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息年與喜年
一、安息年(1-7節)
問1:什麼是“安息年”?
答: 安息年是每第七年,以色列人不耕種土地,讓土地休息的一年,這是為上主守的安息,是對天主創造秩序的尊重和順從。
問2:在安息年中,以色列人可以吃什麼?
答: 他們可以吃土地自然生長的出產,這些出產也供給僕婢、傭工、客人、牲畜和野獸食用。
問3:安息年的意義是什麼?
答: 安息年教導我們信賴天主的供應,承認土地屬於祂,並強調社會公義,讓窮人和動物也能得享休息。
二、喜年(8-22節)
問4:什麼是“喜年”?
答: 喜年是每經過七個安息年(即49年)後的第50年,是聖年。人在這年中恢復原有土地,各歸其祖業,並獲得自由。
問5:喜年從什麼時候開始?
答: 喜年從贖罪日(七月初十)吹號角開始,全國宣佈自由。
問6:喜年該做些什麼?
答: 不可耕種、不可收割自然生出的作物,只可吃田地自然生的;奴隸得自由,土地回歸原主。
問7:天主如何保證喜年與安息年期間人民有食物?
答: 天主在第六年特別賜下三年的豐收,使百姓能度過第七年與第八年。
三、土地贖回法(23-28節)
問8:土地為什麼不能永遠出售?
答: 因為土地屬於上主,以色列人只是祂的旅客和住客。
問9:土地被賣出後可以贖回嗎?
答: 可以,近親或本人有贖回權;如果無法贖回,到喜年必須歸還原主。
四、房屋贖回法(29-34節)
問10:城市中的房屋贖回規定與田產一樣嗎?
答: 城牆內的房屋只能在一年內贖回,之後不可退還;但無圍牆村莊的房屋如田產一樣,到喜年應歸還。
問11:肋未人的房產有何特殊規定?
答: 肋未人城市中的房屋有永久贖回權,且在喜年也可收回;城外的田地不得出售。
五、關於對同胞的經濟倫理(35-38節)
問12:對貧窮的同胞應如何對待?
答: 應扶助他,如同對待外方旅客,使他能與你一同生活,不可取利或索重利。
問13:為什麼不可向兄弟取利?
答: 因為天主是他們的天主,也是他們的救主,取利代表不信賴天主及不愛弟兄。
六、關於以色列人為奴的法律(39-55節)
問14:若以色列人賣身為奴,應如何對待他?
答: 不可當奴隸看待他,而應如雇工;他在喜年必須獲得自由,歸還本家。
問15:為何以色列人不可永遠成為奴隸?
答: 因為他們是屬於天主的僕人,是天主從埃及救出的子民,不能再被人當作奴隸出賣。
問16:可以擁有來自外邦人的奴婢嗎?
答: 可以,他們可以成為產業,留給子孫,但對以色列同胞不可如此。
問17:以色列人賣身給外方人怎麼辦?
答: 他仍享有贖回權,親屬或自己可以計算年數後贖回,若無力贖回,到了喜年必須獲得自由。
✨靈修反思
信賴天主的照顧:安息年與喜年讓人學習脫離物質的依賴,信賴天主的供應。
社會公義與憐憫:天主設立的律法保護窮人、奴隸與土地,呼籲我們實踐憐憫與正義。
天主是主宰一切的主:所有的土地、人、制度都屬於祂;人只是受託的管理者。
預示基督的救恩:喜年宣告自由、歸還、恢復,預示基督賜給我們的永恆救恩與天鄉的歸屬。
本文作者:劉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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