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先去與你的兄弟和好)
恭讀聖瑪竇福音 5:20-26
耶穌對門徒說:我給你們說:除非你的仁義超越法利賽人和經師,你決不會進入天國。你們曾聽人對你們的祖先說:不可殺人;凡殺人的,就要接受審判。我卻對你說:凡對自己的兄弟動怒的,就要受到審判;人若稱自己的弟兄是‘傻子’(Raqa),必要受到公議會的審判,若稱自己的弟兄是‘叛徒’(Renegade),就要受地獄的火刑。因此,如果你把你的禮品帶到祭台,在那裡想到你的兄弟有任何不滿,就要把你的禮品留在祭台,先去與你的兄弟和好,再來獻你的禮品。你要在去法庭的路上迅速與你的對手和解。不然,你的對手要把你交給判官,判官要把你交給警衛,你要被下到獄中。我實在對你說:除非你付清最一分,決不會被釋放。”
省思
我們時常會留意自己在基督徒團體中的形象,一如那些與耶穌同時代的經師和法利賽人一樣,時常會將對天主的虔敬流於形式,卻忽略了內心深處與天主之間的關係。事實上,能使我們進入天國的,不是法律,而是義德。由於原罪的緣故,我們自出離母胎之時,便已沾染上罪惡,生活在死亡的陰影之下。富於仁慈的天父,派遣了祂的唯一聖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來到這個世界上,以祂在十字架上的聖死,將我們由罪惡及死亡中解救出來,幾時我們在基督的聖愛內,領受基督的聖洗,我們便是藉著所領受的聖洗,歸於祂,已歸於死亡與祂同葬,與祂結合。當基督藉著父的光榮,由死者中光榮復活時,我們便藉同祂相似的復活,在祂的聖愛內,度一種新的生活,為能使那有死的舊我,在祂內自我消逝,好能獲得永生。
我們藉著領受基督的聖洗,在基督的聖肋之水中,洗淨了自己的過犯。因此,我們的思言行為,就應當與我們在天主的教會內所領受的一切相符。幾時我們在生活中與弟兄姐妹們相處時,從我們的口中,應當吐露出聖德的馨香,而非那些中傷他們的話。因為不是那些外在的激烈行為使他們失去生命,而是我們的言語,因為我們的言語,會使他們與我們相隔絕,進而使我們與愛我們的天主相隔絕。幾時我們與那愛我們的天主相隔絕,我們便會再次面對魔鬼和牠的使者給我們帶來的各種誘惑,我們便會再次陷入罪惡給我們帶來的危險境地之中。
我們向天主獻上祈禱以前,應先與那些受到我們傷害的兄弟姐妹修好,進而與天主按照祂的聖意所創造的這個世界重修舊好,為能使我們向天主獻上的祈禱,能獲得天主的悅納。每當我們這樣向天主獻上祈禱,公義的天主,定會按照祂的聖意,賞賜我們所希求的一切真理。
主,求祢賞賜我們一顆純潔的心,好能相稱承行祢的旨意,成為傳播祢愛的門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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