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他們要判人子死刑)
恭讀聖瑪竇福音 20:17-28
耶穌上耶路撒冷去的時候,祂把十二門徒單獨叫到一邊,在路上對他們說:“看,我們要去耶路撒冷,人子要在那裡被交給司祭長和經師,他們要判祂死刑,把祂交給外邦人,使祂受人嘲笑,被人鞭打,並被釘在十字架上,祂要第三天復活。”隨後,載伯德兒子的母親來到耶穌跟前,朝拜祂,想要求祂什麼。耶穌對她說:“妳想要什麼?”她回答說:“吩咐我的這兩個兒子,在祢的王國裡,一個坐在祢的右邊,另一位坐在祢的左邊。”耶穌回答說:“妳不知道妳在求什麼。你們能飲我要飲的爵嗎?”他們對祂說:“我們能。”耶穌回答說:“你們定會飲我的爵,可是,坐在我的右邊或左邊,不是我可以給的,而是我父給誰預備的,就給誰。”那十個門徒聽了這話,就向那兩個兄弟發怒。可是,耶穌召叫他們,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官長轄治他們,大人物顯得對他們有權柄。但是,你們是決不可如此。相反,你們中間,誰想成為大人物,就要做你們的僕人;你們中間,誰想要爭先,就要做你們的奴僕。人子就是這樣,祂不是要受人服事,而是來服事人,舍掉自己的生命,作大眾的贖價。”
省思
我們時常會將注意力集中在屬於這個世界的一切。在我們看來,屬於這個世界的一切,會使我們在現世生活中,過得十分舒坦,以至於我們忘記那創造這個世界的天主。當我們追逐屬於這個世界的一切時,我們時常會如同載伯德的母親一樣,她所切望的,不是那些為她的兩個兒子靈魂有益的事,而是為她兩個兒子尋求在她想像的天國裡,與耶穌一同坐在寶座上。(瑪 20:20-21)因為在她看來,耶穌是那個政治性的默西亞,而非那個能將眾人由罪惡中解救出來的默西亞。
我們時常會將關注的焦點聚合在自己和自己的心意之上,在我們看來,自己才 是這個世界的主人,因而忘記了那創造和宰製這個世界的天主。當我們在天主 的聖愛內,藉著領受基督的聖洗和天主聖神的傅油,由罪惡及死亡中解脫出來, 並因聖神在我們心中的歎息,不再被稱為奴隸之子,而被稱為天主的兒女。
親愛的主內!讓我們時常牢記:我們已經領受基督的聖洗,在祂的聖肋之水中洗淨了自己的原罪,我們已經領受基督的聖神,與所有領受天主聖神的兄弟姐妹,偕同由罪惡及死亡中解脫的萬有,共同分享基督的天主性,共同分享基督的君王、司祭和先知職份。因此,我們就應當如同基督一樣,勇敢接受屬於這個世界的一切磨難,因耶穌所飲的爵,是祂即將要在耶路撒冷所受的苦難,我們身為祂的門徒,也應與耶穌同飲一爵。
雖然,我們身處於這個世界的不同角落,卻在每日在世界不同地方舉行的同一感恩聖祭中領受的同一個聖爵中的基督聖血,同一個面餅形下基督的聖體,便是與祂結合,與祂成為一體,祂在我內,我在祂內,彼此密不可分,我們的思言行為務要與所領受的相符,就是應當在每日的生活中,效法基督,不斷棄絕自己的一切,將自己交托於天主,好使自己能隨從天主聖神的引導,從刻苦的補贖和祈禱中獲得力量,致死肉性的妄動,不斷肖似基督,恒常不斷謙卑自下, 慷慨地為真道服役,以使眾人賴天主在我們身上施行的一切,得以認識基督, 如同我們一樣,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走向成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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