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期第五主日 彌撒福音省思

福音(我給你們一條的誡命,你們要彼此相愛)
恭讀聖若望福音 13:31-33A,34-35
猶大離開以後,耶穌說:“現在,人子受到了光榮,天主因祂受光榮。如果天主因祂受光榮,天主也要立刻光榮祂。我的孩子,我和你們在一起的時間不多了。我給你們一條的誡命:要彼此相愛。我愛了你們,你們也要彼此相愛。如果你們彼此相愛,這樣的話,世人就會知道你們是我的門徒。”

省思

若望在寫這段福音時,正值耶穌受難前夜。我們都知道,耶穌誕生伊始就不斷光榮天主,時常稱揚歌頌祂的在天之父,並謙卑的為祂的在天父之父作證,啟示祂教導我們應當遵守的一切,以光榮天父。

我們中間為人父母的,當自己的子女以自己的謙卑和自己的為人處事贏得他人的認可時,他們一定會十驕傲的向眾人表示自己是某某的子女,並處處讚美他們的父母,他們的父母也會因此受到光榮。同樣的,耶穌以祂的無限慈悲獲得了群眾的讚賞,那生祂的父也一定受到了光榮。因為聖父和耶穌的關係就如同我們與我們的父母一樣緊密的相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今天耶穌繼續說:“我的孩子們,我只能與你們同在一段時間。我要給你們新的誡命:要彼此相愛。正如我愛了你們,同樣,你們也要彼此相愛。如果你們彼此相愛,世人就會知道,你們是我的門徒。”(參若13:33-35)

我們不禁要思考一個問題:今天耶穌所說的:“我只能與你們同在一段時間”是什麼意思?其實,耶穌所說的“我只能與你們同在一段時間”,其實就是指我們當下所處的時光,當我們出離母胎時,我們就離我們自己的死亡近了一步。生命對於我們每個人只有一次,可能這一次只是很短暫的一個瞬間,也可能是很長的一段時間,但這時間終將過去。

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為了救贖生活在死影下的我們,又為了使我們能與天父重修舊好,甘願捨身受難,並祂在十字架上所接受的苦刑為我們作了補贖。祂又為了使我們永不生活在死亡中,在死後第三日光榮的復活了。至此,我們才真正的脫離死亡的奴役,獲得了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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