個婦人。另一個目標就是救下控告祂的人,因為耶穌愛他們,祂希望他們快樂;祂希望所有人都以喜樂的心,吸納天主的新形象,接受一個與他們的想法完成相反,善待惡人的天主。祂做了什麼?祂採取了一種非常有效的教學方法。第一步:祂知道祂所面對的是一群怎樣的人,我們都知道,那些人的法則是什麼。人們聚在一起,開始做令人不快的事情,也做令人感到可怕的事;因為這群人不屬於他們,因此,他們覺得自己不需承擔責任。想要讓他們回來,首先就是要讓他們脫離團體,讓他們開始反思。讓他們意識到:他們要對自己所做的事情負責。這就是耶穌採取的第一個舉動;祂在他們身邊營造一個安靜的環境;沉默是可怕的,因為再沒有讓你分心的事物了;那麼,你就必須反思,必須思考,那些使你一直試圖消除的令人不安的想法,很容易浮現出來。
正如耶穌所說的那樣:停下來,在靜默中,做一些反思,想一想,是什麼讓你把這婦人帶到這裡來的。”這個婦人傷害了自己和她的丈夫;也許她還毀了自己的家庭和他人的家庭。但是,你們把她擺在中間,問題就解決了嗎?你有想過善待她嗎?你以為你是在幫助她恢復生活嗎?你的行為,或許會讓她所做的惡事變得更加邪惡?她沒有對你做過任何錯事,你怎會對她如此不滿?如果你沒有細想一下:你把她帶這裡來的原因,或許你會對你所做的事感到羞愧。不要躲在人群中,出來,看看你的心。控方無法忍受這樣的靜默;事實上,聖史敘述說:他們開始審問祂。他們無法忍受這樣的沉默;這會讓他們不安;希臘文說:’ἐπέμενον’ – ‘epémenon’. ‘Epimenein’ 的意思是:他們撲在祂身上。
然後,耶穌抬頭說:凡沒有罪的,就讓他先扔第一塊石頭。如此,耶穌開始拆散這個團體。他們不是一下子用石頭把她砸死,而是每次只砸下一塊石頭。仔細思考以後,他們得出結論,他們與她完全不同,他們沒有罪,他們是純潔的,正直的,他們提出的解決罪惡的方法,就是消滅那個做錯事的人,因此,要小心,因為你們自己也是罪人,你們也要被消滅。
我想要為我們的日子,為今天經常出現,甚至在基督徒團體內出現的小團體進行反思。必須解散這個團體,必須解散這個拋出傳聞之石,而非誹謗之石的團體,我希望基督徒團體不要走到這一點,但是,八卦,我們所知道的錯謬,正在廣泛傳播。這些人必須面對自己的良心,在扔出他們的石頭以前,他們要好好想想。你想對你曾發佈過錯誤言論的物件做過好嗎?你能保證,有一天不會有人朝你扔石頭嗎?你最近散佈的辣新聞,是為了取悅你的兄弟姐妹,還是滿足你病態的滿足感?你的心中只會留下苦澀的味道,你對你兄弟姐妹所做的惡事。試想一下:如果有一天,有人朝你扔石頭,你會高興嗎?
耶穌要求他們不要一齊朝她扔石頭,而是每次朝她扔一塊石頭以後,祂再次回來,用手指在地上寫字。接著,我們想要知道耶穌所做的事,意味著什麼。因為這個故事很簡短。兩次憶及祂的舉動,對這個舉動的解釋有許多。最傳統的是聖熱羅尼莫(Jerome)的解釋,他說:耶穌開始在沙地上寫字,就寫下控方的罪;接著,首先被耶穌打擊的人是長老,他們羞愧地離開。耶穌寫字,羞辱控告者,這樣做,並沒有做。
耶穌愛他們,祂想要拯救他們;祂想要解放他們,而不是羞辱他們;另一方面,祂沒有在沙地上寫字,因為在聖殿的廣場上沒有沙字,廣場的地面鋪滿石頭,因此,耶穌的手指在石頭上移動。我們要把注意力聚焦在文本上,而不是在祂所寫的字上,文本只是說:祂用手指在石頭上寫字。顯然,聖經中,只有一次提到天主的手指在石頭上,在兩塊石板上,在約板上寫字。約板上寫下字,就告訴你:你必須如何生活,你必須避免犯下怎樣的錯誤;托拉給你指出毒害你生命的東西,而且它是寫在石頭上的。那些人當然知道:天主的手指在石板上移動的時候,就是在石板上寫下法律。
耶穌藉此舉動提問:你還持守寫在石頭上的法律?你還記得先知耶肋米說過的話,就是有朝一日,天主不會在石頭上寫下法律,而是寫在人的心中?那時候,對人而言,法律不是外在的,而是內在的;這樣的心促使人行善。耶穌藉此舉動對控告者說:問問你們自己,你們的心是石頭做的嗎,你們心是那顆已經轉變的心,一顆吸納天主的思想和情感的新心?
這些人聽了耶穌的話,又看到祂開始寫的字,就轉身走了。從年長的人(希臘文是:’πρεσβυτέρων’ – the ‘presbyters’)開始。不是因為他們是首先感到羞愧的人,而是因為他們是最先理解耶穌,最先皈依耶穌的人。
耶穌實現了祂的首個目標。現在,只留下耶穌和那個婦人,兩個人的位置也很重要。那婦人站著,耶穌坐著。在整個審判期間,與控方的爭論過程中,那個婦人總是和別人站在一起,耶穌卻坐著。祂彎腰兩次,但始終坐著。翻譯說:“耶穌直起身子。”耶穌抬頭(依然坐著)婦人站起來,祂仍然坐著。讓我們也注意:在路加福音,我們也發現,耶穌站在下面,罪人和匝凱站在上面:那時候,匝凱在無花果樹上,耶穌抬頭觀看,因為,為罪人而言,天主常在他們下方,因為祂愛他們。祂為那些誤入歧途的人服務。這就是耶穌呈現給我們的天主形象。
祂抬頭對那婦人說:“婦人,他們在哪兒?沒有人譴責妳嗎?”她回答說:“老師,沒有。”於是,耶穌說:“我也不定妳的罪。去吧,從現在開始,不要再犯罪。”讓我們正確翻譯耶穌所說“我也不定妳的罪”這是著名的,區別對待的句子。首先,讓我們不要發明 婦人悔改,承諾,不再有犯罪的意圖,耶穌赦免了她的罪 …… 這一切都說不通。婦人沒有悔改的跡象。此外,對於罪人的悔改,即使那人是法利賽人,也是很容易理解的。這是我們在這裡得到另一個明確的資訊。耶穌對罪和罪人之間進行了清晰,明確的區別。
耶穌並不贊成這些已經犯下的罪,祂沒有對罪進行辯護;姦淫是嚴重的罪,這會給那些犯下此罪的人造成極大的傷害,並可能會產生嚴重的後果;它可能會破壞家庭,給孩子和孩子的孩子產生負面影響。讓我們記得,耶穌對性的道德要求很高,極其嚴格。
耶穌在山中寶訓中所說的話,遠超拉比所教導的,祂不僅譴責那些犯姦淫的人,也譴責那些犯姦淫的惡念,因為它存於心中,是它開啟了夫妻之間彼此背叛的進程。耶穌認同托拉譴責的惡,托拉指出什麼才是毒害人靈的;事實上,祂告訴那個婦人,不要在對自己作惡了;但是,就算妳犯了一千次錯,我永遠不會譴責妳,因為天主譴責惡,但是,祂決不譴責祂的兒女。這是天主在世界上介紹的天主的新形象。
天主不會作出審判,把犯錯的孩子撕碎,送進地獄。這不公道,這是報復的一種方式。讓我們不要回到經師和法利賽人心中對天主的印象。耶穌從我們的手中拿走石頭;他們不能朝別人身上扔石頭。也許有些人會認為:最終耶穌也會扔石頭 …… 終有一天,天主會懲罰我們。讓我們停止把我們的惡投在天主身上 …… 耶穌以生命為代價,宣講天主是愛,只有愛,祂永遠不會譴責祂的任何一個兒女。總有一天,他們會把祂帶到公議會,但不是現在,而是祂不宣判這個犯姦淫的婦人有罪的時候;但是,終有一天,他們會因祂所宣告的天主真像控告祂,天主的真像,就是愛,只是愛。天主要求我們不譴責任何人,這樣的話,我們就不會被譴責。祂是第一個踐行祂給我們命令的人。
人們誤入歧途的時候,讓我們總不要譴責他們,而是幫助他們重新開始生活。這就是進行審斷,但不執行。如果我們接納這個天主的形象,我們的心就會平靜下來,正如若望一書所說的那樣:“如果我們的心譴責我們,我們就知道,天主比我們的心大,祂知道一切。”
我祝你們主日喜樂,一周愉快。
© 全屬於禰 & 樂仁出版社(中國香港)
Cum Approbatione Ecclesiastica 2025
了解 全属于祢 的更多信息
订阅后即可通过电子邮件收到最新文章。

您必须登录才能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