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問答:肋未紀 第24章

一、關於長明燈和供餅(1–9節)
問1:長明燈使用什麼油?其意義是什麼?
答:使用的是由橄欖榨出的清油。它象徵天主永恆的臨在,也象徵以色列子民不斷地侍立在上主面前(參閱出27:20–21)。燈光長明,代表永不熄滅的信仰和敬拜。
問2:燈應擺放在哪裡?由誰負責照管?
答:應擺在會幕內、約櫃的帳幔外,由亞郎(司祭)負責從晚上到早晨點燃。這是世世代代的永久規定。
問3:供餅如何製作和陳設?
答:以細面做成12個餅(象徵以色列十二支派),每個十分之二“厄法”,排成兩行放在純金桌上。每行上撒純乳香作為紀念火祭。
問4:供餅的輪換與食用規則是怎樣的?
答:每個安息日要更換餅,由司祭在聖所中食用,因為這是“至聖之物”,為他們在祭獻中應得的部分。


二、關於褻瀆天主聖名的罪行(10–16節)
問5:營中發生了怎樣的事件?
答:一名父親是埃及人、母親是以色列人的混血男子在營中與以色列人爭吵,並褻瀆了上主的聖名。
問6:對這名褻聖者是如何處理的?
答:先將其拘押,等候上主指示。上主命令他被帶到營外,由聽見他褻瀆言語的人按手在其頭上,全體會眾用石頭將他處死。
問7:褻瀆天主聖名的法律原則是什麼?
答:凡不避諱使用“雅威”之名的人,不論是以色列人還是外方人,都要被處以死刑。


三、關於報復律(17–22節)
問8:本章如何規定關於殺人和打傷人的律法?
答:凡打死人的應處死刑;打死牲畜的應賠償;傷害同胞者應“以傷還傷,以眼還眼,以牙還牙”。這是古以色列的對等報復原則(Lex Talionis)。
問9:此律是否適用於外邦人?
答:是的,天主強調:本地人和外方人應受一樣的法律制約,因為“我上主是你們的天主。”


四、關於執行命令(23節)
問10:以色列子民是否遵從了天主的命令?
答:是的,他們照上主通過梅瑟所吩咐的,把那人帶到營外,用石頭處死了他。


本文作者:劉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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