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廿四周星期四 彌撒福音省思

福音(她的許多罪都得到寬恕,否則她決不會表現出如此浩大的愛情)
恭讀聖路加福音 7:36-50
有個法利賽人邀請耶穌同祂吃飯,祂就進了那法利賽人的家,躺在桌旁。有一個城中罪婦,她聽說祂在法利賽人的家中坐席。她帶了一瓶雪花石膏油,站在祂的旁邊,開始在祂的腳旁哭泣,用自己的眼淚洗祂的腳。接著,她用自己的頭髮把它們擦乾,口親它們,用油膏給它們抹油。那邀請祂的法利賽人看到了,就自言自語說:“如果這人是先知,祂就會知道,這個接觸祂的,是個怎樣的婦人,她是個罪人。”耶穌回答他說:“西滿,我有件事給你說。”他說:“老師,告訴我吧。”祂說:“有兩個人,欠了某個債主的錢,一個欠了五百日工資,另一個欠了五十日工資。因為他們都無力償還,那債主就寬免了他們。那麼,他們中間,哪個更愛他呢?”西滿回答說:“我想,是那被免除更大債務的人。”祂對他說:“你判斷的對。”接著,祂轉向那婦人,對西滿說:“你看到這婦人了嗎?我進到家裡的時候,你並沒有用水給我洗腳,但是,她用她的眼淚洗了它們,用她的頭髮把它們擦乾。你沒有口親我,但是,自從我進來以後,她不停親我的腳。你沒有用油給我抹頭,但是,她用油膏抹了我的腳。因此,我給你說:她的許多罪都得到了寬免,因此,她表現出極大的愛。那少得寬免的,就是愛的少的。”那些坐席的,他們就自言自語說:“這人是誰,甚至赦罪。”祂卻對那婦人說:“妳的信德救了妳;平安回去吧。”

省思
我們在生活中,時常會經驗到宴請他人,或受他人的邀請,參加各種應酬。當我們在此觥籌交錯的時候,由於脆弱的人性,使得我們在觥籌交錯的時候,如同今日邀請耶穌來到自己家中坐席的法利塞人一樣,陷入出自自我的喜樂之中,全然忘記了待客之道。

親愛的主內!幾時我們參與天國的筵席 —— 感恩祭時,我們是如何做的呢?我們也許也會如同那法利塞人一樣,只顧自己在聖堂內享受安樂,全然不顧及那些與我們一樣,藉著領受同一基督的洗禮,歸於基督;又領受同一個聖神的恩賜,得稱為天主的子女;並在完整舉行的彌撒聖祭中,與我們分享那祝福之杯中的基督的聖血,共用所擘開的基督的聖體,共結合于基督的兄弟姐妹(參看:格前10:16-17)幾時我們參與感恩祭時,我們時常會按照人的思想,就如那法利塞人一樣(參看:路7:39),就是基於軟弱的肉性,認為自己是聖潔的,而那些與我們相鄰而座的弟兄姐妹,他們所犯的一切罪惡,遠超我們所犯的一切,因而他們不能得到寬赦,我們卻要因我們的虔敬行為,得到天主的歡心。

事實上,我們現今所追求的一切,都是徒勞的,且無益於我們靈魂的得救。因為在表面上來看,我們似乎與常人無異,都按照教會規定的禮儀節期,參與彌撒,並按照教宗的意向,向天主獻上祈禱,卻沒有在生活中,承行天主的聖意。因而,我們便會如同那個法利塞人一樣,以能邀請耶穌來到我們的家中為顯耀,雖然明白天主的聖言,卻沒有在生活中活出聖言的精神。(參看:路7:44-47)以致因拒絕承行天主的聖意,始終生活在罪惡及死亡之中,進而陷入永久喪亡的境地。

親愛的主內!我們要向那位自知罪孽深重,來到耶穌眼前,不斷痛哭流涕的婦人學習(參看:路7:37-38),學習她勇敢地衝破世人自設的樊籬,在主耶穌基督跟前,明認自己所犯的罪,全心、全靈、全意、愛天主于萬有之上;在生活中,我們應力行仁愛,在一切境況下,勇敢棄絕自己的一切,並以自己的實際行動,證明對天主的深情大愛,定真切之志向,永不犯罪得罪天主。如此,我們便不再生活在罪惡及死亡之中,那時我們要生活在那“普照世人的光”(參看:若1:9-13)的照耀下,被稱為天主的兒女,因為那時,我們已隨從天主聖神的引導,賴天主聖神的助佑,致死了出自肉性的妄動,成了的天主的兒女。(參看:羅8: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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