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一(誰若愛智慧,就是愛生命)
恭讀德訓篇 4:11-19
智慧給她的兒女,告誡那些尋求她的人。凡愛她的人,就是愛生命;上主定會接納尋求她的人。緊緊掌握她的人,必要承受光榮;他在哪裡,上主就要祝福那裡。事奉她,就是事奉聖者;上主愛那愛她的人。順從她的,必要審斷萬國,聽從她的,就住在她的內室。如果人相信她,就會佔有她;他的後裔也要承受她。她好似一個旅客,與他同行,先試探他;她把使懼怕和憂慮臨於他,以自己的規條考驗她,直到她藉著自己的法律試驗他,相信他的靈魂。然後,她再來,給他帶來幸福,向她透露自己的秘密,她要讚揚他富有的智識,正義的學識。但是,如果他辜負了她,她就把他拋棄,把他交在劫掠者手中。
答唱詠 詠119(118):165,168,171,172,174,175
【答】上主,愛慕禰法律的人,必飽享平安。(參看:詠119(118):165A)
領:愛慕禰法律的人,必飽享平安,為他們而言,沒有羈絆。【答】
領:我遵守禰的規條和法令,因為我的一切行徑都在禰的眼前。【答】
領:我的口吐露對禰的讚美之詞,因為禰教給我禰的法令。【答】
領:願我的口舌歌頌禰的恩許,因為禰的一切誡命盡屬公正。【答】
領:上主,我渴望禰的救恩,禰的法律是我的喜樂。【答】
領:願我的靈魂活著讚頌禰,願禰的訓令幫助我。【答】
福音(任何因我的名字行奇跡的人,你都不可阻止)
恭讀聖馬爾谷福音 9:38-40
若望對耶穌說:“老師,我們看到有人因禰的名號驅魔,因為那人沒有跟從我們,我們就試圖阻止他。”耶穌回答說:“不要阻止他,沒有人能因我的名字行奇跡,同時說我壞話的。因為誰不反對我們,就是傾向我們。”
省思
耶穌不贊同門徒禁止那個不跟從他們的人, 以祂的名字驅魔,推動我們更深刻地反省,主的名字與基督徒的信仰之間的關係。
門徒以主的名字聚在一起, 成為信仰的團體。這個名字也因而成了信眾身分的源頭,更是基督徒生活見證和服務的力量基礎。然而,基督徒真正相信、追隨和見證的,不應只是這稱謂的文字,而是這文字所指的那位元救主基督。
如果只執著於文字稱謂,便是本末倒置,就像門徒以為驅魔的能力源自那名字,因而沒有因這個名字團聚在一起的人,便不能使用它。他們忽略了那能力實際上是源於主基督。
主基督,求禰不斷加深我們對禰的信德,讓我們因此而堪當成為名實相副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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