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問答:户籍紀 第18章


  1. 問:上主如何劃分司祭與肋未人的責任?
    答:
    上主吩咐亞郎及其子孫(司祭),對聖所和祭壇負全責(18:1、7),他們負責所有與獻祭、帷幔內神聖事務有關的職務。肋未人則作為司祭的助手,負責會幕週邊的工作,不可接近祭壇或至聖之物,違者必死(18:3)。

  1. 問:肋未人是否有同樣的聖職身份?
    答:
    肋未人雖服務於會幕,但他們並非司祭,不能行祭祭禮。上主特別揀選他們是為協助亞郎家族(18:6),他們屬於“獻於上主的人”,但不是司祭(18:2-4)。

  1. 問:俗人可以參與會幕的工作嗎?
    答:
    不可以。凡非司祭或非肋未人(即“俗人”)接近聖所或祭壇,都會受到死亡的懲罰(18:4,7)。這表明對上主聖所的敬畏和尊重是絕對的。

  1. 問:司祭有何神聖特權和供養來源?
    答:
    司祭可以享用以色列子民所奉獻的祭品,包括:
    火祭所剩的至聖之物(如素祭、贖罪祭、贖過祭)只限男子在聖處食用(18:9-10);
    搖禮的獻品、初熟之物(油、酒、五穀、地產)可由全家潔淨者享用(18:11-13);
    首生牲畜不可贖回,應焚燒脂肪、灑血,肉歸司祭(18:17-18);
    這是上主與司祭家族立下的“鹽約”,表示永久、堅固、不變的盟約(18:19)。

  1. 問:“鹽約”是什麼意思?
    答:
    “鹽約”象徵著穩固、恒久不變的盟約。鹽在古代是保存和潔淨的象徵,故“鹽約”表示上主對亞郎和其後代的司祭職權與供養的永恆保障(18:19)。

  1. 問:肋未人是否可以在以色列地中分得產業?
    答:
    不可以。肋未人不擁有地業,因為上主親自成為他們的產業(18:20)。他們的報酬來自以色列人所奉獻的什一之物(18:21),這是為報酬他們在會幕中的勞役。

  1. 問:肋未人收了什一稅後,還需再獻上什麼?
    答:
    肋未人也要從所得的什一獻儀中,取十分之一獻給上主,即再次奉獻“什一之什一”(18:26)。這表示即便服事的人,也要奉獻上主,這是對全體信仰群體的教導。

  1. 問:肋未人可以怎樣處理其餘的祭品?
    答:
    在奉獻了最好的部分之後,餘下的可以在任何地方與家人共用(18:31)。這是上主為他們在聖所中服務的工價,是神聖而正當的報酬。

  1. 問:若肋未人不獻出最好的部分,會有什麼後果?
    答:
    若他們不獻出最好的部分,就是“褻瀆以色列子民的祝聖之物”,將會招致死亡(18:32)。這強調祭品的聖性與奉獻的誠意。

✝️神學反思:
本章確立了神聖職責的明確界限:誰被選為司祭、誰為助理、誰不可擅自接近。
這也預示新約中的教會職分分工與尊重(參閱伯多祿前書2:5)。
上主是唯一的真正產業(18:20),提醒我們應以上主為我們真正的保障與滿足。


本文作者:劉鐸


了解 全属于祢 的更多信息

订阅后即可通过电子邮件收到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