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廿四周星期四 弥撒福音省思

福音(她的许多罪过都得到宽免;因为她爱的多)
恭读圣路加福音 7:36-50
有位法利赛人邀请耶稣与祂共进晚餐,祂进了那法利赛人的家,躺在桌边。那在城中的罪妇听说祂在法利赛人家中坐席。她就拿了一雪花石膏烧瓶的香液,站在祂旁,在祂脚旁哭泣,开始用她的眼泪给祂泡脚。接着,她用自己的头发给祂擦干,亲吻它们,用香膏抹上。那邀请祂的法利赛人看到这事,就自言自语说:“如果这人是先知,祂就会知道,那摸祂的人是谁,是个怎样的女人,她是个罪人。”耶稣对他说:“西满,我有事对你说。”西满说:“老师,请告诉我。”耶稣说:“有两个人,欠了某个债主的债:一个欠了五百天工资,一个欠了五十天工资。由于他们都不能偿还,那债主就宽恕他们。他们中间,哪个更爱债主呢?”西满回答说:“我想,是那个被免除更大债务的人。”耶稣对他说:“你判断得没错。”然后,祂转向那个妇女,对西满说:“我进你家的时候,你没有拿水给我洗脚,可是,她用自己的眼泪给我泡脚,用她的头发把它们擦干。你没有亲我,可是,从我进来的那刻开始,她不停亲我的脚。你没有用油抹我的头,可是,她用油抹我的脚。因此,我给你们说:她的许多罪过都得到宽免;因为她爱得多。那少得宽免的,爱得小。”耶稣对那妇人说:“妳的罪被赦免了。”同桌的人自言自语说:“这人是谁,竟然赦罪?”但是,祂对那妇人说:“妳的信德救了妳,平安去吧。”

省思

我们在生活中,时常会经验到宴请他人,或受他人的邀请,参加各种应酬。当我们在此觥筹交错的时候,由于脆弱的人性,使得我们在觥筹交错的时候,如同今日邀请耶稣来到自己家中坐席的法利赛人一样,陷入出自自我的喜乐之中,全然忘记了待客之道。

亲爱的主内!几时我们参与天国的筵席 —— 感恩祭时,我们是如何做的呢?我们也许也会如同那法利赛人一样,只顾自己在圣堂内享受安乐,全然不顾及那些与我们一样,藉着领受同一基督的洗礼,归于基督;又领受同一个圣神的恩赐,得称为天主的子女;并在完整举行的弥撒圣祭中,与我们分享那祝福之杯中的基督的圣血,共享所擘开的基督的圣体,共结合于基督的兄弟姐妹(参看:格前10:16-17)几时我们参与感恩祭时,我们时常会按照人的思想,就如那法利赛人一样(参看:路7:39),就是基于软弱的肉性,认为自己是圣洁的,而那些与我们相邻而座的弟兄姐妹,他们所犯的一切罪恶,远超我们所犯的一切,因而他们不能得到宽赦,我们却要因我们的虔敬行为,得到天主的欢心。

事实上,我们现今所追求的一切,都是徒劳的,且无益于我们灵魂的得救。因为在表面上来看,我们似乎与常人无异,都按照教会规定的礼仪节期,参与弥撒,并按照教宗的意向,向天主献上祈祷,却没有在生活中,承行天主的圣意。因而,我们便会如同那个法利赛人一样,以能邀请耶稣来到我们的家中为显耀,虽然明白天主的圣言,却没有在生活中活出圣言的精神。(参看:路7:44-47)以致因拒绝承行天主的圣意,始终生活在罪恶及死亡之中,进而陷入永久丧亡的境地。

亲爱的主内!我们要向那位自知罪孽深重,来到耶稣眼前,不断痛哭流涕的妇人学习(参看:路7:37-38),学习她勇敢地冲破世人自设的樊篱,在主耶稣基督跟前,明认自己所犯的罪,全心、全灵、全意、爱天主于万有之上;在生活中,我们应力行仁爱,在一切境况下,勇敢弃绝自己的一切,并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对天主的深情大爱,定真切之志向,永不犯罪得罪天主。如此,我们便不再生活在罪恶及死亡之中,那时我们要生活在那“普照世人的光”(参看:若1:9-13)的照耀下,被称为天主的儿女,因为那时,我们已随从天主圣神的引导,赖天主圣神的助佑,致死了出自肉性的妄动,成了的天主的儿女。(参看:罗8: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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