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得到潔淨:得到醫治
福音:谷1:40-45
Fr. Jijo Kandamkulathy, CMF
Claretian Publications, Macau
今天的福音講述的是一個患有癩病的人得到醫治。那時候,患有這種病症的人被稱作麻風病人,這好似他們的統稱,好似有人被稱作醫生或律師!幸好,人們對這個疾病,延展出一個新的認識,用癩症表述這種病症,實際上已經過時了。現在,癩病完全可以通過藥物得到醫治。現在,在耶穌的時代,並不是這樣的。患有這種疾病的人,他們被逐出社會,恥辱與他們相隨。
為那些癩病人而言,沒有藥物。許多種皮膚病會被看作癩病。直到司祭宣佈感染者得到醫治之前,隔離是醫治這種病症的手段。司祭的工作是:檢驗每一個案件,宣佈一人在禮儀上是潔或不潔的。司祭在宣告以前,人可能是潔淨的,或不潔淨的,但是,宣告潔淨的禮儀是很重要的。
在這起事件中,那人的請求是使他潔淨,給他行一個宣告他已經潔淨的禮儀,好使他的社交得以恢復。深入閱讀舊約中關於取潔的法律,我們就可以發現,存在某種皮膚損傷的人,可以被認為是潔淨的,尤其是那些,在司祭看來,這些人所患的,是不具有傳染性的皮膚病的人。使一人潔淨與使一人得到痊癒,完全是不同的。耶穌所做的是要使他徹底痊癒。在瑪律谷福音中,我們發現,耶穌致力於人的內在痊癒。一個癱瘓的人被帶來耶穌跟前時,祂首先寬恕了他的罪,使他真正痊癒。然後,祂才處理那個外在的癱瘓。
耶穌要求那患癩病的人把自己給司祭看,使司祭宣告他潔淨了。這段經文並沒有表明:他去見了司祭,被宣告已經潔淨了,他可能違背了法律。內裡得到潔淨的人,無需通過外在的行為,宣佈自己得到了潔淨。感到自己完全潔淨了,遠勝於被宣佈潔淨。
這與我們基督徒的生活休戚相關—— 事實上度聖善的生活,被人看作是聖潔的。有一種可能是:那人顯得是聖潔的,事實上,他的內心懷有惡意和邪念。 耶穌把他們稱作“被粉刷過的墳墓”,內裡存在腐肉,外表顯得光鮮亮麗。耶穌也在別的場合談論過潔淨。在馬爾谷福音第7章,耶穌與法利賽人因潔淨而辯論,我們驚訝的發現:法利賽人抱怨的,不是衛生上的潔淨,而是禮儀上的潔淨。關注的焦點,不是每人的健康生活,而是傳統。有某些地方,關心的焦點消失不見,他們繼續致力於外在的表現。
想要更深入理解這一點,只需理解司鐸獻彌撒以前所行的取潔禮,就足夠了。司鐸說:“洗去我的罪過,滌除我愆尤。”他在自己手上倒上少量的水,不足以洗淨自己的手,使他變得潔淨。這表明:他在精神上是潔淨的。司鐸受到邀請,在他舉行彌撒以前,要保持心神上的潔淨。即使沒有這種取潔的禮儀,司鐸也可以完成祈禱和洗手的禮儀。如今,耶穌強調的是:人在(參與)禮儀前後,都需要保持真正的潔淨。
如果我們只關注在彌撒中完美的取潔禮,而不關注人的內在完整性和聖潔,那就真的很糟糕。這使人與某種虛偽相勾連。我們受到邀請,為的是要使我們內外都保持潔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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