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問答:肋未紀 第22章

主題:吃祭物的條件與祭牲的要求


一、吃聖物的條件
問1:什麼是“聖物”?為什麼要謹慎對待?
答:“聖物”指的是以色列人獻給上主的祭品中屬於司祭份內的部分,例如素祭、和平祭等所剩的肉。由於這些祭品是獻於上主的,屬於“神聖之物”,若不潔地接觸,就是褻瀆天主的聖名。


問2:哪些人不得吃聖物?
答:凡是不潔的人,包括患癩病、患淋病、摸過死屍或不潔之物的人,在未取潔之前,不得吃聖物(參閱4-6節)。此外,族外人(非司祭家族的以色列人)、司祭的客人或傭工也不得吃聖物(10節)。


問3:司祭的家人可以吃聖物嗎?
答:可以。司祭用銀錢買來的奴僕、以及在司祭家出生的人都可以吃聖物(11節)。而司祭的女兒若嫁給非司祭族人,則不得吃聖物;但若她喪偶或被棄,沒有子女,又回到父家,則可如同少女時一樣吃聖物(13節)。


問4:如果有人不慎吃了聖物,怎麼辦?
答:他應償還等值的聖物,並加五分之一作為補償,交給司祭(14節)。這強調了聖物的神聖性及對天主的尊重。


問5:司祭若縱容不潔或不應得的人吃聖物,會怎樣?
答:他們會使以色列子民陷於罪中,自己也要承擔後果(15-16節),因為“我是使他們成聖的上主”。


二、獻祭牲的條件
問6:獻給上主的祭牲應具備什麼條件?
答:必須是沒有任何殘疾的公牛、公綿羊或公山羊(19節)。這表示對上主應當獻上最完美、最無瑕疵的供物。


問7:什麼樣的牲畜不能獻上?
答:眼瞎、瘸腿、身體有潰瘍、麻疹、癬疥、或睾丸有損的牲畜都不可以獻(22-24節)。即使有人自願獻祭,也必須無瑕,才能蒙上主悅納。


問8:是否可以接受外邦人獻的牲畜?
答:不可,若牲畜有殘疾,即便是外邦人所獻,也不能用來向天主獻祭(25節)。


三、其他相關條例
問9:為何牛羊生下七天內不可獻祭?
答:因為這是出於對生命的尊重與仁愛,小牲畜需與母親同在七天,待其強壯後,第八天方可獻給上主(27節)。


問10:為何母獸和幼獸不可在同一日宰殺?
答:這是一項慈悲的律例,表達天主對受造界的愛與溫柔(28節),也是對自然秩序的尊重。


問11:感恩祭的肉要在什麼時候吃完?
答:當天要吃完,不可留到第二天(30節)。這象徵人應及時回應恩寵,不可懶惰或輕慢對天主的感恩。


問12:整章的核心教導是什麼?
答:這一章強調對天主聖物的尊重,以及對獻祭禮儀的潔淨與純全。整章以“我是使你們成聖的上主”(32節)為主軸,提醒信徒:凡與天主有關的,都必須神聖、純潔、不可褻瀆。


本文作者:劉鐸


了解 全属于祢 的更多信息

订阅后即可通过电子邮件收到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