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期第三周星期五 彌撒福音省思

福音(我的肉是真實的食糧,我的血是真實的飲料)
恭讀聖若望福音 6:52-59
猶太人彼此爭論說:“這人怎能把自己的肉給我們吃呢?”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對你們說:除非你們吃人子的肉,喝祂的血,不然,在你們內就沒有生命。誰若吃我的肉,喝我的血,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使他復活。因為我的肉,是真實的食糧,我的血,是真實的飲料。誰若吃我的肉,喝我的血,就存留在我內,我在他內。正如生活的父派遣我,我因聖父有生命,同樣,那吃我的,也要因我有生命。這是自天降下的生命之糧。不像你們的祖先,吃了瑪納,仍然死了。誰若吃了這食糧,必要生活,直到永遠。”這是祂在葛法翁會堂裡教訓人的時候說的話。

省思

我們時常會按照我們自己對世間萬物的認識,隨意判斷我們聽到的一切言語,當我們按照自己的意願生活時,不可避免的,我們會與那些與我們朝夕相處的人發生爭執,一如福音中,在那些聽了耶穌說:“我是自天降下的生活的食糧;誰若吃了這食糧,必要生活直到永遠。”(若6:51)之後,彼此發生爭執的猶太人身上發生的一樣。因為他們是按照屬於這個世界的常識領悟基督所說的話,因此,他們爭論說:“這人怎麼能把祂的肉,賜給我們吃呢?”(若6:52)他們以為,基督要將祂屬於人性的肉,以及屬於人性的血賞賜給他們。

事實上,耶穌對猶太人所說的食糧,不是基於實體層面的,類似於我們日常飲食時食用的肉,而是能使我們的靈魂和肉身,都能得到飽飫的食糧。當我們在參與為永久紀念吾主基督的苦難、聖死和復活而舉行的彌撒聖祭時,司鐸依據其由神品(聖秩)聖事中,由宗徒的繼承人 —— 主教 ——手中領受的,合法的領受的公務司祭職,遵照救主的訓示,並承受祂的教導,在完整舉行的彌撒聖祭中,所祝聖的,在餅酒形下的吾主基督的聖體聖血。

我們在完整舉行的彌撒聖祭中,領受吾主基督的聖體聖血時,富於仁愛寬恕的基督,祂便來到我們心中,與我們密談,祂必按照祂的信實,賞賜我們渴望得到的一切恩寵,一如祂對猶太人說的那樣:“誰吃我的肉,並喝我的血,必得永生,在末日,我且要叫他復活。”(若6:54)

親愛的主內!我們在領受吾主基督的聖體聖血以後,我們的靈魂和肉身,便與基督相結合,一如耶穌所說:“誰吃我的肉,並喝我的血,便住在我內,我也住在他內。”(若6:56)因此,我們的行為,定要與我們所領受的一切相符,就是在每日的生活中,思言行為日益肖似基督,為使世人因我們在每日生活中所實踐的一切,看出那住我們內的基督,為使世人因我們在生活中所做的一切,得以認識基督,經由基督,走向無限仁慈的天父,進而與我們一道,在結束此世生命時,得以偕同全體由罪惡及死亡中的解脫的萬有,進入永福的安居之所。

©全屬於禰2025
Cum Approbatione Ecclesiastica 2025


了解 全属于祢 的更多信息

订阅后即可通过电子邮件收到最新文章。

復活期第三周星期五 彌撒福音省思》有1条评论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