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一(祂從不命令任何人做不義之事)
恭讀德訓篇 15:15-20
如果你選擇遵守誡命,誡命就能救你。如果你相信天主,你也將會得以生存;祂在你面前擺設了火和水,你可任意伸手選取。在人面前有生與死,善與惡,人選擇哪一樣,就要給他哪一樣。上主的智慧極其廣大;祂大有能力,無所不知。天主的眼睛看顧敬畏祂的人,祂洞悉人的每個行為。祂從不命令任何人去做不義之事,也不容許任何人犯罪。
讀經二(天主在萬世之前,為我們的光榮,預定了智慧)
恭讀聖保祿宗徒致格林多人前書 2:6-10
弟兄姐妹們:我們對成全的人講的智慧,不是這個世代的智慧,也不是這個即將逝去的世界的統治者的智慧,而是天主在萬世以前,為我們的光榮,預定的智慧,隱密的奧秘,今世的統治者不知道,因為如果他們知道,他們就不會把光榮的救主釘在十字架上。但是,正如經上記載:天主為愛祂的人所準備的,是眼所未見,耳所未聞,人心未曾進入的,天主為孝愛祂的人所準備的。天主藉著聖神把這一切都啟示給我們了。因為聖神洞察一切,甚至洞悉天主的深奧。
福音(有人曾對你們的祖先這樣說,可是,我要對你們這樣說)
恭讀聖瑪竇福音 5:17-37
耶穌對自己的門徒說:“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除法律或先知。我來不是為廢除,而是為成全。我實在對你說:直到天地逝去,法律上最小的字母或字母的最小部分都不會從法律上消失。因此,凡違背這些誡命中最小的一條,並教導他人這樣做的,將被稱作天國裡最小的。可是,凡遵守並教導這些誡命的,要被稱作天國裡最大的。我給你們說:除非你的仁義超越法利賽人和經師,你決不會進入天國。你們曾聽人對你們的祖先說:不可殺人;凡殺人的,就要接受審判。我卻對你說:凡對自己的兄弟動怒的,就要受到審判;人若稱自己的弟兄是‘傻子’(Raqa),必要受到公議會的審判,若稱自己的弟兄是‘叛徒’(Renegade),就要受地獄的火刑。因此,如果你把你的禮品帶到祭台,在那裡想到你的兄弟有任何不滿,就要把你的禮品留在祭台,先去與你的兄弟和好,再來獻你的禮品。你要在去法庭的路上迅速與你的對手和解。不然,你的對手要把你交給判官,判官要把你交給警衛,你要被下到獄中。我實在對你說:除非你付清最後一分,決不會被釋放。你曾聽人說:不可犯姦淫。我卻對你說:凡懷著情欲看女人的,心裡已經同她犯了姦淫。如果你的右眼使你犯罪,就要把它剜出來,把它扔掉。為你而言,你失掉你的肢體,比你全身被投到地獄中要好。如果你的右手使你犯罪,就要把它砍下扔掉。為你而言,你失掉你的一個肢體,比你全身被投到地獄中要好。還有人說:凡休妻的,就要給她休書。可是,我對你說:凡休妻的(除非這段婚姻是不合法的)就是使她犯姦淫。凡與一個離婚的婦人結婚的,就是犯姦淫。還有,你曾聽人對你的祖先說:不要發虛誓,要向上主履行你所許的願。我對你說:總不要發誓;不可指著天發誓,因為它是天主的寶座;不可指著地發誓,因為地是天主的腳凳,不可指著耶路撒冷發誓,因為她是大王的城。不可指著你的頭發誓,因為你不可使一根頭髮變白或變黑。你要是就是是,非就是非。其它多餘的,都出自邪惡。”
省思
今天是本禮儀年四旬期前最後一個常年期主日。彌撒福音取自聖瑪竇福音。讓我們來試著分段理解。
耶穌對自己的門徒說:“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除法律或先知。我來不是為廢除,而是為成全。我實在對你說:直到天地逝去,法律上最小的字母或字母的最小部分都不會從法律上消失。因此,凡違背這些誡命中最小的一條,並教導他人這樣做的,將被稱作天國裡最小的。可是,凡遵守並教導這些誡命的,要被稱作天國裡最大的。我給你們說:除非你的仁義超越法利賽人和經師,你決不會進入天國。(參看:瑪5:17-20)
或許我們會認為:耶穌來到這個世界是要帶給這個世界新的法律,或是要變更天主在舊約藉著祂的僕人梅瑟向以色列人頒佈的十誡。耶穌告訴我們:祂來,不是為了廢除這些誡命,而是成全。耶穌為什麼要來成全這些誡命呢?是因為這些誡命已被法利賽人和經師所扭曲。
我們知道,在耶穌時代,法利賽人是以色列人的“拉比”。法利賽人以比喻的方式教導群眾;在詮釋法律時,把祖先的禁令、風俗習慣、即他們稱為祖先的傳統,都包含在其中。他們遵循的是這個世界的邏輯。這個世界的邏輯告訴他們:如果他們給了別人什麼,也要相應得到與他們付出相當的一切。因此,他們只會邀請那些在他們看來是至親的人,與他們一起共進午餐和晚餐。經師是一些聖經學家,他們和法利賽人一樣,隨心所欲解釋聖經,以天主的喉舌自居,他們把自己看作義人,是至潔的人。
耶穌要求我們如同法利賽人和經師一樣,始終堅持以天主為中心,但不可學習他們的教導,不可按照他們的教導行事,免得我們成為天國裡最小的,不可仿效他們的習慣,不可隨意理解天主聖言,而是要遵行天主聖神的啟迪,按照天主聖神的啟迪理解天主聖言,活出天主聖言。
現在,讓我們來看耶穌基於天主十誡給我們每個人的教導:
你們曾聽人對你們的祖先說:不可殺人;凡殺人的,就要接受審判。我卻對你說:凡對自己的兄弟動怒的,就要受到審判;人若稱自己的弟兄是‘傻子’(Raqa),必要受到公議會的審判,若稱自己的弟兄是‘叛徒’(Renegade),就要受地獄的火刑。因此,如果你把你的禮品帶到祭台,在那裡想到你的兄弟有任何不滿,就要把你的禮品留在祭台,先去與你的兄弟和好,再來獻你的禮品。你要在去法庭的路上迅速與你的對手和解。不然,你的對手要把你交給判官,判官要把你交給警衛,你要被下到獄中。我實在對你說:除非你付清最一分,決不會被釋放。(參看:瑪5:21-26)
我們知道:每個人的言語都有效力。那些遵循這個世界的邏輯的人,他們按照這個世界的邏輯講話,這個的世界的邏輯始終於耶穌所說的天主的世界邏輯相對。遵循這個世界的邏輯的人,他們做在天主看來不法的,他們的言行舉止正不斷傷害天主所創造的這個世界。當他們帶著自己的禮品來到天主至潔的祭台時,天主決不會悅納他們的禮品,因為天主喜愛的是那合乎祂心意的禮品。那麼,天主喜愛的是怎樣的祭獻呢?祂喜歡的是“痛悔的精神”(參看:詠51(50):19A)當他們以此痛悔的精神生活,就不會講出那些傷人的話,更不會做出傷害他人的事,他們會與人為善,不與人爭訟。當他們以這樣的心神來到聖堂參與彌撒,並把自己當作祭品獻給天主,富於仁慈的天主,定會悅納我們向祂獻上的祭品。
你曾聽人說:不可犯姦淫。我卻對你說:凡懷著情欲看女人的,心裡已經同她犯了姦淫。如果你的右眼使你犯罪,就要把它剜出來,把它扔掉。為你而言,你失掉你的肢體,比你全身被投到地獄中要好。如果你的右手使你犯罪,就要把它砍下扔掉。為你而言,你失掉你的一個肢體,比你全身被投到地獄中要好。還有人說:凡休妻的,就要給她休書。可是,我對你說:凡休妻的(除非這段婚姻是不合法的)就是使她犯姦淫。凡與一個離婚的婦人結婚的,就是犯姦淫。(參看:瑪5:27-32)
舊約的法律只強調那些外在的行動。耶穌直擊這些罪的根。罪的根源自人心。如果一個人的心中充滿污穢和各種與基督相對的偏情,拒不遵守天主的法律和誡命,當他的心中起了歹念,這樣的歹念就會驅動他們的身體犯下姦淫。今天,耶穌用極其誇張的話教導我們:要遠離一切使我們犯罪的因素,甚至要以壯士斷腕的決志,遠離那能誘人犯罪的人、地、事、物,人的行為舉止才能與祂教導的一切相符。
還有,你曾聽人對你的祖先說:不要發虛誓,要向上主履行你所許的願。我對你說:總不要發誓;不可指著天發誓,因為它是天主的寶座;不可指著地發誓,因為地是天主的腳凳,不可指著耶路撒冷發誓,因為她是大王的城。不可指著你的頭發誓,因為你不可使一根頭髮變白或變黑。你要是就是是,非就是非。其它多餘的,都出自邪惡。” (參看:瑪5:33-37)
發誓正是我們軟弱的表現。生活中,我們時常會發誓,拿那些和我們一樣,終將消逝的事物,比如:天,地,我們所在的城,甚至我們身體的一部分發誓,好使我們所發的誓成立,並以此掩蓋我們的不誠信。耶穌要求我們品行端正,按照祂的聖意行事。我們的品行越來越端正,我們所做的一切,所說的一切越能得到世人和天主的信賴,那時候,我們就不再需要發誓了。
天主,祢曾教導我們:祢住公義和真誠之人的心中。求祢恩賜我們:賴祢的恩典被塑造成祢所樂意的住所。藉著祢的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祢和祂及聖神,是天主,永生永王。亞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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