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年常年期第三十一主日
馬爾谷福音 12:28-34
Fernando Armellini神父的講道詞
祝大家主日喜樂。
我們還記得,在上周的福音中,我們聽到了耶里哥城瞎子巴爾提買得醫治的故事,恢復視力後,他開始一路上跟隨耶穌。耶穌此行的目的地是耶路撒冷,在那裡他會給出愛的最終標誌:生命的禮物。他到達時受到了怎樣的待遇?
這是逾越節前的一周,聖城的廣場擠滿了朝聖者;有些人認識祂,許多人只聽說過祂,但他們尊敬祂,因為他們知道祂治好了病人。人們愛耶穌。但是,挑起這場衝突的是那些宗教機構:經師、拉比、法利賽人,他們認為祂是一個迷惑百姓的人,一個異端,因為祂與貝爾則步有聯繫,並且祂教導的教義違背了傳統。因此,他們早就決定把祂從他們中間除掉。馬爾谷福音中描述了耶穌在耶路撒冷,也就是宗教機構的中心,以及祂在聖城度過的最後一周。
祂一到那裡,就進了聖殿,周圍看了一遍,觀察了一切;然後,因為天色已晚,祂就和那十二個門徒離開聖殿,到伯達尼去過夜。第二天,祂返回聖殿,並做了一個引人注目的舉動。祂沖向賣家和買家,推翻了兌換銀錢者的桌子,趕走了賣鴿子的人,並把所有人都趕出去,說:“不要使這祈禱之所變成賊窩。”
祂為什麼那樣做?這是一個至今仍讓我們困惑的行為。祂這樣做是為了表達對宗教利益與金錢混雜的憤怒,這是天主所不能容忍的嗎?是的,但不僅僅是因為這一點,耶穌的行為有著更為深遠的意義;這是對與天主之間交易關係的譴責。這意味著什麼?聖殿裡發生了什麼?神師們曾教導說,為了從天主那裡獲得恩典和眷顧,比如田地的豐饒、牲畜、健康,以及免受災難的保護,必須獻給祂一些東西,比如全燔祭、祭品、香料等,而司祭則充當了仲介者的角色。也就是說,問題不在於人們能夠向天主獻上什麼,而在於這些獻祭必須通過聖殿的司祭來進行。
耶穌教導說,沒有什麼需要獻給天主的,因為天父白白向眾人廣施慈惠,祂甚至也向惡人廣施慈惠。聖殿的大司祭們意識到,如果天主是耶穌所宣揚的那種無償且無條件的愛,那麼他們的聖職就不再有任何存在的理由;聖殿的崇拜註定要消失。我們必須謹慎,因為與天主之間的交易關係的想法仍然存在於我們心中;我們不再獻給祂羔羊和山羊,但我們認為要獲得天主的恩寵、恩典,甚至天堂的獎賞,就必須用我們善行和祈禱來事奉祂。不,耶穌是白白賜下了這一節。納匝肋人耶穌的天主就是這樣;祂白白愛愛了我們。如果我們行善,我們會變得更像耶穌,因為我們是天主的兒女;我們必須感謝祂。
因為只有追隨祂賜給我們的真光,我們才會變得更好;當我們行善時,我們越來越像耶穌,成為真正的天主的兒女,我們必須為此感謝祂,而不是認為我們在領受恩典。我們應當終結與天主之間的交易關係。我們不過是領受天主賜下的恩典,我們只需要感謝祂。正是在耶穌這一舉動之後,祂與宗教權威的衝突變得無法挽回。
事實上,在敘述了這第一幕後,聖史馬爾谷繼續他的敘述,呈現了七次耶穌參與的爭論;這些爭論都發生在聖殿裡。司祭長、經師和長老們向耶穌提出了一些棘手的問題,仔細斟酌祂所說的每一句話,因為他們想控告祂。
讓我們記住他們問他是否可以向凱撒納稅時設下的陷阱。他們出於對耶穌的怨恨而這樣做。今天的福音必須放在這種爭論的背景下來看;它向我們呈現了這七個爭論中的第五個;這是一個與其他爭論不同的爭論。我們來聽一聽:
有一個經師前來,聽見他們辯論,見耶穌回答得好,就走到耶穌面前問道:“所有誡命中,哪一條是最重要的呢?”
我們說過,這是馬爾谷福音記載的七個爭議中的第五個。一位拉比目睹了之前的前四個爭論,並且欽佩耶穌如何回答那些向他提問和提出異議的人。與他的同僚不同,他並不對耶穌懷有敵意;他是真誠的,只尋求真理。所以,他出現是因為他想瞭解耶穌對拉比們爭論的問題的看法。誡命中哪是第一條是最重要的誡命呢?為什麼他們要問這個問題?因為《妥拉》中衍生出了613條誡命。這個問題是要知道所有其他誡命都是從哪一條誡命衍生出來的。這不是一個無關緊要的問題,對我們今天來說也是至關重要的。
我們是否也有一個首要誡命,所有其他的誡命以及我們在生活中所做的所有決定都依賴於它?如果你的首要誡命是賺錢,那麼其他所有的誡命都由此得出;因此,從這個誡命衍生出的誡命是,你必須工作,必須早起,如果有必要,你還必須欺騙、剝削、偷竊和耍狡猾。首要誡命是每個人都必須喜歡你;那麼,從這一條衍生出來的其他誡命將會是:要善良、仁慈、樂於助人和忠誠。選擇一個能讓你周圍的人最快樂的職業。每個人都可以問自己這個簡單的問題,並作出自己的回答:我們的首要誡命是什麼?所有其他的決定都依賴於這個首要誡命嗎?
今天,我們將聽到耶穌提出他認為應該作為首要誡命的內容。對我們來說,選擇這一條誡命,然後從這一首要誡命中衍生出我們在生活中所有的其他誡命也是至關重要的。在耶穌的時代,拉比們對這個問題有不同的看法。有些人認為首要誡命是不可有別的天主,只有天主是主。
然後是拉比希勒爾的觀點,他說:“首要誡命是:‘你不希望別人對你做的事,也不要對你的近人做。這就是律法,其餘的都是注釋。’還有一個美麗但脆弱的觀點,因為它缺乏所有積極的方面:‘做所有你希望別人對你做的事情。’”
還有拉比阿基瓦的觀點,他教導說首要的誡命是:“要愛人如己;這是《妥拉》的偉大原則。”
現在讓我們聽聽耶穌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因為對我們來說,將這一條誡命作為首要,並從這一誡命中衍生出我們在生活中所有的其他行為準則,也是非常重要的。我們來聽一聽耶穌的回答:耶穌回答說:“這是第一條誡命,就是說:以色列,請聽!只是上主,我們的天主是主!”拉比期望耶穌指出梅瑟的誡命中,哪一條是重要的;然而,耶穌卻說,所有其他誡命都依賴的首要誡命可以在所有人信仰中的信仰宣言中找到。
在猶太人每天兩次背誦的信仰宣言中,這部分內容取自梅瑟五書的第六章。這是從《申命記》第六章中摘取來的。它開始於:“以色列啊,你要聽”( “Shema Israel.”)‘Shema Israel’.。在《申命記》中,天主五次重複這樣的召叫:“以色列啊,你要聽,要聽從禰的天主。祂是唯一的天主。不要聽別的神祇,輕看偶像給你說的話。”
我們認為傾聽很容易。但實際上,傾聽並不容易;容易的是聽見。當有人說話時,我們的聽覺系統會自動啟動,但傾聽是另一回事;傾聽意味著在情感上與對我們說話的人產生共鳴。你可能見過猶太人在祈禱時,當他們誦念‘Shema Israel,作出信德宣誓的時候會用手或面紗遮住眼睛。他為什麼閉上眼睛?以色列人看不見他的天主,卻願意聆聽自己的天主並遮住眼睛以免分心,專注於主對他所說的話。對你來說也是一樣:如果你不閉上眼睛,你就會被周圍的生活模式所分心;如果你不創造內心的寧靜,如果你不暫時放下你的想法、信念,如果你放不下自己,你就無法創造條件來迎接主對你說話的聲音;你會聽到他的話,但你不會傾聽他的話語。傾聽意味著允許某人通過他的言語和建議進入我們的生活。你必須小心選擇傾聽的物件,因為我們最終會變成我們所傾聽的內容,並且這些內容會進入我們的心靈和思想。
耶穌告訴我們應該聽從誰:色列啊,你要聽!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你們只應當聽從上主,而非其他神祇。如果你聽從錯誤的神祇,並讓偶像進入你的內心,它會毀了你;不要聽從。如果你聽從金錢,並讓它進入你的思想和心靈,它的提議將會摧毀你。
現在,耶穌指出了如何讓自己在這種傾聽中真正投入。我們來聽一聽:
你要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
“你要全心愛上主。”這不是指親密的情感;我們知道:對閃族人來說,心是情感的所在,但最重要的是,它是所有決策的中心。我們在這裡討論的愛指的是生命與天主之間的完全投入,就像夫妻之間的關係一樣。妻子把她的一生獻給了丈夫因為她知道她被愛著,只有他能讓她幸福。.
全心愛上主,就是要始終與祂的思想和計畫保持完全的和諧,這種愛必須是完全的、全心全意的,因為以色列的上主天主不像那些不熱心的異教神明。人們可以崇拜木星,也可以崇拜土星和水星(盜賊的守護神);這些神明之間並不互相嫉妒,但以色列的天主,不容許有其他崇拜的物件。祂在聖經中重複了多少次“我是嫉妒的天主”?我是嫉妒的天主。我太愛你了,我知道,如果你心中除了我還有其他所愛(比如金錢),你就不會幸福。
“全靈。”在希伯來語中,術語“nefesh”並不值靈魂,而是指人。你生命中的每一刻都必須由來自丈夫的光指引,而不是由偶像指引。具體的生活必須完全投入到實現天主為你所定的計畫中。任何時刻都不能根據偶像的建議來做決定。
“全力。”這些力量是什麼?希伯來文本說“bejon meodeja”,意思是“全心全意”。你手中有許多來自主的恩賜;你必須將它們全部用於祂的愛的計畫。現在,耶穌在他的人民的信仰宣言中加上了一點;他說你要“全意”地愛祂。如果你希望你對天主的信靠是真正堅固和不可動搖的,它不能基於短暫的情緒,也不能依賴於虔誠的敬虔;不,它必須涉及心智、理性、智力;它必須是經過深思熟慮的自覺選擇的結果,必須滿足我的理性。我的理性必須得到滿足,因為天主賜給了我理性。當一切都是合理的,不是理性上的合理而是合情合理時,那麼選擇就像愛一樣:我信賴主。這時,真正的信仰選擇與輕信、迷信和某些虔誠的實踐無關……
讓我們想想對聖物的特別敬禮,這並不亞於對護身符。或符咒的依附。我們要小心;我們的信仰必須是合理的,不是理性的,而是合情合理的。那些不花時間研究天主的話語,那些不能回答別人關於他們信仰選擇的理由的人,就沒有以自己的全意去愛天主。
現在,耶穌沒有被問及,就為這條首要誡命添加了一些內容。我們來聽一聽:
“‘第二條是,你要愛人如己。沒有別的誡命比這兩天更大的了。’”
愛就是採取支持生命的立場;當你決定做某事時,你應該總是問自己。如果我將要做的事情是為了生命還是導致死亡。試著讓你個人和社會生活的每一刻都置於這個問題之下。例如,你的話語,你要說的話,想一想,思考一下,它會帶來喜悅和生命,還是會帶來痛苦和奪走生命?你必須“像愛自己一樣”去愛。耶穌不是在對一個門徒說話;祂是在對一個猶太人說話;祂是一位拉比,非常清楚舊約中愛的最高標準。《肋未紀》第十九章說,‘不可報仇,不可心裡恨你的兄弟;卻要愛人如己。’但這還不是愛的最終境界;耶穌將超越這種愛的標準,那時候,祂說,‘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也就是說,像我所做的那樣,你們也必須願意去愛,甚至是愛你們的敵人,甚至去愛那些對你做錯事的人。超越這種愛的境界,是不可能的了,即使是對那些願意奪走你生命的人也要去愛。你站在他生命的一邊,只希望他活著;除此之外,別無他求。
此時,兩條誡命,即第一條和第二條之間的關係仍有待澄清。對人的愛需要承諾,以確保每個人都有生活所必需的,但這種承諾不應影響對天主的責任;它不應影響祈禱、主日彌撒或宗教實踐。因此,一部分時間必須用於工作、家庭和朋友,但如果我們剝奪了應歸於天主的時間,那我們就會招致不幸!我不喜歡這種非常普遍的解釋;它是危險的,因為按照這種方式理解,這兩條誡命就相互對立了;它們把神和人置於競爭之中,因為給了一方就意味著從另一方那裡奪走,最終雙方都無法得到完全的滿足。這不是那種將愛天主和愛人統一在一個愛裡的誡命的解釋。
請記住,只有馬爾谷福音告訴我們有一條第一誡命和一條第二誡命。瑪竇福音中對耶穌的回答給出了更加細膩的表述;他說“第二條也類似於第一條”,所以第二條也並不遜色於第一條。路加福音中沒有提到第一和第二條誡命。他只說了一條誡命:‘你要愛上主,你的天主,並且要愛近人,如同自己。’新約的其他部分談論的不是兩條誡命,而是一條誡命。那麼這一條誡命是什麼呢?對人的愛。在若望福音中,耶穌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
在羅馬書中說,保祿說‘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然後,在寫給迦拉達人的信中,保祿更加明確地闡述了這一觀點,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因此,這兩條誡命不能分開,因為它們是同一種愛的體現,這個愛涉及天主以及他所有的兒女;正是天主的這份愛,通過我們傳遞給了我們的兄弟姐妹。天主仍然是我們愛人如己的唯一基礎;如果我們排除了天主,就很難找到一個堅實的基石來支撐對兄弟姐妹無條件的愛,這種愛甚至能夠觸及那些傷害你的人。如果我們排除了天主,為愛奠定一個堅實的基礎將會變得困難。
現在讓我們聽一聽拉比的回答:
經師對他說:“老師,禰講的對。只有祂是天主,再也沒有別的神祇。並且全心,全智,全力,愛祂,並愛人如己,這遠超一切燔祭和犧牲。”耶穌見他回答得有智慧,就對他說:“你離天主的國不遠了。”從此沒有人敢再問祂什麼問題了。
讓我們試著追隨這位拉比的精神之路;這也可以成為我們的故事。他走向天主的國的第一步是,與其他拉比不同,他對耶穌沒有偏見;他接近耶穌是因為他在尋求真理,並且他是一個心地純潔的人。我們要注意:如果一個人固守對福音的先入為主的想法,他可能連這第一步都邁不出去;這樣的人會一直遠離天主的國。第二步屬於那些開始理解真理後仍不滿意的人;他渴望知道更多。他轉向耶穌,詢問什麼是第一條誡命,因為他認為自己一生的選擇都可能依賴於這條誡命。他問耶穌,因為他明白耶穌的話是有道理的,而且他說出了美好的真理。第三步:在耶穌向他指出了愛的誡命,作為他整個生命所依賴的準則之後,經師再次表示認同,說:“老師,禰講的好,禰講了真話,禰是正確的。我一生的選擇都必須基於這條愛的誡命。”
這位拉比通過在心中接受耶穌的回答,將愛的誡命內化。他邁出的最後一步打破了以色列普遍存在的觀念,即認為與天主的關係主要通過朝拜、禮儀和獻祭來實現。這位經師理解到,一個人以愛來生活時,他就進入了與主的和諧之中。此時,耶穌對他說:“你離天主的國不遠了。”他缺少什麼?我們沒有被告知。我再說一遍,這可能是我們的故事。如果我們已經接近了天主的國,這已經是很大的成就了;所缺少的是全然接受耶穌向我們提出的進入新世界的提議,並通過我們的認同來進入這個新世界。
我們不知道這位拉比是否做出了這個選擇。
祝大家周日愉快,一周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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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m Approbatione Ecclesiastica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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