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甲)常年期第六主日:问题的核心

问题的核心
福音:玛窦5:17-37


Fr. Jijo Kandamkulathy CMF
Claretian Missionaries


今天的福音令人深感不安。不是因为耶稣颠覆了法律 —— 祂明确否认自己这样做 —— 而是因为祂深化了法律。祂移除了我们凭自理解的诫命,那些我们引以为傲守得很好的诫命,给我们展示了这些诫命深刻的内涵。
“我来,不是为了废除,而是为了成全。”


这成全会是什么样子呢?不是强加的法律,更不是更复杂的奖惩制度。不 —— 耶稣把每条诫命都追溯其源于人心,接着把人心追溯于天主,以此成全法律。


想一想第六诫。我们这些从未犯过奸淫的人,都松了一口气 —— 直到耶稣向我们表明:奸淫并非始于行为,而是始于眼神,始于幻想滋生,始于把人贬成消费对象。突然,诫命不再是规范的范围,而是照见我们内心生活的明镜。我们中间,有谁能宣称自己纯洁无瑕呢?


这不是道德上的残忍。耶稣没有以我们不可能达到的标准来重压我们,令我们陷入绝望。恰恰相反的是:祂给我们表明属灵生活的方向:从外在到内在,从文字到心神,从最低要求到爱的充盈。

请留意下面提到的每个例子,它们是如何转向内心的。
“你们听人说过 …… 不可杀人。可是,我说 …… 凡动怒的”
“你们听人说过 …… 不可犯奸淫。可是,我说 …… 凡动淫念观看的”
“你们听人说过 …… 不要违背你们的誓言。可是,我说 …… 愿你们是就是,非就是非”


耶稣没有摒弃那些外在的诫命。祂向我们展示这些诫命的真正所在。法律从来不是一套行为准则;法律意在塑造一群与天主的心合拍的人。愤怒、蔑视、欲望、欺骗,这些行为不仅违背规则,更是我们蒙如成为爱的器皿之上的裂痕。


最令人释怀的真理在于:因为耶稣将罪恶追溯到其内心深处,他也将圣洁追溯到其根源所在。圣洁并非藉着剧烈的自残行为(如砍手,剜眼)取得,而是藉着一颗转变的心。一颗转变的心不是我们追求的目标,而是天主的恩典。


这就是耶稣为什么能激进谈论离婚,誓言,以及修好。祂不是给那罪人的社会制定法律,而是在描绘那进入我们世界的天国的生命。在天主之国,婚姻是天主忠信盟约的反映。这样的盟约无法再通过语言强化,因为信赖已经建立。敬拜源于内心,早已与每一位兄弟姐妹和谐相处。


可是,我们生活在时代之间。我们是天国的子民,仍然生活在一个以冷酷无情为特征的世界。耶稣揭示天主对婚姻的最初意图,祂在井边,给那有过五个丈夫的撒玛黎雅妇人提供活水,祂拒绝给那在犯奸淫的时候被人捉拿的妇人定罪。祂要求人们真诚待人,而非以起誓待人,祂以慈爱的目光接纳了否认祂的伯多禄。
这就是基督徒道德的精髓,它毫不折中地把福音的激进与天主的全然怜悯结合在一起。这要求揭示了我们的需求,而这慈悲则在我们所需之处与我们相遇。

或许,这就是耶稣“成全”法律的意义所在。祂不仅正确解释法律,更完美实践法律。祂亲身体现法律要求的绝对顺从,更展现法律永远产生的全然怜悯。祂是虔诚的以色列人,从来没有违背任何一条诫命;祂是那舍掉九十九只羊,去找那只迷失的羊的善牧。


因此,我们不可以把这些难以理解的耶稣的话看作沉重的负担,而是要把它们看作耶稣对我们的邀请。祂邀请我们无所畏惧审看我们的内心,认识那来找我们,拯救我们的救主。祂邀请我们承认,我们的愤怒确实曾造成杀戮,我们的目光确实曾物化他人。我们的言语确实曾欺骗过别人。祂邀请我们一次又一次领受宽恕,正是这天主的宽恕使我们得到那颗我们无法自造的心。

“不要以为我来是要废除法律和先知。”
不。祂来,是藉着成全我们,以此成全法律和先知。

© 全属于祢 & 乐仁出版社(中国澳门)
Cum Approbatione Ecclesiastica 2026

Homily for 6th Sunday in Ordinary Time Year A(ver.2)


The Heart of the Matter
Matthew 5:17-37


Fr. Jijo Kandamkulathy CMF
Claretian Missionaries


There is something profoundly unsettling about today’s Gospel. Not because Jesus overturns the Law—he explicitly denies doing that—but because he deepens it. He takes commandments we thought we understood, commandments we perhaps even prided ourselves on keeping, and shows us their bottomless depths.


“I have not come to annul but to fulfil.”


What does this fulfilment look like? Not a tightening of regulations. Not a more elaborate system of rewards and punishments. No—Jesus fulfils the Law by tracing each commandment back to its origin in the human heart, and then tracing that heart back to its origin in God.


Consider the sixth commandment. We who have never committed adultery breathe easily—until Jesus shows us that adultery begins not in the act but in the look, the fantasy nurtured, the person reduced to an object of consumption. Suddenly, the commandment is no longer a fence around behaviour but a mirror held up to our interior life. And who among us can claim purity here?


This is not moral cruelty. Jesus is not burdening us with impossible standards so that we might despair. Rather, he is revealing the direction of the spiritual life: from the external to the internal, from the letter to the spirit, from the minimum required to the fullness of love.


Notice how each example moves inward.
“You have heard… do not kill. But I say… whoever is angry.”
“You have heard… do not commit adultery. But I say… whoever looks with lust.”
“You have heard… do not break your oath. But I say… let your yes be yes.”


Jesus is not discarding the external commandments. He is showing us where they actually live. The Law was never meant to be merely a code of conduct; it was meant to form a people whose hearts beat in rhythm with God’s own heart. Anger, contempt, lust, deception—these are not violations of separate rules. They are cracks in the very vessel of love that we are called to become.


And here is the most liberating truth: because Jesus traces sin back to its roots in the heart, he also traces holiness back to its roots there. Holiness is not achieved through strenuous acts of self-mutilation—cutting off hands, plucking out eyes. Holiness is received through a transformed heart. And a transformed heart is not our project; it is God’s gift.
This is why Jesus can speak so radically about divorce, about oaths, about reconciliation. He is not legislating for a society of sinners; he is describing the life of the Kingdom breaking into our world. In that Kingdom, marriage reflects the faithful covenant of God. Speech needs no reinforcement because trust is complete. Worship flows from hearts already at peace with every brother and sister.


But we live between the times. We are citizens of this Kingdom and yet still residents of a world marked by hardness of heart. The same Jesus who declares God’s original intention for marriage also meets the Samaritan woman at the well, offers living water to one who has had five husbands, and refuses to condemn the woman caught in adultery. The same Jesus who demands truth without oath also receives Peter’s denial with a look of love.


This is the genius of Christian morality. It holds together, without compromise, both the radical demand of the Gospel and the radical mercy of God. The demand reveals our need; the mercy meets us there.


Perhaps this is what it means for Jesus to “fulfil” the Law. He does not merely interpret it correctly; he embodies it. In his own person, he is both the perfect obedience the Law requires and the perfect mercy the Law could never produce. He is the faithful Israelite who never breaks a single commandment, and he is the Good Shepherd who leaves the ninety-nine to find the one who has shattered them all.


And so we approach these difficult words of Jesus not as burdens to carry but as invitations. The invitation to examine our hearts without fear, knowing that the One who searches us is the One who saves us. The invitation to confess that our anger has indeed killed, our looks have indeed objectified, our words have indeed deceived. And the invitation to receive, again and again, the forgiveness that makes possible the new heart we cannot manufacture for ourselves.
“Do not think that I have come to annul the Law and the Prophets.”


No. He has come to fulfil them—by fulfilling us.

© Claretian Publications, Macau
Cum Approbatione Ecclesiastica

2025-2026(甲)常年期第六主日讀經釋義

常年期第六主日(甲年)
讀經一《德訓篇》15:15–20


1「假使你願意,就能遵守天主的誡命;成為一個忠信的人,這完全出於你自願。」
🧱歷史背景:
《德訓篇》是西元前2世紀左右的作品,由智慧教師本士辣在耶路撒冷撰寫,後由孫子翻譯成希臘文。它融合了以色列智慧傳統和希臘文化環境中的倫理思辨。
此節強調人的自由意志,在猶太傳統中,天主既賦予人法律(梅瑟法律),也賦予人自由,來決定是否遵守。
靈修意義:
人在面對天主誡命時,不是被強迫,而是被邀請。成為“忠信的人”不是出於外在強迫,而是心靈的自由回應。這反映出一個成熟信仰者的特質:愛主,不是因為必須,而是因為願意。
教義延伸:
《天主教教理》第1730節指出:
“天主創造了人,使他有理智和自由意志,這樣他就能自由地趨向造物主並與祂結合。”


2「上主在你面前放置了火和水,你可任意伸手選取;」
🧱背景說明:
“火和水”是象徵性的對比:火象徵毀滅、情欲、審判;水象徵清新、生命、淨化。天主把兩種可能放在我們面前——善與惡、生與死,強調選擇的責任在人。
靈修意義:
人生是由選擇組成的,而每一個選擇都有靈性的後果。我們不是命運的奴隸,而是具有責任的信仰者。每一次選擇天主,就是一次自我奉獻與成長。
教義延伸:
人的自由與理性之所以寶貴,是因為它使我們得以有意識地愛天主,而不是被動遵循(參教理 #1731-1734)。


3「生死善惡,都擺在人的面前;人願意哪樣,就賜給他哪樣。」
🧱背景說明:
這節重複並加強了前面的象徵:“生死”與“善惡”在古以色列文學中常被並置(參閱申命紀30:15)。這裡強調一個核心真理:我們的抉擇影響我們的命運。
靈修意義:
天主不是偏愛或強迫誰,而是尊重每個人的決定。但祂也讓我們明白:若選擇惡,就是選擇死亡;若選擇善,就是進入生命。這呼應耶穌在福音中所說:“走窄門的人才能得生命”。
教義延伸:
這句話反映了人性尊嚴的一部分——我們是與天主“合作”的夥伴。正如《教理》第1740節所說:“人因為罪而被束縛,但天主在基督內賜他自由,使他能行善。”


4「因為上主的智慧是廣大的,是強有力的,不斷察看萬物。」
🧱背景說明:
本節引用智慧傳統中的思想,強調天主既全知(察看萬物),又全能(強有力),同時祂的智慧包羅萬象。這種表達在《箴言》《智慧篇》中也頻繁出現。
靈修意義:
人在作選擇時可能心懷僥倖或隱藏動機,但在天主面前一切都顯明。祂的智慧不是抽象的理念,而是活生生的、看顧人的智慧。祂並不冷漠地“設題考驗”,而是以慈父之心觀察、引導我們。
教義延伸:
教理第268條提到:
“天主的全能不僅顯示在創造中,更在他對我們計畫的慈悲與忍耐中。”


5「他的眼睛注視敬畏他的人,他洞悉人的一切行為,」
🧱背景說明:
“敬畏天主”是智慧文學中的核心概念(參箴言1:7、德訓篇1:11),它不是恐懼,而是對天主的莊嚴、慈愛、正義所抱的虔敬態度。
靈修意義:
天主特別眷顧那些敬畏祂的人,如同父親注意順從的孩子。祂洞察我們外在行為和內在動機。信仰不是外表的虔誠,而是內心的真實選擇。
教義延伸:
天主的“注視”是愛的注視,如同耶穌看著富少年(谷10:21)或彼得痛哭(路22:61)時的目光——既審判,也慈愛。


6「他從未吩咐人作惡,從未准許人犯罪。」
🧱背景說明:
這是對當時異教命運論的駁斥。在希臘化的文化中,常有人認為人的命運是由“命運女神”或“天體運行”決定的。本節明確指出:天主不是惡的來源。
靈修意義:
這句是整段經文的高峰。我們常在失敗或犯罪後歸咎於外在環境、命運、甚至天主的“考驗”,但聖經清楚地說:天主從未、也永不會鼓勵或許可人犯罪。
教義延伸:
這句話與《雅各伯書》1:13完全一致:“人受誘惑,不可說:‘我是天主誘惑的。’因為天主不能受惡的誘惑,他也不誘惑人。”
《天主教教理》第311節強調:雖然天主容許惡的存在,但祂絕不是惡的起因。


小總結:自由中的召叫——選擇生命、拒絕罪惡
這段經文給我們一個深刻的啟示:
人的自由是天主的恩賜,但也是責任。
天主從未命令人犯罪,我們必須為自己的一切抉擇負責。
選擇善,就是選擇生命;選擇惡,就是走向死亡。
在當今世界,自由常被理解為“隨心所欲”,但聖經告訴我們:真正的自由,是選擇順從天主誡命,是在祂的智慧光照下成為忠信的人。
這是一個聖言對靈魂的溫柔挑戰:你願意選擇生命嗎?


讀經二《格林多人前書》2:6–10


1「弟兄們:我們對信心成熟的人也講智慧,」
🧱歷史背景:
聖保祿寫這封信是在西元約53–55年,致力於糾正格林多教會中若干混亂現象。這一段位於他論述“十字架的智慧”的章節之後(參1:18–2:5)。現在他進入另一個層次——講論“屬神的智慧”。
這裡的“信心成熟的人”(希臘文:teleioi)不是指道德上完全無缺的人,而是指那些在信仰上長進,能承受更深奧啟示的人(參來5:14)。
靈修意義:
在信仰中,天主帶領人逐漸成長,從初信的“奶”,到成熟者可吃的“堅實食糧”(參來5:12-14)。智慧不是秘密主義,而是恩賜,是為那些心靈準備好的人所啟示的。
教義延伸:
《天主教教理》第94條指出:“教會在聖神的帶領下逐漸深入天主的奧秘,特別是信徒的靈修經驗,使教會日益領會啟示。”


2「但不是屬於這世界的智慧,也不是那些快要沒落的世界統治者的智慧;」
🧱背景說明:
保祿在與當時“希臘智慧派”進行對比。格林多是希臘羅馬文化中心,人們喜愛哲學和修辭,追求聰明而世俗的“智慧”(sophia),而保祿指出:那不是他所傳的福音智慧。
“世界統治者”可能指屬世有權勢的人,也可能暗示“屬靈的執政者”(參弗6:12),無論是政治的或屬靈的勢力,都會過去。
靈修意義:
這提醒我們:屬世的聰明與成功未必是屬天的智慧。聖神啟示的智慧可能在世人眼中是“愚拙”,但在天主面前是榮耀(參1:27-29)。


3「我們所講的是那隱藏的,天主奧秘的智慧,」
🧱背景說明:
“奧秘”(希臘文:μυστήριον,mystērion)在保祿書信中指的是:天主的救恩計畫——尤其是耶穌的死亡與復活——曾隱藏于世代中,但如今向信眾啟示了。
這並非人為發現的哲理,而是啟示而來的救恩智慧。
靈修意義:
天主的智慧不是靠邏輯推理得出的,而是透過啟示、默想和祈禱漸漸領受的。它隱藏於謙卑和信德中,顯明在十字架上。
教義延伸:
參教理第1066節:整個禮儀生活是“奧跡的慶祝”,圍繞著這“天主奧秘的智慧”,即基督奧體的救恩工程。


4「就是天主在萬世之前,就預定了要使我們獲得光榮的智慧;」
🧱背景說明:
保祿強調這智慧並非臨時構想,而是天主“在萬世之前”(pro aiōnōn)就計畫好的。這是指天主自永恆就已決定借基督使人得救、進入祂的榮耀。
“預定”不等於宿命,而是出於愛,召叫我們進入祂的生命(參弗1:4-5)。
靈修意義:
信仰不是偶然,而是進入天主永恆愛的計畫。祂在創造我們之前,就為我們預備了永恆的榮耀。這句話是深刻的慰藉:我們不是無名小卒,而是“光榮的候選人”。


5「世上的統治者沒有一個懂得這智慧的,如果他們懂得了,決不會把光榮的主釘在十字架上。」
🧱背景說明:
這是對比天主的計畫與人的無知。“光榮的主”是對耶穌的稱呼,意指祂是受苦的默西亞,但同時也是榮耀的主(參斐2:9-11)。
這些“統治者”既包括羅馬政權,也包括猶太宗教領袖,他們因屬世眼光錯判耶穌,遂將祂釘死。
靈修意義:
這節提醒我們:若不用屬神的眼光,我們也可能誤認天主的行動。信仰是一種超越表面的視角,唯有祈禱與聖神引導,才能分辨天主旨意。


6「正如經上這樣記載:『天主為愛他的人所準備的,是眼睛所未曾見過,耳朵所未曾聽過,人心所未曾想到的。』」
🧱背景說明:
這句是引用依撒意亞先知(依64:3-4)並混合其他經文,是描述天主的“超乎想像”的救恩工程。
靈修意義:
這節經文是許多聖人默想的核心——天主所預備的遠超過我們所能理解。屬天的事不能單靠感官或想像來把握,而是信德的接納與靈修經驗的領受。


7「可是天主藉著聖神將這一切啟示給我們了,因為聖神洞察一切,連天主深奧的事也洞悉無遺。」
🧱背景說明:
保祿強調:奧秘不是封閉的,它是啟示給信者的。聖神是天主的“內在生命”,正因為祂與父同體同能,所以能洞悉天主深奧的旨意。
這是《三位一體論》中對聖神啟示職能的明確見證。
靈修意義:
我們不是靠人力、經驗或智慧去認識天主,而是靠聖神引導。聖神是信徒生活的光照者,祂幫助我們讀經、祈禱、認識耶穌,並分辨我們的道路。
教義延伸:
《天主教教理》第243節明確指出:
“聖神自永恆中就與聖父及聖子同在,是天主生命的內在啟示者。”


總結:屬神智慧的恩賜
這段經文幫助我們思考:
天主的智慧不是來自世俗學問,而是來自聖神啟示。
十字架的智慧在世人眼中是愚蠢,卻是救恩的中心。
聖神是我們信仰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導師,引導我們進入天主的奧秘。
天主早在永恆中已預定我們得光榮,這是一份恩寵,也是呼召。
我們若以謙卑、開放的心來生活,並順服聖神的引導,就能越來越明白天主為愛祂的人所準備的一切“超乎想像”的恩典。


福音:瑪竇福音5:17-37


一、背景簡介

  1. 登山聖訓背景
    這是《瑪竇福音》第五章,是著名的登山聖訓(Matthew 5–7)的一部分。在這裡,耶穌公開教導門徒與群眾,提出“天國倫理”的核心。這段講道在基督徒傳統中被視為耶穌教導的精髓之一。
  2. 梅瑟法律與猶太傳統
    猶太人一向以梅瑟法律(托辣)為最高行為規範。耶穌並非推翻法律,而是以權威的身份詮釋並完成它,提升到更深層的“內心倫理”層面。

二、逐句解釋與靈修意義


5:17
“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除法律或先知:我來不是要廢除,而是要成全。”
歷史背景:法律(Torah)與先知代表了舊約全部核心。耶穌面對法利塞人控告他“廢棄法律”的誤解。
靈修意義:基督是法律的“實現者”,他將外在法律轉化為內心的愛與真誠。信徒也應在耶穌內“活出”法律的真義。


5:18
“我實在告訴你們:即使天地都過去,法律的一撇或一畫也決不會過去,全部都要成就。”
歷史背景:“一撇一畫”(希伯來文最小的字母)象徵法律每個細節都不可忽視。
靈修意義:天主的法律不只是條文,而是通向救恩的道路。耶穌來成全,而非破壞。


5:19
“誰若廢除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在天國裡要稱為最小……誰若遵守了……要稱為偉大的。”
靈修意義:信仰的忠信不僅體現在大事上,更要在微末中保持敬畏與操守。教導他人也必須本身先活出信仰。


5:20
“你們的義德若不勝過經師和法利塞人的義德,決進不了天國。”
歷史背景:經師和法利塞人以遵守法律著稱,但耶穌指出他們只注重外在形式,而缺乏內在悔改與仁愛。
靈修意義:真正的義德必須是心靈的改變與愛德的生活,而非僅限於遵守條文。


5:21-22
“你們聽過……不可殺人……我卻對你們說:凡向弟兄發怒的……說‘白癡’……說‘瘋癲’……地獄烈火。”
解釋:耶穌將“殺人”提升為“內心的憤怒與侮辱”,指出憤怒的語言本身也具有殺傷力。
靈修意義:我們應避免不但身體上的暴力,也避免精神、言語和心靈上的暴力。


5:23-24
“若想起弟兄對你不滿……先去與弟兄和好,然後再獻禮物。”
背景:猶太人前往聖殿獻祭,但耶穌指出:關係的修復比祭獻更重要。
靈修意義:天主喜悅的是內心悔改與愛德行為,這也預表了聖體聖事前應與他人和好的教導。


5:25-26
“趁你和反對你的人還在路上……趕快與他和解……”
靈修意義:人生如同行路,耶穌勸我們及時和好。若在審判前不悔改,將面臨義怒與後果。


5:27-28
“你們聽過……不可姦淫……我卻對你們說:凡注視婦女,而貪戀她的……”
解釋:耶穌將罪過推進到內心的欲念,強調思想的潔淨。
靈修意義:信仰不僅是行為上的端正,更是心靈的貞潔、純潔。


5:29-30
“若右眼使你犯罪,把它剜出來……若右手使你犯罪,砍下它來……”
解釋:這是中東修辭法中的誇張法,用以強調罪惡的嚴重性與避免誘惑的重要性。
靈修意義:寧舍一切,也不要失去天主的恩寵。為成聖而戰,需要犧牲與決斷。


5:31-32
“若不是為犯奸的緣故,休妻便是促使她犯姦淫……”
背景:當時猶太人可以隨意“休妻”,耶穌譴責這種行為,強調婚姻的神聖與不可拆散。
靈修意義:婚姻是天主設立的聖事(在教會中日後更明確定義),需要忠誠、犧牲與無條件的愛。


5:33-37
“不可發虛誓……總不可發誓……是就說是,非就說非……”
背景:猶太人習慣發誓來增強言語的可信度,但很多時候是虛偽的。
靈修意義:基督徒的語言應當真實、可靠、簡單,不以發誓為掩飾,做一個誠實的人。


三、小總結
這段福音是“登山聖訓”中最核心的部分之一,揭示耶穌的新倫理觀:
不是廢除法律,而是成全法律:基督帶來的不是另一種法律,而是內心的轉變與愛德的實踐。
強調內在的純潔與真實:從“不可殺人”到“不可憤怒”,從“不可姦淫”到“不可貪戀”,法律的要求深入人心。
追求成全的聖德:信仰不僅是行為上的遵守,更是整個人的更新,包括思想、情感、意願。
強調和好與誠信:基督徒的生活核心是與人和好的精神與語言的真誠。
在靈修上,這段福音挑戰我們要從外在表像的信仰,進入耶穌心中的天主國:一個充滿愛、正義、純潔與和平的內心國度。


2025-2026(甲)常年期第六主日读经释义


读经一《德训篇》15:15–20


1「假使你愿意,就能遵守天主的诫命;成为一个忠信的人,这完全出于你自愿。」
🧱历史背景:
《德训篇》是公元前2世纪左右的作品,由智慧教师本士辣在耶路撒冷撰写,后由孙子翻译成希腊文。它融合了以色列智慧传统和希腊文化环境中的伦理思辨。
此节强调人的自由意志,在犹太传统中,天主既赋予人法律(梅瑟法律),也赋予人自由,来决定是否遵守。
灵修意义:
人在面对天主诫命时,不是被强迫,而是被邀请。成为“忠信的人”不是出于外在强迫,而是心灵的自由回应。这反映出一个成熟信仰者的特质:爱主,不是因为必须,而是因为愿意。
教义延伸:
《天主教教理》第1730节指出:
“天主创造了人,使他有理智和自由意志,这样他就能自由地趋向造物主并与祂结合。”


2「上主在你面前放置了火和水,你可任意伸手选取;」
🧱背景说明:
“火和水”是象征性的对比:火象征毁灭、情欲、审判;水象征清新、生命、净化。天主把两种可能放在我们面前——善与恶、生与死,强调选择的责任在人。
灵修意义:
人生是由选择组成的,而每一个选择都有灵性的后果。我们不是命运的奴隶,而是具有责任的信仰者。每一次选择天主,就是一次自我奉献与成长。
教义延伸:
人的自由与理性之所以宝贵,是因为它使我们得以有意识地爱天主,而不是被动遵循(参教理 #1731-1734)。


3「生死善恶,都摆在人的面前;人愿意哪样,就赐给他哪样。」
🧱背景说明:
这节重复并加强了前面的象征:“生死”与“善恶”在古以色列文学中常被并置(参阅申命纪30:15)。这里强调一个核心真理:我们的抉择影响我们的命运。
灵修意义:
天主不是偏爱或强迫谁,而是尊重每个人的决定。但祂也让我们明白:若选择恶,就是选择死亡;若选择善,就是进入生命。这呼应耶稣在福音中所说:“走窄门的人才能得生命”。
教义延伸:
这句话反映了人性尊严的一部分——我们是与天主“合作”的伙伴。正如《教理》第1740节所说:“人因为罪而被束缚,但天主在基督内赐他自由,使他能行善。”


4「因为上主的智慧是广大的,是强有力的,不断察看万物。」
🧱背景说明:
本节引用智慧传统中的思想,强调天主既全知(察看万物),又全能(强有力),同时祂的智慧包罗万象。这种表达在《箴言》《智慧篇》中也频繁出现。
灵修意义:
人在作选择时可能心怀侥幸或隐藏动机,但在天主面前一切都显明。祂的智慧不是抽象的理念,而是活生生的、看顾人的智慧。祂并不冷漠地“设题考验”,而是以慈父之心观察、引导我们。
教义延伸:
教理第268条提到:
“天主的全能不仅显示在创造中,更在他对我们计划的慈悲与忍耐中。”


5「他的眼睛注视敬畏他的人,他洞悉人的一切行为,」
🧱背景说明:
“敬畏天主”是智慧文学中的核心概念(参箴言1:7、德训篇1:11),它不是恐惧,而是对天主的庄严、慈爱、正义所抱的虔敬态度。
灵修意义:
天主特别眷顾那些敬畏祂的人,如同父亲注意顺从的孩子。祂洞察我们外在行为和内在动机。信仰不是外表的虔诚,而是内心的真实选择。
教义延伸:
天主的“注视”是爱的注视,如同耶稣看着富少年(谷10:21)或彼得痛哭(路22:61)时的目光——既审判,也慈爱。


6「他从未吩咐人作恶,从未准许人犯罪。」
🧱背景说明:
这是对当时异教命运论的驳斥。在希腊化的文化中,常有人认为人的命运是由“命运女神”或“天体运行”决定的。本节明确指出:天主不是恶的来源。
灵修意义:
这句是整段经文的高峰。我们常在失败或犯罪后归咎于外在环境、命运、甚至天主的“考验”,但圣经清楚地说:天主从未、也永不会鼓励或许可人犯罪。
教义延伸:
这句话与《雅各伯书》1:13完全一致:“人受诱惑,不可说:‘我是天主诱惑的。’因为天主不能受恶的诱惑,他也不诱惑人。”
《天主教教理》第311节强调:虽然天主容许恶的存在,但祂绝不是恶的起因。


小总结:自由中的召叫——选择生命、拒绝罪恶
这段经文给我们一个深刻的启示:
人的自由是天主的恩赐,但也是责任。
天主从未命令人犯罪,我们必须为自己的一切抉择负责。
选择善,就是选择生命;选择恶,就是走向死亡。
在当今世界,自由常被理解为“随心所欲”,但圣经告诉我们:真正的自由,是选择顺从天主诫命,是在祂的智慧光照下成为忠信的人。
这是一个圣言对灵魂的温柔挑战:你愿意选择生命吗?


读经二《格林多人前书》2:6–10


1「弟兄们:我们对信心成熟的人也讲智慧,」
🧱历史背景:
圣保禄写这封信是在公元约53–55年,致力于纠正格林多教会中若干混乱现象。这一段位于他论述“十字架的智慧”的章节之后(参1:18–2:5)。现在他进入另一个层次——讲论“属神的智慧”。
这里的“信心成熟的人”(希腊文:teleioi)不是指道德上完全无缺的人,而是指那些在信仰上长进,能承受更深奥启示的人(参来5:14)。
灵修意义:
在信仰中,天主带领人逐渐成长,从初信的“奶”,到成熟者可吃的“坚实食粮”(参来5:12-14)。智慧不是秘密主义,而是恩赐,是为那些心灵准备好的人所启示的。
教义延伸:
《天主教教理》第94条指出:“教会在圣神的带领下逐渐深入天主的奥秘,特别是信徒的灵修经验,使教会日益领会启示。”


2「但不是属于这世界的智慧,也不是那些快要没落的世界统治者的智慧;」
🧱背景说明:
保禄在与当时“希腊智慧派”进行对比。格林多是希腊罗马文化中心,人们喜爱哲学和修辞,追求聪明而世俗的“智慧”(sophia),而保禄指出:那不是他所传的福音智慧。
“世界统治者”可能指属世有权势的人,也可能暗示“属灵的执政者”(参弗6:12),无论是政治的或属灵的势力,都会过去。
灵修意义:
这提醒我们:属世的聪明与成功未必是属天的智慧。圣神启示的智慧可能在世人眼中是“愚拙”,但在天主面前是荣耀(参1:27-29)。


3「我们所讲的是那隐藏的,天主奥秘的智慧,」
🧱背景说明:
“奥秘”(希腊文:μυστήριον,mystērion)在保禄书信中指的是:天主的救恩计划——尤其是耶稣的死亡与复活——曾隐藏于世代中,但如今向信众启示了。
这并非人为发现的哲理,而是启示而来的救恩智慧。
灵修意义:
天主的智慧不是靠逻辑推理得出的,而是透过启示、默想和祈祷渐渐领受的。它隐藏于谦卑和信德中,显明在十字架上。
教义延伸:
参教理第1066节:整个礼仪生活是“奥迹的庆祝”,围绕着这“天主奥秘的智慧”,即基督奥体的救恩工程。


4「就是天主在万世之前,就预定了要使我们获得光荣的智慧;」
🧱背景说明:
保禄强调这智慧并非临时构想,而是天主“在万世之前”(pro aiōnōn)就计划好的。这是指天主自永恒就已决定借基督使人得救、进入祂的荣耀。
“预定”不等于宿命,而是出于爱,召叫我们进入祂的生命(参弗1:4-5)。
灵修意义:
信仰不是偶然,而是进入天主永恒爱的计划。祂在创造我们之前,就为我们预备了永恒的荣耀。这句话是深刻的慰藉:我们不是无名小卒,而是“光荣的候选人”。


5「世上的统治者没有一个懂得这智慧的,如果他们懂得了,决不会把光荣的主钉在十字架上。」
🧱背景说明:
这是对比天主的计划与人的无知。“光荣的主”是对耶稣的称呼,意指祂是受苦的默西亚,但同时也是荣耀的主(参斐2:9-11)。
这些“统治者”既包括罗马政权,也包括犹太宗教领袖,他们因属世眼光错判耶稣,遂将祂钉死。
灵修意义:
这节提醒我们:若不用属神的眼光,我们也可能误认天主的行动。信仰是一种超越表面的视角,唯有祈祷与圣神引导,才能分辨天主旨意。


6「正如经上这样记载:『天主为爱他的人所准备的,是眼睛所未曾见过,耳朵所未曾听过,人心所未曾想到的。』」
🧱背景说明:
这句是引用依撒意亚先知(依64:3-4)并混合其他经文,是描述天主的“超乎想象”的救恩工程。
灵修意义:
这节经文是许多圣人默想的核心——天主所预备的远超过我们所能理解。属天的事不能单靠感官或想象来把握,而是信德的接纳与灵修经验的领受。


7「可是天主藉着圣神将这一切启示给我们了,因为圣神洞察一切,连天主深奥的事也洞悉无遗。」
🧱背景说明:
保禄强调:奥秘不是封闭的,它是启示给信者的。圣神是天主的“内在生命”,正因为祂与父同体同能,所以能洞悉天主深奥的旨意。
这是《三位一体论》中对圣神启示职能的明确见证。
灵修意义:
我们不是靠人力、经验或智慧去认识天主,而是靠圣神引导。圣神是信徒生活的光照者,祂帮助我们读经、祈祷、认识耶稣,并分辨我们的道路。
教义延伸:
《天主教教理》第243节明确指出:
“圣神自永恒中就与圣父及圣子同在,是天主生命的内在启示者。”


总结:属神智慧的恩赐
这段经文帮助我们思考:
天主的智慧不是来自世俗学问,而是来自圣神启示。
十字架的智慧在世人眼中是愚蠢,却是救恩的中心。
圣神是我们信仰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导师,引导我们进入天主的奥秘。
天主早在永恒中已预定我们得光荣,这是一份恩宠,也是呼召。
我们若以谦卑、开放的心来生活,并顺服圣神的引导,就能越来越明白天主为爱祂的人所准备的一切“超乎想象”的恩典。


福音:玛窦福音5:17-37


一、背景简介

  1. 登山圣训背景
    这是《玛窦福音》第五章,是著名的登山圣训(Matthew 5–7)的一部分。在这里,耶稣公开教导门徒与群众,提出“天国伦理”的核心。这段讲道在基督徒传统中被视为耶稣教导的精髓之一。
  2. 梅瑟法律与犹太传统
    犹太人一向以梅瑟法律(托辣)为最高行为规范。耶稣并非推翻法律,而是以权威的身份诠释并完成它,提升到更深层的“内心伦理”层面。

二、逐句解释与灵修意义


5:17
“你们不要以为我来是要废除法律或先知:我来不是要废除,而是要成全。”
历史背景:法律(Torah)与先知代表了旧约全部核心。耶稣面对法利塞人控告他“废弃法律”的误解。
灵修意义:基督是法律的“实现者”,他将外在法律转化为内心的爱与真诚。信徒也应在耶稣内“活出”法律的真义。


5:18
“我实在告诉你们:即使天地都过去,法律的一撇或一画也决不会过去,全部都要成就。”
历史背景:“一撇一画”(希伯来文最小的字母)象征法律每个细节都不可忽视。
灵修意义:天主的法律不只是条文,而是通向救恩的道路。耶稣来成全,而非破坏。


5:19
“谁若废除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在天国里要称为最小……谁若遵守了……要称为伟大的。”
灵修意义:信仰的忠信不仅体现在大事上,更要在微末中保持敬畏与操守。教导他人也必须本身先活出信仰。


5:20
“你们的义德若不胜过经师和法利塞人的义德,决进不了天国。”
历史背景:经师和法利塞人以遵守法律著称,但耶稣指出他们只注重外在形式,而缺乏内在悔改与仁爱。
灵修意义:真正的义德必须是心灵的改变与爱德的生活,而非仅限于遵守条文。


5:21-22
“你们听过……不可杀人……我却对你们说:凡向弟兄发怒的……说‘白痴’……说‘疯癫’……地狱烈火。”
解释:耶稣将“杀人”提升为“内心的愤怒与侮辱”,指出愤怒的语言本身也具有杀伤力。
灵修意义:我们应避免不但身体上的暴力,也避免精神、言语和心灵上的暴力。


5:23-24
“若想起弟兄对你不满……先去与弟兄和好,然后再献礼物。”
背景:犹太人前往圣殿献祭,但耶稣指出:关系的修复比祭献更重要。
灵修意义:天主喜悦的是内心悔改与爱德行为,这也预表了圣体圣事前应与他人和好的教导。


5:25-26
“趁你和反对你的人还在路上……赶快与他和解……”
灵修意义:人生如同行路,耶稣劝我们及时和好。若在审判前不悔改,将面临义怒与后果。


5:27-28
“你们听过……不可奸淫……我却对你们说:凡注视妇女,而贪恋她的……”
解释:耶稣将罪过推进到内心的欲念,强调思想的洁净。
灵修意义:信仰不仅是行为上的端正,更是心灵的贞洁、纯洁。


5:29-30
“若右眼使你犯罪,把它剜出来……若右手使你犯罪,砍下它来……”
解释:这是中东修辞法中的夸张法,用以强调罪恶的严重性与避免诱惑的重要性。
灵修意义:宁舍一切,也不要失去天主的恩宠。为成圣而战,需要牺牲与决断。


5:31-32
“若不是为犯奸的缘故,休妻便是促使她犯奸淫……”
背景:当时犹太人可以随意“休妻”,耶稣谴责这种行为,强调婚姻的神圣与不可拆散。
灵修意义:婚姻是天主设立的圣事(在教会中日后更明确定义),需要忠诚、牺牲与无条件的爱。


5:33-37
“不可发虚誓……总不可发誓……是就说是,非就说非……”
背景:犹太人习惯发誓来增强言语的可信度,但很多时候是虚伪的。
灵修意义:基督徒的语言应当真实、可靠、简单,不以发誓为掩饰,做一个诚实的人。


三、小总结
这段福音是“登山圣训”中最核心的部分之一,揭示耶稣的新伦理观:
不是废除法律,而是成全法律:基督带来的不是另一种法律,而是内心的转变与爱德的实践。
强调内在的纯洁与真实:从“不可杀人”到“不可愤怒”,从“不可奸淫”到“不可贪恋”,法律的要求深入人心。
追求成全的圣德:信仰不仅是行为上的遵守,更是整个人的更新,包括思想、情感、意愿。
强调和好与诚信:基督徒的生活核心是与人和好的精神与语言的真诚。
在灵修上,这段福音挑战我们要从外在表象的信仰,进入耶稣心中的天主国:一个充满爱、正义、纯洁与和平的内心国度。


2025-2026(甲)常年期第六主日:不是废除,而是成全:从外在行为到内心真实


主日讲道:《不是废除,而是成全:从外在行为到内心真实》
福音选读:玛窦福音 5:17-37
「你们不要以为我来是要废除法律或先知:我来不是要废除,而是要成全。」
「你们的义德若不胜过经师和法利塞人的义德,决进不了天国。」


一、福音背景:从“旧约法律”走向“新约的成全”
弟兄姊妹们,今天福音是耶稣“山中圣训”的延续。上主日在“盐与光”的比喻中,我们被召唤活出信仰的见证;而今天,耶稣更深刻地邀请我们进入“心灵与真诚的义德”之中。
祂并没有废除梅瑟的法律,而是要将它提升至圆满,让人明白外在行为只是表面,更重要的是内心的态度、动机和忠诚。


二、“不是废除,而是成全”——基督法律的精髓
耶稣并非像革命者一样推翻旧制,而是像匠人一样,在原有基础上雕琢、提升、净化。
旧约法律 耶稣的成全
不可杀人 连愤怒、侮辱都要避免
不可奸淫 连心中的贪欲都要克制
可以休妻(出具休书) 除非不贞,否则不可
不可虚誓 说话“是就说是,非就说非”
➡耶稣从行为律跃升到内心的法律,从“不做坏事”到“内心洁净”。


三、教理教导:义德的真正意义
《天主教教理》指出:
「法律的成全是在于爱德:我们若以爱来履行法律,便是成全法律。」(参阅《教理》2055,1822-1829)
也就是说,一个守诫命却无爱心的人,和法利塞人一样“义德有限”;但一个常存爱德、宽恕、真诚之人,即便软弱,也更贴近天国。


四、生活对照:信仰不能停留在“表面主义”
法利塞人外表虔诚,守安息、守洁净、奉献什一,但耶稣说他们是“粉饰的坟墓”(玛23:27),因为他们的心中没有真正的慈悲、谦卑与公义。
今日教友若只满足于:
主日来弥撒
不骂人、不打架
挂个十字架
却在内心仍充满批评、冷漠、虚伪,就如同“盐失了味”、“灯盖斗下”。
圣奥斯定说:
「我们若在行为上敬拜天主,在心灵却远离祂,就是伪善的膜拜。」


五、耶稣提出的四项心灵改革
1️对愤怒的克制
「凡向弟兄发怒的,就要受裁判。」
愤怒本身不是罪,但不节制的怒气会引发毁谤、冷暴力、家庭破裂。
动物启示:狮子与驴子
在非洲草原,有个传说说:狮子有时会忍住怒气不吃冒犯它的小动物,不是因为软弱,而是因为它清楚自己的力量。这是节制的美德。
我们不是不能生气,而是学会“怎样不被怒气主宰”。
2️追求纯洁心灵
「凡注视妇女而贪恋她的,已在心里犯了奸淫。」
在性文化泛滥的时代,基督徒被召叫成为内心纯洁的见证者。
圣人榜样:圣多明我·沙维奥(14岁)
当朋友讲粗俗笑话时,他严肃说:“我不喜欢听这类话。”他用生命守护自己的纯洁,被誉为“少年的圣人”。
我们在眼睛、手机、网络前能否守住那颗“洁净的心”?
➡不靠压抑,而靠圣神的恩宠与自律。
3️重视修和与合一
「先去与弟兄和好,然后再来献礼物。」
天主更看重彼此相爱,而非我们奉献的多少。
植物启发:竹子低头
竹子越成长,越懂得低头。真正成熟的基督徒,也应在冲突中主动和好,不是软弱,而是基督的宽恕精神。
每次圣祭前,我们也做“痛悔礼”——这不是形式,是提醒我们:不可带着仇恨来亲近天主。
4️说话真实,不发虚誓
「是就说是,非就说非。」
在职场、家庭、社交中,我们是否常常模糊、敷衍、逃避真话?
耶稣呼吁我们成为信赖的见证人。
圣若望·维雅纳(司铎主保),说话总是真诚直白,即使讲告解时指出严厉的罪,也满含爱心,反让人感动痛改。


六、今天我能怎么实践“内在的义德”?
本周三项行动建议:
忍住第一次怒气:试着以祈祷代替发火。
远离诱惑:为眼睛、手机设立“净网规矩”。
主动和好:给一位你疏远或有冲突的人发个问候。


七、结语:天国不是外在的表演,而是内心的真实
耶稣呼召我们超越“法律主义”,进入“爱与真诚”的内心法律。
“是就说是,非就说非”,是对现代虚伪文化最直接的挑战。
愿我们不只是外在守规矩的信徒,更是内心火热、真实、纯洁、饶恕、和平、正直的基督门徒。


金句默想:
「你们的义德若不胜过经师和法利塞人的义德,决进不了天国。」(玛5:20)


——小天使神父

2025-2026(甲)常年期第六主日:不是廢除,而是成全:從外在行為到內心真實

主日講道:《不是廢除,而是成全:從外在行為到內心真實》
福音選讀:瑪竇福音 5:17-37
「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除法律或先知:我來不是要廢除,而是要成全。」
「你們的義德若不勝過經師和法利塞人的義德,決進不了天國。」


一、福音背景:從“舊約法律”走向“新約的成全”
弟兄姊妹們,今天福音是耶穌“山中聖訓”的延續。上主日在“鹽與光”的比喻中,我們被召喚活出信仰的見證;而今天,耶穌更深刻地邀請我們進入“心靈與真誠的義德”之中。
祂並沒有廢除梅瑟的法律,而是要將它提升至圓滿,讓人明白外在行為只是表面,更重要的是內心的態度、動機和忠誠。


二、“不是廢除,而是成全”——基督法律的精髓
耶穌並非像革命者一樣推翻舊制,而是像匠人一樣,在原有基礎上雕琢、提升、淨化。
舊約法律 耶穌的成全
不可殺人 連憤怒、侮辱都要避免
不可姦淫 連心中的貪欲都要克制
可以休妻(出具休書) 除非不貞,否則不可
不可虛誓 說話“是就說是,非就說非”
➡耶穌從行為律躍升到內心的法律,從“不做壞事”到“內心潔淨”。


三、教理教導:義德的真正意義
《天主教教理》指出:
「法律的成全是在於愛德:我們若以愛來履行法律,便是成全法律。」(參閱《教理》2055,1822-1829)
也就是說,一個守誡命卻無愛心的人,和法利塞人一樣“義德有限”;但一個常存愛德、寬恕、真誠之人,即便軟弱,也更貼近天國。


四、生活對照:信仰不能停留在“表面主義”
法利塞人外表虔誠,守安息、守潔淨、奉獻什一,但耶穌說他們是“粉飾的墳墓”(瑪23:27),因為他們的心中沒有真正的慈悲、謙卑與公義。
今日教友若只滿足於:
主日來彌撒
不罵人、不打架
掛個十字架
卻在內心仍充滿批評、冷漠、虛偽,就如同“鹽失了味”、“燈蓋鬥下”。
聖奧斯定說:
「我們若在行為上敬拜天主,在心靈卻遠離祂,就是偽善的膜拜。」


五、耶穌提出的四項心靈改革
1️對憤怒的克制
「凡向弟兄發怒的,就要受裁判。」
憤怒本身不是罪,但不節制的怒氣會引發譭謗、冷暴力、家庭破裂。
動物啟示:獅子與驢子
在非洲草原,有個傳說說:獅子有時會忍住怒氣不吃冒犯它的小動物,不是因為軟弱,而是因為它清楚自己的力量。這是節制的美德。
我們不是不能生氣,而是學會“怎樣不被怒氣主宰”。
2️追求純潔心靈
「凡注視婦女而貪戀她的,已在心裡犯了姦淫。」
在性文化氾濫的時代,基督徒被召叫成為內心純潔的見證者。
聖人榜樣:聖多明我·沙維奧(14歲)
當朋友講粗俗笑話時,他嚴肅說:“我不喜歡聽這類話。”他用生命守護自己的純潔,被譽為“少年的聖人”。
我們在眼睛、手機、網路前能否守住那顆“潔淨的心”?
➡不靠壓抑,而靠聖神的恩寵與自律。
3️重視修和與合一
「先去與弟兄和好,然後再來獻禮物。」
天主更看重彼此相愛,而非我們奉獻的多少。
植物啟發:竹子低頭
竹子越成長,越懂得低頭。真正成熟的基督徒,也應在衝突中主動和好,不是軟弱,而是基督的寬恕精神。
每次聖祭前,我們也做“痛悔禮”——這不是形式,是提醒我們:不可帶著仇恨來親近天主。
4️說話真實,不發虛誓
「是就說是,非就說非。」
在職場、家庭、社交中,我們是否常常模糊、敷衍、逃避真話?
耶穌呼籲我們成為信賴的見證人。
聖若望·維雅納(司鐸主保),說話總是真誠直白,即使講告解時指出嚴厲的罪,也滿含愛心,反讓人感動痛改。


六、今天我能怎麼實踐“內在的義德”?
本週三項行動建議:
忍住第一次怒氣:試著以祈禱代替發火。
遠離誘惑:為眼睛、手機設立“淨網規矩”。
主動和好:給一位你疏遠或有衝突的人發個問候。


七、結語:天國不是外在的表演,而是內心的真實
耶穌呼召我們超越“法律主義”,進入“愛與真誠”的內心法律。
“是就說是,非就說非”,是對現代虛偽文化最直接的挑戰。
願我們不只是外在守規矩的信徒,更是內心火熱、真實、純潔、饒恕、和平、正直的基督門徒。


金句默想:
「你們的義德若不勝過經師和法利塞人的義德,決進不了天國。」(瑪5:20)


——小天使神父

2025-2026(甲)常年期第六主日:遵守誡命;不能進入天國

遵守誡命;不能進入天國
福音:瑪5:17-37

Fr. Jijo Kandamkulathy CMF
Claretian Missionaries

在今天的福音中,耶穌澄清說:“不要認為,我來,是為廢除法律和先知。我來,不是為把它們廢除,而是為成全。”如果祂感覺有必要澄清自己的立場,這意味著:已經有人認為,祂的行為,祂的言語,正在摧毀建基在聖經文本之上的信仰,所懷有的期待,所懷有的渴望。耶穌尊重自己子民的法律和制度。然而,祂用一種獨特的方式,解釋了法律和制度。祂所參考的,不是規範人的文本,而是有益於人的觀點。祂為愛人,不惜打破安息日。耶穌的言論,必須用這個角度進行理解。今天,福音舉出了四個例子。它們都用死板的句式進行表達:“你們曾聽天主對古人說 …… 現在,我給你們說 ……”

不可殺人(瑪5:21-26)

耶穌教導我們的,不可殺人的誡命,有如此眾多的含義,遠遠超過擊殺肉體的幅度。人有冒犯性的言語,動怒,懷有復仇的情緒,就已經殺害了自己的兄弟/姐妹(瑪5:22)如果X光可以探測到我們內心的墳墓,我們便會大吃一驚。在死人中,我們可以找到那些我們發誓不再與之交談的人,我們拒絕饒恕的人,持續不斷指摘的物件,被我們用流言蜚語和誹謗之言毀掉的良善之人,被我們奪走了愛情和生活樂趣之人。
謀殺的意圖總是從心中產生。它必須被解除武裝,不然,人定會把它妖魔化。為猶太人而言,進入聖殿之前,必須進行嚴苛的取潔禮。耶穌斷言:並非身體需要潔淨,而是內心需要潔淨。與兄弟/姐妹的修好,取代了取潔禮。

耶穌在講完不可殺人的誡命之後,耶穌講論通姦的問題。梅瑟五書(Torah)似乎只是在字面上禁止通姦的行為。耶穌進到人的內心,把握了這條誡命的最內在要求。友誼,情感,關係,人有這些念想,就已經犯了姦淫。身體的兩個部位必須要被砍斷:右眼和右手。在這種情形下,他們是喚起情欲(眼睛)和接近危險事物(手)的象徵。耶穌不是要人使自己的肢體變得殘缺,而是保祿曾講論過的令人飽受痛苦的自控,保祿曾說:“我懲罰我的身體,抑制我的身體,免得教導別人以後,自己反而被拒絕了。”(格前9:27)

第三個事件與離婚有關(瑪5:31-32)天主想要的婚姻是一夫一妻,牢不可破。聖經從第一章就明確指出:“兩人成為一體。”(創2:24)因為人的心硬,離婚也被導入以色列。耶穌繼續打破習俗,傳統,拉比的解釋,把婚姻關係帶回最初的純潔,排除拆散天主決意的,使兩人保持一體的一切可能。“除非婚姻是不忠的”的法律條款,似乎是給離婚敞開了一種可能性,事實上,這條款已與不合法的婚姻,不正常的婚姻有關。

我們對基督徒隱瞞道德上的要求,以便幫助某些在困境中的基督徒,我們對上主就沒有保有忠信。人應常記得:克己,犧牲,勇敢守貞,是通往“天國”的大門(瑪19:12)然而,耶穌的話很清楚,祂沒有批判自己的門徒,不容許自己的門徒受到譴責,喪失尊嚴,不容許自己的門徒因婚姻中被邊緣化而經受失敗。

第四個事件與誓言有關(瑪5:33-37)
流徙巴比倫期間,以色列人除了吸收惡習,還吸收不恰當的髒話。他們為規避講出天主的名號,他們採用一種較低要求的句式:他們指著天,指著聖殿,指著地,指著自己的父母,指著自己的頭起誓。一位西元二世紀的聖人建議說:“不要慣於起誓,口中不要習慣稱呼聖人的名號。”(德23:9)

耶穌反對這種粗魯的習慣,祂運用自己慣常的激進主義表達自己的反對:“總不要起誓 …… 你們講話,是就是是,非就是非。剩下的,都是出於邪惡。”(參看:瑪7:33-37)對祂而言,上主的名號被人褻瀆,令祂擔憂。祂決不接受人指著其它元素起誓。外邦人把祂空想成天主,認為祂要雷霆報復說謊之人和作偽證之人。再後,祂被空想為:一個充滿各種不信,各種不忠,相互猜忌的社會現象的預表。在耶穌的門徒中間,這樣的起誓,難以相信。

感謝Fernando Armellini神父提供文段用作分析

© 全屬於祢 & 樂仁出版社(中國澳門)
Cum Approbatione Ecclesiastica 2026

2025-2026(甲)常年期第六主日:遵守诫命;不能进入天国

遵守诫命;不能进入天国
福音:玛5:17-37

Fr. Jijo Kandamkulathy CMF
Claretian Missionaries

在今天的福音中,耶稣澄清说:“不要认为,我来,是为废除法律和先知。我来,不是为把它们废除,而是为成全。”如果祂感觉有必要澄清自己的立场,这意味着:已经有人认为,祂的行为,祂的言语,正在摧毁建基在圣经文本之上的信仰,所怀有的期待,所怀有的渴望。耶稣尊重自己子民的法律和制度。然而,祂用一种独特的方式,解释了法律和制度。祂所参考的,不是规范人的文本,而是有益于人的观点。祂为爱人,不惜打破安息日。耶稣的言论,必须用这个角度进行理解。今天,福音举出了四个例子。它们都用死板的句式进行表达:“你们曾听天主对古人说 …… 现在,我给你们说 ……”

不可杀人(玛5:21-26)

耶稣教导我们的,不可杀人的诫命,有如此众多的含义,远远超过击杀肉体的幅度。人有冒犯性的言语,动怒,怀有复仇的情绪,就已经杀害了自己的兄弟/姐妹(玛5:22)如果X光可以探测到我们内心的坟墓,我们便会大吃一惊。在死人中,我们可以找到那些我们发誓不再与之交谈的人,我们拒绝饶恕的人,持续不断指摘的对象,被我们用流言蜚语和诽谤之言毁掉的良善之人,被我们夺走了爱情和生活乐趣之人。
谋杀的意图总是从心中产生。它必须被解除武装,不然,人定会把它妖魔化。为犹太人而言,进入圣殿之前,必须进行严苛的取洁礼。耶稣断言:并非身体需要洁净,而是内心需要洁净。与兄弟/姐妹的修好,取代了取洁礼。

耶稣在讲完不可杀人的诫命之后,耶稣讲论通奸的问题。梅瑟五书(Torah)似乎只是在字面上禁止通奸的行为。耶稣进到人的内心,把握了这条诫命的最内在要求。友谊,情感,关系,人有这些念想,就已经犯了奸淫。身体的两个部位必须要被砍断:右眼和右手。在这种情形下,他们是唤起情欲(眼睛)和接近危险事物(手)的象征。耶稣不是要人使自己的肢体变得残缺,而是保禄曾讲论过的令人饱受痛苦的自控,保禄曾说:“我惩罚我的身体,抑制我的身体,免得教导别人以后,自己反而被拒绝了。”(格前9:27)

第三个事件与离婚有关(玛5:31-32)天主想要的婚姻是一夫一妻,牢不可破。圣经从第一章就明确指出:“两人成为一体。”(创2:24)因为人的心硬,离婚也被导入以色列。耶稣继续打破习俗,传统,拉比的解释,把婚姻关系带回最初的纯洁,排除拆散天主决意的,使两人保持一体的一切可能。“除非婚姻是不忠的”的法律条款,似乎是给离婚敞开了一种可能性,事实上,这条款已与不合法的婚姻,不正常的婚姻有关。

我们对基督徒隐瞒道德上的要求,以便帮助某些在困境中的基督徒,我们对上主就没有保有忠信。人应常记得:克己,牺牲,勇敢守贞,是通往“天国”的大门(玛19:12)然而,耶稣的话很清楚,祂没有批判自己的门徒,不容许自己的门徒受到谴责,丧失尊严,不容许自己的门徒因婚姻中被边缘化而经受失败。

第四个事件与誓言有关(玛5:33-37)
流徙巴比伦期间,以色列人除了吸收恶习,还吸收不恰当的脏话。他们为规避讲出天主的名号,他们采用一种较低要求的句式:他们指着天,指着圣殿,指着地,指着自己的父母,指着自己的头起誓。一位公元二世纪的圣人建议说:“不要惯于起誓,口中不要习惯称呼圣人的名号。”(德23:9)

耶稣反对这种粗鲁的习惯,祂运用自己惯常的激进主义表达自己的反对:“总不要起誓 …… 你们讲话,是就是是,非就是非。剩下的,都是出于邪恶。”(参看:玛7:33-37)对祂而言,上主的名号被人亵渎,令祂担忧。祂决不接受人指着其它元素起誓。外邦人把祂空想成天主,认为祂要雷霆报复说谎之人和作伪证之人。再后,祂被空想为:一个充满各种不信,各种不忠,相互猜忌的社会现象的预表。在耶稣的门徒中间,这样的起誓,难以相信。

感谢Fernando Armellini神父提供文段用作分析

© 全属于祢 & 乐仁出版社(中国澳门)
Cum Approbatione Ecclesiastica 2026

Homily for 6th Sunday in Ordinary Time Year A(ver.1)


Keeping the Commandments and Unable to Enter the Kingdom of Heaven
Gospel: Matthew 5:17-37


Fr. Jijo Kandamkulathy CMF
Claretian Missionaries

In today’s Gospel, Jesus clarifies: “Do not think that I have come to annul the Law and the Prophets. I have not come to annul them but to fulfil them.” If he feels the need to clarify his position, it means that someone has had the impression that his behavior and words are demolishing the beliefs, expectations, and hopes of Israel based on sacred texts. Jesus was respectful of the laws and institutions of his people. However, he interpreted it in an original way. His point of reference was not the letter of the precept but the good of the person. For the love of persons, he did not hesitate to break even the Sabbath. The sayings of Jesus must be understood in this light. The Gospel puts forward four examples today. They are all introduced with the same stereotyped formula: “You have heard that God has said to the ancestors … now I tell you …”

Do not kill! (vv. 21-26)
Jesus teaches that the commandment that orders not to kill has so many implications that go well beyond the physical assault. One who uses offensive words, gets angry, harbors sentiments of hatred has already killed one’s brother/sister (v. 22). If there were X-rays capable of detecting the cemetery hidden in our hearts, we would be startled. Among the dead, we would find those whom we have sworn not to speak to, those to whom we have denied forgiveness, those we have continued to accuse of mistakes done, those whose good name we have destroyed by gossips or slanders, those whom we have deprived of love and the joy of living.
Murder always starts from the heart. It must be disarmed, or else it demonizes a human being. Before entering the temple, it was necessary for Jews to undergo painstaking purifications. Jesus declares that it is not the body that needs to be pure but the heart. Reconciliation with the brother/sister replaces all rites of purification.
After speaking of the commandment not to kill, Jesus goes to the issue of adultery The letter of the Torah seemed to prohibit only adulterous actions. Jesus instead goes to the heart and captures the deepest requirements of this commandment. There are friendships, feelings, relationships that are already adulterous. There are two members of the body that need to be amputated: the right eye and the right hand. In this context, they are the symbols of that which awakens lust (eyes) and dangerous contacts (hand). This is not an instruction for bodily mutilation but gruelling self-control which Paul speaks about: “I punish my body and control it, lest after preaching to others, I myself should be rejected” (1 Cor 9:27).
The third case concerns divorce (vv. 31-32). God wanted monogamous and indissoluble marriage. The Bible clearly states from the first pages: “The two form one flesh” (Gen 2:24). Because of the hardness of the human heart, divorce is introduced also in Israel. Going against the custom, traditions, and interpretations of the rabbis, Jesus brings marriage to its original purity and excludes the possibility of separating what God has determined to remain united. The clause “except for marital unfaithfulness,” which seems to leave open a possibility of divorce, actually concerns the illegitimate and irregular unions.
We do not remain faithful to the Lord when we conceal the demands of Christian morality in order to help someone in trouble. One should always remember that renunciation, sacrifice, and the heroism of virginity are doors to the kingdom of heaven” (Mt 19:12). The clear words of Jesus, however, did not give any disciple license to judge, to condemn, to humiliate, to marginalize those who have failed in their married life.
The fourth case is that of the oath (vv. 33-37).
During the exile in Babylon, the Israelites had assimilated among other bad habits that of swearing inappropriately. To avoid pronouncing the name of God they resorted to the less demanding formula: they swore by heaven, by the temple, by the earth, by their parents, by their heads. A sage of the second century B.C. recommended: “Do not get used to swearing, taking the name of the Holy One” (Sir 23:9).
Jesus takes a stand against this reckless habit and he does it with his usual radicalism. “Do not swear at all … But let your speech be ‘Yes’ when it is ‘yes,’ ‘No’ when it is ‘no,’ the rest comes from the evil one” (vv. 33-37). It was not so much the desecration of the name of the Lord that worried him. There are other elements that make an oath unacceptable. First of all, it assumes a pagan concept of God who is imagined as an avenger, ready to hurl his thunderbolts against liars and perjurers. Then, it is a symptom of a society that is dominated by mistrust, disloyalty, and mutual suspicion. In the community of the disciples of Jesus, the oath is inconceivable.


Indebted to Fr. Fernando Armellini for textual analysis

© Claretian Publications, Macau
Cum Approbatione Ecclesiastica

2025-2026(甲)常年期第六主日講道

喜樂和希望的聖言
甲年常年期第六主日
福音:瑪5:17-37
Fernando Armellini 神父的講道詞

耶穌對門徒說:“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除法律或先知。我來,不是為廢除,而是為了成全。我實在對你們說:直到天地消逝,任何微小字母,或字母中的最小部分,都不會從法律上消逝,直到一切事完成。因此,誰若違背這些誡命中最微小的一條,並教導他人,在天國裡,這樣的人將被稱作最小的。誰若遵守並教導這些誡命,這人在天國裡要被稱作最大的。我給你們說:除非你們的仁義超過經師和法利賽人,你們決不能進入天國。

祝大家主日天喜樂。

托拉對所有虔誠的以色列人和耶穌而是神聖的;是天主賜給自己百姓的法律,托拉是天主聖言,不容否認或反駁。在耶穌與經師和法利賽人之間的某場爭論中,他們都提到了托拉,並一致認為托拉是不可被廢除的。正如我們剛才聽到的,今天福音的開頭部分提到的那樣:為什麼耶穌覺得有必要澄清自己對天主賜給以色列子民的法律所持的立場呢?祂說:“不要以為我來是廢除法律或先知。”我們在譯文中發現的“廢除”(abolish)這個動詞並不正確。耶穌從來沒有表示過祂想要廢除舊約。絕對沒有。這裡所用的希臘動詞“καταλῦω” = katalúo 的意思,不是廢除,而是去拆除,使 ……崩塌,使…… 坍塌。

耶穌做了什麼,或者做了什麼, 給人留下了祂要廢除托拉的印象?只要翻開瑪竇福音中的某一頁,我們就有能找到,人們以為耶穌想要廢除托拉和舊約所喚起的期望和想法。耶穌曾說:“神貧的人是有福的” 以及其它真福寶訓。人們肯定會想:“祂在說什麼?”聖經中不是說:天主藉著使義人富足,以此降福義人嗎?猶太教各派別:熱忱者,法利賽派,撒杜賽派,艾賽尼派,他們每個派別都有自己所期待的默西亞的形象,他們一致認同,默西亞都要具備這樣的特點:祂一定會成功,而且,祂會給所有追隨祂的人帶來成功,財富和幸福。他們都認同這點。這也是耶穌門徒的想法。我們記得伯多祿,耶穌告訴他必須獻出生命的時候,伯多祿說:不。他們必須為我們服務。這就是全體以色列人心中堅定的信念,其中也包括那些藉由舊約經文培養起來的門徒。

我們記得聖詠72首說:“願塔爾史士和群島的眾王進貢,舍巴的眾王。和色巴的君王獻上禮品。”(參看:詠72(71):8-10)那是一位將要統治萬有的出自達味後裔的君王。梅瑟也在申命紀第28章中告訴以色列人說:“願上主立你為首,而不做尾巴,願你們常高高在上,總不屈居在下。”(參看:申28:13)再往下就是其餘的人。

耶穌想要扭轉這一切。這使得所有的希望都破滅了。祂宣稱:偉大的人不再是施行統治的人,而是那服務人的;不再是那高高在上的人,而是那默默無聞的人。耶穌的期望和群眾的希望並不相符。因此,耶穌重申:“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直到天地逝去,法律中的最小字母或字母的最小部分都不會被廢去,直到一切事情都發生。因此,誰若違背這些誡命中最小一條誡命,並教導他人這樣做的人,在天國裡將被稱作最小的人。”耶穌提到這些誡命中最小的一條誡命。祂沒有輕看它們,但是他們並不是最終目標。想要進入天國,首先,有必要驗證自己是否已把上主啟示的第一部分,也就是把舊約內化於心。與耶穌啟示的誡命相比,他們是最基本的誡命。

事實上,在認識到先知律法的價值及其不可觸碰性之後,耶穌繼續肯定,為下文列舉的六例做了鋪墊,這些例子對於遵守舊約的正義是必要的。耶穌並沒有否定,祂認為有必要進行推進:“我告訴你們,除非你們的仁義超過經師和法利賽人,你們決不能進入天國”遵守托拉。托拉一詞來自動詞iará 意思是射箭,因此,托拉有指示方向的意涵。可是,在某些時候,托拉已到此為止。我們有必要更進一步。因此托拉並沒有指明我們必須到達的最終目標。我們必須實現質的飛躍。

事實上,耶穌根據托拉的內容給出了六個例子。“托拉已經講到這裡 …… 現在我來告訴你們:什麼才是必須達到的最終目標。”我們將會一致認為:我們在審視這六個例子的時候,就會發現:它們超越我們的視野之外,無法前行。這就是耶穌所展現的最具人性的一面。再也無法更進一步。

現在,讓我們來聽,耶穌要求要求我們,就是要求想要成為祂的門徒,或更簡單來說,那些想要渴望成為一個真正的人,一個完全覺醒的人,從托拉開始邁出的第一步。

“你們曾聽人說過:有人對你們的祖先說:不要殺人,誰若殺人,必受審判。我卻對你們說:凡對自己兄弟動怒的,必受審判;人若稱自己的弟兄是‘傻子’(Raqa),必要受到公議會的審判。凡說“你這愚蒙人”的,就要受地獄的刑罰。

“你們曾聽人說過:有人對你們的祖先說”那句被動語態說:“有人對你們的祖先說”這是一個“天主的被動詞態”。也就是說:“你們都曾聽天主說過”這與天主十誡有關人類生命不可觸碰性的誡命休戚相關。還記得創世紀第9章中說的那樣:“我要向為弟兄的人追討人命,因為天主按照自己的肖像造了人。”(參看:創9:5-6)也就是說:天主如同國王所做的那樣建造了自己的雕像。埃及的法老,美索不達米亞的國王們做了什麼?他們建造了自己的雕像,觸摸這些雕像,意味著攻擊君主。天主用這樣的比喻:“我照自己的形象造人。”觸摸這個形象,就是觸摸天主。耶穌繼續說,但是,我要說一句。有些翻譯說:“但我告訴你們。”這個翻譯並不正確。那個“但”似乎與上下文中,天主所說的話存在相互矛盾。希臘原文中,這個“但”並不存在。希臘原文說:ἐγὼ δὲ λέγω ὑμῖν 意思是:那就是說 …… 然後我告訴你們。對祖先說的話非常好,必須予以保留。

“現在,我告訴你們:在尊重天主在人間的肖像時,必須有所行動。”因此,在耶穌所舉的所有例子中——在六個例子中——都沒有這樣的“但是”。有些人將這些例子視為與《舊約》的對立。但實際上,這種對立並不存在。耶穌並不反對舊約,而是賦予其連續性,並指示天主聖言應傳達到何處。可以對這些規條進行簡化,但不可剝奪任何生物生命。而且,對天主而言,人的生命並不意味著一種單調乏味,勉強維生的生命。我們遇到健康的人,於是,我們說:這不是生活。要成為一個配得人尊敬的生物,就需要付出很多。耶穌給出的第一個例子就是殺人,儘管並沒有觸動生物生命。在這一點,舊約中已有提及,可是,耶穌展現了其最終目標。

為了不觸碰人的生命,耶穌給出了第一個例子:你不能動怒,動怒的人會奪去兄弟的生命。讓我們試著理解:憤怒是對那些面對不公,面對他人或我們自己遭人惡待的人拒絕回應的反應。動怒是天主所設定的偏情,這偏情源於對善的愛。面對邪惡而不發怒的人,意味著他不愛人。事實上,舊約中有許多關於天主義怒的描述,對人的動怒卻不然。如果天主不發義怒,祂就會變得冷漠無情,祂不愛人。事實上,我們記得洗者若翰曾談過“天主即將動怒”為什麼天主的這種動怒,這種強烈的情感是善的呢?因為,這與我們的不同,天主不對作惡的人動怒,而是對惡本身動怒。在我們心中,憤怒很易失控,演變成攻擊性行為,使我們對作惡的人滿懷仇恨,惱恨我們的兄弟姐妹。應對邪惡本身動怒,而不是針對作惡的人。因此,耶穌說:“你雖然沒有奪去兄弟的性命,可是,如果你對動怒失去節制,沒有責備邪惡本身,而是責備作惡的人,這與殺人無異。”通常我們不做這樣的區分,而是把惡和作惡之人等同起來。我們試圖消除作惡之人以此來消除邪惡 。這不是說我們要殺他,而且,如果疾病奪走他的生命,我們也不會過於遺憾,因為他不會再作惡,因為他已不復存在。憤怒就是在殺人。殺人的定式總是如此:我不希望你存在,我不希望你活著,如果你不存在,這個世界會變得更好。為什麼?因為他做了壞事。不。邪惡必須被消除,而不是消除做壞事的人。保祿在致厄弗所人第四章中說得好:“你們縱然動怒,但不可犯罪。”(參看:弗4:26)即,要控制天主賜予的這種衝動,並指出存在的邪惡,但不要失去控制,去搶奪作惡之人。願夕陽不會以怒氣驚擾你。

殺人的第二個例子:那稱自己的弟兄是蠢貨的。希伯來語中對應的詞是raqá意味著“空腦袋”。這樣的表述,並不嚴肅,可是,為耶穌而言,這與殺人相關。換言之,哪怕是從兄弟那裡奪走一點點生活的樂趣,我們也不可以這樣做。

第三個例子:“凡稱自己兄弟叛徒的人,要受地獄的刑罰。”耶穌以這些例子告訴我們:一句話就能奪人生命,甚至只是某人的微笑,也構成一種小小的殺戮。例如,謠言、八卦、詛咒、誹謗……都是用言語殺人。我們都知道,我們都會犯下這些殺人罪行。如果能用X光捕捉到這些罪行就好了。要想知道我們心中有著怎樣的墓地,那將會是一團亂麻。我們會為我們所犯下的罪行感到羞恥。由於我們的脆弱,我們不可避免地奪走了兄弟姐妹的生命。

要怎麼做呢?耶穌是這樣說的:因此,如果你們把禮品帶來祭台,在那裡想到你的兄弟對你有什麼不滿,就把你的禮品留在祭台,先去與你的兄弟和好,然後來獻上你的禮品。在前往法庭的路上,要迅速與你的對手達成和解。不然,你的對手會把你交給法官,法官會把你交給警衛,你會被關進監獄。

我實在對你們說:除非你們還清最後一分錢,你們決不會得到釋放。我們和兄弟姐妹一起生活,我們會行善,也會作惡。很難避免發生這樣的事。該怎麼辦呢?耶穌說:必須與兄弟姐妹和好。對耶穌而言,和好如此重要,祂甚至把和好擺在絕對優先的位置。為了解釋這一點:耶穌採用一種自相矛盾的比喻來描述自己子民的宗教文化。拉比們規定:一旦開始祈禱,就不能打斷那祈禱的人。他們補充說:“就算蛇盤在你的腿上,你也不可中斷你的祈禱。”

耶穌說:為了與兄弟姐妹和好,人不僅要中斷祈禱,甚至中斷在聖殿內的獻祭。讓我們牢記耶穌所說的話:如果你記起你的弟兄對你有所不滿。有人可能會說:我受了極大的冒犯。我和我的兄弟有一些恩怨。因此,我無法參與感恩聖祭。不,這絕不能成為理由。讓我們留意耶穌說的話:如果你記起你的弟兄對你有所怨恨。如果你在你的弟兄那裡受到冒犯,絕不能對他心懷怨恨。而且,耶穌要求的是:獻祭以前,你要時常問問自己:有人反對我嗎?原因是:我們時常拒絕犧牲,可是,在希伯來宗教中,犧牲意味著奉獻(corban)奉獻(corban)源於動詞接近(enakrib),這意味著要更接近天主。祭獻就是要更親近天主和兄弟們。如果你明知:你的兄弟因為你做了錯事指責你而離開他們,那麼,即使你親近天主,你仍然是偽君子。因為你必須先解決你兄弟疏遠你的原因。你的兄弟離你而去的時候,你就無法接近天主。上主決不會接受你的獻祭。這就是虛偽。然後就是緊迫性:趁你的兄弟與你同行,就要趕快與他達成協議。這條路無非就是我們的人生之路。在我們最終與天父相遇之前,你必須與他達成一致。如果你對你的兄弟姐妹做了什麼不對的事,就無法與天父取得聯繫。
瑪竇福音成書的前幾年,《十二宗徒遺訓》完成了。我們在安提約基也遇到相同的情況,在瑪竇福音也有這樣的記載。在瑪竇福音成書以前,有一本被稱作《十二宗徒遺訓》的教理書。主日的時候,你們聚在一起分餅,舉行感恩祭的時候,要先承認自己的罪過。好使你們奉獻的一切得以潔淨。那與他人有爭執,在他與別人修好之前,決不可讓他參與聖祭。好使你們的祭品不被玷污。(《十二宗徒遺訓》14:1-2)兩個世紀以後,同一地區的主教用下面的話告誡他的兄弟們:團體成員之間遇到問題,聚在一起的時候,主教就是宣讀判決的人。《十二宗徒遺訓》說:要在週一宣佈你們的判決,這樣的話,直到星期六,你就有時間解決(團體成員之間)的分歧,在主日的時候,你就能使那些不和之人重修舊好。(《十二宗徒遺訓》2, 59, 2)

現在,讓我們來聽:耶穌對那些想要期待天國的人所說的第二個例子:讓我們來聽:

你們聽人說過:不可通姦。可是,我對你們說:凡看見婦女動淫念的,已在心中同她犯姦淫。如果你的右眼使你犯罪,就把它剜下來。對你而言,失去一個肢體,總比全身被投到地獄裡要好。如果你的右手使你犯罪,就把它砍下來丟掉。對你而言,失去一個肢體總比全身都被投入地獄要好。

171
你們曾聽人說過:不要犯姦淫。從這裡開始,耶穌引述托拉中的經文。可是,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偏差?天主把這一切都安排妥當。天主希望在丈夫和妻子的婚姻關係中有一種獨特的愛情聯繫,那是無條件的,明確的,完全的愛。因此,在托拉中,除了與配偶發生性關係以外,其它任何行為都被定作通姦。這不是天主所賜的規定,如果有人不遵守這個規定,就是犯罪,天主會懲罰他。與此無關。天主的愛關心的是你是否幸福,你所做的一切是否充滿人性。天主要我們保持警惕,因此,一旦你做出某些選擇,就會讓你失去人性。因此, 這就是托拉所記載條文。這沒什麼。耶穌並沒有否認。祂沒有說:“但是,我給你們說 ……”耶穌說:這很好,現在,我告訴你們:“凡看著婦女就動淫念的,那人就在自己的心中同她犯姦淫了。據說,有些拉比,在他一生中從未看過任何一個婦人。耶穌決不會這樣行事。耶穌很平靜,很單純,很自然,在與女人的關係方面很自由。還記得那個闖入法利賽人的家中的罪婦嗎?耶穌容許那罪婦擁抱祂,親吻祂;祂與婦人有著深厚的情誼,祂與來自伯大尼的瑪律大和瑪利亞,並與瑪利亞瑪達肋納有著深厚的情誼。為耶穌而言,問題不在於看或不看某個女人。這與你內心所承載,以及你內心所向休戚相關。當然,這也與友情和情感有關。這還與那被遭到背叛的關係,即使它們沒有達到肉體上的行為有關。情人會使自己的心變得不純。婚姻忠誠是一條並不陌生的法則:這是夫妻之愛的本質。其餘都是選擇死亡,而非選擇生活。而且是會讓你失去人性的選擇。

現在,耶穌指出明確的道路:這始於內心。罪就是攻擊人心的根由。如果你渴望它結出果實,那就太晚了。因此,耶穌想要指出:你所採取的某些行動會讓你失去人性。
如果你的右眼令你犯罪:貪欲,陷入某種愛情關係,某種誘惑。面對罪惡的情境,面對性誘惑,每個人都會不自覺地問出一個問題:我們應該抓住這個機會,還是讓它溜走?如果我讓它溜走,或許我會後悔 …… 這就是人們常問的問題。我是應該維持還是應該斷絕某些關係?耶穌說得很清楚:要有勇氣斷絕這樣關係,越快越好;不要等待,因為等待會讓你失去控制,最終你會命喪於地獄之中。終結於地獄,是什麼意思?不是在地獄。地獄是垃圾場;它位於耶路撒冷城的西南部。把你送進地獄的,不是天主。如果你不立刻停止某些行為,你的生活就會陷入混亂。如果你的右手引你犯罪,就要把它砍下,丟得遠遠的。為你而言,你失去這個肢體,比你全身都在地獄裡要好。我們所處的環境很容易令人失去對本性的控制;這會出現很大的問題,這不僅會對那些做錯事的人產生影響,還影響他們和他們的家人,而且,正如聖經所說的那樣:有時候,罪的後果會被波及到第三代和第四代。耶穌為什麼要堅持這一點。面對某些情況,你必須鼓起勇氣做出必要的割捨,即使這些割捨是痛苦的,也要在最初的願望淪為通姦之前做出。

現在,讓我們來聽聽第三個跳躍的例子,即那些從《托拉》出發,想要抵達天主之國的人應該怎麼做。還有人說:如果有人想要離婚,就必須給妻子一紙休書。可是,我對你們說:凡與自己的妻子休妻,—— 除非這婚姻是非法的—— 就是使她犯姦淫,誰若與被休的婦人結婚,就是犯姦淫。天主說:“凡休妻的,就要給她休書。”在希伯來語中,休書一詞寫作“‘sefer keritut’. ‘Keritut’,意思是切割,回去,因此,這是一個非常痛苦的事。這是夫妻關係破裂的證明檔。你在讀福音文本的時候,可能會留意到一本ketubah,現在你能在我身後看到兩本。’Ketuvot’ (希伯來語: כְּתוָּבָּה; 意思是:寫下的東西) 是婚姻合意文件。這份檔是在‘hupá’ 之下簽署的,‘hupá’ 就是在婚禮儀式中始終存在的聖幕,在ketubah 上必須要在兩名見證人面前簽字。正如你看到的那樣:它以樹葉為裝飾,色彩斑斕,十分精美,它們是對歡樂和生活的真實頌歌。畫中描繪了鴿子,葡萄藤和鮮花。它們用希伯來語寫成,希伯來語是神聖的語言。夏加爾(Chagall)也曾畫過ketuvots 。sefer keritut 的意思是:離婚檔,這是一種法律檔, 一份全部用黑色字體和英文寫成的檔,而不是用希伯來文寫成的文書。離婚一詞,在希伯來文中是get,正如在我背後所示的那樣:由“gimmel”和“tet”組成。這個字母結合起來,就是 ‘get’,這個單詞在希伯來文聖經中從未出現。這個單詞在塔木德時期被採用,表示為離婚。拉比們指出:這兩個單詞,在聖經中不單獨出現,而是出現在聖經中的所有文字:“gimmel”後跟“tet”的單詞從來沒有出現。他們還注意到:希伯來語中,“gimmel”後跟“tet”,以‘gimmel’ 結尾的單詞從未出現。因此,他們得出結論:天主並不希望這個詞出現在托拉中。

讓我們記得先知瑪拉基亞先知以天主之名所說的話:“上主,以色列的天主說:因為我惱恨休妻。”(參看:拉2:16)拉比們說:婚姻破裂的時候,天主也哭泣。托拉上說:“如果你想要離婚,就要給那婦人sefer keritut。sefer keritut 是你離開她,想休掉她的證明。天主決不是容許離婚,可是,祂說:“如果你想要離婚,為了保護婦人,就要提供給她離婚檔。如果你不給她那份檔,而她再婚,你就能指控她通姦。因此,如果你想要和她離婚,就要把那份文件給她。”托拉中這段記載,絕不是天主容許離婚的明證。到目前為止,托拉所說的一切都很好。

耶穌說:凡休妻的,就是讓她犯姦淫。耶穌的話很清楚。祂很少談及性,之後,祂對某些道德傳統很著迷。但是,祂的話很清楚。我們必須留意,因為今天流傳著一種觀念:人們認為現在的時代不同,他們不再認為自己生活在中世紀 …… 我們必須不斷發展,必須跟上時代步伐 …… 一切都很好,所有的一切都是合法的,每個人都能自主決定做自己喜歡的事。這就是這些行動的規則:做你喜歡的事。只管去做。我們必須問出不同的問題:“當前的心態、放縱、性平庸化,習俗的消散,究竟是在讓人性化還是在去人性化,這一切很容易讓人忘記救主的話,使最堅定的信念動搖,試圖說服人們相信這是正常的,使人變得人性化,可觀之物其實只是權宜之計,這就是這個世界的智慧所指引的方向,有些人會因這些經歷而失敗。這就是天主愛的計畫。天主的愛是無條件的,堅定的。你要做到這一點,就要付出很多,而且也要做出犧牲,自我克制。我們知道:並非所有人都會在生活中踐行這些價值觀。這就是我們親眼看到在我們的世界看到的一切。耶穌已經給出辨別是非對錯,何為使人性化,何為使人失去人性的標準。因此,我們不能在原則上做出任何讓步,如果我們人們表明並認可非生命選項,我們就沒有忠於天主。這絕不是救主的建議。但耶穌並沒有賦予任何人起訴或定罪他人的權利。在基督徒團體中,那些需要做出某些痛苦選擇,某些切割的人,都常需要有人陪伴。基督徒群體必須始終懷有理解和和解之心。任何選擇死亡的行為都可以且必須受到反對,但你永遠不能評判和譴責犯錯的人。必須始終給予犯錯的人幫助。

現在,讓我們來聽聽基督門徒從《托拉》中必須實現的第四次質的飛躍:再者,你們曾聽人給你們的祖先說:不可發虛誓,要向上主償還你許下的誓言。我卻給你們說:總不可起誓; 不可指天起誓,因為天是天主的寶座; 不可指地起誓,因為地是祂的腳凳。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為它是大王的城。不要指著你們的頭起誓。因為你們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或變白。你們應當是就是是,非就是非。其它多餘的,都是出自邪惡。

天主曾在托拉中說:不可發虛誓。為什麼,因為在某些時候,有必要發虛誓。比如:如果一個人被委託照看一隻動物,一頭驢或一頭公牛,然後,這只動物受傷,死亡或被人偷了,沒有目擊證人,那麼,那接收並照顧這些動物的人,又怎能說自己與這些發生的事無關?在這樣的情況下,他當著天主的面起誓。而主人不得不接受負責照料動物的人所證實的真相。以色列人在流徙巴比倫期間沾染了其他不良習俗,沒有理由就發誓。以致沒有人在自己起的誓言中加上一句:如果我沒有說真話,願天主懲罰我。他們為了避免談到天主的名字,他們轉而使用不那麼有爭議的表達方式,他們指著天發誓,指著聖殿發誓,指著地發誓, 指著自己的頭髮起誓,指著自己的父母發誓 ……
耶穌說:“我卻對你們說:絕不可發誓。因為對天主而言,這樣的誓言沒有任何意義。這有兩個原因:首先:如果有人發誓,意味著:這人帶有一個充斥不信任,審查,不忠誠和相互猜疑的社會的症狀,那些屬於祂的門徒,不再受這些利益的驅使,他們不會出於自己的利益,欺騙自己的兄弟姐妹。這是古代的世界。基督的門徒已經進入一個世界。那裡充滿了對兄弟姐妹的無條件愛。因此,你不能欺騙,你的誓言,沒有任何意義。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耶穌與那些屬於自己,擁有最健康的靈性的百姓合拍。約瑟夫斯·弗拉維烏斯(Josephus Flavius)這樣描述庫姆蘭的艾賽尼派:“他們所說的一切都勝過誓言,但他們避免發誓,因為他們認為這樣有失體面,比作偽證還要惡劣。與耶穌同時代、生活在亞歷山大的斐洛說:“如果一個人學會了在所有陳述中都保持誠實,那麼他的話就會像誓言一樣具有分量。”因此,耶穌贊同這種思維方式,並說道:你們應當是就是是,非就是非。其它多餘的,都是出自邪惡。但耶穌對起誓無動於衷還有另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誓言被外邦人預設成外邦人對天主的觀念:願天主以雷鳴電閃來毀滅,懲罰那些在心中因謊言而呼號祂的人。天主不是復仇者;因此,起誓是沒有意義的。我們已經考慮到了這些品質上的飛躍,這些飛躍是從《托拉》開始最終達到耶穌所提的最終目標。

我祝你們大家主日天喜樂,一周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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