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卅二周星期六 彌撒福音省思

福音(不義判官的比喻)
恭讀聖路加福音 18:1-8
耶穌給自己的門徒講了一個關於他們應時常祈禱,不知疲倦的比喻。祂說:“在某城有一個法官,他不敬畏天主,也不尊重任何人。在城中,有一個寡婦,經常去見那法官,對他說:‘請你為我和我的對頭做出公正的裁決。’這法官多時不願做出裁決,但他後來想起:‘儘管我不敬畏天主,也不尊重人,這寡婦多次打擾我,我必要為她做出公正的裁決,好使他不再打擾我。’”主又說:“你們應留心那不誠實的法官說的話。天主所揀選的人,日夜呼求祂,難道天主不保障他們的權利,為他們伸張正義嗎?我給你們說:祂必要快快為他們伸張正義。但是,人子來到的時日,能在世上找到信德嗎?”

省思

我們時常會在生活中看到這樣的場景:生自血肉的人,時常會為生活中的瑣事與他人發生爭訟,或因對某些世物的不滿,尋求人間法庭的裁判。那在人間法庭施行裁判的,便是法官,他所依據的法律,是屬人的法律,為能消除爭訟,恢復人與人之間的和諧。

親愛的主內!人與天主的關係,有時也會如同寡婦與那不義的法官之間的關係一樣(參看:路18:2-5)。我們向天主獻上祈禱時,我們時常會經驗到,我們自認是誠心誠意向天主獻上祈求,卻感受不到天主的恩寵,甚至會覺得天主似乎並沒有對我們向祂獻上的祈禱作出回應,並滿足我們向祂尋求的一切恩寵,當此一光景成為常態以後,我們對天主,以及對信仰的熱忱,便會逐漸消退,逐漸疏遠天主,進而交接魔鬼,進而逐漸喪亡。因為在我們看來,天主似乎是那些不追求至公至義的天主,而非我們這些按天主聖意生活的天主。

事實上,天主願意藉著我們在生活中經驗到的痛苦,培植我們的望德。一如保祿所說:“我實在以為,現時的苦楚,與將來在我們身上要顯示的光榮,是不可較量的。凡受造之物都熱切地等待天主子女的顯揚,因為受造這物被屈伏在敗壞的狀態之下,並非出於自願,而是出於使它屈伏的那位的決意;但受造之物仍懷有希望,脫離敗壞的控制,得享天主子女的光榮自由。”(參看:羅8:18-21)那屬天主子女的光榮自由,便是藉著領受基督的洗禮,將帶有死狀的舊我,與那為愛我們交出自己性命的基督,一同釘在十字架上,好使那屬罪惡的自我消逝,為使我們不再做死亡的奴隸,卻要因隨從天主聖神的引導,成為天主的子女,好能與基督一道,成為天主的承繼者,並以此分享基督永恆天主性的生命。

親愛的主內!既然我們已在基督內,並因聖神的作證,成為天主的子女。我們的思言行為,務要與我們所領受的一切相符。當我們向天主獻上祈禱時,我們不應向天主尋求屬於這個正在消逝的世界的一切,以致我們仍陷於喪亡之中,而應向天主尋求永生,時常思念天上的事,好使天主因我們所持守的堅強信德,賞賜我們向祂尋求的一切恩寵。如此,我們才能生活在富於仁慈的主基督賞賜給我們的恩寵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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