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和平聖言:常年期第卅一周星期四

讀經一(按照法律,我是無罪的;不認識基督,我便一無所有)
恭讀聖保祿宗徒致斐理伯書 3:3-8A
弟兄姐妹們:受割損的,是我們,我們藉著天主的神朝拜,我們在基督耶穌內誇耀,不相信在血肉內的人,雖然我相信血肉,甚至有相信的理由。
如果有人相信:自己在血肉內,完全充滿信心,那我更可以了。我出生後第八天,受了割損,我屬於本雅明支派,是有希伯來人血統的希伯來人,我是守法的法利塞人,我曾熱衷於迫害教會,就法律的正義而言,我是無可指摘的。
但是,不論我得到什麼,因為基督,我把這一切看作是損失。不但如此,我把一切都看作是損失,因為我把我主基督耶穌看作至寶。

答唱詠 詠105(104):2-3,4-5,6-7
【答】願尋求上主的心喜樂。(參看:詠105(104):3B)或 【答】阿肋路亞。
領:請向祂謳歌,向祂讚頌,宣告祂的神妙作為。光榮祂的聖名;滿心尋求上主的人,歡躍吧!【答】
領:請仰望大能的上主;要不斷尋求事奉祂。請追憶祂的神妙作為,祂的預兆,祂所作出的判斷。【答】
領:你們,亞巴郎的後裔,祂的僕人,雅各伯的兒子,祂的選民!祂,上主,是我們的天主;祂的王權,遍及世界。【答】

福音(天國要因罪人的悔改而歡喜)
恭讀聖路加福音 15:1-10
稅吏和罪人都來接近耶穌,為聽耶穌講道,法利賽人和經師卻開始抱怨,說:“這人接納罪人,同他們一起進餐。”於是,耶穌給他們講了個比喻:“你們中間,有一百隻羊的,丟了其中一隻,不把那九十九隻留在荒野地方,去尋找那丟失的,直到找到呢?他找到那只丟失羊以後,就極其喜歡,把它放在自己的肩上,他來到自己的家中的時候,就叫來自己的朋友和鄰居,對他們說:‘和我一起歡樂吧,因為我找到我丟失的羊。’我對你們說:同樣,因一個罪人的悔改,在天上所有的歡樂,遠超那九十九個無需悔改的義人。
或者,有一個婦人,有十個錢幣,丟失了一個錢幣,不點著燈,打掃房屋,仔細尋找,直到找到呢?她找到了,就叫來她的朋友和鄰居,對他們說:‘和我一起歡樂吧,因為我找到我丟失的了。’同樣,天主的使者,對一個罪人的悔改,也同樣喜樂。”

省思

人在面對一比九,或一比九十九時,自然會選擇多的那邊。這或許已經成為自然或社會的法則,獲得愈多,就愈好。對於耶穌而言,祂告訴我們:世上還有另一種法則 — 愛的法則。耶穌不停地在急切尋找迷失的人,告訴他 / 她是天主所願的、所要的、所愛的、所需的。在此真愛裡面 — 就如可敬者阮文順樞機講過 — 不會計較,不會理論,不會盤算,不會製造麻煩,不記恨,也不問條件。耶穌對罪人就是如此的慈愛, 如此的單純。祂說:「我告訴你們:對於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主的使者前,也是只有歡樂」(路15:10)。

耶穌從天主聖三愛的居所裡,不斷地給我們分享著這份愛。祂的愛是無限和神聖的,更是瘋狂的,瘋狂得超乎人的想像。或許,只有在這份愛裡的人,才明白世上真正的財富是甚麼。讓我們接受天主的尋找和引導,讓祂帶領我們去生活— 活出祂愛的模樣和肖像。我們的天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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