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训导:四旬期第一周星期五

读经一(我是否以恶人的死为乐,而不他离弃恶行,得以生存为乐?)
恭读厄则克耳先知书 18:21-28
上主天主这样说:恶人如果离弃他所犯的一切罪愆,遵守我的全部典章,行公道正义之事,必得生存,不致丧亡。他犯下的任何罪过都不会被铭记,必因其所行的善而生活。上主天主说:我真能从恶人的死中得到快乐吗?难道我不喜欢他离开恶道,好能生活吗?如果一个义人离弃正义,如同恶人那样去做可憎之事,他做这事,岂能生活?因他背信弃义,犯了罪,他所做的善事,没有一样会被人记念;他要因此而死。你们说:“上主的行径不公平!”以色列家,现在,请听,是我的行径不公平,还是你们的行径不公平?义人离弃正义,犯罪而死,因他犯罪,必须要死。可是,如果恶人离弃他所做的恶事,行公道正义之事,必有保全自己的生命;因为他离弃了自己所做的一切恶事,必能生活,不致丧亡。

福音(先去与你的兄弟和好)
恭读圣玛窦福音 5:20-26
耶稣对门徒说:我给你们说:除非你的仁义超越法利赛人和经师,你决不会进入天国。你们曾听人对你们的祖先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就要接受审判。我却对你说:凡对自己的兄弟动怒的,就要受到审判;人若称自己的弟兄是‘傻子’(Raqa),必要受到公议会的审判,若称自己的弟兄是‘叛徒’(Renegade),就要受地狱的火刑。因此,如果你把你的礼品带到祭台,在那里想到你的兄弟有任何不满,就要把你的礼品留在祭台,先去与你的兄弟和好,再来献你的礼品。你要在去法庭的路上迅速与你的对手和解。不然,你的对手要把你交给判官,判官要把你交给警卫,你要被下到狱中。我实在对你说:除非你付清最一分,决不会被释放。”

教宗本笃十六世
向罗马圣座的成员和教宗代表致传统圣诞问候时的讲话
2009年12月21日
(节选)

我们想到耶稣的话:“如果你把你的礼品留在祭台,在那里想到你的兄弟有任何不满,就要把你的礼品留在祭台,先去与你的兄弟和好,再来献你的礼品。”(参看:玛5:23ff)。天主知道我们无法和好,看到我们对祂抱有敌意,祂却站起来,前来同我们相遇,尽管只有祂才是正确的。祂甚至来到十字架前,与我们相遇,为使我们和好。这意味着:我们要自愿迈出第一步;成为首先触及他人的人;与人修好,接受放弃权利所带来的痛苦。为使我们坚持不懈,渴望修好:天主给我们树立了榜样。这也是我们效法祂、成为像祂那样之人的途径;这是我们这个世界始终需要的一种态度。今日,我们必须再次学会如何承认自己的罪过,必须摆脱无罪的幻觉。我们必须学会如何做补赎,让自己得到转变;向他人伸出援手,并让天主赐予我们勇气和力量来进行这种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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