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一(愛是法律的成全)
恭讀聖保祿宗徒致羅馬人書 13:8-10
弟兄姐妹們:除了彼此相愛,我們不欠任何人;因為誰愛別人,就成全了法律。誡命是:你不可通姦,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垂涎,以及其他別的誡命,都可以被概括為:你要愛人如己。愛不是加害他人,因此,愛是法律的成全。
答唱詠 詠112(111):1B-2,4-5,9
【答】樂善好施,好施於困苦之人的人,真是有福。(參看:詠112(111):5A)
或 【答】阿肋路亞。
領:敬畏上主,極其酷愛祂誡命的人,真是有福。他在世上的後嗣必定強盛;義人的後裔必蒙受祝福。【答】
領:他如同晨光,照亮黑暗,向義人照耀。他是慷慨仁慈正直的人。慷慨出借的人,行事公道的人,真是有福。【答】
領:他慷慨施捨窮人,他的寬宏永遠常存;他的頭角高舉必受光榮。【答】
福音(你們中間,凡不舍掉自己的全部財產,不能成為我的門徒)
恭讀聖路加福音 14:25-33
一大群人與耶穌同行,祂轉身對他們說:“如果誰到我這裡來,不惱恨自己的父親和母親,妻子和兒女,兄弟或姐妹,甚至自己的生命,他不能作我的門徒。誰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在我後面走,不能作我的門徒。你們哪個人,願意建築一座塔,不先坐下來計算成本,看看,是否足以完成?不然,奠基以後,發現自己不能完工,旁觀的人就要嘲笑他,說:‘這人開始建造,但沒有用以完工的資源。’或者,有一個國王,即將開戰,不先坐下來做決定,自己能否用一萬軍隊成功戰勝那用兩萬軍隊,前來與他交戰的另一國王?然而,如果不能,當他還在很遠地方的時候,他要派遣一個代表,要求和平的條款。同樣,你們中間,不論是誰,不放棄他的一切財產,不能成為我的門徒。”
省思
耶穌說:如果誰來就我,而不惱恨自己的家人,甚至自己的性命,不能做我的門徒(路14:26)。哪一個是我們愛得多一些:耶穌,還是家人,抑或是自己?從理智上,我們選擇耶穌,但從情感上,卻是愛人更多一些。在追隨耶穌的路上,家人可能就是敵人。
耶穌又說:不論誰,若不背著自己的十字架, 在我後面走,不能做我的門徒(路 14:27)。耶穌的十字架,是愛的十字架。除非我們背起愛的十字架,在祂後面走,也不能做祂的門徒。只有愛的時候,十字架才是輕鬆的、喜樂的。
耶穌還說:你們中不論是誰,如不捨棄他的一切所有,不能做我的門徒(路 5:33)。門徒捨棄的, 不只是漁船,不只是同伴,還有他們的父母。然而, 最難捨棄的,恐怕就是自己。只有捨棄所有,才能擁有耶穌。耶穌渴望完全地擁有我們。
主耶穌,禰走過了我們將要走的路,或者正在走的路,但我們相信,禰會陪著我們,走過陰森的幽谷。主耶穌,我們祈求禰,使我們走近受苦的人, 使之獲得安慰。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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