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一(因我在耶路撒冷所做的惡事,我在悲痛中死去)
恭讀瑪加伯上 6:1-13
安提約古巡視內陸各省的時候,他聽說在波斯(Persia)有一座城,名叫厄裡買(Elymais),以其豐富的金銀而聞名,城中的廟宇很富有,裡面有亞歷山大留在那裡的金頭盔,胸甲和武器,他是馬其頓(Macedon)王斐理伯之子,是首任希臘國王。因此,他去往那城,試圖佔領和劫掠那城。可是,由於城內居民知道他的計畫並奮起抵抗,他未能得逞。於是,他撤退了,沮喪地離開那裡,回到了巴比倫。他在波斯的時候,有使者給他帶來消息:那被派到猶大地的軍隊潰散了,裡息雅起初率領一支強大的軍隊到那裡,但被以色列人擊退;以色列人之所以強大,是因為他們從被他們摧毀的軍隊中奪走了武器,人員和大批物資;他們推倒了王在耶路撒冷祭壇上建造的可憎之物;他們又像先前那樣,用高牆圍起了聖所和貝特族(Beth-zur)城。國王聽到這個消息以後,嚇了一跳,非常震驚,因其計畫失敗,悲痛欲絕,躺在床上。他在那裡停留了幾天,憂鬱加重,因為他知道自己快死了。於是,他把自己的朋友都叫來,對他們說:“睡眠離開了我的眼睛,因為我的心因焦慮而下沉。我對自己說:‘我遭遇了何等的苦難,現在,我又處在怎樣悲傷的洪流中!可是,在我的統治下,我是何等良善,何等受人愛戴。’現在,我回想我在耶路撒冷所做的惡事,那時候,我把城中所有的金銀器皿都運走,我無緣無故下令消滅猶大的居民。我知道:這就是這些兇險臨到我身上的原因。現在,我要在異鄉,在極度的悲傷中死去。”
答唱詠 詠9:2-3,4,6,16,19
【答】上主,我因禰的救恩而歡喜。(參看:詠9:16A)
領:上主,我要全心合意稱謝禰;我要頌揚禰所做的奇事。我要因禰而歡欣踴躍;至高者,我要歌頌禰的名字。【答】
領:因為我的仇敵,在禰面前被擊退,顛僕而亡。禰斥責列邦,滅絕惡人;禰把他們的紀念永遠消除。【答】
領:列邦陷入他們自掘的陷阱,他們的腳都被絆住。因為急難者永不會被遺忘,困苦人的期望永不會落空。【答】
福音(天主不是死人的天主,而是活人的天主。)
恭讀聖路加福音 20:27-40
有些否認復活的撒杜賽人,他們來問耶穌說:“老師,梅瑟給我們寫道:如果某人的哥哥死了,留下妻子,但沒有孩子,他的兄弟就必須娶他的妻子,為他的兄弟養育後代。現在,這裡有兄弟七人,第一個娶了妻子,沒有留下子女就死了。接著,第二個和第三個都娶了她,那七個人都是這樣,沒有留下子女就死了。最後,那婦人也死了。現在,在復活的時候,那婦人是誰的妻子呢?因為這七個人都曾娶過她。”耶穌對他們說:“今世之子結婚和再婚,可是,那些配得上獲得來世和從死者中復活的人,既不娶也不嫁。他們不能再死,因為他們像天使一樣;他們是天主的兒女,因為他們是那要復活的人。甚至梅瑟在論及荊棘的經文中也指明:死了的人,必要復活,那時候,他稱上主是‘亞巴郎的天主,依撒格的天主’祂不是死人的天主,而是活人的天主,為祂而言,所有人都是活著的。”有些經師回答祂說:“老師,禰回答得好。”他們再也不敢問祂任何問題了。
省思
過去一段時間,我們經常看到耶穌和法利賽人,司祭長,民間的長老,經師和法學士之間的對話,在那些談話中,他們與耶穌爭論的焦點是安息日治病是否合法,潔與不潔的爭論,很少觸及到死後的生命。今天,聖史給我們講述了耶穌與撒杜賽人之間的一番對話,讓我們來看:
有些否認復活的撒杜賽人,他們來問耶穌說:“老師,梅瑟給我們寫道:如果某人的哥哥死了,留下妻子,但沒有孩子,他的兄弟就必須娶他的妻子,為他的兄弟養育後代。現在,這裡有兄弟七人,第一個娶了妻子,沒有留下子女就死了。接著,第二個和第三個都娶了她,那七個人都是這樣,沒有留下子女就死了。最後,那婦人也死了。現在,在復活的時候,那婦人是誰的妻子呢?因為這七個人都曾娶過她。”(參看:路20:27-33)
從路加的描述中,我們看到一個矛盾:因為撒杜賽人否認復活。可是,他們提出的一個問題,卻是與復活相關。他們之所以提出這樣的問題,為的是試探耶穌。為了達到目的,他們甚至援引了梅瑟給他們寫的法律。他們引用的是哪一條法律呢?讓我們來看:
如果兄弟住在一起,其中一個沒有留下兒子就死了;死者的妻子不可出嫁外人,丈夫的兄弟應走近她,以她為妻,對她履行兄弟的義務。她所生的長子,應歸亡兄名下,免得他的名由以色列中消滅。若是那人不肯娶他兄弟的妻子,他兄弟的妻子應到城門去見長老說:“我丈夫的兄弟不願在以色列中給自己的兄弟留名,不願對我盡兄弟的義務。”本城的長老應叫那人來,對他說明;如他仍堅持說:“我不願娶她。”他兄弟的妻子,應當著長老的面,走到他跟前,從他腳上脫下他的鞋,向他臉上吐唾沫說:“那不願給自己兄弟建立家室的人,應這樣對待他。”從此他的名字,在以色列中,將稱為“脫鞋者的家”。(申25:5-10)
由此可見,梅瑟之所以制定這樣的規定,或者說:其立法本意是為避免以色列家庭的消滅,二是為避免財產歸於其他支派。撒杜賽人把這條法律擴大解釋:他們認為:這條誡命,既適用於活人,也適用於死人。
有時候,我們也會如同撒杜賽人一樣,認為我們現世生命中的人際關係,會帶到我們死後的生活中。那些在現世存立的法律關係,在死後的生活中也會延續。這樣的思想,極其狹隘,也不符合耶穌教給我們的生命觀。
現在,讓我們來看,耶穌是如何回應撒杜賽人的:
耶穌對他們說:“今世之子結婚和再婚,可是,那些配得上獲得來世和從死者中復活的人,既不娶也不嫁。他們不能再死,因為他們像天使一樣;他們是天主的兒女,因為他們是那要復活的人。甚至梅瑟在論及荊棘的經文中也指明:死了的人,必要復活,那時候,他稱上主是‘亞巴郎的天主,依撒格的天主’祂不是死人的天主,而是活人的天主,為祂而言,所有人都是活著的。”有些經師回答祂說:“老師,禰回答得好。”他們再也不敢問祂任何問題了。(參看:路20:34-40)
這使我想到教宗方濟各的教導。2019年11月10日,教宗方濟各帶領大家念三鐘經的時候,他是這樣教導我們的:
通過這一回應,耶穌首先邀請祂的對話者——以及我們——思考,我們現在所生活的這個世俗維度並非唯一的維度,而是存在另一個不再受死亡支配的維度,它將充分彰顯我們是天主的子女。聆聽耶穌關於超越死亡的生命的這一簡單而清晰的話語,令我們深感安慰,使我們看到希望;在我們這個時代,我們尤其需要祂的話;這個時代對宇宙的知識如此豐富,但對永恆生命的智慧卻如此匱乏。
教宗繼續說:耶穌回應說,生命屬於天主,天主愛我們,深切關懷我們,甚至將祂的名與我們的名相連(……)生命存在於有[一種]紐帶、共融、兄弟情誼的地方;當生命建立在真實的關係和忠誠的紐帶之上時,它比死亡更強大。相反,如果一個人認為自己只屬於自己,像一座孤島一樣生活,那麼這裡就沒有生命:這些態度中死亡占上風。這是自私。如果我為自己而活,我就是在自己心中播下死亡的種子。
今天,我們慶祝聖則濟利亞貞女的殉道紀念,梵蒂岡新聞網向我們介紹說:傳統上,聖則濟利亞被認為是一位羅馬的貴族之女,發誓一生守貞潔,但是迫於家中壓力嫁給了華肋廉,然而在婚前二人即約定就算婚後也不同房。她因為埋葬因為殉道而死的其丈夫華肋廉(Valerian)、小叔諦步爵(Tiburtius)和一位羅馬軍人瑪息莫(Maximus)三人的屍體而遭到逮捕。最後在230年殉道而死。現在,讓我們向天主獻上祈禱:
天主,禰每年都以禰的婢女聖則濟利亞的瞻禮使我們歡欣鼓舞。願那些關於她虔誠傳下來的事蹟,成為我們效法的榜樣,並宣講基督禰的聖子在祂僕人身上所行的奇跡。藉著禰的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禰和祂及聖神,是天主,永生永王。亞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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