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天主不是死人的天主,而是活人的天主。)
恭读圣路加福音 20:27-40
有些否认复活的撒杜赛人,他们来问耶稣说:“老师,梅瑟给我们写道:如果某人的哥哥死了,留下妻子,但没有孩子,他的兄弟就必须娶他的妻子,为他的兄弟养育后代。现在,这里有兄弟七人,第一个娶了妻子,没有留下子女就死了。接着,第二个和第三个都娶了她,那七个人都是这样,没有留下子女就死了。最后,那妇人也死了。现在,在复活的时候,那妇人是谁的妻子呢?因为这七个人都曾娶过她。”耶稣对他们说:“今世之子结婚和再婚,可是,那些配得上获得来世和从死者中复活的人,既不娶也不嫁。他们不能再死,因为他们像天使一样;他们是天主的儿女,因为他们是那要复活的人。甚至梅瑟在论及荆棘的经文中也指明:死了的人,必要复活,那时候,他称上主是‘亚巴郎的天主,依撒格的天主’祂不是死人的天主,而是活人的天主,为祂而言,所有人都是活着的。”有些经师回答祂说:“老师,祢回答得好。”他们再也不敢问祂任何问题了。
省思
今天那些否认复活的撒杜赛人提及的梅瑟法律,我们大致可以通过申命纪中的一段记载一看究竟:如果兄弟住在一起,其中一个没有留下儿子就死了;死者的妻子不可出嫁外人,丈夫的兄弟应走近她,以她为妻,对她履行兄弟的义务。她所生的长子,应归亡兄名下,免得他的名由以色列中消灭。若是那人不肯娶他兄弟的妻子,他兄弟的妻子应到城门去见长老说:“我丈夫的兄弟不愿在以色列中给自己的兄弟留名,不愿对我尽兄弟的义务。”本城的长老应叫那人来,对他说明;如他仍坚持说:“我不愿娶她。”他兄弟的妻子,应当着长老的面,走到他跟前,从他脚上脱下他的鞋,向他脸上吐唾沫说:“那不愿给自己兄弟建立家室的人,应这样对待他。”从此他的名字,在以色列中,将称为“脱鞋者的家”。(申25:5-10)
如上可见,在旧约中,梅瑟制定为兄弟立嗣的法律,一是为避免以色列家庭的消灭,二是为避免财产归于其他支派。日后这条法律逐渐扩大,应该遵守此法律的,不但是死者的兄弟,而且死者的近亲属亦遵守。我们不禁要思考:难道这果真是天主要我们遵守的法律吗?如果天主当真要我们遵行这法律,岂不违反天主所创造的婚姻制度了吗?因为天主在创世之初,就立下了“人应离开自己的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二人成为一体。”(参创2:24)
其实,今天撒杜赛人所看到的,或者他们所思虑的,只是现世的事。但在今天,耶稣藉着祂的圣言,向他们启示了现世生活与复活后的生活之间的不同,以此帮助他们更好的理解,一个真正属于天主的人,应如何在此变幻尘世中生活。耶稣今天所提及的今世之子,指代的是有生有死之人,他们必须通过世俗上的婚姻,为人类诞下子嗣,好能繁衍生息。而那复活之子,就是指死后复活的人,他们中间有的人既是属神的肉身,就永不再死,无须通过世上的婚姻延续人类。
亲爱的主内!在耶稣所处的时代,经师是一群对圣经颇有研究的人,他们自认为对圣经有着完整的认识,但他们所认识的,仅是梅瑟教导他们的一切。在他们看来,耶稣在圣殿中教导众人的一切,时常与梅瑟教导他们不相符,因而他们时常会与法利塞人一道,想方设法地从耶稣所做的一切,寻找除掉耶稣的藉口。而在今天,耶稣藉着答复否认复活的撒杜赛人的话,向那些自认为圣经有着完整认识的经师释明了法律,以使他们对天主的圣意,能有一个完整的认识。
因此,在此变幻尘世,我们应当首先寻求的,不是属于这个世界的全部,而是属于那通过我们的善言善行,在天国所积蓄的永恒产业。几时我们的心思耗费在处理这个世界的事务上,我们便无瑕顾及基督徒成圣,这项对我们众人来说,都十分要紧的事务了。事实上,在此变幻尘世,我们应当时常实践基督的爱德,怀着对永生的渴望,善度我们的每一日。时常期待那一日来临时,我们能偕同天朝的诸圣一道,灵魂和肉身光荣的复活,进入那永恒的光辉中,不停称扬歌颂上主的名,直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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