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和平聖言:四旬期第一周星期六

讀經一(你們要成為奉獻給上主的子民)
恭讀申命紀 26:16-19
梅瑟對人民說:“今天,上主,你們的天主,吩咐你們遵行這些法令和規則。因此,要留心,以你們的全心,以你們的全靈遵守它們。今天,你們與天主訂立了盟約:祂要做你們的天主,你們要遵行祂的行徑,遵守祂的法規,誡命和法令,並要聽從祂的聲音。這是今天上主與你們訂立的盟約:你們要成為特屬於祂的子民,如同祂許給你們的那樣;只要你們遵守祂的全部誡命,祂就會使你們在稱譽,名望,光榮上,遠超祂所造的其他民族,你們要成為上主,你們天主的聖潔子民,如同祂恩許的那樣。”

答唱詠 詠119(118):1-2,4-5,7-8
【答】遵行上主法律的人,是有福的。(參看:詠119(118):1B)
領:品行無可指摘,遵行上主法律的人,是有福的。遵守祂的法令,全心尋求上主的人,是有福的。【答】
領:禰頒佈了禰的規範,要求嚴格執行。求禰堅固我的行徑,使我能遵守禰的法規。【答】
領:當我學習了禰公義的法令,就要以正直的心稱謝禰。我要遵守禰的法規,求禰不要完全把我拋棄。【答】

福音(為迫害你們的人祈禱)
恭讀聖瑪竇福音 5:43-48
耶穌對自己的門徒說:“你們曾聽過:你們要愛你們的近人,惱恨你們的仇敵。我卻對你們說: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些迫害你們的人祈禱,好使你們能成為天父的兒女,因為祂使自己的太陽上升,光照惡人,也光照善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因為你們若愛那喜愛你們的人,你們能有什麼報酬呢?稅吏不是也這樣做嗎?如果你們只問候你們的兄弟姐妹,這有什麼特別呢?外邦人不也是這樣做的嗎?你們應是完美的,正如你們的天父是完美的一樣。”

省思

讀經一指出,如果以色列子民遵守天主的法律,就會成為「屬於天主的聖潔人民」。「聖」在希伯來文中,意謂「分離」、「區分」;具體而言, 是指因屬於天主而與其他民族區別開來。值得注意的是,種族不是屬於天主的條件;申命紀作者指出的屬於天主的唯一條件,是遵守天主的誡命。耶穌先是把天主的誡命總結為兩條,即愛主愛人。後來在最後晚餐,祂又把兩條總結為一條「新誡命」: 彼此相愛,或借著愛人而愛主。

在今天的福音中,耶穌進一步說明了基督徒愛德的特別之處:基督徒的愛,不是只愛自己喜歡的和對自己好的人,而是能夠愛仇人的大愛。假如連仇人都能愛,那自然就能愛一切人。只有這樣,才真正「屬於天主」,因為如此的愛,相似天主的愛。其實天主心中沒有仇人;仇人只是恨的物件。為此耶穌說最大的愛是為「朋友」而死。這說明祂甚至把那些殺死祂的人,也當作可愛的朋友。同樣,一切人在天主眼中,都是需要祂照顧的兒女。
主,請賜我這樣偉大的愛的胸襟,去活出基督徒的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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