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旬期第一周星期一
福音:玛25:31-46
以口亲惩罚我
Ron Rolheiser神父对审判的场景提供了不同的反思。Rolheiser神父不担心我们的缺憾会暴露在耀目的真光下,而是建议神学家 Karl Rahner 的假想。为Rahner而言,施行审判者,不会如同天主的爱那样,常发散出天主耀目的真光。我们会被一种无条件和仁慈的爱所拥抱。我们将辨识出一切以自我为中心的事物。我们也会看到一切无私的事物。
正如里修的圣德肋撒(St. Therese of Lisieux)著名的言谈:“天主有一颗慈父般的心。作父亲的,无法抗拒对孩子们的信赖 —— 他会发现自己难以抗拒。一旦有人拥有慈父般的心,那人就迷失了,无法抗拒孩子们的信赖,为之所折服。如果一个小孩子说:‘父亲,我不完美,我做了许多傻事,但是,你知道,我多么爱你!当我做傻事的时候,求你以你的吻惩罚我!’ —— 凡做父亲的,怎能抗拒呢?以口亲来惩罚我!”
在审判之日,我们将以一种被爱的方式,使我们痛苦的认识到我们的罪 ——恰巧在那时候,我们认识到:我们是如何爱天主,如何被天主所爱的。天主要求我们有一种发自内心的爱。爱不求认可。心甘情愿赐给我们的爱,忘却自我的爱。
在整个新约中,耶稣的命令是直接的,毫不妥协,无处不在的。按照Rolheiser神父所言,在新约中,每十行都挑战着基督徒向身体贫穷的人伸出援手。在路加福音中,则是每六行。在雅各伯的书信中,每五十行。包容穷人,并非一个可谈判的项目。这与教会的任何信理、教义、道德和灵修教导具有相同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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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m Approbatione Ecclesiastica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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