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良善的撒瑪黎雅人)
恭讀聖路加福音 10:25-37
有一位法學士站起來試探耶穌說:“老師,我該怎麼做,才能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法律書上寫了什麼?你是怎麼讀的呢?”他回答說:“你要以你的全心,以你的全部,以你的力量,以你的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並要愛你的近人,如同愛你自己一樣。”耶穌回答他說:“你回答的正確;你這樣做,就會生活。”但是,因為他想給自己辯解,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近人呢?”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到耶裡哥的時候,遭到強盜的傷害。他們剝光了他的衣服,毆打他,然後離開,把他半死半活的丟下。有一個司祭碰巧正沿著那條路行走,他一看到那人,就從對面走過去了。同樣,一個肋未人來到那地方,他一看到他,就從對面走過去了。可是,一個來到他那裡的撒瑪黎雅人來到他那裡,一看到他,就充滿了憐憫。他走到那受害者,給他的傷口倒上油和酒,包紮了它們。接著,他扶他上了自己的牲口,把他帶到客棧,照料他。次日,他拿出兩枚銀幣,把它們交給店主,囑咐他說:‘照顧好他。如果你的花費超過我給你的,我回來的時候會還給你。’在你看來,這三個人中間,誰是那受到強盜傷害之人的近人?”他回答說:“那仁慈待他的人。”耶穌對他說:“去照樣做吧。”
省思
我們在每日的生活中,時常會與不同的人發生來往。幾時我們與人來往時,我們時常會如同福音中那個法學士一樣(參看:路10:25-28),自認為在某些領域,比那些與我們來往的人有更深入的理解和認識,以致我們在他們面前賣弄自己的學識,為顯示我們自己在某些領域,比他人更有建樹,卻忽略了賞賜給我們生命,並創造上天和下地,以及其中的一切萬有的天主。
事實上,一如聖詠的作者詠唱的那樣:“若非上主興工建屋,建築的人徒然勞苦;若非上主護守城堡,守城的人白白儆醒護守。”(詠127(126):1)我們現今所擁有的一切,都是出自天主的創造。就連我們自己,也是“天主按照祂的肖像,就是照天主的肖像”(參看:創1:27)造成的。因此,幾時我們在生活中與那些同為天主按照祂的肖像造成的人相遇時,我們不應如同那個法學士一樣(參看:路10:29)時常認為在一切事上,自己都有理,並意圖將自己的意志,強加於他人之上,為使自己的虛榮心,因外在的行為,得到滿足。
親愛的主內!在耶穌與法學士之間的對話中,耶穌舉了三位途經那個遭受強盜的人。第一位是上主聖殿的司祭(參看:路10:31)當他從那人身邊經過時,他雖看見此落難之人,但卻選擇從他身邊經過(參看:路10:31),為使自己免於因接觸此瀕死之人而陷入的不潔之中(參看:肋21:15);第二位是肋未人,當他從那人身邊經過時,(參看:路10:32)他也選擇視而不見,他所遵循的,如同司祭所遵行一樣,為使自己能進入天主的聖殿,並保全自己的職份,拒絕向那落難之人施以援手,唯獨那為猶太人視作外邦人的撒瑪黎雅人(參看:路10:33-35),他超越了民族之間的隔閡(因撒瑪黎雅充軍之時,已為各民族雜居,詳見列下17),盡心盡力援助那落難之人。如此,為那落難之人,撒瑪黎雅人成了他的近人。
事實上,在信仰生活中,天主也同樣恩待了我們。在起初,由於原祖父母的背命,使得人自出離母胎之時,便沾染上了罪惡。富於仁慈的天主,祂並沒有將我們交于死亡,任由我們自生自滅,祂給我們派遣了祂的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以祂在十字架上所作的犧牲,替我們成了罪,為使我們在祂內成為天主的正義。(參看:格後5:21)祂為了我們的得救,向我們不斷派遣那些藉著領受基督的洗禮,以及聖神的恩賜的人,來到我們中間,為使我們藉著他們的服務,進一步瞭解天國的真相,並與他們一道,藉水和聖神,在基督內重獲新生,並藉著領受那祝福之杯,以及所擘開的餅,共結合於基督的聖體聖血內(參看:格前10:16-17)彼此互為手足,並在成為手足以後,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向世人彰顯天主對世人的深情大愛,促使普世人類,賴基督透過我們每人的近人所施予的仁愛,得以與我們一道,在基督內,走向共融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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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期第廿七周星期一 彌撒福音省思》有1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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