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訓導:常年期第廿六周星期六

讀經一(現今我親眼看見祢;為此我厭惡自己)
恭讀約伯傳 42:1-3,5-6,12-17
約伯答覆上主說:“我知道,祢能做一切事,祢的計畫,無一能受阻。我談論過我所不明白的大事,這些事對我太奇妙,是我所不能知的。我從前只是風聞有祢,但如今我親眼看見了祢。為此,我收回我所說的話,在灰塵與灰土中懺悔。”如此,在約伯晚年,上主祝福了他,遠超他以前的年歲。因為他有一萬四千隻羊,六千匹駱駝,一千對牛,一千頭母驢。他有七個兒子,三個女兒,他給長女取名耶米瑪(Jemimah),給次女取名刻漆雅(Keziah),給三女取名刻楞哈普客(Keren-happuch)。在那全地,沒有別的女人比約伯的女兒更美麗;她們的父親給了她們,並給她們的兄弟一份產業。此後,約伯又活了一百四十年,他看到了自己的子孫,直到第三代、第四代。然後,約伯年老而享盡天年,與世長辭。

福音(你們要歡喜,因為你們的名字被寫在天上)
恭讀聖路加福音 10:17-24
那時候:那七十二位門徒歡歡喜喜地回來,對耶穌說:“主,因祢的名字,就連魔鬼也屈服于我們。”耶穌說:“我曾看見撒殫如同閃電一樣,從天上墜落。看,我賜給你們權柄,使你們能踐踏毒蛇和蠍子,制服仇敵的一切勢力,沒有什麼能傷害你們。然而,不要因魔鬼屈服你們而歡喜,而是要因你們的名字被寫在天上而欣喜。”
就在那時候,祂因聖神而歡欣,祂說:“聖父,天地的主宰,我讚頌祢,因為祢雖然向有智慧和有學識的人隱瞞了這些事,卻把它們啟示給天真無邪的人。是的,聖父,這就是祢仁慈的旨意。我父把一切都給了我。除了父,沒有人認識子是誰;除了子和子所願意啟示的人,也沒有人認識父。”
耶穌私下對門徒說:“看到你們所看到的眼睛是有福的。因為我對你們說:許多先知和君王渴望看到你們所看到的,但沒有看到;想要聽到你們所聽到的,但沒有聽到。”

教宗本篤十六世
週三公開接見
2011年12月7日
(節選)

聖史瑪竇和路加(參瑪11:25-30;路10:21-22)為我們傳留了一段耶穌祈禱的“瑰寶”,通常被稱為“歡呼的呼喊”或“默西亞的歡呼”。正如我們所聽到的,這是一篇感恩與讚頌的祈禱。(……)耶穌稱天主為“父”。這個詞表達了耶穌的意識與確信:他是“子”,與父有著親密而持續的共融;這也是耶穌每一篇祈禱的核心焦點與源泉。在照亮整段經文的後半部分,我們清楚地看到這一點。耶穌說:“我父把一切都交給了我;除了父,沒有人認識子是誰;除了子和子所願意啟示的人,也沒有人認識父。”(路10:22)(……)

現在讓我們自問:子願意向誰啟示天主的奧跡?在這首讚歌的開端,耶穌表達了他的喜樂,因為父的旨意是將這些事向聰明和睿智的人隱瞞,而向小孩子啟示(參路10:21)。因此,耶穌在他的祈禱中,彰顯了他對父之決定的共融——父決定向心地單純的人揭示他的奧跡:子的旨意與父的旨意合而為一。

天主的啟示並非按照世俗的邏輯發生。世俗邏輯認為,有文化、有權勢的人掌握著重要的知識,並將其傳授給較單純的人、給小孩子。天主卻採用了截然不同的方式:他的啟示所指向的,正是這些“嬰兒”。這是父的旨意,而子也滿懷喜樂地與父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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