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年期第十九周星期一/圣方济加·尚达尔修女(自由纪念)
福音:玛窦17:22-27
成为天主的儿女
在葛法翁,耶稣进到的“屋子”,可以被理解为“伯多禄的家”,就是教会或基督徒团体的象征。耶稣在门徒的家中强调:他们是天主的儿女,享有家人的特殊待遇。这就是今天福音经文的核心意涵。
“人子要被交于人的手中。”这里所用的“交付”或“移交”一词,指的是要把救主“移交”给人类的动作。这意味着:天主正采取行动,塑造人的形象。祂把自己交由别人掌控,正如祂做出选择, 摄取人的形体,住在我们中间一样。
玛窦向自己的团体明确:耶稣虽然遭受了可怕的折磨,被钉在十字架上,祂已然预知了这一切,完全明白,坦然接受祂的苦难和死亡。
玛窦在这里提到圣殿税,也许是因为他是税吏的缘故!然而,他用这样的一个故事,意在向自己的团体传递一个安慰的讯息:他们是天主的家人。耶稣认为:如果圣殿是的天主的家,也应当是天主儿女的家。我们是天主的儿女。因此,我们可以免缴圣殿税!
这段福音经文似乎体现了初期教会所面临的冲突。基督徒中的犹太人感到迟疑,难道他们依然有义务去缴纳圣殿税,还是应当那些自称为神的外邦人缴税?耶稣在一个不同的时期对他们的疑问给出了答案:皇帝的归皇帝,天主的归天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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