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聖誕八日慶期第五天 / 聖多默·白凱
福音:路2:22-35
遵守法律的聖家:西默盎的讚歌
如果我們仔細查閱聖經,便會發現,在梅瑟的法律書中,曾有過這樣的記載:“若一婦人分娩,生一男孩,七天之久,她是不潔的; 她不潔有如經期不潔一樣。第八天,應給孩子割損。”又如同一法律書所記載:“一滿了取潔的日期,不拘為兒子或女兒,她應在會幕門口交給司祭一隻一歲的羔羊,獻作全燔祭。但若她的財力不夠備辦一隻羔羊,可帶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一隻獻作全燔祭,一隻獻作贖罪祭。”(參看:肋12:1-4,6,8) 今天,納匝肋聖家遵照梅瑟的法律,向天主獻上純樸的禮品(參看:路2:21-24),為我們立下了謙遜和翕合主旨的榜樣。為此,我們在生活中,務要時刻謙卑,要如同亞巴郎一樣,時刻預備好承行天主的聖意。
耶穌時代,有許多人如同西默盎一樣,他們生活在羅馬人統治的世界中,生活在水深火熱的社會中,他們十分渴望能有一個政治人物能將他們由這個環境中拯救出來。因此,當西默盎在聖神的感動下,看到了天主賜給以色列的救援時,他不由自主地讚美天主。直到現在,普世教會在每天頌念的《每日頌禱》及《每日禮贊》中,在每日的夜禱中,都會誦唱這首美妙的西默盎讚歌。(參看:路2:28-32)同樣,我們現今所處的世界,也有許多人因罪惡的緣故,或因生活中經驗到的壓力,飽受這個世界給他們帶來的苦痛,就本性而論,他們也與我們一樣,渴望由現世的痛苦中得到解脫。西默盎以雙臂擁抱了降生成人的基督,並以他自己認為合宜的方式,讚頌以色列的天主,為我們立下了在一切境況下,始終讚頌天主的德表。
今天,讓我們效法耶穌的雙親,恪守天主的法律,效法西默盎的德表,在一切事上稱頌天主。亞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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