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年常年期第卅主日
瑪竇22:34-40
Fernando Armellini 神父的評述
大家好。
瑪竇在他的福音的最後部分敘述了耶穌同祂敵人之間的爭論。人們對祂的憤恨日漸加深;關係變得越來越緊張,事實上,在那不久以後,他們甚至判處祂死刑。在過去的幾個主日,我們已看過兩個爭端,要記得,在聖殿裡站在祂面前的司祭長曾經(用嚴厲的表情)質問祂:“誰容許禰在這裡施教的?我們要對在聖殿裡所發生的一切負責 ……是誰給禰授權?”耶穌回答他們說:“這個權柄 ,不是出自你們的。”
舉例來說:施洗者是從誰那裡領受了宣講的權柄?他並沒有向你們要求這個權柄,他直接從天主那裡領受這個權柄;因此,還有一個高過你們的權柄。”因此,他們感到不安。
上個主日,我們聽到了第二個爭論,那時候,他們接近祂,強迫祂在是否要向凱撒納稅的問題上表明立場,好能在羅馬當權者面前控告祂,或者在百姓面前敗壞祂的名聲。但是,在上個主日的時候,有也我們沒有看到過的第三個爭議。那一個爭議與撒杜塞人有關,他們是大司祭的後裔,掌握政治和最高的宗教職份,他們來到祂跟前,因祂相信復活而嘲笑祂,給祂舉了一個著名的,一個婦人有七個丈夫的例子,今天,我們發現,耶穌被捲入了第四場爭議,這一次,他們在神學領域攻擊祂;拉比們感覺自己準備得很充分;因為他們對聖經瞭若指掌。他們為什麼要讓耶穌捲入這場新的爭端呢?原因是,他們認為祂是一個異類,一個顛覆宗教行為的人,祂令百姓蒙羞;不禁食,行為不潔;祂甚至與稅吏,罪人,生活多變的婦人來往。但是,最重要的是:他們認為,祂傳播了極大的異端:因為祂經常對人說:上主,以色列的天主愛所有的人,祂不區分善人與惡人,但是,他們卻教導說:天主棄絕罪人,祂惱恨他們,轉身離開他們;另一方面,耶穌肯定說:天主也愛他們。這就是為什麼,他們理所應當在眾人面前敗壞祂的名聲的原因。讓我們來聽,他們是怎麼問祂的:
“法利賽人聽說耶穌令撒杜賽人緘默不言。他們就聚集起來,他們中間的人[一個法學士] 試探祂,問道:‘老師,法律中哪一條誡命最大呢?’”
首先,值得一提的是:耶穌與撒杜賽人之間有關復活的爭議,正如(瑪竇)在福音文本中總結的那樣:“他們遮掩了自己的口”。撒杜賽人不相信死人的復活。因此,耶穌援引出谷紀中的一段經文:天主向梅瑟顯現,對他說:“我是亞巴郎的天主,依撒格的天主,雅各伯的天主。”祂問他們說:“你們看,天主不能把自己當作死人的天主吧?如果祂把自己顯作亞巴郎的天主,依撒格的天主,雅各伯的天主,這意味著,古聖祖是生活的。”他們不知道如何作答,法利賽人是他們的仇敵,他們非常高興,因為耶穌使他們“閉塞自己的嘴。”
撒杜賽人和法利賽人,在任何事上,都沒有達成一致;撒杜賽人出自貴族階層,他們屬於司祭班 —— 不像法利賽人,他們屬於中產階級 —— 他們利用宗教使自己變得富有,他們只接受聖經中的前五卷書(法律書)駁斥餘下的書(他們不認可先知書,舉例來言,因為先知書批評他們的某些宗教習慣,確切來說:就是他們言行中的一部分;他們也不相信復活。撒杜賽人所關心的是如何在這個世上過得好一些。既然他們有許多錢,他們只考慮今生;在他們的觀念裡,宗教只是為了向天主祈求恩典;使自己在此生過得很好。
讓我們小心一些,因為某些撒杜賽人利用宗教獲得恩典,從天主那裡獲得恩典的心態,令自己感覺到良好,在今天的基督徒中也是存在的。但是,最後,我們要看見,法利賽人和撒杜賽人結盟,因為他們有共同的敵人。
上個主日,我們已經看到,兩個對立的團體,不論是政治上還是在宗教上 ——黑落德黨人和法利賽黨人 —— 共同對抗相同的敵人。現在,我們看到,法利賽人和撒杜賽人,因著共同的目標,聚在一起。他們無法容忍彼此,但是現在,他們聯合起來,他們決定從他們中間選出最好的拉比:一位名叫νομικός (nomikós) 的法學博士,一位博學的聖經學者,派他去見耶穌,試圖誆騙祂。他們想在所有人面前敗壞祂的名聲。
我想對法利賽人講幾句話。比如,在基督徒團體內,撒杜賽式的心態是存在的,法利賽式的心態也是存在的。耶穌對這種心態很是留意,因為這樣的心態,會滲透到自己的門徒中間。法利賽人不像撒杜賽人那樣,極受百姓的尊重,他們關心的是自己的威望,他們擔心耶穌的講道,使他們失去他們享有的,眾人對他們的同情。然而,我相信,大多數法利賽人在信仰上是真誠的;因為他們相信,他們有責任捍衛天主的工程。他們嚴格遵守法律的各項規則。
保祿在他寫給斐理伯人的書信中,驕傲的宣告:“至論在遵守法律,對天主的熱情,我是完美的法利賽人。我原是迫害教會的。”接著,他在寫給弟茂德的書信中寫道:“我原是褻聖的,迫害人的,強暴人的。但是,天主憐憫我,因為我在信仰上是真誠的,我這樣做,是出於無知。”我認為,絕大多數法利賽人都是這樣的。他們覺得,他們反對耶穌是出於自己的職責,祂挑戰他們的傳統。
今天,讓我們小心,出於善意的錯誤,可能會重現:人能站在福音的對立面,因為他想要保持對某種信仰的忠誠,福音對某些傳統而言,是要破壞,想要人把福音擱置一邊,(福音就如同雙刃的劍,祂能穿透你內心最深的地方,常常需要人徹底改變)
這些法利賽人和著名聖經學者nomikós一起來到耶穌跟前;他們選擇,因為他要問耶穌:他們準備好的問題:“老師,法律中哪一條誡命最大呢?”讓我們察考這個問題:
因為這個問題具有惡意。誠然,在那樣的背景下,有一個關於有多少誡命的討論。
在出谷紀和申命紀中列出了十條誡命,但在聖詠15首中,卻列出十一條誡命。另一方面,在依撒意亞書第33章,只列出了六條誡命,拉比們推斷,在聖經中有610條誡命,有些拉比在爭論,這些誡命中,哪些是重要的,哪些是不重要的。
他們中間的Hillel拉比,他生活在耶穌之前的一個世紀,對此作出了區分。另一方面,與耶穌同時代的拉比Shammai,從來不想聽到有關“真光”的誡命,有一天,一個外邦人來找他說:“我想成為一個猶太人”並要求他立刻快速總結法律書。自然,因為沒有“真光”的誡命,外邦人受到了打擊。這不是今天福音中的那個質問耶穌的拉比,提出的問題的含義。他不想讓祂知道:哪一條,也是唯一一條最大的誡命。因為他們不想試探耶穌是否已經準備好了(他們知道)。而且,他們也很清楚(甚至連孩子們都知道)最大的誡命是哪一條。這就天主要求遵守的:安息日。因此,這個問題是不懷好意的。
就好似我在夜間,以120公里/小時的時速在一個居民區內駕車行駛時,那阻止我的員警問我說:我能以多快的速度進到居民區。當然,我只能回答:50公里/小時。如果我告訴他:“50公里的時速。”他會說:“那麼,你為什麼要以120公里的時速駕駛呢?”同樣,拉比也要用提問來攻擊耶穌, 如果耶穌回答他們:安息日就是最大的誡命。他就會立刻說:“那麼,你們為什麼不遵守呢?耶穌遵守安息日,但是,並不如同他們遵守。讓我們來聽祂的回答:
祂對他說:“你要以你的全心,全靈,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這是最大的,也是首要的誡命。”
耶穌沒有按照他們所希望的回答。因此,他們感到驚奇,不能按照他們預備好的那樣指控祂。但是,最令他們感到驚奇的是:耶穌沒有藉著表達:“一人必須服從命令,規條,服從天主的本份”道出這最大的誡命,這都不是,外邦人的神要求人們服從它們。納匝肋人耶穌的天主決不如此。納匝肋人耶穌的天主想要使人自由(你應當愛 ……)自由去愛。凡想使自己快樂的人,必須使自己捲入天主無條件的愛中。這就是最大的誡命。動詞“去愛”(מְאוֹהָב,希伯來語中的 ohav) 在舊約中重複了248次,這可能令我吃驚,在早古老的聖經本文中,“去愛”並不歸因於天主的,而是歸因於那受極大苦痛的,祂憤怒,悲傷,出命。在最古老的文本中,我們沒有看到天主溫柔甘飴的肖像。假如這是真實的,那麼,天主的這個形象所造成的後果是什麼呢?就是令人恐懼。
有一天,以色列人轉向對梅瑟說:你對我們講話,我們必要聽從你,不要讓天主對我們講話,不然,我們就要死了。”他們在西奈山下看到的奇事以後,他們就感到害怕。面對這個嚴厲的天主,人能做什麼呢?他低頭,戰戰兢兢,服從祂的誡命。我們怎樣才能找到,在聖經中藉著命令,灌輸給人恐懼的天主呢?至關重要的是:我們恭讀福音的時候,要記住它逐漸向我們揭開天主對以色列的啟示。
在聖經中,我們找到天主與祂子民之間的愛的歷史,但是,以色列沒有立即探索,他們的天主全然美麗的臉龐。他們逐漸對天主有了概念,古代中東其他所有的民族都逐漸有了概念;他們認為:每個民族都有自己的神明;然而,在某一點上,他們意識到:天主只有一個,以色列的天主是普世的天主。接著,天主派遣先知啟發祂的子民,眾先知是從同一天主面容上放射的輝映。他們宣導了一個天主溫柔的形象,他們把祂比作新郎,邀請眾人與祂建立嶄新的聯繫。他們不再是必須服從主人命令的,僕人與主人之間的關係,而是自由熱戀中的戀人之間的關係。新娘想要使新郎開心。情侶之間不遵守誡命或法令。這是一種快樂的衝動,他們願意做任何令彼此快樂的事。他們立刻宣導天主的形象:天主是慈父,天主是慈母。
在依撒意亞先知書第49章,我們看到天主慈母般的形象:耶路撒冷抱怨說:“我的上主遺棄了我,上主把我忘記了。”天主應允說:“婦人豈能忘記自己所生的兒子,不加以憐憫他呢?就算她能忘記自己所生的兒子,我也決不會把你們遺忘。”我們在聖經中發現,陷入對天主肖像的古舊認識,極其危險,我們沒有敞開我們的心扉,接納先知逐漸宣導的新光。
與耶穌抗衡的法利賽人和撒杜賽人,他們陷入對天主肖像的古舊認識之中,他們沒有敞開他們的心扉,接受先知的訊息,沒有機敏吸收聖詠作者的屬靈訊息。事實上,這些法利賽人和撒杜賽人,他們實在不願意準備捉住站在他們面前的耶穌。他們沒有在祂身上看到,完全展露出來的天主俊美的面容。看祂一眼,就已經足夠了,但是首先,他們要藉著聖經,使自己預備妥當。耶穌愛這些人,愛祂的仇敵;祂想要使他們擺脫強令他們順從,強令他們敬畏的神,使他們從對天主的怕懼中解脫出來。祂想要他們快樂 ,與他人分享,他們被唯一真天主無條件的愛所感到的喜樂。
那麼,耶穌做了什麼?祂沒有說不服從。在神福音中,它從來沒有要求我們服從。,惡神,海浪順從耶穌,人們卻總不服從祂。耶穌從來沒有說過:服從的必要性。天主聖子沒有服從;祂好似在天上的慈父一樣。在福音中,沒有“順從”(ὑπακοή, hutapoé) 這樣的詞彙,這樣的詞彙並不存在。順從天主,只是要求我們以祂賜給我們的兒女身份服從祂;認識它,以這種身份生活。即使耶穌順從祂的天父的時候,祂也沒有服從命令;祂只是以兒子的身份服從祂。在祂的回應中,耶穌並沒有追憶服從誡命和職責的義務,祂記得虔敬猶太人一天兩次祈禱的信仰,他們在清晨和晚上,面朝耶路撒冷祈禱。猶太人第三次虔敬祈禱,就是在睡覺以前。這樣的虔敬行為,在申命紀第6章中,以色列著名的祈禱文中可以看到:שְׁמַע יִשְׂרָאֵל יְהוָה יְהוָה יְהוָה יְהוָה יְהוָה אֶחָד׃ Šəmaʿ Yīsrāʾēl YHWH ʾĕlōhēnū YHWH ʾeḥād. (上主是我們的天主,上主只有一個。你要以你的全心,你的全靈,你的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
以我們的全心愛天主,是什麼意思呢?對我們而言,內心是情感的核心,為以色列人而言,也是這樣;為他們而言,心也是全部思想,作出各樣選擇,作出各種決定的核心 。
“全心”意思著沒有不屬於天主的空間。所有決定,所有思想,所有選擇,都與祂一致;沒有給別人,其他偶像留下任何空間,以色列的天主是嫉妒的。如果你對祂閉塞你的心, 把你的心分給別的傾慕對象,你決不會幸福。你決不會完全認識到,你是祂是兒女。我們知道,愛戀之人,決不會與他人分享自己的心意。他們想把一切都留給自己。我們知道,丈夫,妻子,喜歡別人對自己說:“我都是你的。”這就是天主想要的心;如果你們真愛天主,那麼,你在愛內與天主同在。
你要以全心熱愛祂,是什麼意思呢?靈魂(希臘文:ψυχή, psyche ,希伯來文作:נֶ֫פֶשׁ, nefesh)指的是全人。生命中沒有留下任何使我們對偶像的放蕩,我們的驕傲,我們的懶惰,我們的虛榮,留有空隙。
全人都向唯一的愛主投降。全意,愛人所想望的是誰?就是那被人喜愛的人。他看到一切讓自己想起自己喜愛的人。一段旋律令他想起特別的節律:當他們首次宣佈自己戀愛的時候,花使他們結合在一起 …… 每一件事都讓他想起自己心愛之人。因此,信眾真正的興趣,在於尋求天主。湧向祂的思緒,淵源不絕。因此,耶穌指著天主說:真正的信仰,好似愛人和被愛之人一樣,順從於天主,人的思想也必須囊括其內。 這不記在申命紀上。
在信仰的宣認中,申命紀說“用你全部的面容”被譯作“以你的全心,全靈,全力”耶穌補充道:“用你的全意。”這是說:順從天主,需要經過深思熟慮,有意識,出於理性作出選擇的結果。如同真愛之人作出的結果。否則,他們的迷戀,就不成立。—— 一人只是迷戀,新的情人來到,初戀情人立刻被人遺忘 ——這就是耶穌所要求的,對天主的順從:“要以全意”(順從天主)意味著:要對自己選擇相信的信仰,作出理性的選擇。這個選擇必須很合理。真愛源自對所愛之人俊美的探索。因此,如果你不透過福音認識耶穌,你對祂旨意的順從力,非常匱乏;對那容易遺忘的瞬間過於迷戀,你就會如同沒有基礎的愛情一樣,在認知方面,很快就會敗落。因此,讓我們記得那些不專心研究天主聖言的人,就是指:那些沒有以自己的全心去愛天主,不能理性地作出自己的選擇的人,就是那些沒有以自己的全心去愛天主的人。
那些在場的人,一定對耶穌的回答感到驚訝和疑惑;這正是一個令人吃驚,令人感到困惑的時刻。他們剛回過神來,耶穌又宣導了第二個如同先前那個一樣,偉大的愛情。讓我們來聽:
“第二個與它相似:你要愛你的近人,如同愛你自己一樣。全部法律和先知都系于這兩條誡命。”
耶穌試圖讓撒杜賽和法利賽人反思他們每天所重複的信仰宣認。“你們要愛上主,你們的天主”耶穌說,這不是指要順從上主,你的天主,而是要服從祂的誡命。持守規條,以免受到懲罰。這是外邦人對待天主的方式,祂想要令他們感到喜樂,想盡一切辦法,嘗試使他們與上主建立一種嶄新的聯繫,這樣的聯繫,會使他們感到喜樂。因為祂想要讓他們感受到無條件的被愛。如果你們的行為不檢,你不會感到幸福,但是,祂仍然愛你。當你自由的感覺到被愛的時候,你就會學會如何自由去愛。耶穌一直在談論愛,因為我們因愛而受造。天主安排我們這樣做。愛並不意味著要尋找我們自己所喜愛的事物,愛意環視四周,看看誰能讓我們感到快樂。這就是我們總要舉目向上的原因,因為我們蒙召,為的是要使天主因我們的孝愛感到喜樂。當我們按照祂的思想和情感,和睦生活的時候,我們就可以使祂喜樂。
妻子和丈夫在愛情與和諧中共同生活,才會幸福。此外,我們不僅舉目向上,我們不僅要讓天主喜樂。天主要求我們令我們身邊的人,需要我們服務的兄弟們,我們所愛的人喜樂。這就是為什麼,首先“你們要舉目向上,去愛”耶穌立刻加上第二條:“你要愛你的近人,如同愛你自己一樣。”耶穌並沒有發明這第二條“你要愛”的誡命。祂取自肋未紀所載,天主提出的一個令人感到心痛的建議:“不可復仇,不可怨恨你的本國人。你要愛你的近人,如同愛你一樣。”(參看:肋19:18)我的近人指的是以色列。我想要把לֹֽא- תִקֹּ֤ם וְלֹֽא- תִטֹּר֙ אֶת- בְּנֵ֣י עַמֶּ֔ךָ וְאָֽהַבְתָּ֥ לְרֵעֲךָ֖ כָּמֹ֑וךָ אֲנִ֖י (lō-ṯiq-qōmwə-lō-ṯiṭ-ṭōr’eṯ-bə-nê’am-me-ḵā, wə-‘ā-haḇ-tālə-rê-‘ă-ḵākā-mō-w-ḵā) 所表達的含義,譯作:“你要愛你的近人(kā-mō-w-ḵā),一個相似於你的人,因為他與你相似。
在依撒意亞先知書第58章,依撒意亞說:“他是你的血肉”假如我們要反思這個真理,就是:我們看到,那在我們身邊的人,與我們相似 ,出自我們的血肉,我們犯罪以前,難道我們不加以思考嗎?然而,理解“愛屬於你所愛的子民”只是第一步。
正如耶穌對愛的理解,不會止步;因此,我們的目光,必須超越對愛的理解。舊約的進展,已是很深遠的。上主已經給自己的百姓講清楚了,就是:愛應當超越以色列人的界限 。在申命紀上,有一句箴言:上主說:“你們的天主喜愛旅客;祂賜給他們食糧和衣服。因此,要愛旅客,要記得,你們也曾在埃及作旅客。”
但是,天主怎樣給旅客吃穿呢?祂在申命紀上又告訴我們說:在申命紀第24章,總有一個令人心痛的規定:“你在田裡割草的時候,忘記一片玉米穗,你不可以把它再撿起來;而是要把它留給旅客。” 這很美。拉比說:“你知道天主是如何牧養外邦人的嗎?祂使自己的百姓忘記幾片玉米穗。”在第24章,祂繼續補充說:“你在葡萄園裡收葡萄的時候,你不可採摘所有的葡萄,要把你遺忘的葡萄,留給旅客。”另一段經文表明:第二個“你應當去愛”該往何處。但是,耶穌更進一步。衡量愛別人的尺度不是“如同你一樣”而是“要彼此相愛,如同我愛了你們一樣。”耶穌說的愛,包括自甘情願,為人捨命。此外,耶穌的嘴上,“近人”一詞,包括我們所有的人;所有人都是兄弟姐妹,是同一天主聖父的兒女。但是,還有最後一步,最困難的一步,就是我們在耶穌口中找到的“你們要彼此相愛”。它現在的含義,比過去的含義,更為廣泛。
在肋未紀和申命紀中:它也必須來到仇敵那裡。你環視仇敵,當你的仇敵需要以你作樂,你就要讓自己成為可及的,甚至要為傷害你的人付出你的性命:“現在,我給你們說,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些迫害你們的人祈禱。”為了什麼原因呢?不是為了要在天國積攢功績,而是要成為你們在天之父的兒女。沒有什麼賞報,給聽天主聖父的話更大的了:“你實在堪當被愛,我承認禰是我的慈父;你真是我的兒子,因為你如同我愛你一樣,無條件的愛了我。”我們不愛我們的兄弟,我們也不存有對天父的愛。
若望在若望一書第4章寫道:“如果有人說:‘我愛天主’但不愛自己的兄弟,他就是個騙子,他不愛他能看到的兄弟,他又怎能說他愛他看不見的天主呢? 這是我們受自祂的誡命:凡愛天主的,也要愛自己的兄弟。”因此,我們理解了:“你要愛”不是出自外在的誡命,而是出自我們作天主兒女的本性。我們的本性,是為愛而構型;它引導我們去愛。我們從天父那裡所領受的生命之種,當我們容許我們自己,作以天主兒女的身份受其引導時,它就是顯露了出來。
既然每人都領受了天主性的恩典,即便那些不認識福音的人,甚至他們愛仇,也不足為奇。因為天主兒女的身份,決定我們要遵守愛的誡命。然而,我們也注意到:如果沒有提到對天主的愛,就很難愛我們的兄弟。那在祂背後沒有信德,沒有覺察到自己被捲入天主無條件的愛情中的人,他們會發覺:在某些情況下,更難以去愛人,比如原諒配偶的背叛,善待嚴重傷害你的人,容忍令你不悅的人,最重要的是:把你的內心從你所擁有的產業中分離出來,把你的產業分給有需要的人,即使是仇人,也要分給他們 ……如果你不認識福音,不常與納匝肋人耶穌的訊息保持接觸,你會發現,這一切會變得更為困難。耶穌繼續講這兩條系于全部和先知的誡命。在這裡,有一個重要的希臘動詞:κρέμαται (krématai) 這個詞被翻譯成“系”。它暗指一個鉤子,一個把所有別的東西固定在一起的固定點。同樣,聖經上,耶穌的全部訊息,都與這兩個“你要愛”聯繫在一起,“你要愛”如同兩個鉤子,上主的全部聖言都系於它。我們沒有看到法利賽人和撒杜賽人的反應。
然而,從接下來的事件中,我們就會得出結論:就連耶穌也沒有能力,使他們脫離自己的執信。他們繼續朝拜他們的神,就是立法和公義之神。他們繼續朝拜那神,也正是因為那神的緣故,他們才定耶穌的罪。
我祝大家主日喜樂,一周愉快。
© 全屬於禰 & 聖母聖心愛子會
Cum Approbatione Ecclesiastica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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