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問答:出谷紀 第24章


一、立約的準備與宣講
問 1:天主吩咐誰上山朝拜祂?有何限制?
答:天主吩咐梅瑟、亞郎、納達布、阿彼胡及七十位長老上山朝拜,但只准遠遠跪拜,唯有梅瑟可以單獨走近上主。
問 2:百姓如何回應梅瑟轉述的上主訓令?
答:百姓同聲回應說:“凡上主所吩咐的話,我們全要奉行。”這是表示他們願意順服上主的約。


二、立約的禮儀行動
問 3:梅瑟建造了什麼表示盟約的設施?
答:他立了一座祭壇,並為以色列十二支派立了十二根石柱,象徵天主與祂選民十二支派立下盟約。
問 4:全燔祭和和平祭代表什麼?
答:全燔祭象徵全然奉獻與淨化,和平祭表示與天主和好、感恩及團契。
問 5:梅瑟如何以血確立盟約?
答:他取出一半的血灑在祭壇上,另一半灑在百姓身上,並宣告:“這是盟約的血”,象徵天主與百姓之間用生命作保的盟約。
(參照日後耶穌在最後晚餐中說:“這是我的血,為你們而傾流的盟約之血”——瑪26:28)


三、異象與靈修經驗
問 6:梅瑟和長老們是否親見天主?發生了什麼?
答:他們確實看見天主顯現的榮耀,腳下有如藍寶石的明亮薄板。他們竟未被天主擊殺,還能吃喝,表示他們被接納在天主臨在中。


四、梅瑟領受石版
問 7:上主為何召梅瑟獨自上山?要給他什麼?
答:上主要將刻有法律與誡命的石版交給梅瑟,為教導百姓守約之道。
問 8:梅瑟上山時做了什麼安排?
答:他把亞郎和胡爾留在山下主持事務,並指示百姓若有爭訟,可向他們求斷。
問 9:梅瑟在山上逗留多久?天主的榮耀如何顯現?
答:他在山上停留四十天四十夜。天主的榮耀如烈火般顯現於山頂,被雲彩遮蓋六日後,第七日召喚梅瑟進入祂的臨在。

✝ 靈修意義簡述
盟約的血預示新約中耶穌的聖血,是舊約的影子與預表。
雲彩與火焰象徵天主的聖容與超越,提醒我們敬畏並信賴祂。
百姓的應允與行動是信仰的模範,也呼喚我們在禮儀中回應天主:“我們願聽從奉行”。

本文作者:劉鐸

圣经问答:出谷纪 第24章


一、立约的准备与宣讲
问 1:天主吩咐谁上山朝拜祂?有何限制?
答:天主吩咐梅瑟、亚郎、纳达布、阿彼胡及七十位长老上山朝拜,但只准远远跪拜,唯有梅瑟可以单独走近上主。
问 2:百姓如何回应梅瑟转述的上主训令?
答:百姓同声回应说:“凡上主所吩咐的话,我们全要奉行。”这是表示他们愿意顺服上主的约。


二、立约的礼仪行动
问 3:梅瑟建造了什么表示盟约的设施?
答:他立了一座祭坛,并为以色列十二支派立了十二根石柱,象征天主与祂选民十二支派立下盟约。
问 4:全燔祭和和平祭代表什么?
答:全燔祭象征全然奉献与净化,和平祭表示与天主和好、感恩及团契。
问 5:梅瑟如何以血确立盟约?
答:他取出一半的血洒在祭坛上,另一半洒在百姓身上,并宣告:“这是盟约的血”,象征天主与百姓之间用生命作保的盟约。
(参照日后耶稣在最后晚餐中说:“这是我的血,为你们而倾流的盟约之血”——玛26:28)


三、异象与灵修经验
问 6:梅瑟和长老们是否亲见天主?发生了什么?
答:他们确实看见天主显现的荣耀,脚下有如蓝宝石的明亮薄板。他们竟未被天主击杀,还能吃喝,表示他们被接纳在天主临在中。


四、梅瑟领受石版
问 7:上主为何召梅瑟独自上山?要给他什么?
答:上主要将刻有法律与诫命的石版交给梅瑟,为教导百姓守约之道。
问 8:梅瑟上山时做了什么安排?
答:他把亚郎和胡尔留在山下主持事务,并指示百姓若有争讼,可向他们求断。
问 9:梅瑟在山上逗留多久?天主的荣耀如何显现?
答:他在山上停留四十天四十夜。天主的荣耀如烈火般显现于山顶,被云彩遮盖六日后,第七日召唤梅瑟进入祂的临在。


灵修意义简述
盟约的血预示新约中耶稣的圣血,是旧约的影子与预表。
云彩与火焰象征天主的圣容与超越,提醒我们敬畏并信赖祂。
百姓的应允与行动是信仰的模范,也呼唤我们在礼仪中回应天主:“我们愿听从奉行”。

本文作者:刘铎

聖經問答:出谷紀 第23章


內容分為四大主題:正義、公義的社會秩序、安息與慶節、上主的應許與保護。

一、正義的要求
問1:為何不可以隨從多數作惡或傳謠?
答:因為真理不在於人多,信徒應遵循天主的正義,而不是人的偏私;傳播謠言或作假見證,是破壞社會公義,與天主的旨意相違。
問2:對待窮人或弱勢者的爭訟要特別照顧嗎?
答:不可偏袒窮人,也不可歪曲他們的正義;公義必須不偏不倚,無論富貴或貧賤。
問3:遇見仇人的牲畜迷路或受苦,應如何處理?
答:應主動幫忙,領回迷路的牲畜,協助卸載重擔。即使是仇人,也要行愛德,這是實踐仁愛的重要表現。
問4:為何不可受賄?
答:因為賄賂會使人昏昧、扭曲正義,甚至使義人遭害;信徒必須保持清潔無私的心靈,反映天主的光明與正直。
問5:為何不可壓迫外僑?
答:以色列人也曾作過寄居者,應理解外僑的孤獨無助,施以憐憫和尊重,這是對天主恩典的回應。

二、安息年與安息日
問6:安息年要做什麼?
答:每第七年應讓土地休耕,讓窮人和野獸得以分享收成的餘剩,這是慈善與信賴天主供養的操練。
問7:安息日的目的是什麼?
答:為了讓人、牲畜與寄居者都能休息,恢復身心,也提醒人一切工作與成就是來自天主的恩典。

三、慶節的安排與奉獻
問8:以色列人每年應守幾次節期?
答:三次:無酵節、收成節(七七節)、收藏節(帳棚節)。這三節紀念天主的救恩與賜福。
問9:節期來朝見上主,應空手嗎?
答:不可空手,應帶著感恩的奉獻,尤其是初熟的出產,表達對天主的尊敬與依賴。
問10:“不可煮山羊羔在其母奶中”是什麼意思?
答:這條禁令反對異教的殘忍風俗,同時也象徵尊重生命的秩序,不以生命源泉成為死亡工具。

四、上主的應許與訓戒
問11:天主派遣的“使者”有何角色?
答:他是天主的代表,帶領以色列進入許諾之地。必須聽從他,因為他身上帶有天主的名號。
問12:天主要如何幫助以色列征服迦南?
答:他會逐步驅逐敵人,不是一年內完成,免得土地荒廢、野獸猖獗;這是天主智慧的安排。
問13:以色列人與外邦人或他們的神可以立約嗎?
答:絕對不可,因為那會成為陷阱,引誘他們偏離正道,事奉偶像,得罪天主。
問14:若以色列人事奉上主,會得到哪些祝福?
答:他們的餅與水蒙福,疾病遠離,婦女不流產、不不育,壽數得以滿足,敵人也會懼怕他們。

本文作者:劉鐸

圣经问答:出谷纪 第23章


内容分为四大主题:正义、公义的社会秩序、安息与庆节、上主的应许与保护。

一、正义的要求
问1:为何不可以随从多数作恶或传谣?
答:因为真理不在于人多,信徒应遵循天主的正义,而不是人的偏私;传播谣言或作假见证,是破坏社会公义,与天主的旨意相违。
问2:对待穷人或弱势者的争讼要特别照顾吗?
答:不可偏袒穷人,也不可歪曲他们的正义;公义必须不偏不倚,无论富贵或贫贱。
问3:遇见仇人的牲畜迷路或受苦,应如何处理?
答:应主动帮忙,领回迷路的牲畜,协助卸载重担。即使是仇人,也要行爱德,这是实践仁爱的重要表现。
问4:为何不可受贿?
答:因为贿赂会使人昏昧、扭曲正义,甚至使义人遭害;信徒必须保持清洁无私的心灵,反映天主的光明与正直。
问5:为何不可压迫外侨?
答:以色列人也曾作过寄居者,应理解外侨的孤独无助,施以怜悯和尊重,这是对天主恩典的回应。

二、安息年与安息日
问6:安息年要做什么?
答:每第七年应让土地休耕,让穷人和野兽得以分享收成的余剩,这是慈善与信赖天主供养的操练。
问7:安息日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让人、牲畜与寄居者都能休息,恢复身心,也提醒人一切工作与成就是来自天主的恩典。

三、庆节的安排与奉献
问8:以色列人每年应守几次节期?
答:三次:无酵节、收成节(七七节)、收藏节(帐棚节)。这三节纪念天主的救恩与赐福。
问9:节期来朝见上主,应空手吗?
答:不可空手,应带着感恩的奉献,尤其是初熟的出产,表达对天主的尊敬与依赖。
问10:“不可煮山羊羔在其母奶中”是什么意思?
答:这条禁令反对异教的残忍风俗,同时也象征尊重生命的秩序,不以生命源泉成为死亡工具。

四、上主的应许与训戒
问11:天主派遣的“使者”有何角色?
答:他是天主的代表,带领以色列进入许诺之地。必须听从他,因为他身上带有天主的名号。
问12:天主要如何帮助以色列征服迦南?
答:他会逐步驱逐敌人,不是一年内完成,免得土地荒废、野兽猖獗;这是天主智慧的安排。
问13:以色列人与外邦人或他们的神可以立约吗?
答:绝对不可,因为那会成为陷阱,引诱他们偏离正道,事奉偶像,得罪天主。
问14:若以色列人事奉上主,会得到哪些祝福?
答:他们的饼与水蒙福,疾病远离,妇女不流产、不不育,寿数得以满足,敌人也会惧怕他们。

本文作者:刘铎

聖經問答:出谷紀 第22章


一、關於盜竊與賠償的法律
問:如果有人夜間破門而入被打死,打他的人是否有罪?
答:若是在夜間發生,打死他的人無罪;但若天已亮再打死竊賊,便有流血之罪(出22:1-2),因白日可以求助審判,而非私刑。
問:竊賊如果無法償還所偷之物怎麼辦?
答:應賣身為奴償還(出22:2)。
問:若偷來的牲畜尚在其手中應如何?
答:必須加倍償還(出22:3)。

二、關於損害他人財產的責任
問:若有人放牲口吃了別人田地的莊稼怎麼辦?
答:應以自己田地或園中最好的出產賠償(出22:4)。
問:若因放火燒荊棘而引起火災燒毀他人莊稼怎麼辦?
答:點火者必須賠償損失(出22:5)。

三、關於託管物品的法律
問:若託管物在託管人家中被偷了,如何處理?
答:若賊被抓到,應加倍賠償;若賊未被找到,託管人要到上主前起誓自己未盜取(出22:6-7)。
問:若兩人因失物爭訟,應怎麼判斷?
答:將案件呈到上主前,上主判定有罪者須加倍賠償(出22:8)。
問:若託管的牲畜自然死亡或被野獸撕裂怎麼辦?
答:看守者應帶回撕裂之物為證據,則不需賠償(出22:12)。

四、借貸與使用他人物品的法規
問:借來他人牲畜,若其損壞或死亡應如何?
答:若原主不在場,借用者應賠償;若原主在場或是雇用來的牲畜,則不必賠償(出22:13-14)。

五、關於人權與倫理的法規
問:若男子引誘未訂婚處女,與其同寢,應如何處理?
答:應付出聘禮娶她為妻(出22:15);若女方父親不許嫁,也要照聘禮支付賠償(出22:16)。
問:女巫與與獸交合者的結局是什麼?
答:應受死刑(出22:17-18),因這類行為是對天主秩序的嚴重冒犯。
問:對拜外神者有何處罰?
答:應被毀滅(出22:19),因為這是對獨一真天主的背叛。

六、對弱勢者的保障
問:為什麼不可壓迫外僑?
答:因為以色列人自己也曾在埃及為僑民(出22:20)。
問:若壓迫寡婦和孤兒的後果是什麼?
答:他們若呼求,天主必聽他們的呼聲,用刀報復,使壓迫者的妻子成為寡婦,兒女為孤兒(出22:21-23)。
問:對窮人借貸時應注意什麼?
答:不可收取利息(出22:24),若取了外氅作抵押,必須在日落前歸還,否則天主聽其呼求(出22:25-27)。

七、對天主的敬禮與奉獻
問:是否可以咒駡天主或首長?
答:不可咒駡天主,不可詛咒百姓的首長(出22:27)。
問:人應如何奉獻初熟的果實和長子?
答:不可遲延,要獻上五穀與油的初熟品,兒女的長子和牲畜首生也要歸於天主(出22:28-29)。
問:對於野獸撕裂的肉應如何處理?
答:不可吃,應扔給狗吃,以保持聖潔(出22:30)。

這章內容涵蓋了社會公正、慈愛憐憫、敬畏天主三大支柱,是以色列社會法律體系的一部分,至今仍為我們提供信仰與道德的啟發。

本文作者:劉鐸

圣经问答:出谷纪 第22章

一、关于盗窃与赔偿的法律
问:如果有人夜间破门而入被打死,打他的人是否有罪?
答:若是在夜间发生,打死他的人无罪;但若天已亮再打死窃贼,便有流血之罪(出22:1-2),因白日可以求助审判,而非私刑。
问:窃贼如果无法偿还所偷之物怎么办?
答:应卖身为奴偿还(出22:2)。
问:若偷来的牲畜尚在其手中应如何?
答:必须加倍偿还(出22:3)。

二、关于损害他人财产的责任
问:若有人放牲口吃了别人田地的庄稼怎么办?
答:应以自己田地或园中最好的出产赔偿(出22:4)。
问:若因放火烧荆棘而引起火灾烧毁他人庄稼怎么办?
答:点火者必须赔偿损失(出22:5)。

三、关于托管物品的法律
问:若托管物在托管人家中被偷了,如何处理?
答:若贼被抓到,应加倍赔偿;若贼未被找到,托管人要到上主前起誓自己未盗取(出22:6-7)。
问:若两人因失物争讼,应怎么判断?
答:将案件呈到上主前,上主判定有罪者须加倍赔偿(出22:8)。
问:若托管的牲畜自然死亡或被野兽撕裂怎么办?
答:看守者应带回撕裂之物为证据,则不需赔偿(出22:12)。

四、借贷与使用他人物品的法规
问:借来他人牲畜,若其损坏或死亡应如何?
答:若原主不在场,借用者应赔偿;若原主在场或是雇用来的牲畜,则不必赔偿(出22:13-14)。

五、关于人权与伦理的法规
问:若男子引诱未订婚处女,与其同寝,应如何处理?
答:应付出聘礼娶她为妻(出22:15);若女方父亲不许嫁,也要照聘礼支付赔偿(出22:16)。
问:女巫与与兽交合者的结局是什么?
答:应受死刑(出22:17-18),因这类行为是对天主秩序的严重冒犯。
问:对拜外神者有何处罚?
答:应被毁灭(出22:19),因为这是对独一真天主的背叛。

六、对弱势者的保障
问:为什么不可压迫外侨?
答:因为以色列人自己也曾在埃及为侨民(出22:20)。
问:若压迫寡妇和孤儿的后果是什么?
答:他们若呼求,天主必听他们的呼声,用刀报复,使压迫者的妻子成为寡妇,儿女为孤儿(出22:21-23)。
问:对穷人借贷时应注意什么?
答:不可收取利息(出22:24),若取了外氅作抵押,必须在日落前归还,否则天主听其呼求(出22:25-27)。

七、对天主的敬礼与奉献
问:是否可以咒骂天主或首长?
答:不可咒骂天主,不可诅咒百姓的首长(出22:27)。
问:人应如何奉献初熟的果实和长子?
答:不可迟延,要献上五谷与油的初熟品,儿女的长子和牲畜首生也要归于天主(出22:28-29)。
问:对于野兽撕裂的肉应如何处理?
答:不可吃,应扔给狗吃,以保持圣洁(出22:30)。

这章内容涵盖了社会公正、慈爱怜悯、敬畏天主三大支柱,是以色列社会法律体系的一部分,至今仍为我们提供信仰与道德的启发。

本文作者:刘铎

聖經問答:出谷紀 第21章

主題:僕婢法、傷人賠償、牲畜管理、盜竊賠償

一、僕婢法(1-11節)
問1:以色列人為什麼可以擁有希伯來僕人?
答: 在古代以色列,因貧困或債務,希伯來人有時會自願成為奴僕。但《梅瑟法律》規定,他們最多服役六年,第七年必須自由離去(參閱肋25:39-41)。這反映出天主對自由的尊重,也讓我們預表基督帶給人類的真正釋放。

問2:僕人若在服役期間結婚,妻兒歸誰所有?
答: 若主人為奴僕安排婚姻,則妻子和子女視為主人的產業。奴僕若要留下家庭,必須自願終身服役,並經宗教儀式確認。這種儀式性的承諾體現出自由中選擇服從,也象徵基督徒自願將自由奉獻於基督。

問3:女僕的權利是否受保護?
答: 是的。若主人娶她為妻,或為兒子娶她為妻,就必須善待她。若另娶他人,原女婢仍應享有食物、衣服和夫妻之愛。若失去這些權利,她可以自由離去,不需贖金。此段保障弱勢婦女,是古代律法對人性尊嚴的肯定。

二、關於故意與過失殺人(12-14節)
問4:凡殺人者是否一律死刑?
答: 不全是。若是蓄意謀殺,必須處死,這是天主的正義。但若是過失殺人(如工地意外),天主為此設立“避難城”,使人暫避復仇,等候公正審判。這體現出天主既公義又仁慈。

三、關於家庭與社會暴力(15-17節)
問5:為何打父母、咒駡父母都要處死?
答: 在以色列社會,父母代表天主的權柄。攻擊父母等於褻瀆天主設立的秩序。此法強調孝道,是對“孝敬父母”第四誡的嚴格保障。

四、打人及傷人賠償(18-27節)
問6:若傷人未致死,應怎樣賠償?
答: 若傷者能恢復,打人者須賠償他療養期間的損失和醫療費用。法律鼓勵和解,並兼顧正義與醫治。

問7:古代的“以眼還眼”是不是主張報復?
答: 實則不是。它是限制報復、強調相稱正義的法律原則,即“只許等值懲罰,不許過度報復”。在新約中,耶穌將這原則提升為寬恕(瑪5:38-42),但舊約仍是公義的起點。

問8:若主人打壞奴僕的眼睛或牙齒,該怎麼辦?
答: 為了保障奴僕的人格尊嚴,法律規定受傷即獲自由。這種保護在當時社會中非常先進,強調即使是奴僕也享有基本人權。

五、關於牲畜傷人(28-32節)
問9:若牛無故傷人,牛主是否負責任?
答: 若牛從未攻擊人,主人無罪;但若牛有前科而主人疏于防範,則主人應連同牛一起受罰,甚至可能被處死。這種法律強調公共安全責任。

問10:牛若牴死奴僕,賠償金額是多少?
答: 牛主需賠償30協刻耳(銀錢),這是當時奴僕的常見市價。雖然奴僕價值較低,但法律仍設賠償以避免濫權。

六、關於牲畜受害與井主責任(33-36節)
問11:若牲畜掉入未蓋的井,該由誰賠償?
答: 井的主人有責任賠償失主,死去的牲畜則歸井主。此法律呼籲人們對潛在危險負起責任。

問12:若牛與牛相鬥,一牛被牴死怎麼辦?
答: 若無先例,死牛與活牛的賣價平分;但若凶牛有攻擊史,則主人要“以牛還牛”,全責賠償。公平與誠實是核心價值。

七、關於偷竊賠償(37節)
問13:偷牛或羊應如何賠償?
答: 偷牛要賠五倍,偷羊要賠四倍。這種加重賠償旨在遏止盜竊,同時保護財產安全,反映出天主律法對誠信生活的呼召。

總結靈修意義:
《出谷紀》第21章不僅是社會法規,也是信德生活的具體指導。它呼召信徒在日常生活中實踐正義、慈愛與秩序,尊重每一個人的尊嚴,無論是自由人或奴僕。新約中的基督更成全了這法律的精神,教導我們以仁愛代替報復,以服務代替控制。

本文作者:劉鐸

圣经问答:出谷纪 第21章


主题:仆婢法、伤人赔偿、牲畜管理、盗窃赔偿

一、仆婢法(1-11节)
问1:以色列人为什么可以拥有希伯来仆人?
答: 在古代以色列,因贫困或债务,希伯来人有时会自愿成为奴仆。但《梅瑟法律》规定,他们最多服役六年,第七年必须自由离去(参阅肋25:39-41)。这反映出天主对自由的尊重,也让我们预表基督带给人类的真正释放。

问2:仆人若在服役期间结婚,妻儿归谁所有?
答: 若主人为奴仆安排婚姻,则妻子和子女视为主人的产业。奴仆若要留下家庭,必须自愿终身服役,并经宗教仪式确认。这种仪式性的承诺体现出自由中选择服从,也象征基督徒自愿将自由奉献于基督。

问3:女仆的权利是否受保护?
答: 是的。若主人娶她为妻,或为儿子娶她为妻,就必须善待她。若另娶他人,原女婢仍应享有食物、衣服和夫妻之爱。若失去这些权利,她可以自由离去,不需赎金。此段保障弱势妇女,是古代律法对人性尊严的肯定。

二、关于故意与过失杀人(12-14节)
问4:凡杀人者是否一律死刑?
答: 不全是。若是蓄意谋杀,必须处死,这是天主的正义。但若是过失杀人(如工地意外),天主为此设立“避难城”,使人暂避复仇,等候公正审判。这体现出天主既公义又仁慈。

三、关于家庭与社会暴力(15-17节)
问5:为何打父母、咒骂父母都要处死?
答: 在以色列社会,父母代表天主的权柄。攻击父母等于亵渎天主设立的秩序。此法强调孝道,是对“孝敬父母”第四诫的严格保障。

四、打人及伤人赔偿(18-27节)
问6:若伤人未致死,应怎样赔偿?
答: 若伤者能恢复,打人者须赔偿他疗养期间的损失和医疗费用。法律鼓励和解,并兼顾正义与医治。

问7:古代的“以眼还眼”是不是主张报复?
答: 实则不是。它是限制报复、强调相称正义的法律原则,即“只许等值惩罚,不许过度报复”。在新约中,耶稣将这原则提升为宽恕(玛5:38-42),但旧约仍是公义的起点。

问8:若主人打坏奴仆的眼睛或牙齿,该怎么办?
答: 为了保障奴仆的人格尊严,法律规定受伤即获自由。这种保护在当时社会中非常先进,强调即使是奴仆也享有基本人权。

五、关于牲畜伤人(28-32节)
问9:若牛无故伤人,牛主是否负责任?
答: 若牛从未攻击人,主人无罪;但若牛有前科而主人疏于防范,则主人应连同牛一起受罚,甚至可能被处死。这种法律强调公共安全责任。

问10:牛若牴死奴仆,赔偿金额是多少?
答: 牛主需赔偿30协刻耳(银钱),这是当时奴仆的常见市价。虽然奴仆价值较低,但法律仍设赔偿以避免滥权。

六、关于牲畜受害与井主责任(33-36节)
问11:若牲畜掉入未盖的井,该由谁赔偿?
答: 井的主人有责任赔偿失主,死去的牲畜则归井主。此法律呼吁人们对潜在危险负起责任。


问12:若牛与牛相斗,一牛被牴死怎么办?
答: 若无先例,死牛与活牛的卖价平分;但若凶牛有攻击史,则主人要“以牛还牛”,全责赔偿。公平与诚实是核心价值。

七、关于偷窃赔偿(37节)
问13:偷牛或羊应如何赔偿?
答: 偷牛要赔五倍,偷羊要赔四倍。这种加重赔偿旨在遏止盗窃,同时保护财产安全,反映出天主律法对诚信生活的呼召。

总结灵修意义:
《出谷纪》第21章不仅是社会法规,也是信德生活的具体指导。它呼召信徒在日常生活中实践正义、慈爱与秩序,尊重每一个人的尊严,无论是自由人或奴仆。新约中的基督更成全了这法律的精神,教导我们以仁爱代替报复,以服务代替控制。

本文作者:刘铎

聖經問答:出谷紀 第20章


一、天主頒佈十誡
問 1:是誰向以色列百姓頒佈十誡?
答:是上主天主親自訓示梅瑟,並向以色列百姓宣佈十誡。
問 2:十誡的開端提到什麼?為什麼重要?
答:天主首先提醒百姓說:“我是上主你的天主,是我領你出了埃及地、奴隸之所。”
這是建立十誡權威的根基,表明天主是拯救者,祂的誡命出於愛與解放,而非奴役。
問 3:第一至第三誡涉及什麼?是關於人與誰的關係?
答:第一至第三誡涉及人與天主的關係:
除天主外,不可有別的神;
不可製造偶像與崇拜;
不可妄呼天主的名;
應守安息日為聖日。
這些是天主聖潔的體現,呼召我們專心侍奉祂、信靠祂。
問 4:第四至第十誡涉及什麼?是關於人與誰的關係?
答:涉及人與人之間的關係:4. 孝敬父母;5. 不可殺人;6. 不可姦淫;7. 不可偷盜;8. 不可作假見證;9-10. 不可貪戀他人之物或妻室。

這些是建立公義與愛德社會的基石。

問 5:第十誡為何特別強調“貪戀”?
答:因為罪往往從內心的貪欲開始,天主不僅關注外在行為,更關注人內心的潔淨與節制。

二、天主顯現與百姓的反應
問 6:天主顯現時,百姓有什麼反應?
答:他們看見雷電、濃雲、角聲、火焰和冒煙的山,都極度害怕,站得遠遠的。
問 7:為什麼百姓請求梅瑟與天主對話,而非自己聽天主說話?
答:因他們害怕直接聽天主說話會死亡,於是請求梅瑟代為傳達天主的旨意。這反映了人對天主的敬畏與距離感。
問 8:梅瑟如何安慰他們?
答:梅瑟說:“不要害怕!因為天主降臨是為試探你們,使你們在祂面前常懷敬畏之情,不致犯罪。”
這是對“聖言臨在”的正確回應:敬畏而非恐懼。

三、關於祭壇的指示
問 9:天主要求怎樣建造祂的祭壇?
答:
用土或未經雕刻的石頭建造,
不可造金銀神像與祂並列,
不可用臺階登壇,免得暴露身體。
問 10:為何天主禁止使用鑿石或金銀神像?
答:因天主是聖而不可雕塑的,任何人為造像都易引人偶像崇拜,並褻瀆祂的神聖超越性。
問 11:修建祭壇有何靈修意義?
答:祭壇是與天主交會的地方。用自然之物建造,象徵敬拜應出自純樸心靈而非人手技巧。它也預表日後耶穌十字架上的自我奉獻。

結語靈修反思
十誡不僅是法律,更是天主愛的表達,是信仰與倫理的根基。
敬畏天主並非畏懼,而是心存尊崇、遠離罪惡。
敬禮天主須從內心出發,不可落入外在偶像的虛偽敬拜。

本文作者:劉鐸

圣经问答:出谷纪 第20章

一、天主颁布十诫

问 1:是谁向以色列百姓颁布十诫?
答:是上主天主亲自训示梅瑟,并向以色列百姓宣布十诫。

问 2:十诫的开端提到什么?为什么重要?
答:天主首先提醒百姓说:“我是上主你的天主,是我领你出了埃及地、奴隶之所。”
这是建立十诫权威的根基,表明天主是拯救者,祂的诫命出于爱与解放,而非奴役。

问 3:第一至第三诫涉及什么?是关于人与谁的关系?
答:第一至第三诫涉及人与天主的关系:

除天主外,不可有别的神;

不可制造偶像与崇拜;

不可妄呼天主的名;

应守安息日为圣日。
这些是天主圣洁的体现,呼召我们专心侍奉祂、信靠祂。

问 4:第四至第十诫涉及什么?是关于人与谁的关系?

答:涉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4. 孝敬父母;5. 不可杀人;6. 不可奸淫;7. 不可偷盗;8. 不可作假见证;9-10. 不可贪恋他人之物或妻室。

这些是建立公义与爱德社会的基石。

问 5:第十诫为何特别强调“贪恋”?
答:因为罪往往从内心的贪欲开始,天主不仅关注外在行为,更关注人内心的洁净与节制。

二、天主显现与百姓的反应

问 6:天主显现时,百姓有什么反应?
答:他们看见雷电、浓云、角声、火焰和冒烟的山,都极度害怕,站得远远的。

问 7:为什么百姓请求梅瑟与天主对话,而非自己听天主说话?
答:因他们害怕直接听天主说话会死亡,于是请求梅瑟代为传达天主的旨意。这反映了人对天主的敬畏与距离感。

问 8:梅瑟如何安慰他们?
答:梅瑟说:“不要害怕!因为天主降临是为试探你们,使你们在祂面前常怀敬畏之情,不致犯罪。”
这是对“圣言临在”的正确回应:敬畏而非恐惧。

三、关于祭坛的指示

问 9:天主要求怎样建造祂的祭坛?
答:

用土或未经雕刻的石头建造,

不可造金银神像与祂并列,

不可用台阶登坛,免得暴露身体。

问 10:为何天主禁止使用凿石或金银神像?
答:因天主是圣而不可雕塑的,任何人为造像都易引人偶像崇拜,并亵渎祂的神圣超越性。

问 11:修建祭坛有何灵修意义?
答:祭坛是与天主交会的地方。用自然之物建造,象征敬拜应出自纯朴心灵而非人手技巧。它也预表日后耶稣十字架上的自我奉献。

结语灵修反思

十诫不仅是法律,更是天主爱的表达,是信仰与伦理的根基。

敬畏天主并非畏惧,而是心存尊崇、远离罪恶。

敬礼天主须从内心出发,不可落入外在偶像的虚伪敬拜。

本文作者:刘铎